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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在閱讀當中自有他的樂趣,時而開心的笑、時而忘情的哭、時而激動的 叫、時而不停的說、時而不斷的問、時而皺眉的想、時而靜靜的看,在閱讀的當 下毫不掩飾的會真情流露,在在顯示出幼兒的純真,也表現了閱讀的樂趣,那是 一種抒發情感、自我滿足的樂趣,是幼兒文學作品帶來的無窮的樂趣。

培利.諾德曼(Peery Nodelman)在《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一書中說:

許多人都假定孩子應該先會讀才會學習,所以我們對兒童文本的反應都 側重文本所灌輸的訊息。但是喜歡閱讀的人都知道,不管大人或小孩,

看書是因為喜歡閱讀,不是因為看書對我們有好處;樂趣來自於我們閱 讀的方式和內容使我們思考與感受,如果我們要為孩子推薦作品,相信 我們應該基於閱讀的層面而推薦讀者想要閱讀和喜歡閱讀的作品28

閱讀的樂趣

培利.諾德曼提出「二十個文學的樂趣」29,又特別強調:「上面所列舉的側 重於文字文本,但童書通常都包含圖像與文字,而這些視覺文本也有樂趣。每一 種視覺樂趣都可以對應到上面提到的每一種文字文本的樂趣30。」

以下,我試著把培利.諾德曼提到的二十個「文學的樂趣」羅列出來,並且 提出一些幼兒喜愛的書,對照說明其閱讀的樂趣存在。當然,每閱讀一本書,往 往不只存在單一的樂趣。

首先,我們要探討第一項:文字本身的樂趣,培利.諾德曼說:文字本身的

28 培利.諾德曼(Perry Nodelman)著,劉鳳芯譯,《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The Pleasures of Children’s Literature)(臺北:天衛,2000),頁 35—6。

29 同注 28,頁 34—5。

30 同注 28,頁 37。

樂趣──字音所形成的型態,字彙互相結合的有趣的方式,表達得意、恐懼或美

特有的聲音節奏,聽完故事之後,還樂在其中,愉快的模仿微微風童中的諸多語

和事件。例如:《媽媽,你愛我嗎?》33 是以住在阿拉斯加北部的伊努特人為主角,

33 芭芭拉恩喬絲(Barbara M.Joosse)文,芭芭拉拉維利(Barbara Lavallee)圖,林良譯,《媽媽,

你愛我嗎?》(Mama Do You Love Me(臺北:親親,1997)。

34 凱特‧迪卡密歐(Kate DiCamillo)文,貝格朗‧伊巴圖林(Bagram Ibatoulline)圖,劉清彥譯,

《愛德華的神奇旅行》(The Miraculous Journey of Edward Tulane)(臺北:東方,2007)。

是第一個》35當文本不斷的重複:第一個……是小元「「「「第一個醒的是小元第一個醒的是小元第一個醒的是小元」「第一個醒的是小元」「」「第一」「第一第一第一

36 肯尼斯‧葛拉罕姆(Kenneth Grahame)著,張劍鳴譯,《柳林中的風聲》(The Wind in the Willow)

(臺北:國語日報社,2001)。

37 大衛‧夏儂(David Shannon)文圖,歐陽菊映譯,《小毛不可以》(No David)(臺灣麥克,2001)。

來 來

38 高樓方子(Hoko Takadono)文圖,汪仲譯,《小真的長頭髮》(When My Hair Grows Long……)

(臺北:臺英,1999)。

39 筒井賴子(Yoriko Tsutsui)文,林明子(Akiko Hayashi)圖,漢聲雜誌譯,《第一次上街買東西》

(Miichans First Errand)(臺北:英文漢聲,1984)。

去買過東西的人,紛紛發表自己的經驗,有人躍躍欲試好想有個機會自己可以上 街買東西。

14、逃避的樂趣──至少在想像中脫離現實,並經驗不同人的生活與思 想。

因為要逃避而產生諸多想像,或者因想像而達到逃避的境地,都是一種樂趣。

例如:《上學途中》40第一頁「媽媽不送我上學了媽媽不送我上學了媽媽不送我上學了媽媽不送我上學了。。。。」,還沒有看出任何端倪,也沒 任何線索;就從第二頁「媽媽還不知到我們家就住在曠野旁邊媽媽還不知到我們家就住在曠野旁邊媽媽還不知到我們家就住在曠野旁邊媽媽還不知到我們家就住在曠野旁邊。。。。」開始,孩子整 個思緒就在想像中馳騁,完全脫離現實。小讀者也進入整個故事的氛圍裡,喜歡 那一條上學的路,不斷地觀察圖畫中所隱藏或顯現的動物,也不斷地驚呼!還會 構思自己上學的路上有些什麼稀奇、有趣、恐怖的事情。

15、瞭解的樂趣──看見文學不僅反映生活,還對生活加以評論,使我 們能夠思考自身經驗的意義。

猶如《爺爺一定有辦法》41帶給小讀者的樂趣,正是「瞭解的樂趣」,瞭解故 事之後,能夠加以「思考自身經驗」,對生活週遭所使用物品檢視,最直接的就 是對於在工作區所使用的材料,零零碎碎的再也不任意丟棄,瞭解物盡其用、一 點都不浪費的當下,完全是因閱讀而帶給生活的樂趣。而《爺爺一定有辦法》這 本圖畫書的每一頁,有著故事中的故事,小讀者對於那故事中的故事──小老鼠 一家的生活方式,也投以高度的關心。

以幼兒的認知層次,難以了解第 16 項所謂:透過文學而觀察的樂趣──了解 詩歌與故事,如何在我們準備好或未準備的情況下,企圖操控我們的情緒,影響 我們的理解及道德判斷。但是對於 17、認出形式與文類的樂趣──看到文學作品 之間的相似性。是不難達到的。只要是孩子有閱讀經驗,所閱讀過的文本累積數 量與日俱增,自然會出現這項認出形式與文類的樂趣。例如:《猜猜我有多愛你》

40 安喬娜斯(Ann Jonas)文圖,漢聲雜誌譯,《上學途中》(The Trek)(臺北:英文漢聲,1986)。

41 菲比‧吉爾曼(Phoebe Gilman)文圖,宋珮譯,《爺爺一定有辦法》(Something from Nothing)(臺 北:上誼,1999)。

42和《逃家小兔》43

只因為這兩本繪本有幾個相似性性,有親子間的互動、孩子的想像、愛的進 行式、幸福滿滿的感覺以及孩子的思考。經常被講述、翻閱、借閱,幼兒會比較 兩書的相同和不同。

幼兒會比較「同與不同」,也會感受 18、透過文學獲得對於歷史及文化見解的 樂趣。例如:《小莫那上山》44看完這本書,彷彿自己和小莫那一起上山,對原住 民文化有了初步的認識,尤其是大人到山上去工作,小孩必須留在家裡,小孩子 要自己照顧自己,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小孩為了要上山去找大人,一路上要比在 家裡更有智慧與勇氣。小莫那和弟弟「上山」送鹽巴和鹹魚給住在深山部落的爺 爺這種經驗,平地的小朋友是不會有的,一路上跋山涉水穿越森林,有諸多的自 然體驗,如果無法親身經歷、親眼目睹,透過閱讀或多或少有一番認識。

第 19 項:與其他人討論對所讀文本之回應樂趣。無庸置疑,這一份「討論 文本」的樂趣,對小小孩來說,更是其樂無比。例如:《好餓的毛毛蟲》45,每當 小朋友聽完這個故事,對毛毛蟲好餓的主題、毛毛蟲怎麼吃東西、吃什麼、吃多 少、怎麼喝水、怎麼爬、怎麼睡覺、怎麼長大、怎麼變成蝴蝶的情節,與鮮明漂 亮的插畫,還有書本裡的「洞洞」都有熱烈的迴響,愛不釋手,一再地翻閱一再 地討論、欲罷不能。

培利‧諾德曼最後提到的第 20 項是:對我們的回應產生更深層的理解,以 及把回應連至對其他文本的回應和對文學的一般了解的樂趣。這項樂趣在幼兒身 上是找不到的。雖是如此,培利‧諾德曼再次呼籲:

42 山姆‧麥克布雷尼(Sam McBratney)文,安妮塔‧傑朗(Anita Jeram)圖,陳淑惠譯,《猜猜 我有多愛你》(Guess How Much I Love You)(臺北:上誼,1996)。

43 瑪格麗特‧懷茲‧布朗(Margaret Wise Brown)文,(Clement Hurd)克雷門‧赫德圖,黃迺毓 譯,《逃家小兔》(The Run Away Bunny)(臺北:上誼,1997)。

44 劉曉慧文,溫夢威圖,《小莫那上山》(臺北:臺英,1999)。

45 艾瑞‧卡爾(Eric Carle )文圖,鄭明進譯,《好餓的毛毛蟲》(The Very Hungry Caterpllar)(臺 北:上誼,1990)。

閱讀文學作品的樂趣來自於探索故事中的角色人物、情節發展、想像空 間,以及令人讚嘆的遣詞用句。因此,給孩子們閱讀的書,常常同時結 合插畫和文字,就是為了希望文圖並茂的內容,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使他們能有耐性花上一些時間閱讀,並從中發掘閱讀文學作品的樂趣。

當他們開始能體會到其中的樂趣之後。就能漸漸掌握他們該花上多少時 間來閱讀,才能夠獲致品味文學的樂趣46

誠然,如上所述,培利‧諾德曼再次強調文本若能吸引孩子注意力,他們就 有耐性花上一些時間閱讀,並從中發掘閱讀的樂趣,也才能夠品味文學的樂趣!

46 同注 28。頁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