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破壞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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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探討的相關理論文獻以「破壞式創新」及「企業產權」為兩個重要主 軸。第一節為討論破壞式創新的理論演進,以及對破壞式創新的各種討論意見,
第二節為探討企業產權的相關文獻,其重點在於企業的代理責任及經營效率議 題。最後連結上述兩種理論的文獻作為在本研究的重要參考學理依據。
第一節 破壞式創新
創新當然是任何企業或組織乃至於國家必然的工作,但是以學術研究來討論 創新的內涵時,創新是一種具有知識的資源,也是一種經營的策略,端看研究者 用什麼角度來詮釋創新的理論,後續的創新理論文獻將以企業為觀點的層次為主。
一、理論濫觴
Drucker(1985)曾說:「不創新就等死(innovate or die)」,這是指出企業必須不斷 地創新來獲得成功,但企業也常視創新為經營難題,Christensen(1997)在《創新的 兩難》書中解釋企業創新的困境,提出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與延續式 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兩種創新型態,認為市場上的廠商具有在位者與挑戰者 兩個角色,而在位者善於改善現有產品而青睞延續性創新,讓挑戰者樂於以破壞 性創新的進入市場策略,藉由價格低廉、性能較少的產品來爭取市場內的低階顧 客,待其他條件成熟時能有機會取代在位者的市場地位。
從《創新的兩難》到《創新者的解答》(Christensen & Raynor, 2003)書中針對 市場型態進行討論,認為區分「低階市場」與「創造新市場」為破壞性創新的類 型,並討論企業的資源分配與決策流程。而緊接著在 2004 年的《創新者的修練》
(Seeing What’s Next)書中研究企業內部如何落實破壞性創新的流程,並轉往企業外 部尋求接受創新的機會,並分析創新的競爭能耐與企業採行的可行策略,補充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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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是以從前截然不同的技術或經營模式,對消 費市場與產業內做出巨大地變革。但真正討論創新理論的學者於 80 年代後陸續出 現,自 Schumpeter 至 Christensen 之間的創新研究與解釋,可整理如表 2-1 說明:表 2-1 80 年代後創新定義與分類
學者/年代 定義 分類
Marguish(1982) 定義創新是企業在產出上的改 變內容,用以滿足變動的市場
1.漸進式創新(incremental); 2.系統 創 新 (systems); 3. 突 破 性 創 新 (radical)
Abernathy & Clark (1983)
以企業的能力與市場兩種構面 區分創新的四種類型
1.架構式創新(architectural); 2.革命 性創新(revolution); 3.創造利基創新 (niche creation); 4.規律性創新 (regular)
Gobeli & Brown (1987) 由生產者的觀點看創新程度與 價值提升
1.漸進性創新(incremental); 2.技術 性創新(technical); 3.應用性創新 (application); 4.突破性創新(radical) Betz(1987) 所謂發明是指新奇的產品或程
式而形成的概念
1.產品創新; 2.程式創新; 3.服務創 新
Chacke(1988) 創新是將一項發明應用在市場 以符合需求
1.產品創新; 2.程式創新; 3.組織創 新
Frankel(1990) 創新是以技術上更新程度及對 消費市場的改變程度作為區分
1.持續性創新(continuous); 2.動態持 續性創新(dynamic continuous); 3.非 連續性創新(discontinuous)
Steele(1990) 創新是指產生與引進改變,改 變必須對顧客產生價值或提高 Schumann(1994) 1.從企業提供的創新產出來定
義創新內容
2.從比較企業創新的改變程度 來看創新類型
1.產品創新(product); 2.製程創新 (process); 3.方法創新(procedure) 1.漸進式創新(incremental); 2.獨特 性創新(distinctive); 3.突破性創新 (breakthrough)
3 Christensen 教授自 1995 年於哈佛商業評論指出創新兩難的概念後,1997 年出版的《創新的兩 難》、2003 年《創新者的解答》及 2004 年《創新者的修練》,被稱為『創新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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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1995) 創新是企業掌握資源後的策略行為
1.漸進式創新策略; 2.突破性創新策 略
Hussey(1997) 創新是將發明用在商業化的實 踐與展現
1.革命性創新; 2.突破性創新; 3.程 式性創新
Christensen(1997) 創新是企業面對市場挑戰的抉 擇過程,區分在位者與挑戰者
1.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2.延續式 創新(sustaining)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Christensen 的創新三部曲,為他個人重要的破壞式創新進行定義,但在研讀 上,其對破壞式創新的定義及成因有逐漸擴大的解讀,同時其中可作為破壞式創 新的實例個案上,不僅是硬碟機廠商及挖土機廠商,其後書中更以電信業、鋼鐵 業,及近期新書《創新者的處方》(The Innovator’s Prescription)多以健康保險、醫 療及製藥產業為個案體。以上 Christensen 四本書對創新的定義及成因,整理如下 表 2-2:
表 2-2 Christensen 對破壞式創新定義與成因
出處/年代 定義 成因
Christensen(1997) 更差的功能或是只比「沒有」還 好一點的產品。這定義簡單說明
Christensen &
Raynor(2003)
破壞式創新的模型關鍵:自滅性
Christensen, Anthony
& Roth(2004)
三種市場的開發能符合破壞式創
Christensen,
Grossman & Hwang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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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許多研究都是放在後進廠商的破壞性創新應用,例如李仁芳、高鴻翔(2011) 認為山寨手機的本身雖然是模仿的形式,但卻是在市場行為上的破壞式創新,這 也包含著產業內的價值鏈重新整合,讓山寨手機針對新興消費市場進行挑戰行 為。也因此研究者認為二十一世紀以後的創新研究,主要在於討論市場創新行為 及價值鏈的創新議題,為本後續之探討內容。
本研究以 Christensen 的創新三部曲為重要參考,在《創新者的解答》書中 詳細描述破壞式創新在市場的因素,認為要在低階市場勝出,就必須建立以低價 獲取高利潤的破壞性事業模式,帶動企業成長的引擎,整體概念如圖 2-1:
資料來源:Christensen & Raynor(2003)
時間 低階市場的破壞性創新
以更低成本的事業模式,爭取被 過度服務的顧客
維持性策略 把更好的產品帶 到現有市場上
性能
時間 創造新市場的破壞性創新
爭取尚未消費的顧客 尚未消費的顧客
或未消費的情況
不同的性能考量
圖 2-1 破壞性創新模型的三度空間圖
在市場中積極表現的破壞式創新成功個案企業,管理者將這個事業模式帶到 更高階的市場,並且以低成本生產性能更好、價格更高的產品,就能創造極大的 獲利空間(Christensen & Raynor, 2003)。而且,只要持續不斷地向高階市場挺進,
就能和高成本的市場在位者企業競爭。相反地,如果企業把高成本的事業模式帶 到低階市場,試圖走低價路線,就算營收增加,也無利可圖。優秀的管理者都必 須朝高利潤的高階市場移動,努力擺脫無利可圖的低階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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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顧破壞式創新的文獻
在 Christensen(1997)的著作之前,他從 1993 年就陸續於哈佛商業評論上刊登 部分研究,1997 年的《創新的兩難》是多篇文獻的集合與較完整敘述。事實上多 種學術討論的構面也交互出現,本節就以定義內涵、理論模型、補充定義及檢討 定義四種內容,做以下的討論與文獻的整理:
(一) 從定義上支持破壞式創新
Christensen(1997) 認為只要設計出「比現有產品更便宜、操作更簡單、體積更 小,而且更容易使用的產品」就算是破壞式創新。而破壞式創新也是一種相對論,
是解釋某企業的研發成果具破壞性的事項,而造成對另一企業產生具有延續性的 影響。Adner(2002)認同破壞式創新的基本定義,認為從消費者的選擇過程之中能 夠讓「新價值、新功能與低價格」顯現,而在消費市場的事實上產生對破壞式創 新的肯定。
Danneel(2004)的研究持有支持與疑惑的兩種意見,在肯定的部分是同意短期 市場的觀察上,是會有 Christensen(1997)談到的破壞式創新現象,也就是認同這種 定義在短期是具有穩定的解釋能力,但是市場的長期變動並沒有辦法被合理詮 釋,這是值得更多研究加入的地方。所以 Christensen(2006)回應補充的短期與長期 觀察上,他認為應該從市場相對的新舊關係來看破壞式創新,而不要跳到觀察時 間的長短上。Tellis(2006)認為所謂的破壞式創新不是談技術的好壞,而是研發成果 放到市場上的影響,例如 Christensen(1997)提到的硬碟產業及電腦產業。
Govindarajan & Kopalles (2006)認為談破壞式創新的定義是從技術難易、成本 高低是不足夠的,而原本提到的幾種產業個案還不夠充足,因此補充四點觀察破 壞式創新的指標,包含:1.主流客戶的價值是否被改變;2.是否產生新價值吸引新 客群;3.產生顯著的新低價格;4.由利基市場滲透到主流市場的現象。由此略見,
多篇文獻是肯定及補充 Christensen 在 1997 年所定義的破壞式創新,同時也認同研 究破壞式創新的管理議題是有其價值的。
(二) 從模型上支援破壞式創新
企業管理的個案研究中,部分會從市場模型的建構作為分析依據,而供給與 需求僅是最基本的分析元素。Schmidt & Druehl (2008)認為破壞式創新的價值就是 讓市場中的總價值提升,所以可以從提升需求及降低供給成本兩種思維分析,例 如 5.25 吋的磁片取代卡式磁帶機時,讓整個電腦產業的總產值快速成長,分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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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就是讓使用者方便性的破壞式創新。
(三) 從補充定義上支持破壞式創新
前文提到部分文獻是支持破壞式創新的論點,而本段是針對具體補充破壞式 創新的定義研究上,三篇具有指標意義的文獻探討。Utterback & Acee (2005)認為 觀察破壞式創新要從成本、傳統績效及輔助績效三個指標觀察,因為這三種指標 可以建構出八種組合,這八種組合對應的產業個案包含:硬碟機、錄音產業、IC 製造產業、木材產業、相機產業、汽車產業、軍需品產業、計算機產業。而每個 產業中都不斷地歷經被破壞的傳統,這才是人類追求創新的最高價值。
Van Orden, Schmidt & Der Rhee(2008)在研究個人電腦產業的發展中,有三種高 階及三種低階的破壞式創新歷程,但他們認為這並不是產生了破壞或是傳統文獻 說的不連續,而是新的發明去侵佔原有技術的市場地位,例如記憶體、硬碟、通 訊介面都是隨時在面對新技術的挑戰,而廠商僅能遵守原有的設備規格作技術創 新。所以 Smith(2005)認為用破壞式創新的名字過於聳動,因為真實的解釋應該是 由專業技術人員的研發成果中,產生具有革命價值的取代性商品,而非用「破壞
Van Orden, Schmidt & Der Rhee(2008)在研究個人電腦產業的發展中,有三種高 階及三種低階的破壞式創新歷程,但他們認為這並不是產生了破壞或是傳統文獻 說的不連續,而是新的發明去侵佔原有技術的市場地位,例如記憶體、硬碟、通 訊介面都是隨時在面對新技術的挑戰,而廠商僅能遵守原有的設備規格作技術創 新。所以 Smith(2005)認為用破壞式創新的名字過於聳動,因為真實的解釋應該是 由專業技術人員的研發成果中,產生具有革命價值的取代性商品,而非用「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