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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那《觀所緣緣論》窺基詮解之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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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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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政 治 大 陳那《觀所緣緣論》窺基詮解之研究. 立. ‧. ‧ 國. 學. A Study of Kuiji's Commentary on Dignāga's Ālambanaparīkṣā.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指導教授:林鎮國. v. 博士. 研究生:釋如示. 中華民國 109 年 11 月.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 摘. 要. 漢傳唯識學,在唐代創下了輝煌成就。玄奘師學戒賢,為護法一系,將 唯識學傳回到漢地後,繼而由窺基繼承,且將法相宗發揚光大。玄奘法師先 後於唐高宗顯慶二年(西元 657)譯《觀所緣緣論》、顯慶四年譯《成唯識 論》(西元 659)及高宗龍朔元年(西元 661)譯《唯識二十論》。其後,皆 有註疏流出。而《觀所緣緣論》之譯成,於當時即有窺基、圓測、神泰、神. 政 治 大 經錄中,僅見有註疏名稱而不見內文。 立. 廓、太賢等五人所作註疏之問世,只可惜,全在流傳過程亡佚了。如今存於. ‧ 國. 學. 玄奘《成唯識論》、世親《唯識二十論》與陳那《觀所緣緣論》是唯識. ‧. 學重要論典,此三部論都有提到破外境與申唯識正義二大主題,最重要的是, 內容皆有極微、和合、和集三說與內色似外境現、種子五根等論題。因此,. y. Nat. io. sit. 本研究以窺基《成唯識論述記》 、 《二十論述記》為資料蒐集範圍,將《觀所. n. al. er. 緣緣論》相關內容重建、整理與研讀,目的是為了理解窺基如何解讀《觀所. iv. 緣緣論》,以了解已亡佚《觀所緣緣論述記》之內涵。 C Un. hengchi. 關鍵字:陳那、玄奘、窺基、觀所緣、極微 i.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 目. 研究篇..............................................................................................................1. 第一章. 緒 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進路與方法 ..................................................................................2. 第三節. 研究困難 .............................................................................................4. 立. ‧ 國. sit. y. 破外境 .....................................................................................................6. io. al. v. 破極微 .................................................................................................8. n. 第一節. Nat. 第二章. 論文架構 .............................................................................................5. ‧. 第五節. 文獻回顧 .............................................................................................4. 學. 第四節. 政 治 大. er. 壹、. 次. Ch. engchi. i Un. 第二節. 破和合 ............................................................................................... 12. 第三節. 破和集 ............................................................................................... 15. 第四節. 從唯識觀點說明「破所緣緣」之整體概念 ..................................... 24. 第五節. 結論 ................................................................................................... 26. 第三章. 申正義 ................................................................................................... 28 ii. DOI:10.6814/NCCU202100005.

(4) 第一節. 所緣緣識變論.................................................................................... 29. 第二節. 闡述「境相」.................................................................................... 35. 第三節. 五根功能 ........................................................................................... 41. 第四節. 結論 ................................................................................................... 48. 第四章 結論與展望 ............................................................................................... 49. 政 治 大. 第一節. 總結窺基的《觀論》詮釋要點 ......................................................... 50. 第二節. 窺基註疏特色與貢獻......................................................................58. ‧ 國. 學. 第三節. 立. 未來展望 ......................................................................................... 60. ‧ sit er. al. v. 破外境 ................................................................................................... 63. n. 二、. io. 一、. y. Nat. 貳、 文獻篇.......................................................................................................... 62. Ch. engchi. i Un. 申正義 ................................................................................................... 78. 參、 參考文獻 ..................................................................................................... 98. iii. DOI:10.6814/NCCU202100005.

(5) 壹、 研究篇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漢傳唯識學,由玄奘師(西元 602-664 年)學戒賢(西元 6、7 世紀之 間),為護法(西元 6 世紀頃)一系,將唯識學傳回到漢地後,繼而由窺基. 政 治 大 論》 (以下簡稱《觀論》) 、 《成唯識論》 (以下簡稱《成論》 )及《唯識二十論》 立 繼承。玄奘法師先後於西元 657、西元 659、西元 661 年,完成《觀所緣緣. ‧ 國. 學. (以下簡稱《二十論》)之翻譯。其後,皆有註疏流出。而《觀論》之譯成,. 即有窺基(632-682) 、圓測(613-696) 、神泰(生卒年不詳) 、神廓(生卒年. ‧. 不詳)、太賢(生卒年不詳)等五人所作註疏之問世,只可惜,全在流傳過. io. sit. y. Nat. 程亡佚了。如今存於經錄中,僅見有註疏名稱而不見內文。. n. al. er. 陳那《觀論》,全論僅九百字。以心識緣取的對象作為主題,分為破外. iv. 境與申唯識正義二部分。破外境,運用因明論式證明離識之外境不能成為認 C Un. hengchi. 知的對象;申唯識正義,則從心識所依之根與所緣之境為題,探討內色之呈 現。本論在唯識學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以東亞容受史過程而分期, 《觀 論》之研究,可分為中唐、明末、江戶和民初四階段1,尤其中唐時期註疏, 曾創造出輝煌時代。然而,文本言簡意深,看似簡單文句之下,有著各種不 同解讀的方法,因此,註釋書的詮釋成了重要的輔助。. 1. 請參見林鎮國,2018, 〈論證與釋義:江戶時期基辨與快道《觀所緣緣論》註疏的研究〉 。收錄於. 林鎮國、簡凱廷編,《近世東亞《觀所緣緣論》珍稀注釋選輯》 ,頁 P304。 1. DOI:10.6814/NCCU202100005.

(6) 窺基(632-682)是玄奘法師門下最重要的繼承者,二十五歲時,即參 加玄奘譯場,前後長達九年。被譽為「百部疏主」所作註疏計有四十三種, 現存仍有三十一。他自己的述記中曾經描述,在追隨玄奘法師受學期間,作 記註述的過程,能有玄奘法師親自指導的機會。因此,窺基如何解讀《觀論》 , 有其不可取代的價值。無奈藏經保存不易,《觀所緣緣論述記》之內文已消 失在流傳過程中,後人不見窺基之註釋,實是漢傳唯識學的一大憾事,更無 疑加深理解上的困難。 幸而近年江戶時期僧人對《觀論》的註釋被整理出來,內容中大量引用. 政 治 大.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以下簡稱《成論述記》 )與《二十論述記》 (以下簡. 立. 稱《二十述記》)來解讀《觀論》 ,帶來全新的視角。再加上日僧快道. ‧ 國. 學. (1751-1801) 、基辨(1718-1791)的批評,指稱明代智旭(2599-1655) 、真 界(生卒年不詳)等僧之註釋,錯誤過半、於理也眛等過2,因而更加相信,. ‧. 窺基在二部《述記》中必有著豐富且正確的資料,必能助於理解陳那《觀論》. Nat. sit. y. 之意涵。因此,開啟筆者以窺基現存二部《述記》為範圍,蒐尋已亡佚《觀. n. al. er. io. 所緣緣論述記》之相關資料,為理解窺基如何解讀《觀論》之研究。. 第二節 研究進路與方法. Ch. engchi. i Un. v. 本論文採取的是文獻學和教義分析雙軌的進路。蒐集資料爬梳整理,再 以科判分類進行判讀,最後將窺基於二部《述記》中相關之詮解依序配置於 《觀論》本文之下。. 2. 請參見林鎮國,2018, 〈論證與釋義:江戶時期基辨與快道《觀所緣緣論》註疏的研究〉 。收錄於. 林鎮國、簡凱廷編,《近世東亞《觀所緣緣論》珍稀注釋選輯:觀所緣緣論義疏》 ,頁 310。 2. DOI:10.6814/NCCU202100005.

(7) 首先,從二部《述記》中尋找與窺基《觀論》相關的材料。本文以關鍵 字蒐尋為主要方法,使用八個偈頌來搜尋、八頌逐句及長行中相關名相或文 句搜尋,作為主要方法,目的是先找出所有資料。 《觀論》晚於世親(約四、 五世紀)《唯識二十論》 ,然而,窺基《二十述記》 ,以《觀所緣論》 、 《觀所 緣》或《所緣論》名稱而出現的資料,共有八次。玄奘法師《成論》十卷中, 3. 引用《觀論》偈頌,只有第八頌 一次。而《成論述記》中,提到《觀論》 的論名次數,扣除正式進入正文之前,科判「宗前敬序」中出現一次後,總 共有二十六次之多。. 政 治 大. 接著,再據窺基為二部《述記》所作的科判為判讀標凖。將資料來源依. 立. 科判作判讀,有利於對各自論典所敘述內容更凖確的把握。從架構上來看,. ‧ 國. 學. 「破外境」和「申唯識正義」分別被放置在三部論典各自的脈絡中,嚴謹且 層次分明。內容上,窺基在作二部《述記》時,更常看見三部論相互引用作. ‧. 為參證的痕跡。所以,針對「破外境」和「申唯識正義」為對象之資料,須. Nat. er. io. sit. y. 再確認二部《述記》所討論之要點與《觀論》主題之同異。. n. 最後,再對資料重新編排。由於二部 《述記》有其各自不同系統與主題, a v. i l C n U h e n g c h i ,所以,本次研究採最保守方式, 所討論破外境與申唯識正義之內容非常廣泛 只取窺基對《觀論》確實引用或作說明的部分,經判讀與整理後,再將所有 詮解內容,配置於《觀論》相關段落之下。. 3. 《成論述記》為窺基對《成論》的逐句、或小段註釋,所以,對於原論內文,為取第一至最末句,. 中間句數是省略的,所以,整部《成論述記》 ,對第八偈頌,並沒有完整的引用,而以「論: 《觀所 緣論》至無始互為因」型式。 3. DOI:10.6814/NCCU202100005.

(8) 第三節 研究困難. 陳那《觀論》之於窺基而言,重點並不在如何巨細靡遺地闡述其內容, 反而更像是聖言量般,常被窺基當成支持其論述時之引用。在二部《述記》 中《觀論》出現次數雖然多,幾乎八個偈頌都有見引用4,然而窺基引用《觀 論》之目的主要是為支持原論所探討主題。也就是說,二部《述記》中出現 的資料,主要用來解說該論的要點,並不是以說明《觀論》為主。以這個角 度而言,研究工作更像逆向工程,須從眾多資料中還原窺基對《觀論》的說 明。. 立. 第四節 文獻回顧. 政 治 大. ‧ 國. 學. 窺基對《觀論》之詮解是全新的問題。目前為止,以窺基註疏作為核心,. ‧. 進行其對《觀論》的判讀為主題的研究,並沒有出現在任何學術成果中。. sit. y. Nat. 《觀論》的註解文本很多。現存的一部印度的著疏,為護法(6 世紀頃). er. io. n. 造,義淨(635-713)翻譯的《觀所緣論釋》 (西元 710 a v 年譯出)一卷。明代,. i l C n U hengchi 有明昱《觀所緣緣論會釋》 、智旭《觀所緣緣論直解》等。到了近代,則有. 呂澂(1869-1989)與印滄合編《觀所緣釋論會釋》 ,是以藏譯論文為主,逐 段與陳、奘二譯對錄的方式呈現,其間更附有義淨所譯護法之註釋於其中, 是研究本論非常重要的文獻。以上是藏經上所能找到的資料。 另外,有印度佛教學者調伏天(西元 645-715)作《觀所緣論釋疏》. 4. 僅第七頌上半頌:「決定相隨故,俱時亦作緣。」 ( 《觀論》:T31p.888c22),未見於二部《述記》. 中。 4. DOI:10.6814/NCCU202100005.

(9) (Ālambana-parīkṣā-ṭīkā) 。以及 Dignāga's Investigation of the Percept: A Philosophical 於 2016 出版,內容以藏傳佛教之詮釋為主,較不同. Legacy in India and Tibet.. 於漢傳,傾向以玄奘法師所傳護法唯識思想為系統。 在研究成果方面,1997 年,有陳雁姿《陳那觀所緣緣論之研究》之碩 士論文,是介紹本論的專書,後為志蓮淨苑出版。2018 年五月,有林鎮國、 簡凱廷編《近世東亞《觀所緣緣論》珍稀注釋選輯》則收錄明代與江戶時期 七家註釋典籍,共九種。2019,李培瑜碩士論文, 《通潤《觀所緣緣論釋發 硎》之研究》,介紹明代漢僧通潤(1565-1624)參考《宗鏡錄》、《華嚴經》. 政 治 大. 等資料後,對本論進行詳細的註解。綜合上述,可知世人對這部論千年前譯. 立. 出的文本研究的工作,目前仍然在持續進行中。. ‧ 國. 學. 第五節 論文架構. ‧ sit. y. Nat. 論文分為研究篇和文獻篇二部分。玄奘法師翻譯《觀論》是以八個偈頌. io. er. 及長行所組成,論文精簡扼要而層次分明。可分為破外境(一至五頌) ,及. n. 申唯識正義(六至八頌)二個部分。 a. iv l C n hengchi U. 研究篇之編排:共四章。第一章緖論,共五小節,分別說明研究動機與 目的、研究進路與方法、研究困難、文獻回顧與論文架構。第二章破外境共 四小節,前三小節為《觀論》極微三說,各別以問題重建、如何評破與結語 三個方向。第四節,窺基從唯識的觀點破實在論「所緣緣」之整體概念,此 小節為窺基對「破所緣緣」整體理論的整合。第三章申唯識正義共四節,前 三節分別依論典偈頌順序,第六頌說明所緣緣識變論,窺基提到第八與前五 識二種識體,並變現出本質色與似境色二種色塵。第七頌說明境相,有二筆 5.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0) 資料皆為窺基對第七頌之下半頌的說明。關於境相與識,可分成俱時與異時 二種解釋方式,而窺基僅取異時說來代表陳那觀點,對上半頌俱時說,則未 見有任何引用。第八頌說明種子五根,此頌為玄奘法師唯一正式引用,二部 《述記》中資料也最多,但是,護法似乎並不認同五根即等於種子或功能。 第四節為結論。第四章結論與展望,分三小節,第一節總結窺基的《觀論》 詮釋要點,分別從破外境與申唯識正義二大主題為總結,並說明《觀論》中 「本識」所指即第八識。第二節窺基註疏的特點與貢獻,從一般熟知窺基註 釋常以立論式來作說明論題,或用八囀聲來說明詞性之外,再從本次研究中 整理其註疏之特色。第三節未來展望,說明從現有許多資料還中,可以作更. 政 治 大. 多面向的整理與比較,目的是呈現《觀論》多元的理解方式。. 立. ‧. ‧ 國. 學. 第二章. 破外境. sit. y. Nat. a. er. io. 《成論》、《二十論》在破外境的部分,完全沒有正式引用陳那《觀論》. n. ,然而,二部論都有特別提到極微、和合與和集三說之名。首先,世親《二 iv l. 5. n U n g c h i 7二類,而「多極微」部分即 十論》將外境分類為「一實體」e6與「多極微」. Ch. 包括《觀論》之極微三說8。其評破「多極微」的方式,是徹底否定實體極. 5 6. 世親《二十論》在陳那之前,所以,不可能引用。 「一」指的是外道,有勝論師立六句義,其外境主張在實句的部分,三千世界從父母極微所生出,. 所以是一體的概念。 7. 「多」指的是小乘主張有眾多極微,還可再區分出「極微各別為境」與「多極微和合或和集」,. 依窺基註解,此分別指古薩婆多部與經部、新薩婆多部順正理師。 8. 「和集」此一名說,並未出現在《二十頌》之梵文原本,實為玄奘法師翻譯時所加入。 6.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1) 微有任何存在的可能9,即將極微、和合與和集等外境主張一併全破除了10。 而《成論述記》十卷11中,前二卷破離識有實我、法時,在卷第二本「破所 緣緣」子題之下,有《觀論》破極微三說的完整資料12,窺基不但特別指明 三種極微說各自的主張者,即為古薩婆多、經部與新薩婆多部順正理師,更 分別詳述極微三說之問題重建,以及分別對此三說之立量評破。 在《成論述記》中,窺基註釋《成論》破我、法之「離識實有色等諸法」 (《成論》:T31p.4a7)的科判框架下,可清楚看見《觀論》所在位置: 破實我 由假說我法. 破有對極微不成 破外道. 破有對. 破五根. 治 政 破不相應 雙破 大. 破實法. 破色─── 破無對 破所成有對眼等不成 破小乘. 立. 破所緣緣. 破無為法. ‧ 國. 學. 根據《成論述記》的介紹,窺基對「破所緣緣」這一子門,其實有一套完整. 第二部分,是整個破所緣緣架構中的核心。. Nat. sit. y. ‧. 的解讀,包括前言、評破與結語三個部分,而陳那《觀論》之破外境,則屬. er. io. 本章的編排,前三節分別為窺基對極微三說之說明,包括問題重建與評. n. al 破。第四節,為窺基對「破所緣緣」的整體說明。在這一小節中,窺基說明 iv. n U engchi 唯識家認知的發生的過程,尚包涵對境如何呈現、呈現方式為何,以及如何. Ch. 看待極微等概念。. 9. 與陳那《觀論》先「設許」極微是實體,仍不能作為五識的所緣緣對境的立論方式,差異極大。. 10. 唯獨少了對和集的評破,因為,世親《二十論》破外境,以否定極微實體為主: 「此論但有破本. 極微既非實有,所成和集,理實不成。種種推徵,如餘論說。」 ( 《二十述記》 :T43p.993c28-p.994a1) 11. 窺基作《成誰識論述記》共十卷,每一卷再分為本與末,即以卷第一本、卷第一末,卷第二本、. 卷第二末…至卷第十本、卷第十末。 12. 整部《成論述記》,除了「破所緣緣」科判下,出現對《觀論》破外境三種極微主張之說明外,. 其他各卷對此三說並無再多說明。只有零星之舉例。如: 「…即簡經部,眼識緣和合色,體是假法。」 (《成論述記》:T43p.500b27-28)。 7.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2) 第一節 破極微. 《觀論》 : 「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 (《觀論》 :T31p.888 b7-8) 依窺基的理解,這是古薩婆多部的主張。自許13極微是有實體的,所以能作 為五識生起的對境。內文分為極微理論之問題重建、評破與結語三部分:. 一、. 極微理論之問題重建: 窺基《二十述記》: 「然汝自宗,異生等眼不見極微,五識之上不現. 其相。」 (《二十述記》 :T43p.993b5-6) 說明古薩婆多部的主張,一般. 政 治 大. 肉眼即無法看見極微14。依有部自家聖典中記載,極微並不是一般肉眼. 立. 可看得見的。然而,這是《觀論》中,古薩婆多部的主張:肉眼看不見. ‧ 國. 學. 極微,而極微仍是五識生起的對境。. ‧. 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古薩婆多部的極微,其能令識生起的機轉. sit. Nat. y. 為何。另一方面,窺基如何解讀這一套理論。分二部分作說明:. 微二種面向: a. iv l C n hengchi U 單一極微:是無方分的實體,將色法半半分析到最小、不 n. 1.. er. io. (一) 釐清薩婆多之極微主張。窺基將之分成單一極微與和合極. 能再切分的單位,這樣細小到極致,其相微圓,也就分辨 不出東邊、西邊,所以是無方分:「彼由極微極微圓故, 能對之東,亦非是東,餘方亦爾,無異方分,以極微細其. 13. 由於尚未極成,所以,還是古薩婆多部自許。. 14. 另外,快道也在其註釋中提出相同的證明: 「古薩婆多曾不說極微位即五識境,如《婆娑》一百. 三十二,有二說:尊者妙音,極微當言可見,慧眼境故;阿毗達磨諸論師說,極微當言不可見,非 肉眼、天眼所能見故。」請參見快道, 《觀所緣緣論義疏》 。收錄於林鎮國、簡凱廷編,2018, 《近 世東亞《觀所緣緣論》珍稀注釋選輯》 ,頁 181。 8.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3) 相圓故。」( 《二十述記》 :T43p.995c28-29) 這也就是薩 婆多部所主張肉眼不可見得之單一實體極微。 2.. 和合麁相:無方分的極微合在一起,可變成另一種極微組 合成的麁相:「今和合時,一一極微有和合麁相,各能為 緣發生五識,以有實體能為緣故。」(《成論述記》: T43p.270c6-8) 意即,極微聚合在一起後,極微聚合而來 的麁相,變成肉眼可以看見,即能令五識生起。 至於,這粗相是否還是實法?見窺基的註解:「合成 阿耨,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實有。」( 《二十述記》 :. 政 治 大 眼可以看見,但性質上已是假法 。 立. T43p.992c10-11) 所以,極微合在一起後的粗相,雖然肉 15. ‧ 國. 學. (二) 窺基之解讀:古薩婆多部,如何將這二種相互矛盾的立場 結合?據《二十述記》:「五識既緣實法為境,故不緣於阿. ‧. 耨以上和合假色,故色處等為眼識等境時,其實極微一一各. 意即,薩婆多部主張,單一、各別. er. io. 記》:T43p.992c11-15). sit. y. Nat. 別為眼識等境。不緣假故,以有實體能生識故。」( 《二十述. n. 的實體極微,雖肉眼不可見,卻是事物存在的本體。經過極 a v. l. ni. Ch 微合在一起後所產生的極微粗相,雖肉眼可看見,性質上卻 i U e ngch. 是假法。然而,五識既然只能緣取實法為對境,那麼,肉眼 所看見者,必是實體極微無疑16。 最後,窺基說明古薩婆多部的主張,肉眼所看見的粗相, 其作用大於極微本體,其實不離本體:「彼設救言:極微各. 15. 單一極微肉眼不可見,七極微聚合後之阿拏色才是眼可得,這樣解釋下的極微,與經部及外道. 等皆與之相似,這似乎是當時流行的說法。 16. 關於極微及有、無方分的推論,見黃文吟碩論,2014, 《境之探究-從極微境到唯識境》 ,頁 54。 9.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4) 別之上有和合相,為五識所緣。『和合相』者,即似一相。 此相是用,大於本極微,『用』不離『體』,體既實有,成 所緣緣。」(《成論述記》:T43p.270c17-20) 古薩婆多部 既堅持,能夠讓識生起的對境,必須是實體,而極微合在一 起的極微麁相,是符合這條件的:「彼以極微等即是和合色, 和合色外無別極微,極微外無和合色。」(《成論述記》: T43p.267b23-25)及「執有對色即是極微,極微之外無有對色。」 (《成論述記》:T43p.268a8-9) 所以,桌子的色相不離實 體極微,是肉眼所見的對境,意即,肉眼看見了實體極微, 覺知到的是桌子影像。. 立. 極微理論之評破:. 學. ‧ 國. 二、. 政 治 大. 極微於五識,設緣非所緣, 彼相識無故,猶如眼根等。(1). ‧. (語譯:極微對五識而言,就算是實體能作為識生起的條件,. sit. y. Nat. 但並不能是所緣,五識上並沒有極微相,如同肉眼看不見眼. er. io. 根。). n. a. v. l C 評破古薩婆多極微說的方式,主要針對實體極微不可見,肉眼 ni. hengchi U. 看不見各別、單一、無方分的極微。. 窺基在《二十述記》中,引《觀論》 、 《成論述記》作為支持。 註釋中,宗之「有法」 ,特別標立出極微各別與聚色極微二形式, 然而,皆因為五識「不可取」17,所以不論極微是單一或是聚合,. 17. 否定性命題,在《二十述記》中,窺基利用因明論式的重構的方式,說明世親可能以「不可取」. (agrahanāt)來回應當時的時在論者的質疑。見梁陳安碩論, 《 「無境」的證成與認知:以窺基《唯 識二十論述記》為核心之研究》,2018。 10.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5) 都不是所緣緣的對境18: 1.. 一一各別極微: 宗:極微各別非五識所緣 因:眼等五識不可取故 喻:如眼根等. 2.. 極微聚合: 宗:聚色多極微非五識所緣 因:極微各別五識不取故 喻:如眼根等。. 三、. 結語:.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觀論》之破外境,先定義為五識所緣緣之對境,須滿足是實體與能帶 彼相起二條件,所以古婆多極微說與經部和合說,對此二條件而言,各別只. ‧. 能滿足其一,因此無法成立。對古薩婆多之極微說,經過窺基對其主張的解. sit. y. Nat. 釋,可以更了解所謂極微實體的形式。單一極微無方分、肉眼看不見,但是,. er. io. 合在一起後便能產生「一合相」,此相則可作為認知的對境。只是,認知的. n. al 對象不能是假法,所以,認知時必定以極微實體為對境。窺基註解下,以 「用 iv n U engchi 不離體」的概念來看待薩婆多的極微主張,在所有的粗相的本身,其實具有. Ch. 極微實體可以作對境。而陳那所評破的理由是,眼睛仍不能看見極微,所以, 此主張則不能成立。. 18. 對《觀論》破極微前三個偈頌的因明論式的詳細說明,請參見林鎮國,2018,〈論證與釋義:江. 戶時期基辨與快道《觀所緣緣論》註疏的研究〉 。收錄於林鎮國、簡凱廷編, 《近世東亞《觀所緣緣 論》珍稀注釋選輯》,頁 315。 11.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6) 第二節 破和合. 《觀論》:「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觀論》:T31p.888b8-9) 依窺基的理解,這是經部19的主張。本節仍分成和合理論之問題重建、評破 與結語三部分:. 一、. 和合理論之問題重建: 許多極微和合在一起時,聚合產生出的極微和合粗相,能夠在識上. 生起似境之相因而可以作為五識的對境。經部師的單一極微主張,也是. 政 治 大. 實體、肉眼不可見,唯有意識才有能力理解。與薩婆多部之不同處,在. 立. 於經部極微有方分20,既然有方分,相聚合時,便能夠有體積上的增量,. ‧ 國. 學. 因此,七極微聚成阿拏色,眾多極微得以組合成各種形相。. ‧. 然而,這極微和合的假法,能夠作為眼識生起的對境?這是須要釐 清的問題。. sit. y. Nat. er. io. 窺基的註釋下,經部師主張確是如此: 「經部眼識緣和合色,體是. n. 假法。」 (《成論述記》 a :T43p.500b27-28) 經部師似乎更在意的是,能 v 19. i l C n U hengchi. 窺基進行破所緣緣這個主題之前,尚未將經部師與經部譬喻師作明顯區分,所以,仍稱經部師。. 然《成論述記》中有二處介紹經部:(1)「佛去世後一百年中,北天竺怛叉翅羅國有鳩摩邏多,此言 童首,造九百論,時五天竺有五大論師,喻如日出明導世間名日出者。以似於日,亦名譬喻師。或 為此師造喻鬘論集諸奇事,名譬喻師,經部之種族,經部以此所說為宗,當時猶未有經部,經部四 百年中方出世故如《成業論》。」 ( 《成論述記》 :T43p.274a8-15)(2)「譬喻師是經部異師,即日出 論者,是名經部。此有三種:一、根本即鳩摩羅多。二、室利邏多,造經部《 毘婆沙》、《正理》 所言上座是。三、但名經部,以根本師造《結鬘論》廣說譬喻,名譬喻師,從所說為名也,其實總 是一種經部。」 ( 《成論述記》 :T43p.358a9-14)。 20 關於經部主張極微有方分之說明,在《成論述記》有二筆資料:「述曰:自下別破薩婆多師、經 部等計。皆說極微是實有故,皆是礙性。三有對中障礙有對。有對名礙,薩婆多極微是礙;若有方 分名礙,薩婆多非礙,唯經部有。」 ( 《成論述記》 :T43,p.267a28-b3)及「述曰:此中量云:所執極 微,應可分析,應非實有,有方分故,如麁色等。此二比量破經部師,諸計極微有方分者。然方即 分,更無有分故。《二十唯識》云:「極微有方分,理不應成一。」 ( 《成論述記》 :T43,p.267b16-20) 12.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7) 夠在五識上生起的和合相。換句話說,就算極微是實體,但只要五識看 不見極微,就不能作五識的對境。在《二十述記》 : 「謂經部師實有極微, 非五識境,五識上無極微相故。此七和合,成阿耨色,以上麁顯,體雖 是假,五識之上有此相故,為五識境。一一實微既不緣著,故須和合成 一麁假,五識方緣。」 (《二十述記》 :T43p.992c20-24) 肉眼看不見極 微,則無法在五識上生出任何相狀,因此即不能成作為五識對境。然七 極微和合成阿拏色後,所產生粗相,雖是假法,卻能在五識上生起作用。 《成論述記》 : 「彼說實有極微非五識境,五識上無極微相故。隨彼彼處 所攝眾多極微共和合時,總成一物,名為「和合」。如阿拏色等以上, 方為五識境。和合是假,依實微立,即五識上有和合相,故名五識似彼. 政 治 大. 相也。」 ( 《成論述記》 :T43p.270a14-19) 意即,極微雖是實體,但不. 立. 是五識的對境,需和合至少阿拏色以上,才能為五識所緣。和合色雖是. ‧ 國. 學. 假法,但此色有實體極微作為基底,五識便得以緣取之,即能於識上生 出似境之相,這就是能夠作為對境最重要的依據。. ‧. 二、. 和合說之評破:. sit. y. Nat. er. io. 和合於五識,設所緣非緣,. al. iv n C (語譯:極微和合的色法,對於眼等五識而言,能在識上有似相 hengchi U n. 彼體實無故,猶如第二月。(2). 生起, 「設許」能作為五識的對象,卻不能作為眼識生起的條件, 因和合而來的色法沒有實體,就如同眼識上能生起第二月。) 窺基評破極微和合,主要針對其沒有實體的部分。依玄奘法師《成 論》 : 「非和合相異諸極微有實自體,分析彼時,似彼相識定不生故。彼 和合相既非實有,故不可說是五識緣。」(《成論》 :T31p.4b7-10)經部 師的極微和合所呈現的色相,既不是實有,也就不能為緣,因為和合而 來的假法,必然可以再分析,而分析後,識上的似境相就不同了。 《二 13.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8) 十述記》 : 「此中難意:若有實極微,容有和合假,能合實非有,所合假 成無。」 (《二十述記》 :T43p.993c12-14) 經部極微實體,有方分,可 以聚合為五識所能感知的形相,但是,能合的實體是不存在的,所和合 成的粗色,也是假法。既然不是實有,則不能是五識的對境21。 另外,陳那以第二月為喻時,有其須注意的面向。對經部師而言, 第二月的特性: 「第二月,彼計亦是假,不生五識,唯意識所緣。」 (《成 論述記》 :T43p.270b4-5) 既然,經部師認為第二月也是假法,假法不 能令五識生起,而第二月相,只有第六意識能認識,所以,窺基認為應 用時,有二項須特別注意: 1.. 政 治 大. 當第二月被拿來作為論式的喻例時,論式宗法的呈現,有法指. 立. 「和合於五識」22, 「非緣」指法。窺基特地將「設」字拿掉,. ‧ 國. 學. 因為,論主先以「縱」和合設作所緣,目的為「奪」和合能作 為緣,所以先「設」和合為所緣,因為和合正是論主所要評破. ‧. 的對象。另一方面, 「第二月」並不是論主所要縱奪的對象,是. sit. y. Nat. 以不能設作所緣,因為經部師也視之為假法。即: 「經部第二月. er. io. 亦非五所緣,今以為喻者,意取少分。謂和合於五識,是有法。. n. 非緣,是法也。 a 『彼體實無故。猶如第二月。』但以義縱和合設 v. l. ni. C 為所緣故。」 ( 《成論述記》 :T43p.270b6-10) he i U ngch. 2.. 由於第二月唯有第六意識能解,以致於《觀論》的第二頌論式 需要修改。宗法應略去「五」字,因為五識不能以第二月為對 境,所以改成「和合於識,設所緣非緣」;或捨去「設所緣」,. 21. 這段落,窺基回到世親《二十論》立場,主張實體極微不存在,所以,和合也就不存在。與《觀. 論》 「設許」極微實有仍不能作為五識對境的攻略不同。 22. 此論式有法「和合」或「和合於五識」 ,關乎到第二月亦為第六識能緣取的問題,此命題之相關. 探究與解析,請參見林鎮國,2018, 〈論證與釋義:江戶時期基辨與快道《觀所緣緣論》註疏的研 究〉 。收錄於林鎮國、簡凱廷編,《近世東亞《觀所緣緣論》珍稀注釋選輯》 ,頁 331。 14. DOI:10.6814/NCCU202100005.

(19) 因為,對第六意識而言,第二月可以是所緣,所以改成「和合 於識,非是緣」 。即: 「又第二月依瞿波論師略有二解:一解云, 唯意識得。…於有法之中須除『五』字,直言和合於識,設所 緣非緣為宗,是意所緣故。或除『設所緣』字,但言和合於識 非是緣。」 ( 《成論述記》 :T43p.270b11-17) 三、. 結語: 關於陳那所緣緣二定義,經部所著重的面向,在於能夠於五識上生. 起似境之相,所以,七極微組成阿拏色,既有實體極微作基底,又有和 合粗相,便可以作為認知的對境。陳那評破的方式,以粗相非實體,作. 政 治 大. 為所緣緣對境以檢驗時,則缺少其為實體的特性,是以此主張和合為對 境並不能成立。. 立. ‧ 國. 學. 窺基的註釋中,以第二月以作為喻例時,有二點須另加說明:(1). ‧. 由於,「設所緣非緣」中, 「設」作所緣指的是和合,並不包括第二月,. y. Nat. 因為,經部之第二月也是假法。 (2)第二月雖非五識所緣,卻是第六意. io. sit. 識能得,所以,《觀論》第二頌的論式中,宗法須加修改,將「五」字. n. al. er. 或「設所緣」略去才行。. 第三節 破和集. Ch. engchi. i Un. v. 《觀論》 : 「有執色等各有多相,於中一分是現量境故,諸極微相資各有 一和集相,此相實有,各能發生似己相識,故與五識作所緣緣。」 (《觀論》: T31p.888 b21-24) 依窺基的理解,這是新薩婆多部的主張。眾賢為了轉救 23. 古薩婆多部實體極微不能被五識所感知而不能作為所緣,所以在原有極微. 23. 依陳雁姿《陳那觀所緣緣論的研究》文中結論,所緣緣的二個定義,先源自眾賢之理論,陳那. 只是加以修改。然而窺基則順著《觀論》脈絡下,說先有陳那二定義,而後眾賢為符合之,才提出 15.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0) 無方分的基礎上,提出新的說法,主張色法本就具有各種特質,其中也包含 能夠被感知的特性。本節分成和集理論之問題重建、評破與結語三部分:. 一、. 和集理論之問題重建: 當許多實體極微聚在一起相互支援後,可產生極微和集相,其中包. 括一分是現量境,這樣的極微和集而成之相是實體,所以能作五識所緣 取的對象,並在識上生出似己之相。所以完全符合作為五識所緣緣的二 個條件。. 政 治 大. 該如何理解這各別無方分的實體極微,經聚合相資後,能變成和集. 立. 實體相?窺基重建眾賢和集理論方面,提供了三個面向:. ‧ 國. 學. (一) 微圓相與大微相:. ‧. 首先,玄奘法師《成論》原文: 「有執色等, 『一一極微』不和. y. Nat. er. io. sit. 集時,非五識境。『共和集位』,展轉相資,有麁相生,為此識境。 彼相實有,為此所緣。」 (《成論》 :T31p.4b16-18) 這個段落可以. n. al. iv. Ch 看見,玄奘法師所說明的極微有二種狀態:一一極微與共和集位極 Un engchi. 微。其中,單一、各別極微,在不和集的情況下,與古薩婆多極微 一樣,肉眼看不見,不是五識的對境。顯然,這並不是眾賢要介紹 的理論。另一方面,極微共和集位,極微經過「展轉相資」的組合, 則能夠產生和集粗相,可作為五識緣取的對象,也同時具有實體的. 轉救的和集說。是以,到底誰先提出?陳雁姿與窺基有著先後之不同的看法。由於陳那與眾賢時代 相近,所緣緣二定義的歷史來源應有不同層次,任何主張之形成皆非憑空而來,而本次研究以窺基 詮解陳那《觀論》為主,只能先提出有此二種思考方向。 16.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1) 性質,是眾賢所介紹的極微和集相。 然而, 《成論述記》敘述眾賢新薩婆多的極微和集: 「其五識上, 亦有極微相。」 ( 《成論述記》 :T43p.271a12) 經過窺基的註解後, 眾賢所提出新版本的和集極微說,是一種五識得以感知得到極微相, 也就是說,肉眼即可看見極微。又「今者所說此相相資,『各別極 微』能生五識。」 (《成論述記》 :T43p.271a17-18) 意即,原本肉 眼看不見的極微相,經過展轉相資之後,能夠將「各別極微」,變 成肉眼能夠看得見,也就能在識上生起似相,成為所緣。. 政 治 大 這是窺基的註解超出玄奘法師原意?更可能的理由是,窺基所 立. ‧ 國. 學. 指「各別極微」,應不是玄奘法師「一一極微不和集時」 ,而是「共 和集位」之極微。. ‧. 最後,再看窺基對這五識能緣取的極微相的介紹: 「此諸極微. y. Nat. io. sit. 共和集時,展轉相資,各有麁相生,如阿拏色。七極微相資,皆有. n. al. er. 阿拏色,許大微相。」 ( 《成論述記》 :T43P.271a13-15) 原本薩婆. iv. 多極微,是無方分、是極微圓相、肉眼看不見,是以不能壘疊成大 C Un. hengchi. 物。而和集極微,經過展轉相資,七極微相資,即可有阿拏色,成 為「大微相」。所以,窺基註釋下, 「各別極微」則有可能指的是和 集成阿拏色以上的大微相。. (二) 極微和集時的空間分布及其性質: 和集大微相,如何能具足所緣緣的二定義?先看窺基對極微和 集位的空間概念的說明: 「一處相近,名『和』 ;不為一體,名『集』, 17.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2) 24. 即是相近,體各別故 。」(《成論述記》:T43p.271a18-19) 大 微相極微中,小微圓極微之間,是由諸多個別小微圓極微,彼此非 常靠近,卻不貼在一起的狀態,單一極微雖各自獨立,卻能由於彼 此緊臨,所以能聚成和集相。相較於古薩婆多之極微說,極微聚合 而來的只是假法,此眾賢極微和集的相資相,突破原本無方分則相 涉入的限制,如此「和」、「集」之後,形成大型的實體群組,所 以眾多極微實體和集的麁相,便能令五識生起似相:「是實法故, 有力生識,以相麁故,識有此相,故所緣緣理具足有。」(《成論 述記》:T43p.271a19-21)意即,大微相是由實體極微所組成,所 聚集成的實體具有極微麁相,能作為識的對境,可說完全符合所緣. 政 治 大. 緣二定義。舉例說明,在《二十述記》中以山相為例:. 立. ‧ 國. 學. 如多極微集成山等,相資各有山等量相,眼等五識緣山等時, 實有多極微相資山相,五識並得,故成所緣。不爾,即有非所. ‧. 緣失,許有實體,但為緣故,故論說言實有眾多極微皆共和集。 (《二十述記》:T43p.993 a1-5). sit. y. Nat. er. io. 意即,肉眼所看見的山,是由無數極微相資和集而成,於此眾. n. 多實體極微和集而成與山等量的山相 ,既是實體 a v ,又具有山的相狀,. l. ni. Ch 則能作為五識所緣取的對象。所以,眼睛即可看見實體極微相資山 i U e ngch. 相,此相即能作為五識所緣之對境。 (三) 只針對和集為「所緣」的條件評破: 窺基特別說明:「今者非之云:設許有體,不諍緣義。不許彼 有相資相故,故論但言『為此所緣』,今所緣義是所諍故。」(《成 論述記》:T43p.271a22-24). 24. 對《觀論》評破和集的方式,論主. 關於和、集與挾帶、變帶之說明,見李培瑜,2019, 《通潤《觀所緣緣論發硎》之研究》 ,頁 52。 18.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3) 並不挑戰和集極微是否為實體,依舊「設許」極微是實體可以為緣。 而進行評破時,對於這既是實體又能帶相的和集極微相,只針對和 集能否作為所緣,能否在五識上生起似相。 和集說之評破: 據窺基的說法,《觀論》破和集,本應有六個不同的論點,且 都有完整的論式: 「如《觀所緣》有六義破,皆有比量,不能具述。」 (《成論述記》:T43p.271a24-25). 然而,此六義及六比量之內. 容,究竟存在窺基曾作《觀所緣緣論述記》中,還是依《觀論》原 論文中判讀而來,不得而知。如今,二部《述記》中,所得資料並. 政 治 大. 不曾見有此六義及其論式。. 立. 學. 《二十述記》 ,世親菩薩所採用的攻略是以否定極微實體為主:. ‧ 國. 「此論但有破本極微既非實有,所成和集,理實不成。種種推徵,. ‧. 如餘論說。」(《二十述記》:T43p.993c28-p.994a1) 所以,對. sit. y. Nat. 於如何評破和集並沒有交代。. io. 窺基註解《成論》:「共和集位與未集時,體相一故。瓶、甌. er. 二、. n. a 等物,極微等者,緣彼相識應無別故。共和集位一一極微,各各應 iv l C hengchi Un 捨微圓相故。非麁相識緣細相境,勿餘境識緣餘境故。一識應緣一 切境故。」(《成論》:T31p.4b19-23). 這個段落,共有破和集. 五難。其中,與《觀論》相關,只有前三:二位無差難、量等相齊 難與微相失本難。其第四、第五:識行相互通難、一心遍難,則以 心識與境之相乖返為評破理由。所以破和集將分成與《觀論》有關 及以「乖返」評破二部分: (一) 與《觀論》有關:. 19.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4) 1.. 《成論》 : 「共和集位與未集時體相一故。」 ( 《成論》 :T31p.4b19) , 即二位無差難: 極微和集、相資之時,與不和集、不相資時,其體是一, 如何相資能為大故,發生五識?立量云:汝相資極微,應 不與五識為其所緣,即極微相故,如不相資集時。《所緣 論》頌云:「和集如堅等,設於眼等識,是緣非所緣,許 極微相故。(《成論述記》:T43p.271a27-b3) 如引文,窺基註釋時,引《觀論》第三偈頌為證,說明肉 眼看不見極微相,就算得以作緣也不是五識的所緣。 「二位無差. 政 治 大. 難」 ,指極微在有和集相資與不和集相資的二種情況下,不論是. 立. 任何一種都不是五識的所緣,因為極微實體無法相資成大的極. ‧ 國. 學. 微實體相。. 《成論》:「瓶甌等物,極微等者,緣彼相識,應無別故。」. ‧. (T31p.4b19-20),即量等相齊難:. sit. y. Nat. 《所緣論》云:瓶、甌等質覺相,彼應無別故等。今云,. io. 瓶、甌二物極微之量等者,緣彼相識應無差別。『瓶、甌. er. 2.. n. 等』者,等取盆等。『極微等』者,是相似義。且如俱以 a v. l. ni. Ch 一俱胝極微作瓶、甌,瓶、甌應無別,以極微頭數相資等 i U e ngch. 故。今既瓶、甌二相各別,故知不是相資量等為五識緣。 量云:彼一俱胝極微為瓶等者,與此一俱胝極微所成甌, 應無差別,有一俱胝極微相資相故,如此一俱胝極微所成 之甌。境量既爾,心量准知。論文但有緣心無別。」(《成 論述記》:T43p.271b5-15) 窺基引《觀論》第四偈頌上半頌為作證明。「量」,指的 是極微的數量。如果各以相同數目的極微分別作成一瓶和一甌,. 20.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5) 則理論上瓶與甌呈現結果應該相同,但事實則並不如此,所以 瓶與甌的區別,並不因極微相資數量上的差別。 3.. 《成論》:「共和集位一一極微,各各應捨微圓相故。」(T31 p.4b20-21),即微相失本難: 《所緣論》頌云:「非形別故別,形別非實故。」乃至廣 說,更有一頌。今難之云:共和集位一一極微,應捨根本 極微圓相。行烈既別,相資亦殊,即是極微失本圓相。量 云:瓶等相資之極微,應非圓相,體即相資相故,如相資 相。極微本是團圓之相,今既不爾,故失本相。由此又解: 既無方分,如何行位令其相別?相別唯在假瓶等上,非極. 政 治 大. 微故。此亦非由行位異,令見異也。」(《成論述記》:. 立. T43p.271 b19-27). ‧ 國. 學. 此引《觀論》第四偈頌下半頌,特別指明廣說還有第五頌25。. 問難的理由是,根本極微應該是團圓之相,在進行和集之後,. ‧. 排列位置不同,相資結果也變了,就是極微便不再有原本團圓. sit. y. Nat. 相。再則,極微既然沒有方分,又怎麼會有形狀上的差別?相 狀的差別只有在假法瓶的身上,並且與極微的形狀無關。這也. er. io. 說明,看見瓶、甌相狀的不同,並不是因為極微的排列問題。 a. n. iv l C n hengchi U 以根、境、識相「乖返」為評破:. (二). 在《成論》介紹觸心所26的內容之前,提出了根、境、識須 在相隨順,而不是相乖返的條件之下,認知才能夠產生:. 25. 窺基理解《觀論》第四頌之下半,與第五頌的意思是一樣的。. 26. 關於,觸心所,同時具有「依彼生」及「令彼合」的能力,能令識依根、取境,而生起了別,. 是五遍行之一,為有情認識外境時,必然出現的重要主角。. 21.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6) 「正三和體」,謂根、境、識,體異名「三」。不相乖返, 更相交涉,名為「隨順」。如識不生,根、境或起名為乖 返。又如耳根、眼識、香境三法乖返,不名三和。若相順 者,三必俱生。既不相違,故名隨順。根可為依,境可為 取,識二所生,可依於根,而取於境,如此交涉,名三和 體。(《成論述記》:T43p.328b16-22) 據引文,「正三和體」,指根、境、識三者,各有其不同 的體性。一方面,根、境、識三者,不能相違返,更要能夠互 相交涉,稱作「隨順」。如果,識沒有生起,只有出現根、境,. 政 治 大 件事就算同時生起,卻是相違返,仍不能稱作「三和」。所以, 立. 就稱為「乖返」;又如果,出現的是眼識、耳識和香境,這三. ‧ 國. 學. 如果相隨順,根、境與識三者必定都在相隨順的狀態。根作為 所依,境作為被緣取的對象,識則由根、境二者生起。. ‧. 窺基則以此概念說明和集五難之識行相互難與一心遍緣. sit. io. er. 《成論》:「非麁相識,緣細相境,勿餘境識,緣餘境故。」. a. n. 1.. y. Nat. 難:. v. l C (T31p.4b21-22),即第四,識行相互通難: ni. hengchi U. 此中量云:緣大瓶等識,應即緣極微之心,彼執所緣即極 微故,如緣極微心。何故緣瓶等,但作瓶等解,不作極微 解?若言見微,微雖細相,瓶雖相麁,以體一故,彼緣瓶 麁相之識,即是緣微細相之識。若許爾者,汝餘聲等境, 其緣色境之識應亦得緣,許相違法得俱緣故,如麁細境。 若許即有世間相違。」(《成論述記》:T43p.271b29-c7). 22.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7) 這一問難,說明在緣取大瓶與緣取細極微時,在識的行相 上應該是相同的。所以,用隨順或乖返概念來檢視之,此境相 與識則相乖返,緣瓶上極微竟作瓶解。意即,如果這樣的命題 能夠成立,能緣色境的識,應該也緣聲香味觸等境界,就是同 意相違的法,竟也能夠緣取。如此便與世間所認知的事理相違。 2.. 《成論》:「一識應緣一切境故。」(T31p.4b22-23),即第 五難,一心緣遍難:「相相違法,許俱緣故,緣此之識應亦緣 餘,應耳亦得緣於色等,比量應知。」(《成論述記》: T43p.271c10-11). 政 治 大. 問難:如果相違的法也能俱緣,則緣此的識也就都能緣其. 立. 他,意即耳識也能緣色等、身識能緣香等。這也是屬相乖返的. ‧ 國. 學. 情境。 結語:. ‧. 三、. y. Nat. io. sit. 以《觀論》的架構,和集說由先有古薩婆多極微說與經部和合說之. er. 「互闕一支」後轉救而來,其有備而來自是非同小可,眾賢所考量到的. n. a. v. l C 面向,幾乎完全符合陳那所緣緣二定義。然而,對讀者而言,這是非常 ni. hengchi U. 難以理解的主張。經過窺基的整理,為和集提供了三個面向,包括眾賢 之和集大微相與原本小微相之別,和與集之空間概念,以及陳那評破和 集只針對所緣的條件,並不挑戰其實體能為緣的部分。因此,更能助於 了解眾賢所稱和集,是極微實體經相資之後,成為具有粗相的實體。 至於評破方式,《成論述記》雖有破和集五難,但是與《觀論》有 關的說明只在前三難中,第四、第五難則以「乖返」的概念作判凖。或 許《成論述記》是依《成論》的脈絡解釋為主,而玄奘法師在揉雜《成 23.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8) 論》的過程中,陳那破和集的三個偈頌並非其解說之全部。所以這個部 分很可惜,因無法看見窺基所說《觀論》評破和集的六個論式。. 第四節 從唯識觀點說明「破所緣緣」之整體概念. 窺基對《成論述記》科判下之「破所緣緣」這一子門的詮解,具有其整 體架構。與陳那《觀論》相關的幾處要點,是從唯識家立場對於「所緣緣」 的說明。分成說明與結語二部分: 一、. 政 治 大. 說明:窺基從唯識家的觀點, 「所緣緣」相關說明有四:. 立. (一) 內識變現似相是所緣緣對境:窺基引《觀論》第六頌: 「內色如. ‧ 國. 學. 外現,為識所緣緣,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觀論》: 作為評破極微諸說的結論。由此可知,五識所. ‧. T31p.888c17-18). 緣取的對境不是外在的任何實法,而是識內自所變現: 「以自內識所. y. Nat. io. sit. 變之色為所緣緣,是依他性,有體法故,不緣心外所執無法。」 ( 《成. n. al. er. 論述記》 :T43p.271c17-19) 內自變現的似境色是依他起的實體影. iv. 像 ,以能符合陳那所緣緣二定義所以是五識緣取的對境。關於其 C Un 27. hengchi. 中內容與機轉,將在下一章作說明。 (二) 對境是頓變而非積小:唯識家說明五識所緣取的對境,不論大 小物,由自識在剎那間變現色塵,境相頓現且而完整到位,並不是 從極小眾極微等聚集而來: 「能成、所成根、塵等義,隨其相分形量. 27. 在窺基註解所緣緣識變時,以第八識變現內境作為五識所緣取的對境,並不存在第八識是否共. 許的問題。 24. DOI:10.6814/NCCU202100005.

(29) 大小,其能變識頓現此相,非別變作眾多極微,如薩婆多,從小至 大合成一物。」 (《成論述記》 :T43p.272a12-15) (三) 極微非有實:唯識家極微與小乘、外道之極微有著其目的與方 法上的不同:. 1.. 方法:瑜伽師以假想慧分析色相的結果,半半析之,至不可再 析,近色邊際時,假說為極微。不同於小乘與外道所主張之極 微,將所有物件不斷分割,分切到近無方分處。. 2.. 政 治 大. 目的:唯識家說極微: 「為執實法實我是一是常,故佛說極微,. 立. 令其除執,而分折色,非謂有實極微體,故佛說之也。」 (《成. ‧ 國. 學. 論述記》 :T43p.272b29-c2) 佛為了破除眾生執實我、法為一、. ‧. 為常而說有極微,所以說極微的目的,終究是為了破除各種執 著。. sit. y. Nat. a. er. io. (四) 內識變現似境相還是假法:回到窺基《成論述記》的系統,由. n. 內識所變現之似境之色還是假法: 「上來難破心外境無,仍恐許心等 iv l. n U e n(g《成論述記》 chi 同外計實有,故今應破。」 :T43p.292c3-4). Ch. 由於,. 《觀論》內識變現似相能為五識所緣的對境。換句話說,識所變似 境相就是實法,能帶彼相起。如此則同於外、小等有實法可執,這 明顯與唯識家「由假說我法」大前題相違。所以必須說明依他起的 實法,仍是世俗有: 「內心所變,種子所生,不同真如,故如幻有。」 (《成論述記》:T43p.294a2-3). 意即,唯識家所說離心識之外實. 有外境,是完全不可能存在,而內識所變現似相,是由種子所生出, 雖是實有卻是如幻有。 25.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0) 二、. 結語: 窺基對所緣緣的整體概念,包括: (1)所緣緣的對境,不是離心識. 之外的實體,而是由內識所變現。這個部分,在下一章作說明。 (2)所 緣緣的對境是頓現來的,不論對境是大是小,都是由內識頓時變現五根 與色塵,並非離於心識之外。 《觀論》破外境時,針對極微三說作「設 許」極微為實體,來證明其仍不能作為所緣緣對境,而窺基說出唯識家 立場,所緣緣對境不論是大物小物,都是由內識頓時變現齊全,不需由 細小極微積聚而產生。 (3)正解唯識家的極微。陳那《觀論》中,並沒. 政 治 大. 能明確看出極微是否實有之立場,窺基則說明唯識家極微與他部極微不. 立. 同,分別呈現在方法上與目的上:以方法而言,他宗以物質世界組成物. ‧ 國. 學. 半半分解,分析到不能再分解時名為極微,唯識家則以瑜伽師之假想慧 而半半析之至不可析時假說極微;目的不同,他宗為理解世界之組成,. ‧. 分析其結果,以極微實體作為組成世界的最小單位;唯識家則說明,佛. Nat. sit. y. 陀說極微的目的,是為了破除眾生對實法的執著。(4)內色還是假法。. a. er. io. 《觀論》在評破外境之後,提出了內色才是五識的對境的主張。言下之. n. 意,內色是實體並能帶彼相起,如此一來,便與唯識家「由假說我法」 iv l. n U engchi 的教義相違,所以窺基從《成論》的脈絡解釋下,說明離心識之外實法. Ch. 不可能存在,而內識所變現似境之相是由種子所生出,屬如幻有、是世 俗有。. 第五節 結論. 二部《述記》中,與《觀論》破外境相關之資料來源非常集中。玄奘法 師《成論》在進入主題之前,先用了一卷半的篇幅,將《唯識三十論頌》前 26.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1) 三句作了詳盡的展開,破識外有實法的部分,其範圍、結構及其目的與《觀 論》有明顯的不同28。然而,破所緣緣是《成論述記》 「破有對不成」下的一 門子題,其中即涵蓋陳那《觀論》 。對此,窺基對所緣緣這門子題的解說下, 可以看見與所緣緣相關之週邊命題,所以用整體概念來認識所緣緣時有更完 整的理解。世親菩薩《二十論》對外境非實的評破,從外人問: 「復云何知, 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非別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別境耶?」 (《二 十論》:T31p.75c13-14) 為開始,共分為五頌回應。與《觀論》破外境相 關的內容,則位在《二十論》的第十頌「以彼境非一,亦非多極微,又非和 合等,極微不成故」(《二十論》 :T31p.75c16-17). 此一頌,為《觀論》第. 政 治 大. 一至第五頌之評破。世親將外境分為一實體與多極微二種,其中多極微再分. 立. 成一一極微各別與多極微和合、和集。評破的方式,則是證明一實極微不能. ‧ 國. 學. 成立,類似釜底抽薪,明顯與《觀論》不同。. ‧. 和集的評破方式無法完整輯出。透過二部《述記》對和集說之描述,能. Nat. sit. y. 夠更清楚理解眾賢的主張,從薩婆多部原有極微理論為基礎,再發展而來的. n. a. 六義破、各有比量的評破內容完整呈現。 l. Ch. engchi. er. io. 新說,有其堅不可摧的架勢。可惜的是,此次研究依然無法將窺基所說,有. i Un. v. 在評破極微三說之後,介紹窺基從唯識家的立場對「所緣緣」作整體性 的說明,包括識變所緣緣義、頓現非積小義、極微非實有義,以及內識亦非 實,將此「所緣緣」命題放回到《成論》的系統中,得以更完整地看待《觀 論》破外境的架構。. 28. 《觀論》 ,為說明在認識作用時,所具四緣中最具重要性的所緣緣,是在內識中生起而非外境上,. 所以,須先將外境能夠成為認識對象的可能排除,所使用的攻略,則是將外道和小乘各自所堅持的 極微設定成「設許」為實體,然後,再後立因明論式加以評破之。《成論述記》目的,較傾向於說 明唯識教理,為了解人、法二空,而需先對外境作清楚的剖析與透視。 27.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2) 第三章. 申正義. 玄奘法師翻譯《觀論》,開宗明義將能緣取所緣緣之識定義為五識,刻 意把第六意識排除在外。註釋書中,可見對第六意識能緣取假法等作解讀, 實不同於五識唯緣實法29。另一方面,第六意識只有在深度睡眠、悶絕與甚 深禪定下才能停止,所以討論五識之所緣緣作用時,即同時說明此識變過程 並非吾人經驗所能了然,如快道釋論題:「此所謂『觀』者,論主唯獨自得 觀,而非眾生之方便所修觀焉。」30僅管如此,學人透過唯識學家對心王、. 政 治 大 並未提到種子能熏所熏、心心所見相二分等,與識變關係非常重要的幾個概 立. 心所的介紹,便可以按圖索驥的方式來理解識變過程。然而,陳那《觀論》. ‧ 國. 學. 念,因而加深理解上的困難。. ‧. 《觀論》中出現二次「本識」能否為第八識31?整部《成論》中,玄奘 法師唯一正式引用《觀論》的內容,只有第八頌,僅此一次,位在介紹第二. y. Nat. io. sit. 轉識下,說明「俱有依」時32。玄奘法師在引用後,附上對偈頌的說明與歸. n. al. er. 納: 「彼頌意言:異熟識上能生眼等色識種子,名色功能,說為五根,無別. 29. Ch. engchi. i Un. v. 如護法《觀所緣論釋》 :「縱許意識緣實事境有其片分,亦能將識相似之相離無其境。於眼等識. 境不相離,得成就已方為成立,是故於此不致慇懃。」( 《觀所緣論釋》:T31p.889a25-28) 30. 快道,《觀所緣緣論義疏》 ,收錄於林鎮國、簡凱廷編,2018,《近世東亞《觀所緣緣論》珍稀注. 釋選輯》 ,頁 169。 31. 「本識」不能是第八識的原因有二:一是原梵文並無,乃玄奘法師翻譯時所加;另是第八識未. 共許,是否適合拿來與實在論者說明。然而,如何理解「本識」 ,確實是本論解讀上的困難,例如 陳雁姿的研究中,由於認定「本識」不是指第八識,所以解讀第七頌時,則無法將境、相作清楚的 劃分,以致讓外境、內境或五識緣取的對境、五識所生出似境等,產生混淆。甚至,將「決定相隨」 推導成外境(增上緣)與識為俱時的結果。顯然這樣的註解,陳那論師是不會同意的。見陳雁姿, 1999, 《陳那觀所緣緣論之研究》 ,香港,志蓮淨苑文化部。頁 169。 32. 關於脈絡的分布,顯然是特別的:第八識為何放在第二能變識底下討論?窺基有作說明: 「問:. 何故本識不辨所依,次能變中解彼依體?答:本識諸識之本,與他為依義顯,他與為依義隱,故不 出其所依。」 (《成論述記》:T43p.376c16-19) 28.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3) 眼等。種與色識常互為因,能熏與種遞為因故。」 (《成論》 :T31p.19c23-25) 所以,窺基的註釋,則是依此基礎上展開,由此可以證明,玄奘法師與窺基 的解讀,陳那《觀論》中「本識」,所指就是第八異熟識。 另一方面,窺基對《觀論》內容作說明時,第六頌直接以第八識、五識 作為所緣緣識變的主體。介紹第七頌境相與識的生起,雖然本論指的是俱時 因果相隨或者前後為緣二種,而窺基在《成論述記》的二筆資料中,只偏重 在陳那是同意於經部的因果異時;第八頌,窺基特別指出陳那《觀論》中, 不需提及見分、相分的概念。. 政 治 大 理解上,以第八識成為所緣緣識變的主體,則《觀論》第六、七、八頌 立. ‧ 國. 學. 顯得清楚易懂。第六頌介紹所緣緣的識變理論,證明內識所變現似相即是所 緣緣認知的主體。而識變中,還有二個重要的問題,色與根,則分別在第七. ‧. 頌說明似境色,及第八頌說明種子五根。所以,本章的編排以《觀論》申唯. n. sit er. io. 第一節 所緣緣識變論a. y. Nat. 識正義之順序,依次說明。. iv l C n hengchi U. 《觀論》中,論主用了五個偈頌破外境,證明所緣緣的本體並不存在於 離心識之外,接著論主再用三個偈頌申唯識正義。其中第六頌:. 內色如外現,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6) (語譯:有識內顯現的色相似外境現,能作為五識的所緣緣,因為共 許影像在五識上顯現,以及是實體,能讓識生起的緣故。) 在這一頌,須說明《觀論》所緣緣之識變論。什麼是識上內色?內色如 29.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4) 何似外境現?內色為何同時滿足緣與所緣條件?五識如何帶彼相起又從彼 生出?本節分為說明與結語二部分: 一、. 說明所緣緣識變論:玄奘法師《成論》在進入「破所成有對眼等不 33. 成」 之前,先敘述關於有對色的識變機轉:「謂識生時,內因緣力, 變似眼等、色等相現,即以此相為所依、緣。」34(《成論》 :T31p.4a27-28) 這部分說明所緣緣的識變。從窺基進一步廣解其義之後,「內因緣」力 指第八識種子,種子能夠變現出似根、似色,作為五識的所依與所緣。 這就是與所緣緣有關的識變範圍,聚焦在第八識變現出根、境作為五識. 政 治 大. 的所依、緣。不同於《成論》從三能變之相、相應心所及所依、緣等詳. 立. 細介紹,到整個識變時,第八識、第七末那識與第六意識與各自心心所. ‧. ‧ 國. 釋:. 學. 間的分工合作。此所緣緣識變論較與第八識、前五識有關。見窺基的註. sit. y. Nat. 述曰:此解識變。謂八識生時,內因緣種子等力,第八識變似五根、. io. er. 五塵。眼等五識依彼所變根,緣彼本質塵,雖親不得,要託彼生,. n. 實於本識色塵之上,變作五塵相現。即以彼五根為所依,以彼及此 a v. i l C n U hengchi 二種五塵為所緣。五識若不託第八所變,便無所緣,所緣之中有親、 疎故。以上是總初申正義。( 《成論述記》:T43p.268b6-13) 窺基對所緣緣識變的闡述中,第八識種子扮演重要的角色35。而《觀. 33. 窺基《成論述記》科判下,破有對色被分成:破能成極微不成、破所成有對眼等不成。而所成. 有對眼等不成之下,就是《觀論》所談內容範圍:破五根、破所緣緣。 34. 玄奘法師介紹所緣緣識變時,明顯並未提及關於陳那《觀論》 。. 35. 在《成論》介紹下,種子具有六義:剎那滅、果俱有、恒隨轉、性決定、待眾緣與引自果,是. 與色法有關的外種都有的特性。其中,第二果俱有的特質,說明種子與現行屬異類,不但得以俱時 30.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5) 論》談到同時發生的部分,有第七頌內境相與識俱時生起亦作識緣,及 第八頌根功能與前境色相互為因。此部分於下節中說明。 此處說明所緣緣的識變論,此轉變從第八識因緣種子開始。首先, 第八識變現出似五根與似五塵。然後,五識以第八識所變現而來的五根 作所依、以第八識所變現而來的五塵為所緣,再進一步變現出另一五塵 相。即此以第八識、五識為主體及其各自變現之二種五塵的識變過程, 說明了陳那《觀論》所緣緣識變的內容,正是「內色如外現」的內涵。 五識必是以第八識所變現五塵作為所緣。. 政 治 大 理解後,將識上同發生的轉變,作示意圖 立. 36. ,如下:. 第八識. (為依). 五識. 展轉相生. 五塵相現. (為緣). n. a. i Un. 在這張示意圖中,可以整理出相關問題: l. Ch. engchi. er. io. sit. y. Nat. 本質塵. ‧. ‧ 國. 學. 似五根. v. (一) 五識所變現出五塵相現,對應到《觀論》的段落為: 「境相與識 定相隨故,雖俱時起,亦作識緣。」(《觀論》:T31p.888c24). 也. 就是第七頌,說明境相與識有無相隨則有同時因果關係,所以能俱 時生起亦能作識的緣取對象,其實是因為有第八識種子的支持。由. 生起,還可以有因果作用。 36. 示意圖只止本頌運作概念上方便理解,實無法表達根、境「互為因」 ,與境、相「俱時」起的關. 係。 31.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6) 於,第七頌前半出現有「俱時」 ,後半頌卻有「前識、後識」 ,因此, 窺基的註解,有俱時起37,與異時起38二種解讀方法。至於, 「前、 後」關係為何,則決定境與識為俱時還是異時的結果。此頌說明境 相,將在下一節作討論。 (二) 第八識變現出似五根,對應到《觀論》的段落,為: 「以能發識 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所造。本識上五色功能名眼根,亦不違理。」 (《觀論》:T31p.889a2-3). 也就是第八頌的內容,為說明唯識家. 所定義的五根,並不獨立在心識之外。五根從比知而來,並非離心. 政 治 大. 識之外由大種所造。五根是指本識中某些具有特殊能力者,能生色、. 立. 聲等識的種子,從有能夠發識的功能而比度得知有此五根。. ‧ 國. 學. (三) 根與境識的展轉為因: 「謂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現識上五內境色,. ‧. 此內境色復能引起異熟識上五根功能。」(《觀論》:T31p.889a6-8). y. sit. Nat. 還是第八頌的內容。論主說明五根即功能種子後,本頌的下半頌長. io. er. 行則進一步說明根功能與境色之間互為因的作用。從種子到成熟位,. n. 生起現識上五種內境,再回到異熟識上(此時已不再稱第八識)引 a v. i l C n U hengchi 發五根功能,因此稱為「相互為因」的過程。此說明五根為第八頌 主題,將在第三節作討論。. 37. 護法《論釋》只註解到俱起為止,並無異時因果的說法。快道語帶保留,認為二者都有可能。. 通潤則解釋俱時才是護法的正義:「釋前半頌竟,不釋後半者,境識同時,是正義故;前後相生非 正義故。」通潤, 《觀所緣論釋發硎》 ,收錄於林鎮國、簡凱廷編,2018, 《近世東亞《觀所緣緣論》 珍稀注釋選輯》 ,頁 128。 38. 窺基特別偏重《觀論》第要頌後半前後因果異時的主張,因此,曾在破外境時引入: 「過去色識. 是現五識所緣緣。」 ( 《成論述記》:T43p.270a10)為作支持的力證,可惜此文前後並無任說明。 32.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7) (四) 所緣緣二定義與所慮、所託39的關係。五識以第八識所變五塵為 緣取的對境,這個對境,是識內種子所變現的實體,所以具有生識 的條件,此一階段則稱作「所託」 ,即五識以第八識所變現的實體本 質相為「緣」 。 「所緣」 ,則指五識緣取本質塵時,能夠親變現出似境 之相,也就是能夠帶彼相起,這階段即稱作「所慮」 。須特別說明的 是,這能緣慮的功能,不只是名詞,是具有能緣取的見分功能。 (五) 二種五塵的異、同。示意圖中,有二種五塵,分別為第八識、 五識所變現,其中,五識以第八識所變本質塵為緣取對象:. 1.. 政 治 大 以相貌而言是相同的:五識所變現的五塵相現,是緣第八識本 立. ‧ 國. 學. 質塵而來,理當不會有所不同。 「相貌」應包括色、聲、香、味、 觸等。. ‧. 2.. 二種五塵的差別:所不同處,在於親、疏40的不同。五識以第八. y. Nat. io. sit. 識所變本質塵為所緣取對象時,五識本身並不親緣外境,所以. n. al. er. 稱作疏所緣41。另一方面,由五識親生起之五塵境相,由於這似. iv. 42 境之塵相是五識親生而出,所以稱親所緣緣 。 C Un. hengchi. 39. 《成論》:「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T31p. 40c14). 40. 此處親、疏所緣,窺基為解釋玄奘《成論》 : 「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 此體有二:一、親;二、疎。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 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疎所緣緣。」(T31p.40c14)然而,親、疏所緣並未見 於陳那或印度註疏,護法《觀所緣論釋》中亦無,此是漢傳唯識學流傳的產物。期待作進一步研究, 可作專項討論。 41. 窺基說明疏所緣定義,須是他識所變,此則指五識所緣取對象是由第八識所變本質相: 「疎所緣. 緣,與能緣心相離法是,謂即他識所變及自身中別識所變,杖為質者是。」( 《成論述記》 : T43p.501a15-17) 42. 親所緣則指自識親所變現,與自識見分體不相離,也就是見分要帶己相: 「若與見分等體不相離 33.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8) 二、. 結語: 第六頌字數最少,其地位卻非常重要:(1)作為前破外境的總結論;(2). 偈頌與長行都再重申所緣緣二定義,以確定內識作為所緣緣之合理性;(3) 開啟內色如外境現即為識所緣緣的命題。玄奘法師在進入「破根境所成有對 眼等不成」子門之前,先將所緣緣識變論標示出來,經過窺基的註解,可以 整理出一套由第八識、前五識與各自變現二種五塵而完成的識變理論,說明 有第八識變現出本質相分作為五識緣取的對境,滿足「緣」的條件;由五識 自變出五塵相現,即帶彼相起,滿足「所緣」的條件。. 政 治 大 與《成論》所不同的是, 立 《觀論》申唯識正義的重點,較把握在第八識、. ‧ 國. 學. 五識變現內色這個面向,所緣緣識變論只談到:「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 緣」 (《觀論》 :T31p.888c19) 為止,似乎並不包括整套的識變運作系統43。. ‧. 三轉識與各自相應心所的工作內容,就在人們與外境接觸的現前當下這一剎. sit. y. Nat. 那,諸心識進行了一組複雜的工程,諸心識間,如何由緣取似境而分別、執. io. al. n. 點。. er. 取、解析或造作(受想思等)的這些部分,顯然並不是《觀論》所關注的要. Ch. engchi. i Un. v. 《觀論》 : 「內色如外現,為識所緣緣,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 ( 《觀 論》 :T31p.888c17-18) 是整部論的主題,說明人們所能夠認識的對象,只 能夠是由自己的識所變現出來的內色,而且必須同時能具備二個條件。至於 內色如何似外境現?用什麼機轉?有無步驟可供分類?是否包括心所法? 為何沒有提到見分、相分?如果有實體,會不會與唯識立場相違?…等等問. 者,簡他識所變,及自八識各各所緣別。唯是見分內所慮、託。」(《成論述記》 :T43p.501a8-10) 43 雖然,八識及其各自心所法會同時啟動,就本論而言,側重於說明識內境相為所緣緣的部分。 34. DOI:10.6814/NCCU202100005.

(39) 題,以上都不是陳那所要說明的重點。對於這部論,必須交代清楚的問題, 終究只有二個,就是接下來的二個偈頌,第七與第八頌,則是分別用來介紹 「境相」以及「五根」。. 第二節 闡述「境相」. 內識所變現似境相共有二種五塵,所以論主繼前一頌說明了識變之後, 接下來要介紹內識所現似境色。論敵問:這由內識生起的似外境相既然沒離 開識,那麼在時間發生的順序上,怎麼能夠同時生起又同時能被認識呢?論 主以偈頌回應:. 立. 政 治 大. ‧ 國. 或前為後緣,引彼功能故。」(7). 學. 決定相隨故,俱時亦作緣。. ‧. (語譯:境相與識,是俱時生起互為因果的關係。或是前識所變現 的色相,作為後識緣取的對象,是由於引生種子的緣故。). y. Nat. er. io. sit. 偈頌前半說明境相與識「俱時」生起,偈頌後半亦有「前、後」的意涵, 看似明顯矛盾的立場。雖然陳那認同俱時、異時皆可,窺基卻《成論述記》. al. n. iv n C 中,只提及第二種同意於經部之因果異時,找到二筆相關資料是窺基在其他 hengchi U 論點的說明時,以引用《觀論》第七頌後半頌為支持。窺基特意指稱引文來 自陳那《觀論》時,皆以因果異時作詮釋。. 《成論述記》解釋初能變中對種子的強大能力與特性,作了大量的說明。 其中種子「果俱有」的特性44,說明種子與現行屬同類得以俱時生起,不同. 44. 經窺基在「果俱有」下的解釋: 「現行與種,各異類故,互不相違。於一身俱時現在,有能生用. 故。且如色法,現行有礙,種子無礙,心緣慮等,准此應知。」 ( 《成論述記》 :T43.p.310a10-13) 35. DOI:10.6814/NCCU202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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