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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破外境

第一節 破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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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破極微

《觀論》:「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觀論》:T31p.888 b7-8)

依窺基的理解,這是古薩婆多部的主張。自許13極微是有實體的,所以能作 為五識生起的對境。內文分為極微理論之問題重建、評破與結語三部分:

一、 極微理論之問題重建:

窺基《二十述記》:「然汝自宗,異生等眼不見極微,五識之上不現 其相。」(《二十述記》:T43p.993b5-6) 說明古薩婆多部的主張,一般 肉眼即無法看見極微14。依有部自家聖典中記載,極微並不是一般肉眼 可看得見的。然而,這是《觀論》中,古薩婆多部的主張:肉眼看不見 極微,而極微仍是五識生起的對境。

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古薩婆多部的極微,其能令識生起的機轉 為何。另一方面,窺基如何解讀這一套理論。分二部分作說明:

(一) 釐清薩婆多之極微主張。窺基將之分成單一極微與和合極 微二種面向:

1. 單一極微:是無方分的實體,將色法半半分析到最小、不 能再切分的單位,這樣細小到極致,其相微圓,也就分辨 不出東邊、西邊,所以是無方分:「彼由極微極微圓故,

能對之東,亦非是東,餘方亦爾,無異方分,以極微細其

13 由於尚未極成,所以,還是古薩婆多部自許。

14 另外,快道也在其註釋中提出相同的證明:「古薩婆多曾不說極微位即五識境,如《婆娑》一百 三十二,有二說:尊者妙音,極微當言可見,慧眼境故;阿毗達磨諸論師說,極微當言不可見,非 肉眼、天眼所能見故。」請參見快道,《觀所緣緣論義疏》。收錄於林鎮國、簡凱廷編,2018,《近

T43p.270c6-8) 意即,極微聚合在一起後,極微聚合而來 的麁相,變成肉眼可以看見,即能令五識生起。

至於,這粗相是否還是實法?見窺基的註解:「合成 阿耨,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實有。」(《二十述記》: T43p.992c10-11) 所以,極微合在一起後的粗相,雖然肉 眼可以看見,但性質上已是假法15

(二) 窺基之解讀:古薩婆多部,如何將這二種相互矛盾的立場 結合?據《二十述記》:「五識既緣實法為境,故不緣於阿 耨以上和合假色,故色處等為眼識等境時,其實極微一一各 別為眼識等境。不緣假故,以有實體能生識故。」(《二十述 記》:T43p.992c11-15) 意即,薩婆多部主張,單一、各別 的實體極微,雖肉眼不可見,卻是事物存在的本體。經過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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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之上有和合相,為五識所緣。『和合相』者,即似一相。

此相是用,大於本極微,『用』不離『體』,體既實有,成 所緣緣。」(《成論述記》:T43p.270c17-20) 古薩婆多部 既堅持,能夠讓識生起的對境,必須是實體,而極微合在一 起的極微麁相,是符合這條件的:「彼以極微等即是和合色,

和合色外無別極微,極微外無和合色。」(《成論述記》:

T43p.267b23-25)及「執有對色即是極微,極微之外無有對色。」

(《成論述記》:T43p.268a8-9) 所以,桌子的色相不離實 體極微,是肉眼所見的對境,意即,肉眼看見了實體極微,

覺知到的是桌子影像。

二、 極微理論之評破:

極微於五識,設緣非所緣,

彼相識無故,猶如眼根等。(1)

(語譯:極微對五識而言,就算是實體能作為識生起的條件,

但並不能是所緣,五識上並沒有極微相,如同肉眼看不見眼 根。)

評破古薩婆多極微說的方式,主要針對實體極微不可見,肉眼 看不見各別、單一、無方分的極微。

窺基在《二十述記》中,引《觀論》、《成論述記》作為支持。

註釋中,宗之「有法」,特別標立出極微各別與聚色極微二形式,

然而,皆因為五識「不可取」17,所以不論極微是單一或是聚合,

17 否定性命題,在《二十述記》中,窺基利用因明論式的重構的方式,說明世親可能以「不可取」

(agrahanāt)來回應當時的時在論者的質疑。見梁陳安碩論,《「無境」的證成與認知:以窺基《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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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所緣緣的對境18: 1. 一一各別極微:

宗:極微各別非五識所緣 因:眼等五識不可取故 喻:如眼根等

2. 極微聚合:

宗:聚色多極微非五識所緣 因:極微各別五識不取故 喻:如眼根等。

三、 結語:

《觀論》之破外境,先定義為五識所緣緣之對境,須滿足是實體與能帶 彼相起二條件,所以古婆多極微說與經部和合說,對此二條件而言,各別只 能滿足其一,因此無法成立。對古薩婆多之極微說,經過窺基對其主張的解 釋,可以更了解所謂極微實體的形式。單一極微無方分、肉眼看不見,但是,

合在一起後便能產生「一合相」,此相則可作為認知的對境。只是,認知的 對象不能是假法,所以,認知時必定以極微實體為對境。窺基註解下,以「用 不離體」的概念來看待薩婆多的極微主張,在所有的粗相的本身,其實具有 極微實體可以作對境。而陳那所評破的理由是,眼睛仍不能看見極微,所以,

此主張則不能成立。

18 對《觀論》破極微前三個偈頌的因明論式的詳細說明,請參見林鎮國,2018,〈論證與釋義:江 戶時期基辨與快道《觀所緣緣論》註疏的研究〉。收錄於林鎮國、簡凱廷編,《近世東亞《觀所緣緣 論》珍稀注釋選輯》,頁 315。

《觀論》:「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觀論》:T31p.888b8-9)

依窺基的理解,這是經部19的主張。本節仍分成和合理論之問題重建、評破 百年中方出世故如《成業論》。」(《成論述記》:T43p.274a8-15)(2)「譬喻師是經部異師,即日出 論者,是名經部。此有三種:一、根本即鳩摩羅多。二、室利邏多,造經部《 毘婆沙》、《正理》

所言上座是。三、但名經部,以根本師造《結鬘論》廣說譬喻,名譬喻師,從所說為名也,其實總 是一種經部。」(《成論述記》:T43p.358a9-14)。

20 關於經部主張極微有方分之說明,在《成論述記》有二筆資料:「述曰:自下別破薩婆多師、經 部等計。皆說極微是實有故,皆是礙性。三有對中障礙有對。有對名礙,薩婆多極微是礙;若有方 分名礙,薩婆多非礙,唯經部有。」(《成論述記》:T43,p.267a28-b3)及「述曰:此中量云:所執極 微,應可分析,應非實有,有方分故,如麁色等。此二比量破經部師,諸計極微有方分者。然方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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