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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之主要目的在於將本研究做整體之敘述,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具體 結論與建議,以提供運動管理科系未來規劃建教合作之參考及後續研究者 相關研究方向。

本研究旨在瞭解台灣地區大學校院運動管理相關科系建教合作實施現 況、發掘出運動管理科系實施建教合作有何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根據 以上目的,首先以描述統計來瞭解目前運動管理科系建教合作現況以及實 施建教合作相關問題。接著以學校教師、學生與企業代表為訪談對象,錄 音筆、紙、筆記錄訪談結果。最後根據研究調查之資料,加以分析討論,

進而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本章將分為第一節、討論;第二節、建議,

分別陳述如下。

第一節、結論

一、建教合作對象以民間企業為主,類型採實習制以及工讀制居多,並且 相當注重教師對學生之督導以及書面契約之簽訂。

目前國內運動管理科系的建教合作機構大多以民間事業機構為主要合 作對象,顯見在選擇合作機構時,仍以實務導向、與業界接軌為主要考量。

而在合作類型方面,目前國內運動管理科系多採取工讀式以及實習式為主 要合作類型,沒有科系採取技職體系較常使用的 551 制、三明治學制以及 輪調式。此外,在督導學生部份,整體來說,運動管理科系相當注重實習 前、中、後期,教師是否到工作現場督導學生,而教師工作以督導學生、

與企業溝通為主。而在簽訂契約部份,目前多數學校皆與企業簽訂書面契 約,清楚規定雙方面的權利與義務,但仍有科系與企業以口頭承諾方面達 成合作協議。

二、受到鄰近地區無體質優良企業影響,致使運動管理科系尋找對象不易,

且學生重功利主義以及企業缺乏教育觀念,導致建教合作實施遭受困難 根據研究結果,有超過六成的運動管理科系曾面臨尋找對象不易的問 題,其中以「學校附近無體質優良企業」為最主要問題。此外,仍有學校 反應地處偏僻亦為實施建教合作之困境。而在建教合作過程中,所有科系 皆曾受到企業以及學生觀念影響,導致建教合作實施不易。在企業部份以

「缺乏教育概念、僅希望找到廉價勞工」以及「不願意培養訓練人員督導 學工作」;在學生方面則以「重功利主義」為推行建教合作最大之問題。所 幸,根據調查,目前國內運動管理科系皆未曾遭遇企業提前終止建教合作 問題。而除了上述問題以外,「教師無法全程督導學生」以及「相關費用支 出」等問題亦為目前運動管理科系實施建教合作所面臨問題。

三、實施建教合作效益可讓學生認識產業現況並提早規劃未來生涯,為企 業帶來充沛人力並且提供了學校讓學生到校外認識產業之橋樑

根據研究結果,在建教合作過程中,學生可對產業概況有初步認識、規 劃未來生涯職業、培養人際溝通技巧以及增進團隊合作能力。而在企業效 益部份,透過建教合作的過程,實習學生可為企業帶來充足人力,工作內 容則以支援企業內部事務性、例行性工作為主。此外,透過建教合作,學 校提供機會讓學生到校外認識產業,並且對學生未來就業有極大幫助。

第二節、建議

一、對運動管理科系實施建教合作之建議

根據本研究之發現,研究者提出下列幾項建議,作為未來運動管理科系

實行建教合作之參考建議。

(一)簽訂書面契約,明確規定建教合作三方之權利與義務,並且建立學

習成果評估機制,確實掌握學生學習進度

根據研究結果得知,目前運動管理科系雖然有簽訂書面契約,但仍有少

數學校僅以口頭承諾與企業達成協定。根據吳榕峰、林琴珠(2001)之看

法,簽訂書面契約能夠解決建教合作問題的許多問題,避免問題發生後,

學生、學校、企業三方面之間互相推託,造成不必要之困擾。故建議未來

運動管理科系在建教合作初期,即與企業簽訂書面契約,以確保建教合作

之順利進行。而在建教合作過程中,學生、學校以及企業對學生學習成果

的意見多有不同,建議未來在建教合作過程中,從多方面督導、評估學生

學習成果。例如,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必須填寫工作日誌、自我評量表;

教師在實習前、中、後期到現場督導學生,並與企業溝通相關事項;實習

單位主管在實習結束後對學生的實習成果做綜整性評量,將學生學情形告

知學校教師。希冀透過上述之方法,對學生學習成果能有更進一步掌握。

(二)尋找當地企業作為合作對象,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運動管理科系在尋找建教合作對象之時,常遭遇學

校附近無體質優良企業以及學校地處偏僻問題困擾。為解決前述之問題,

根據康自立(1985)之建議,運動管理科系可在學校附近尋找合作企業,

透過溝通讓企業瞭解建教合作之優點,讓學校附近企業願意接收實習學

生,並且也可與企業共同討論建教合作之合作機制。如此一來,不僅可解

決前述問題,也同時可以減少食宿、交通費用之支出。因此,尋找地方合

作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此一面向,值得運動管理科系在規劃建教合作

時多加以考慮。

(三)深化學生運動管理專業能力,明確定位合作過程中學生扮演角色

根據研究結果,學生在乎實習期間是否可賺取津貼,而企業認為學生所

負責工作替代性高,較少給予學生經濟上的補貼。針對上述問題,本研究

認為在建教合作過程中,學校、學生、企業對「實習生」之定位不清,是

造成此現象最關鍵之原因。因此,建議運動管理科系在培養學生時,清楚

瞭解企業所認定之專業能力,並強調學生此一方面能力養成與證照之取

得,以期在實習的過程能對企業有實質上之幫助。學生應該將自己視為企

業員工、尊重工作之專業性,而非單純到接受企業教育訓練之實習生。

二、對後續研究之建議

(一)本研究雖採全面性調查以及深度訪談法,但在問卷回收之過程受限

於研究時間範圍較短,致使問卷回收率偏低,對運動管理科系建教合作現

況之描述難免有不夠全面、深入之遺憾。若未來研究者如欲對此一議題深

入探討,建議能將研究時間增加,收集廣泛、全面之資料,以期對運動管

理科系建教合作之現況有更清楚之認識。抑或採取個案研究法,以單一運

動管理科系為研究對象,深入探討現今運動管理科系之建教合作現況。

(二)本研究以臺灣地區運動管理科系建教合作之現況、遭遇問題以及效

益為研究主題,以研究者個人之力,此一議題過於廣泛,在探討之時難免

有不夠深入之感,建議未來研究者可以就單一議題深入瞭解,例如:學校

在簽訂契約考量因素為何、如何增進學生建教合作之學習成果、企業應當

如何安排學生實習階段之工作…等議題,以期增加運動管理建教合作相關

研究之深度及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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