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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空間能力之探究

壹、 空間能力的定義與發展

不論是空間感、空間能力、還是空間知覺等,在國內外的研究或重要的智力 測驗裡,這些名詞不斷的被重複提及。以下就相關的文獻,探討本研究所欲探討 的空間能力。

許多學者將空間能力界定在心像思考的範圍,如溫維鈞(2004)認為在日常生 活中有關空間訊息的傳遞,主要有兩種傳達的方式,一個是使用圖像作為傳達的 訊息表徵,另一個是以文字作為傳達的訊息表徵。外在的訊息刺激的形式分為語 文(verbal) 和非語文 (nonverbal) 兩種類型,語文的編碼是在語文系統中以字元 (logogens) 為基本單位,而非語文的編碼是以心像 (imagery) 作為其基本單位。

語文系統處理語言所傳達的訊息,而非語文系統所處理的是圖形、知覺上的訊 息,兩系統中存在著參照連結以互相傳遞訊息,所以兩系統是彼此獨立但又互相

連 結 。 Wheatley(1990) 指 出 空 間 感 為 在 心 像 方 面 的 思 考 , 包 括 自 我 產 生 (self-generated)心像如同建構和表徵這些影像,而空間感包含各種領域,如畫圖來 協助解決文字問題,尋找數字組型,以及圖表化數字。

另外,有的學者認為空間能力實為一種內在的抽象操作,如蔣家唐(1995)將 空間能力視為一種「轉換」的能力,是指學生將二度空間中的平面圖形或三度空 間的立體圖像在腦海中做想像性的轉換,轉換的原則可能是視點的變化,可能是 圖形定位的移動,也可能是二度與三度空間的互換;較簡易的記憶、複製、觀察、

配對等認知能力,是複雜困難轉換能力之基礎。李琛玫(1996)研究資優生的空間 能力時,認為空間能力為能夠正確的辨識、觀察、透視圖形,且將圖形記憶在心 中,然後在心裡進行「想像」性的操弄、變化圖形的能力。而此種「想像」性的 心理操作能力,是一種動態的「轉換」(transfer)能力,也就是單靠簡單的靜態辨 識、想像或記憶能力是不夠的,它必須讓圖形在心中動起來,去移動、旋轉、摺 合或拆解圖形。馮雅惠(2006)則認為空間能力,是指能將立體圖像在腦海裡作想 像性操作之能力,其中包含兩個因素,一是在心裡操作旋轉或扭轉以視覺呈現的 刺激物的能力;二為察覺及回想特定的空間方位或能定位己身於空間中的方位能 力。

國外有關兒童空間概念認知發展的研究,最有系統者,首推瑞士學者皮亞傑 與殷赫德(Piaget & Inhelder, 1956),其認為兒童在八歲以前的運思前期,其空間概 念以自我為中心,隨著年齡的增長,才能跳出非自我中心觀,而能以其他人或物 為參考點判斷空間內的相對位置。皮亞傑的兒童空間概念研究大多為利用小空間 模型來測量兒童的空間概念,最明顯的例如三山問題(three mountain problem)。

Hart與Moore根據皮亞傑對兒童空間概念所做的實驗,編製兒童空間心智表,將 兒童的空間概念認知發展分為三個時期,分別為「運思前期」(2~7歲),此期兒童 僅能了解自我為中心的方向;「具體運思期」(7~12歲左右),此期兒童已具有固 定的空間參考系統的能力;「形式運思期」(12歲以上),兒童已具備統合各抽象

的空間參考系統的能力(以上引自許民陽等人,1994)。

Stanic & Owens(1990)將空間知覺歸納成視覺化因素(visualization factor) 和 方向因素(orientation factor)。視覺化因素是能想像物體被旋轉、翻轉後呈現何種 形貌,或能想像平面物體被摺疊後的改變,以及能想像立體物展開後的圖形。而 方向因素(orientation factor),是能偵測組型中各成分的排列方式以及能在面對方 向改變時維持正確知覺。

由於空間能力涉及許多複雜的抽象思考與心智活動,且依據皮亞傑等學者對 於空間能力發展之研究,發現幼童傾向以自我中心來解讀環境,而在「形式運思 期」(12歲以上)後,才能客觀的運用觀察力與抽象邏輯的思維。加上配合國小課 程中的相關立體圖、展開圖與多面體的介紹,因此,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空間能力,

其對象設定為小六學童。

貳、智力測驗中的空間能力

人類發現「空間能力」是心理學者在研究智力時的一個特殊發現,心理與測 驗學者對智力的定義依其所編的智力測驗內容有其差異,而其所包含的空間能力 之相關因素也各有不同,為大家熟悉的魏氏兒童智力量表WISC-Ш,其中作業(知 覺動作)分測驗即與本研究欲探討的空間能力有關,例如:實作的「完成圖形

(Picture Completion)」、「方塊模型(Block Design)」等。此外,以下將從智 力測驗的觀點,來探討空間能力的內涵(以下整理自張秋雁,2008):

一、Thurstone之觀點

Thurstone提出構成個人智力的9種基本要素,其中包含3種空間要素S(Space factor)。S1:能在心智上操弄物體,並能在物體的方位改變後,依然能辨識出物 體的特性。S2:能夠在心智上察覺物體的內部結構,即使物體移動甚或外部形狀 改變,其內部結構也能辨別出來。S3:觀察者在心智上移動本身方位,想像物體

在該視角下的形態。

二、Guilford 之觀點

針對Guilford的智力理論中,分析歸納其空間能力,內容有空間推理、圖形 分類、空間視角、空間方位、空間結構、空間視覺化、拼圖、圖形嵌入、以及走 迷宮。整體而言,Guilford 是以其內容表徵、受試者的運思途徑和構念成象之交 互運作下,對於物體結構、環境覺察和推理來解釋空間能力,除了提供圖片或實 物讓受試者觀察外,其中比較特別的是空間視覺化,有一部份是透過文字或口頭 描述物體,讓受試者在心智上成象之後,再來回答問題。

三、Gardner之觀點

Gardner提出多元智能論,認為人類至少有7種智能,認為空間智能是一種獨 立的智能,其測驗組成的成分有「空間智能測驗」,指能察覺空間形體或物體,

並能在心智上操弄二維圖形和三維形體,且在物體的方位改變後,依然能辨識出 物體的特性;「語文視覺化」,能根據一系列的文字敘述或口頭描述,依序在心 智上形成個別的視覺心象,並串連成動態的視覺心象行為,如把一張方形的紙,

對摺成半後,再對摺兩次,則會形成幾個方形;「視覺想像」,指在心智重塑以 往的視覺經驗,如能想像你所熟悉的校園或廣場,從這一邊到另一邊,逐一掃描 整體建築群,並估測重塑過程所需的時間。整體而言,Gardner 認為空間智能最 重要最核心包含:能精準地知覺視覺世界的事物、能對空間事物的初步感知進行 一些轉化與調適、就算缺乏真實且具體事物的刺激情況下,依然能重新建構個人 對該事物的視覺經驗。

空間能力的定義可說是眾說紛紜,而綜觀國內外學者對於空間能力之定義,

一般學者較認同的是個體的空間知覺是對外在刺激產生內在的心像,以及操作這 些心像的能力,加上本研究樣本設定在即將進入形式運思期的小六學童,因此本 研究中的空間能力的主要界定在個體對於環境中空間方位的體認,與空間視覺化 兩個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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