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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好長好長的故事

吉姆‧崔利斯說:

文學的終極目的是為了表現人生──這其實是所有教育的意義。兒童心 理學家魯諾‧貝托漢(Bruno Bettelheim)說尋找人生的意義對任何年 齡的任何人來說,都是最大的需要與最困難的任務。我是誰?為什麼我 在這裡?我可能成為什麼?他在《魔力運用》(

The Uses of Enchantment

) 寫道,惟有師長與文學能成為孩子的領航員,讓孩子相信它能對人生有 貢獻,師長給孩子的是人生經驗,文學則是表現人生經驗的故事。

文學被認為是ㄧ項重要媒介──比電視、電影、藝術或投影片更重要─

─因為文學最能讓人貼近心靈深處。而在兩種文學表現形式(小說與非 小說)中,小說最能貼近心靈,像孩子展現人生的意義,這也就是我大 力主張要對孩子朗讀小說的原因107

是啊!惟有師長與文學能成為孩子的領航員,因為文學最能讓人貼近心靈深 處,尤以小說為最。所以幼兒閱讀的文類也包含兒童文學小說,或許有人要質疑,

幼兒閱讀怎麼可能有小說?幼兒還不會看小說,不只看不懂小說中的「字」,更看 不懂小說中的「意」。事實上呢?雖然幼兒真的識字不多,自己沒有閱讀小說的能 力,可是,幼兒真的懂得很多,已經可以透過聆聽與討論,理解小說的意涵。

關於小孩對文本的理解,張子樟認為:

大部分兒童文學工作者都承認,少年小說還是以人性為依歸的,作品的

107 同注 1,頁 39。

主要目的在反應人性。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溝通和了解是小讀者可以觀 摩和學習的對象。作品能吸引小讀者閱讀,讓他們學會了解自己、了解 別人、也了解生活環境108

兒童文學小說的主題是以人類的生活為主,也都圍繞著「愛」,愛己、愛人、

愛物和愛環境,幼兒雖然年紀小,他是個獨立的個體,是個人,他生活著,他知 道要愛也需要被愛,開始了解愛是什麼?對愛甚且敏感。

以作者說給兒子聽的小說《柳林中的風聲》109而言,就是肯尼斯‧葛拉罕姆以 其對大自然深刻的觀察和體認透過小說對話、動作、心理描述等情節事件來呈現 友情與人生。多項意涵、寓意深遠,深刻的描寫出貼切的生活,小小讀者也能心 領神會啊!

再者,以《愛德華的神奇旅行》110為例:在幼兒園裡,老師在小朋友午睡前,

每天為他們講一章到兩章,老師覺得就好像她自己小時後在聽廣播劇一樣,所不 同的是多了一份溫馨,因為有師生互動,小朋友是抱著小棉被、小枕頭,圍繞在 老師身旁聆聽;隨時可以發問,也隨時可以加入感覺,也就是他們的心得或批評 或認同,甚至預測說出下一個情節都無妨。

幼兒很容易進入小說的情境裡,感受那一種氛圍,對於「意境」與「意象」, 他們會用自己的認知與經驗去對照,如果有所不解,會立刻和老師同學討論。老 師會等大家討論出共識之後,才繼續往下講。如果有人還是不解,老師會先肯定 小朋友的想法,然後請他們聽接下去的情節,往往繼續聽一段之後,小朋友會自 己去串連、理解,也會互相以幼兒的角度去分析、分享。

誠如張子樟所言:

108 張子樟著,《少年小說大家讀》(臺北:天衛 1999,頁 58—9)。

109 同注 36。

110 同注 34。

以傳播理論來詮釋,每個人的閱讀行為必定會受到他的「預存立場」

(predesposition)的影響。所謂的「預存立場」,是指一個人在暴露於 傳播之前,原先已有的意見、興趣、經驗、和精神狀態的總和。換句話 說,一個人的需求、情緒、過去的經驗和記憶的因素會影響理解111

或許幼兒真的不懂何謂「小說」,但是他們知道「很長很長的故事」,他們接 受「有許多許多字的故事」,既使沒有像圖畫書一樣有大張又漂亮的圖畫也沒關 係,他們會期待明天要繼續聽的故事,他們不會忘記昨天已經聽到的故事。

佛斯特(E.M.Forster)在《小說面面觀》裡提到「小說是什麼」,佛斯特說:

是的──啊,不錯──小說是說故事。故事是小說的基本面,沒有故事 就沒有小說。這是所有小說共有的最高要素。

就故事本身而言,它只有一個優點:使讀者想要知道下一步將發生什麼。

反過來說,它也只能有一個缺點:無法使讀者想要知道下一步將發生什 麼112

正如我們一再強調的,朗讀故事本身就有無窮的樂趣,因為它們原本就是代 代相傳的民間故事。許多故事在寫成文字之前,早已流傳了好幾百年。這些故事 本來就是用聽的,所以以前那種不看書、全憑記憶的說書方式,也最能感動聽眾。

其實,說故事的傳統年代久遠,現代社會既是有電視、電影、電腦遊戲,但說故 事仍然具有撼動人心的力量。聽故事的時候,會在心理描繪故事場景。這種猶如 身歷其境的感覺,瑪莎‧漢彌頓(Martha Hamithon)以及米齊‧衛思(Mitch Weiss)

111 同注 108,頁 39。

112 佛斯特(E.M.Forster)著,李文彬譯,《小說面面觀》(Aspects of the Novel)(臺北:志文 2002,

頁 42—3)。

他們也表示一致的看法:

隨著每個人的想像力,不同的場景也隨之出現,這使得聽故事對所有人 來說,都是一種獨一無二的經驗。不僅如此,在聽故事的過程中,聽眾 一起分享了整個冒險歷程,因此他們之間也會培養出共同的默契113

以上正足以說明:幼兒雖小,他們會聽故事,喜歡聽故事,對故事充滿了高 度的興趣與好奇,他們會追問:後來呢?後來呢?幼兒真的是可以以聆聽的方式 閱讀小説的。

二、好久好久的故事

每一個人在成長的過成當中,或多或少都聽過故事,尤其是童話。如果要某 某人來說幾個童話,是不成問題的,特別是當自己面對孩子的時候,不經意脫口 而出的故事八成會是童話。儘管在現代各種出版品充斥時期,各種誘因充塞在兒 童生活中,童話仍然顛仆不滅,童話儼然成為成為家喻戶曉又代代相傳的精典兒 童文學。

童話的產生一開始只是民間的口語流傳,後來經由有心學者加以蒐集記錄流 傳。如格林兄弟所做的格林童話。而安徒生扮演童話大師的角色,作品是直接的 創作。

童話可以讓人從小讀到老,老少咸宜的文學作品。不僅是豐富了孩子們的精 神生活,也給成人許多的啟示。例如:安徒生童話有豐富的幻想、天真爛漫的構 思和樸素的幽默感;而且充滿了濃郁的生活氣息,表達了對人間的關懷及人間的

113 瑪莎‧漢彌頓&米齊‧衛思(Martha Hamithon&Mitch Weiss)著,卡羅萊恩(Carol Lyon)繪 圖,鄭鳳珠譯,《故事大冒險》(HowWhy stories)(臺北:東西,2006)。

愛。這些特色讓孩子在享受閱讀趣味性的同時也啟發思想,發現真理,情感因而 得到誠實、美麗、良善的薰陶而加以昇華。

「好久好久的故事,是媽媽告訴我;在好深好深的夜裡會有虎姑婆……」幾 乎每一個幼兒也都知道: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美人魚、拇指姑娘、快樂 王子、大野狼與七隻小羊、三隻小豬、大巨人與小矮人、桃太郎、牛郎和織女……

等等。當我們在研究幼兒閱讀的時候,理所當然的把童話給納進來。因為,如同

《兒童文學》一書中,有提到兒童文學作品的類別,童話是在散文類裡的一大類 別, 林文寶把兒童文學的歸類如下:

兒童文學以體裁來分有韻文類、散文類和戲劇類。

韻文類又可以分成歌謠、謎語、急口令、相聲。

散文類又可以分成故事、童話、小說、遊記和傳記。

戲劇類又可分成話劇、歌舞劇、偶劇、廣播劇、電視劇和電影114

既然童話在兒童文學中是不可或缺的類別,當然我們也要讓幼兒來閱讀。只 是,我們要如何引導幼兒閱讀童話,這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無論經典流傳或現代創作,童話元素有一個很大的特色,那就是二元對立,

良善與罪惡、貧窮與富有、平民與貴族、美麗與醜陋、好人與壞人。我們必須要 引導幼兒在享受童話閱讀的樂趣的同時,又能建立起正確的是非價值觀。

特別是奇幻元素一直是童話的主流議題,但難免有道德考量。不過童話裡的 訴求向來隱而不彰。例如好人最後總是會獲勝,同樣的壞人最後一定是遭到報應;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不變的法則。伴讀者要適度的帶領幼兒對所閱讀的童話進 行反思,然而太過現實殘忍的情結是不宜幼兒閱讀。

114 林文寶、徐守濤、陳正治、蔡尚志合著,《兒童文學》(臺北:五南,1996),頁 11。

典型的童話形式:見招拆招及圓滿的結局,也就是在家→離家→回家的架構,

在家時並不如意或許困頓,而離家遭遇困難面對考驗,巧遇智慧老人的協助破解 重重關卡,最後圓滿返家得到幸福的生活。幼兒容易把在童話中所閱讀到的林林 種種,與自己的生活產生聯想、幻想。童話作品雜揉實際和幻想以及抽象的哲學 和科學概念並且訴諸具體生動的敘述方式。對大自然現象尤其動物、植物有大量 的運用描寫。讓幼兒把童話與現實生活做對照、做正確的判斷,是必要的課題。

有些專家學者認為童話不合時宜就必須被束之高閣,其實幼兒閱讀童話,除 了生動有趣之外,因為兒童文學有著教育功能的驅策,因此童話在結構上常常帶 著反覆性,情節的或語詞的反覆,更有助於幼兒思考及語文的學習。反覆性可讓 小讀者去發展了解故事的基模,也是一種累進故事型態的呈現。

童話故事建構在寫實的時空和人物,又總是有智慧老人和寶物,智慧老人對 故事的主角伸出援手,可以是動物的化身;寶物具有奇趣與幻想,良善的人擁有 它,往往能發揮改變惡勢力的力量,惡人使用它,則可能失去效驗;而招術既寫 實又幻想,帶給幼兒無限的想像,也啟發幼兒的創造力。而出現寶物、智者等超

童話故事建構在寫實的時空和人物,又總是有智慧老人和寶物,智慧老人對 故事的主角伸出援手,可以是動物的化身;寶物具有奇趣與幻想,良善的人擁有 它,往往能發揮改變惡勢力的力量,惡人使用它,則可能失去效驗;而招術既寫 實又幻想,帶給幼兒無限的想像,也啟發幼兒的創造力。而出現寶物、智者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