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區總體營造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之主題為東勢區慶東里、慶福里社區營造之探討。研究者針對 國內外相關文獻加以蒐集整理,以瞭解東勢區慶東里、慶福里社區營造的 歷程,再探究未來的發展策略。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是社區總體營造 之理論及相關研究,第二節是休閒農業區相關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三節是 慶東里、慶福里形成背景和發展。以下將分別敘述之。
第一節 社區總體營造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本節先說明社區的意涵,社區總體營造意涵,然後介紹社區營造相關 理論和相關研究。
一、社區之意涵
一個村莊是一個社區、一棟公寓、一條街道、一個街區、一個小鎮、
一個城市,都可以是個社區。其唯一的條件是居住在這個有限的範圍內的 居民須都具備共同體的社會認同意識。社區一詞是自英文「community」
翻譯而成,而日本將它翻譯為「生命共同體」,泛指具有共同意識的團體 組織(陳其南,1995)。「社區」的定義是指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 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人群(徐震,1985)。
林振春(1998)指出社區的實質內涵有三點:一是一定的區域範圍,
二是具有某種類似背景的人民,三是這些人具有某種互動關係。陳其南、
陳瑞樺(1998)也指出社區的本意比較接近於社群或共同體的涵義,可從 四方面來定義::1.居住空間的範圍:村落、公寓、街區、聚落、鄉鎮、
城市、區域、縣市、國家。2.社群的對象:居民主體(包括兒童、青少年、
女性、主婦及老人),認同、共識、共同體。3.社區生命的要素:自然、
產業、設施、空間、活動與居民。4.社區是文化的總體表現,用文化來營 造社區和地方。在「社區營造條例草案」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社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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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內,就特定公共議題,並依一定程序確認,經由 居民共識所認定之空間及社群範圍。」所以「社區」指的是「有社區感的 聚落」,而不是聚落的空間本身;換言之,社區是被營造出來的,而不是 毗鄰而居就形成的。
綜合上述對社區所下的定義論述,社區應包含存在特定地域範圍、有 一群人、經由社會互動、心理認同與組織系統等要素組成,居民們在特定 地域範圍內,因有共同的認同歸屬感,透過地方的社區發展協會組織,產 生了改造空間、促進產業發展與改善社區問題等意識。
二、社區總體營造
臺灣於1955年開始透過農村復興委員會指導推動「基層民生建設」,其 目標在求農村經濟的繁榮和農村居民食衣住行育樂六大日常生活需要水 準的提升,這種有計畫性推動社區發展的方式,成為臺灣70、80年代社區 發展工作的基本參照架構(李易駿,2011)。臺灣社區發展工作自1965年行 政院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中列為社會福利措施七大要項之一
,社區發展成為正式的國家政策。1968 年行政院令頒「社區發展工作綱 要」,其目標在「有計畫的動員區域內之人力、物力、財力,並配合政府 各部門之施政計畫與財力支援,以增進區內人民生活條件,提高區內人民 生產效能,改善區內人民生活環境,建設民生主義新社會為目標」。在社 區發展工作中著重硬體建設,性質為由上而下,但對於社區居民自主、提 升社區能力觀念,並未被提倡(黃源協等人,2009)。1983年內政部將「社 區發展工作綱要」改為「社區發展工作綱領」。綱領中將原有社區理事會 由社區內之戶長選舉9至11人組成,提高至21人的上限,並規定任期,以 增加社區居民的參與程度。在社區的劃定上,亦納入了「聯合社區」的概 念,雖然著重社區居民的共同需求,但是仍提出其應配合政府有關業務編 定預算,積極推動。1968年行政院令頒「社區發展工作綱要」,1983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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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工作綱領」,對臺灣當時之鄉村建設及縮短城鄉差距貢獻頗多(李易 駿,2011;徐震,2004;黃源協等人,2009)。
1990 年代以後臺灣十大建設及十二大建設先後完成,臺灣進入工業社 會,由於經濟快速發展,造成生活環境的惡化,產品標準化且大量生產,
導致社區發展工作面臨挑戰與轉變。1996 年內政部提出「推動社會福利社 區化實施要點」,該要點是強調「福利社區化」,將「社會福利體系與社區 發展工作充分結合的一種具體措施與工作方法」,其目的在於透過家庭與社 區力量,結合社區內外資源,並建立社區福利服務網絡,以有效照顧社區 內的兒童、少年、婦女、老人、殘障及低收入戶。在同年有另一股以文化 層次為主的社區工作,以重建鄉土歷史的方式,建立地方性的本土認同與 呈現地方特性,稱為「社區總體營造運動」。此後十餘年間,與「福利社區 化」同時成為兩股國內社區工作的主流模式(李易駿,2012;陳育暄,2004;
黃源協等人,2009)。
社區總體營造是1994年提出的新名詞與新概念。其來自日本的造町、
英國的社區建築和美國的社區設計等。自1994年行政院文建會提出「社區 總體營造」計畫,透過縣市文化中心及各種文化工作團體與專業學術團體
,直接間接的推動社區實質環境的改善工作(林澄枝,1997)。社區總體營 造的理念分為:居民全體參與,地方文化的再檢討,人與自然共生,相互 扶持的情誼,社區資源的價值創新與宣揚,以此五個環節做為「社區總體 營造」之全部過程(翁徐得、宮崎清,1996)。社區總體營造代表一種思 想模式,藉由社區居民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凝聚社區意識,經由社區的自 主能力,建立屬於自己的文化特色。所以不只是在營造一個社區,實際上 是在營造一個新社會,營造一個新文化,營造一個新的人。換句話說,「社 區總體營造」工作的本質,其實就是在「造人」,且只有透過文化的手段,
重新營造一個社區、社會和社區人,以實質環境的改善作為短期目標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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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總體營造」才有可能成功(陳其南,1995)。
自行政院文建會於1994年提出「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展開創新的社 區營造工作,此後十餘年間透過行政院各部會所推動的多項計畫,2002年 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被列為十項重點計畫之一,2005年行政院通過「臺灣 新社區六星計畫」,整合相關部會既有資源,有衛生署的「社區健康營造」、 教育部的「學習型社區」、營建署的「城鄉新風貌」、經濟部的「形象商圈」、
環保署的「環保社區」,均以社區為範疇,以民眾為對象,並將產業發展、
社區安全、健康照顧納進來,更符合永續社區的「生態、生活、生產」的 理念。也帶動更多社區民眾參與,激起對家園的關懷,進而參與公共事務,
落實造人的目標。社區在地文化也在此歷程中,逐漸被重視,進而保存與 創新,建構起臺灣在地文化特色(李易駿,2012;黃源協等人,2009)。
2008年以後「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建立富麗新農村」為重要發展政策。社 區營造不僅是是解決社區生活問題的過程,而且是結合在地產業與文化景 觀,以便營造臺灣新社會的工程。
綜合以上論述可知,社區總體營造活動的執行要透過社區組織結合政 府的公共資源,並透過社區自助互助的方式進行硬體環境的改善;並且能 達到居民參與,是一種由下而上的運作過程。社區居民對生活周遭真實的 生活課題,能自主思考、自發地投入規畫願景,並推展推展學習與行動來 經營公共事務,不斷地謀求更好生活環境和生活內容,使得社區能永續經 營的一個歷程。
三、社區總體營造之相關理論
社區工作實務中常運用的理論包括有;社區教育理論、任務團體理論
、系統理論、及培力理論等,茲分述如下:
(一)社區教育理論
社區教育是一種透過不同年齡層參與社區活動,並以社區為學習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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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使社區與社區教育活動兩者因相互回饋,激勵社區發展而提昇社區居 民的生活品質(王秋绒,1997;林振春,1999)。社區教育是一種社會制 度、社會文化、社會組織、整合化的生活方式。如果從地方社區的層次作 為觀察的視野,社區教育的發展便成為達成學習社會的重要策略(蔡承 家,2003)。社區教育的對象具廣泛性,包含社區全體居民,其應用在社 區如社區大學、行動書車、社區兒童讀經、社區博物館日等。
(二)任務團體理論
任務團體理論,通常以共同達成任務或解決、完成特定事務為主要目 標,其重點不在於個人的改變或成長,而主要著重於能夠有效能、合作和 發揮團隊力量去達成特定的任務。例如企業組織體裡的小組或部門、運動 領域的團隊或球隊、學校教師合作教學團隊、醫院的醫療團隊或小組、或 是社區發展的工作小組等。任務團體的領導者最主要的任務,是能夠促進 和協調團隊或團體合作,朝向既定的目標前進,去達成任務或獲致最佳的 效能發揮(許育光,2013)。所以任務團體在基於特定任務(工作目標)
而組成的團體,將社區發展視為是一種方案及一種行動,社區居民被組成 特定的任務團體,而朝向該目標努力,而有任務團體理論之運用(李易駿,
2012)。其應用在教育上如團體輔導、醫院的醫療團隊、社區發展委員會、
校慶籌備委員會等。
(三)系統理論
系統的意義,是組織內部相關聯的元素,交互作用或彼此合作互動的 關係,以達成共同的目標(陳木金、蔡文杰,2004;黃昆輝,1991)。Parsons
(1951)指出一群具有生理或環境特質的個人,他們在團體中活動的動機 在於得到最大的滿足。這群人彼此互相影響,他們所扮演的角色,則由所 處環境的文化與社會結構來界定。認為任何一種組織,其本身就是一個社
(1951)指出一群具有生理或環境特質的個人,他們在團體中活動的動機 在於得到最大的滿足。這群人彼此互相影響,他們所扮演的角色,則由所 處環境的文化與社會結構來界定。認為任何一種組織,其本身就是一個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