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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參與者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的研究參與者為國民中學的輔導科(九年一貫後為綜合活動領域輔導 專長)教師。對質性研究而言,受訪者的挑選依據是以能夠回答研究問題,能夠 提供資訊的豐富程度為選取原則(潘淑滿,2003)。而李沁芬(1992)研究國內 輔導教師生涯發展,發現畢業三至十年的階段是「穩定適應期」,因為已經熟悉 工作內容且能應付自如,因此能找到面對不愉快情境的自我調適之道,較不會因 為環境不如預期就改變職業。另外,鄭德芳(1998)研究指出,工作未滿三年的 國中輔導教師其「內在滿意」度較高,從事輔導工作三到十年者「內在滿意」情 形最差,可知工作第三年到第十年似乎是輔導教師工作生涯的重要分水嶺,工作 超過三年的輔導教師可能會因為經驗的累積,對工作有較多的體會與想法。

因此本研究依據以上研究文獻,採立意取樣,邀請在國中實際擔任輔導教師 工作至少三年者,且大學求學階段為輔導相關系所畢業,提供其豐富的內在經驗 與看法,服務區域不限,但對本研究主題感興趣、有意願的合作者,作為本研究 的研究參與對象。

依據研究目的與上述說明,本研究參與者的選取標準如下:

1.教育心理與輔導、輔導與諮商、心理、社工等相關系、所畢業,具有輔導 活動(輔導)科或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教師證者。

2.實際擔任國中輔導教師三年以上,且過去三年內為現職國中輔導教師。

3.認同研究主題,願意分享與研究主題相關之經驗、想法的研究參與者。

(一)前導性研究參與者

表 3-2-1 前導性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

代碼 性別 年齡 年資 服務 縣市

畢業

系所 工作經歷 目前狀態 訪談

時數 M 女 28 3 年 北部 心輔系 輔導組長 3 年 留職停薪念輔諮所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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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者本身

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就是研究工具(Patton, 1990)。研究者大學畢業於 台灣師大心輔系,曾任國中輔導教師三年,期間曾擔任輔導組長 1 年、專任輔導 教師 2 年,對國中輔導工作有一定程度的瞭解與體會。另外,研究者於過去大學 實習期間,曾接受系上安排的博士班學長姊的團體督導,另有系上任教實習課的 教師提供督導,該教師具備有多年的國中輔導教師工作經驗,研究者畢業後實習 一年,繼續邀請該教師擔任團體督導者,團體組成成員共六位,固定一個月聚會 一次,因此研究者也帶著過去的受督經驗與對督導重要性、功能的相信進入研究。

因為 CQR 重視從研究參與者的角度瞭解現象的意義,而非以研究者的角度 或理論的觀點去解釋,因此研究者進入研究前先請一位共識成員以上述研究問題 對自己進行訪談,從中檢視、釐清自身觀點對研究的相關影響,降低可能的偏誤。

而且研究者在訪談前後及訪談過程中皆不斷保持覺察與自我檢視。

(二)共識研究小組成員

本研究採共識質化分析法(CQR),故組成共識分析研究小組,成員共三人,

此內團體的共識小組成員除了研究者之外,還有兩位研究者的研究所同學,皆為 女性,目前都是台灣師大心輔所碩士班的研究生,在身份與專業上與研究者處於 平等位置,可避免共識成員在權力、地位不平等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此外,兩位 也都為中學輔導教師,都有四年的輔導教師工作經驗,分別在高中及高職任教,

且兩位的論文也採質性研究,具備質性研究的相關知能,足以勝任共識研究者。

共識分析小組在研究過程中依據研究者提供的斷句資料,各自回去閱讀後再 針對不一致的部分反覆討論,必要時翻看逐字稿進行討論或進一步詢問受訪者。

(三)審查者

CQR 需要至少有一位針對共識小組分析資料進行檢核的審查者,本研究的 審查者共兩位,一位是研究者的指導教授,具備學校輔導、輔導教師督導及質性 研究的專業知能。另一位是臺師大心輔所博士班學生,從事多年學校輔導工作,

曾以共識質化分析(CQR)進行研究,足以勝任本研究的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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