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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臺灣民眾對運動會的認知

日治初期,運動會剛引入在臺灣初等學校教育中實施時,臺灣民眾對於運動 會的反應如何?又有何認識呢?首先,必須先說明在日治初期由日本引進與實施 新教育之初,最不受民眾所接受的是唱歌和體操兩科,原因是臺灣人覺得唱歌是

「倡優之技」,不是讀書人該學習的事情,並且認為體操科的教授是為日後徵兵 做準備,排斥更是激烈,甚至用罷課來表示。177那麼與體操科關係密切的運動會,

臺灣人又是如何去看待呢?以下先透過 1898(明治 28)年 12 月 13 日,刊載在

《台灣日日新報》的〈運動會解〉來瞭解運動會剛導入臺灣時,有關臺灣人的看 法。〈運動會解〉的內容如下:(句讀為筆者所加)

一昨日臺北城内,國語學校,第一二附屬學校,行運動會,延集賓 客參觀,為習操身之術也。蓋運動合諸知覺,皆人生各具之天,教 人者既有以開其知覺,苟無以示之運動,竊恐性靈莫暢,倦怠相安,

將來運動鮮克自如,或誤其所知覺。是以附屬學校,立教緒餘,必 使學者,有以固其筋骸,舒其體質,謳吟以適其趣,馳騁以勵其精,

心曠神怡,咸曉然於名教中有樂地,不僅同夫艱苦束縛之學,是即 隱符古者,讀書比兼養氣之微意焉。乃俗人之乍覩焉者,或疑事屬 游戲,並或疑其練運動者,為他日抽作兵計,相戒物令子弟入學,

是真誠少所見而多所怪也。夫以清國學校,沿近代之遺規,終日唯 使學者枯坐,寫字習文誦書作對,全不令其以時運動,率手舞足蹈 之天真,以故為生徒者,氣易鬱而神易疲,不但有碍衛生,且終身 習成委靡,一遇平地風波,莫能履險如夷,臨危不懼,而自幼穉之 年,識見拘墟,又多視入學唯有所艱苦束縛,甘廢半途,是由不令 運動之弊也。

帝國操教政者,深知其然,爰於德育智育而外,兼施體育之教,以 時開運動會,豈但任生徒息游嬉戲哉,抑豈果為抽作兵計哉。且夫

177 台灣教育會編,《臺灣教育沿革誌》,臺北市:臺灣教育會,1939 年,頁 238。

吾人為學,文武精粗,不可偏廢即課小學。亦貴令端始基試觀射御 列六藝之中,推類以思可見諸科,運動之儀不可不習也,人何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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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的引文中,可以知道在運動會剛剛導入時,是以體操教導臺灣人開其 運動知覺,以利將來運動自如,並且以固其筋骨、舒其體質、暢其精神為主要目 的,還將其隱喻為同艱苦束縛之學,採寓教於樂之法來說明讀書與養氣之意涵。

不過,很顯然的臺灣人似乎不這樣認為,將運動、遊戲視為日後徵兵之計,令其 子弟勿入新學。雖然,撰寫此稿的作者最後以清國之舊學與日本所引入的新學相 做比較,證明運動的優點,並解釋施行體育並非為了徵兵,還引用文武兼備以及 六藝中的射御來說明學習運動之儀,倡導德、智、體的重要性。

不過,從文末的「人何疑哉」,似乎透露出當時臺灣民眾對於運動會與新學 所實施的體操科,仍存有顧忌。這樣的情形其實在日治初期,是一個很普遍的現 象。就如同竹村豐俊所編的《臺灣體育史》中所述「不論如何對本島人認真的教 授體操科,父兄仍對將來畢業後,存有徵兵的誤解,並令其子弟勿入學」相同。

179但是這樣對於體操科或是運動會的誤解,似乎在很短的時間之內,這種觀念就 已有所改變。

據許佩賢的研究指出,由於臺灣人受到運動會的「新奇」所吸引,每次參觀 運動會的人數都相當的多,再加上地方上的大官、士紳鄭重其事的出席,以及配 合學校方面的宣導、啟蒙、教化下。因此,才會有在運動會結束後,便立刻決定 送子弟入學就讀的情形。180另一方面,許佩賢又進一步提到,由於在臺灣傳統社 會的教育觀念中,並沒有體育的概念,甚至認為運動會傷害身體。故臺灣人對於 日本人所引進來的體操科自然也會有所顧忌。就如同於明治末年就讀公學校的張 深切回憶參加運動會的情景所述:「家母對運動比賽,根本不贊成,所以無論我 得了什麼軍什麼標,她不但不高興,反要罵我一頓,以為運動過激會損害身體,

只為學校爭光榮,自己犧牲健康,這是犯不著的。說來確實有理。」181透過張深 切母親的想法,仍可看到傳統身體觀的存在,或許正好可視為在新觀念與新事物 出現的初期,各種新舊視點同時並存的現象。

再者,透過許氏的考察外,另可從《臺灣體育史》中觀察臺灣民眾對運動的 認識。該書曾在〈體協創設以前〉提到,本島人對於運動完全無關心,不過隨著 各種運動快速的盛行與各學校以趣味為本位運動會等的刺激下,以及好奇心的驅 使,漸漸的就有出現運動者。之後,在 1912(明治 45)年,更有本島人自行舉

178〈運動會解〉,《台灣日日新報》(漢文),1898 年 12 月 13 日。

179 竹村豐俊編,《臺灣體育史》,臺北:臺灣體育協會,1933 年,頁 5。

180 轉引自許佩賢,〈台灣近代學校的誕生—日本時代初等教育體系的成立(1895~1911)〉,國立 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1991 年,頁 246。

181 許佩賢,〈台灣近代學校的誕生—日本時代初等教育體系的成立(1895~1911),國立臺灣大 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1991 年,頁 246~247。

辦「艋舺壯丁團慰勞運動會」,是為本島人舉辦運動會的嚆矢。182也就是說,體 育運動在好奇心與以趣味為本位學校運動會的開辦下,終於在明治末年為臺灣人 所接受,並且改變了原有的觀念,甚至學習學校的做法,自行舉辦運動會。亦即,

透過學校運動會的開辦與刺激下,臺灣人從參與或觀看運動會的過程中,進一步 認知體會到體育運動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在日治初期透過初等學校運動會所傳達出的德智體並重的新教育 觀,對於在教學現場的臺灣知識份子又是如何看待這樣的活動。以下為臺灣人教 師彭城晃在 1909(明治 42)年,觀察運動會各種競賽價值的描述:

如觀千米突競走,千米突約三百三十丈之長。觀其捷足直奔,如龍 虎旋轉,可知其身體強壯也。觀其中途雖疲倦,亦不廢息,繼續而 運動,到決勝之地而後已,可知其有忍耐之心也。觀其不為已欲前 進而推開居前之人者,可知其不卑劣也。觀勝者無矜誇,侮蔑他人 之體態,可知其謙恭也。觀以鱟杓盛球競走時,中途球落,不敢偷 以手,拾必以鱟杓取之,此可養正直無欺之習慣也。觀蜈蚣競走者,

一列少者十餘人,多者二三十人,自前至後,以長帛牽連順次繫其 足,後者各以兩手掛於前者之肩,狀果如百足之虫,進則同進,止 則同止,當此時若一不和同者,則如之何,此以養協同一致之習慣 也。觀障礙害物競走者,或登高梯,或過吊輪,或越墻,或替網,

或過丸木橋,或負砂袋,途中難關險隘,種種不一。昔之過棧道函 關,亦不外于此。然彼乃晏然自若,不驚不慌,不屈不撓,戰破幾 多之艱難辛苦,而遂其所願,此非可以養剛烈貞之志也何,以此推 之,大可以為國家忠烈之士,一旦緩急,則義勇奉公,入於萬馬軍 中,如入無人之境,斬將斫旗,拔寨奪營,萬一不可免者,惟死而 後已。廻思日露戰爭時,不畏俄之地廣國富兵眾,秉一剛烈堅貞之 氣,同心協力,奮勇爭先,取遼陽,拔奉天,滅波羅的艦隊,遂陷 落旅順,使強俄屈首請降,此赳赳武夫雖稟二千五百年來之大和魂 所致,亦自少小時於小學校體操遊戲運動會之間鍛鍊而來也。運動 會之價值豈小也哉。然運動會若不注意而行,不獨益小且能生重種 弊害。茲舉其二三例焉,或投巨資,裝飾會場,流於奢侈,或與以 高價之賞品而且多數,如此生徒賞品而運動,非為鍛鍊己之身心而 運動也。賞品者乃表彰其成績之好而已,故物之額數與其價值不論,

及褒狀一紙亦己之名譽,且能永為紀念。非平日之者,開會前臨時 練習,且因之而費多大時間,此等蓋望却運動會真正之主旨也。183

182 竹村豐俊編,《臺灣體育史》,臺北:臺灣體育協會,1933,頁 6。

183 彭城晃,〈就運動會而言〉,《臺灣教育會雜誌》(漢文)92 號,1909 年 11 月。

從臺灣人教師觀察運動會的各種運動項目所衍生的價值,得知透過運動會認 知到身體的強壯,可以從此鍛鍊出來。並且培養出忍耐、正直、謙卑、合作等精 神層面的價值。當然這些價值原本就與運動會所標榜的目的相去不遠,其「養成 協同一致的習慣」,更是呼應了 1904(明治 37)年,臺灣公學校體操科的目的。

184此外,作者也從「教育敕語」來定義運動會的精神,更將德、智、體、群等四 育納入運動會的價值之中,並且貫穿新舊教育的觀點,期望不與傳統儒教社會的 價值觀相衝突,進一步接受日本國家的意識形態。185再者,從引文中另可觀察出 一個重點,就是作者將日本能在日俄戰爭中,擊敗俄國的因素,歸因於是自小學 校體操遊戲運動會之間鍛鍊而來,強調運動會的意義非淺,期待臺灣民眾也能充 分的認知運動會的價值,擴展新的視野。另一方面,作者也觀察到運動會可能衍 生的弊害,舉例來說有:過份的裝飾會場、授與高價的賞品以及耗費不必要的時 間等諸弊病,期望真正的落實運動會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