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從時代背景看臺灣籍民與廈門社會的鴉片問題
第二節 福建省政府「寓禁於徵」開鴉片特稅
雖說 1930 年代之後,福建省已經是為國民政府有效統治的是一省,但是事 實上各地民軍橫行,公然違抗政府、軍隊的情形,毫不亞於 1920 年代的北洋政 府時期。從 1934 年刊載於雜誌的一則福建安溪的通訊報導中,灼灼可知何謂「人 人都說安溪是匪區」:
關於這個答案,簡單的說:就是各派的民軍,都與當地的「土劣」有相當 的聯帶關係,為了各派的利害,不時的惹起衝突,各積不相容,動不動就 火併意見,尤其是,這般所謂「民軍」原是綠林豪傑的變象,他們利之所 趨,無所謂信義,無所謂紀律,勝者為王,敗即為寇,橫行肆至,無所不 用其極,在他們稍為客氣的是假籍名義設捐卡,抽雜稅,任意敲削。否則,
興之所至、焚燬,綁殺,直如家常便飯呢。65
這則報章雜誌中對於安溪民軍,與口述資料所描述出來在北洋政府時期所在福建 各地投靠大小軍閥的領導人物,其出身、作風不謀而合,可以得知直至 1930 年 代為止,福建地方民軍仍是據地自重、無視中央政府。而當年福建地方軍隊、民 軍公然種煙的態勢,報紙新聞上是處處可見:
閩省禁煙委員會以閩南莆田、仙游、思安、南安、晉江、同安、安溪、海 澄、漳浦、龍溪、南靖、平和、雲霄、詔安等縣,均已準備栽種煙苗。福 州、廈門兩地軍警人員,且有組織機關,包庇私運煙土之說,禁令掃地,
無法制止,殊堪痛心。66
中華國民拒毒會,日來接到閩南各方面函電,報吿泉、漳、興、永各屬種
65 金龍,〈收編民軍在安溪(安溪通訊)〉,《人言週刊》,第 1 卷第 26-50 期,下冊(1934 年),846 頁。
66 〈閩省禁種烟苗問題 禁烟會决貫徹主張〉,《申報》,1931 年 11 月 3 日,第 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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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鴉片之情形,不下數十起,此等郵電,大都經地方當局扣留,以致遲滯,
良可痛心。據廈門方面報吿,稱漳州、泉州、興化三屬煙苗,葉已茁芽,
有長至五、六寸者,背後主動人物,聞均係有力份子,漳州可收捐三百萬 元,泉州五百萬元,興化方面已種五萬畝,對於利益分配,亦經商定。福 建禁煙委員會林委員雨時,對於煙禁,素極𤍠心,對於此次大種煙苗,反 對尤烈,業經聯合全體禁煙委員向省府辭職,以示决心。67
中華國民拒毒會,前接廈門拒毒會及閩南各團體報告,閩南駐軍勸種煙苗 徵收捐稅情形,曾誌前報,茲該會又接福建去毒總社來電。略謂,閩省各 縣,本年大舉種煙,多由駐軍勸穗配捐,閩南及甫仙、福寧、屬煙苗,均 已下種。漳州各縣已准陳智君、林者仁、陳啟裕、洪哲民、等包辦煙捐龍 溪收捐辦法,聞以認繳路債為名,依照各鄉平日攤派挑夫名額支配,同安 捐額最多,聞定一百二十萬元。晉江、南安、惠安、安溪、等縣,由陳施 長仍舊派員收捐,第八區剿匪指揮何顯祖,亦委甫仙財政整理處主任陳建 明兼收煙苗捐,仙游一縣,已下種三萬畝,福寧屬五縣陸戰隊,已委派專 員十餘人,分頭出發,勸種朽捐,為最近數年來未有之怪象,省禁煙委員 會,限於力量,未能與駐軍周旋,省政府迄今仍無具體辦法。68
對於各省地方勢力重新復種鴉片,當時國民政府中央成立了「禁煙委員會」
來絕禁煙毒問題:「民國成立以來,關於違犯煙禁之懲戒,已載於國家刑律之中,
即暫行新刑律第二十一章之鴉片煙罪。然自民國五年以來,軍閥專權破壞法紀,
勒種庇運之事遍於各者,刑律鴉片煙罪有等於無。及至民國政府成立時,因採『寓 禁於徵』之辨法,刑律自難生效。嗣因國民之反對,國民政府遂毅然實行絕對禁 止之政策。69」於是,國民政府將刑法鴉片罪中重新修訂,於 1928 年 9 月 1 日
67 〈拒毒會疊接報吿 福建種烟情勢嚴重〉,《申報》,1931 年 11 月 7 日,第 16 版。
68 〈拒毒會所得閩南烟訊〉,《申報》,1931 年 11 月 20 日,第 16 版。
69 于恩德,《中國禁煙法令變遷史》,頁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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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樹莊擬邀遂方聲濤去閩代理省主席並兼保安處處長。76」
方聲濤表示以自己與楊樹莊的關系而論,理應幫助楊樹莊看好這個攤 子,但自從中央整頓稅制,劃清了中央稅與地方稅後,地方稅源所剩無 幾,省財政已拮据到無米為炊的地步,在此情況下,自己心餘力絀,所 以不敢輕易嘗試。張群聽了,幫楊樹莊勸駕說:「有土斯有財,何怕沒 辦法!不妨先回去,慢慢想辦法。」77
「他所指的『有土斯有財』是否語帶雙關,我無法判斷,但他的這句話,卻引發 了方聲濤的一個念頭。」78
方聲濤就提出要種煙籌款的問題,隨問張群:「不知這樣做,中央會見 許嗎?」張群回答說:「如果福建非此不可的話,想來中央當亦可以通 融。」79
「他們談論此題時,鄭寶菁暗對我說:『這件事怎麼能做!』我亦頗不以為然,
便在飯後去方聲濤家,把那的話告訴了方聲濤,順便表達了自己的意見。80」 方聲濤辯說:「你們的意見全對。可是,我們自己不種煙,是否福建就 沒人吸煙了呢?外國來的煙土不去說它,雲南、貴州、四川的煙土是否 就能禁止它不來福建呢?再說,蔣介石為什麼還要辦特稅?」81
「他這話的意思無非是說,在他看來,自己種煙既能解決省財政問題,又能防止 民財外流。我不便再爭,回來除不談方說的蔣介石亦特稅之事外,其餘悉以告鄭
76 吳藝五,〈我所知道的方聲濤〉,收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 員會編,《福建文史資料》,第十二輯(福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 究委員會,1986),頁 100、101。
77 吳藝五,〈我所知道的方聲濤〉,收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 員會編,《福建文史資料》,第十二輯,頁 101。
78 吳藝五,〈我所知道的方聲濤〉,收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 員會編,《福建文史資料》,第十二輯,頁 101。
79 吳藝五,〈我所知道的方聲濤〉,收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 員會編,《福建文史資料》,第十二輯,頁 101。
80 吳藝五,〈我所知道的方聲濤〉,收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 員會編,《福建文史資料》,第十二輯,頁 101。
81 吳藝五,〈我所知道的方聲濤〉,收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 員會編,《福建文史資料》,第十二輯,頁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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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菁。鄭寶菁知道方聲濤志已決,亦就不好再說,只是搖頭嘆息而已。82」 事情的發展果不其然,隨著中央禁煙委員會冒著社會輿論的抗議聲浪,而成 立福建禁煙查緝處。方聲濤亦以福建省代理省主席的身份,配合福建禁煙查緝處 的工作需要,將福建省各地的鴉片種植皆同意其合法納稅,也因此招致社會輿論 的攻擊:
福建屬六邑旅滬同鄉,以福建省政府方聲濤等,公賣鴉片,縱毒全省,直 接受害者,厥惟閩北延建邵屬,因召集會議,决議,電請中央制止查辦,
原電云,洛陽國民政府主席林、行政院長汪、監察院長于、全國禁煙委員 會委員長張、鈞鑒,吾閩煙禁,素以嚴厲著,民國以還,軍閥亂政,幾於 無惡不作,然對於鴉片公賣,尚不敢為,不料黨治下之閩省政府,方代理 主席聲濤等,公然冒天下之不韙,實行鴉片公賣,聞其辦法,除承辦機關 外,凡在閩有槍階級,均予以等級之分肥,此種行為,旣違國家禁令,尤 背鄉先哲林文忠公遺敎,且觸刑法凟職專章,閱本月七日申新兩報,福州 專電載,閩省政府因各方激烈反對,於五日决議撤銷公賣云云,旣云撤銷,
則前此之准可知,此種電訊,即果屬實,亦必為掩耳盜鈴之計,證以九日 申新兩報,廈門專電載,煙棍葉淸和等,正在暗中成立公司,納捐售漿等 語,則事實上並未撤銷,已可想見。83
對於方聲濤在福建省公然種煙,吳藝五的評論雖出於事後,但可謂針針見 血。因為「方聲濤回閩再代省政以后,果然暗中通知張貞、陳國輝和其他支持他 的原民軍部隊,如何顯祖等,在駐區漳州、泉州和興化一帶種起鴉片來。其實,
這幫人何嘗不知道種煙的好處,只是過去只能偷偷地幹,如今則可以放手大膽地 幹了。事情發展的結果完全出乎方聲濤的意料,這幫有槍杆子的固然餵肥了,省 財政卻絲毫未受實惠。到 1932 年時,省政府連飯都開不出來,一時海軍陸戰隊
82 吳藝五,〈我所知道的方聲濤〉,收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 員會編,《福建文史資料》,第十二輯,頁 101。
83 〈閩人電請 嚴禁閩省府鴉片公賣〉,《申報》,1932 年 4 月 15 日,第 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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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方範圍內的財政,省府更是無以染指。84」
一直到了 1934 年,福建省政府又更進一步的開辦鴉片特稅,不只是打著「寓 禁於徵」的口號,此外更強調鴉片特稅的必要用途,根據《申報》1934 年 3 月 10 日的報導:「關於本省開辦特稅一事,當局籌劃已久,……故興禁種煙苗政策,
並無妨害,至稅款收入,以一半充剿匪經費,藉以平定赤禍,一半辦農民銀行,
謀復興農村,與以前勒種煙苗,迫收捐款者,目的不同。85」
事實上,鴉片特稅是中央政府實行的「六年禁煙計畫」中,最為重要的一環。
但在福建省實行絕禁鴉片的計畫仍不徹底,因為地方上依然有民軍盤據,大行種 煙取款之事:「現省政府以本省為絕對禁種及限期禁吸省份,素稱產煙最盛之雲 霄、東山、詔女、各縣,去年煙苗雖已肅清,现在匪勢日形蔓延,深恐農民乘軍 政機關剿匪無暇顧及之際,又於此秋冬之間,再行偷種,昨特通令各該縣政府,
應會同當地駐軍嚴密防止,應視禁種煙苗與剿辦土匪並重。86」
總歸來說,福建一省自民國成立後,社會便陷入動盪不安;北洋時期結束以
總歸來說,福建一省自民國成立後,社會便陷入動盪不安;北洋時期結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