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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親師生的互動與合作關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簡介親師生的互動與合作關係

一、親職教育的觀點

許多父母都是當父母之後才開始學習如何教養孩子,而家庭教育 是一切教育的基礎!所以,當學童在接受學校教育的同時,若能有 家庭教育當後盾、支持著學校教育的施行,則學童是雙倍受益。若 從親職教育的觀點來看,父母除了在家庭進行教育之外,若能跟老 師溝通、互動、學習甚至合作,則教育的果效必定倍增,孩子在家 裡與學校的表現及兩種教育方向會漸漸趨於一致性,因為老師能幫 助家長在教養上輕省學習專業的觀念與方法;而家長能分擔老師在 教學與課程活動上釋出負荷過重的壓力。

教師和家長為了幫助兒童快樂成長、有效學習,在教養態度上,

必須取得共識與協調,達成親師互動(王仁榮,2004)。郭耀隆 (1999)認為親師合作是指家長、教師、學校三方面,彼此互助、交 流、合作,共同擔負教育學生的責任,亦即親師是教育的合夥人關 係。鍾美英(2002)更認為藉由親師合作,教師與家長為孩子的學 習共同努力,將會讓「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結合。

周淑惠(1999)認為「親師合作」的重要性,可從四個面向來 看,分別如下:

1.對學生而言,親師合作可以使學生在校的表現更好。

2.對教師而言,親師合作可以使教師的負擔減輕,並增加教學資源。

3.對學校而言,親師合作可以提高家長、學生對學校的評價。

4.對社區而言,親師合作可以使家庭與學校、社區緊密結合,共享 資

源,促進社區的繁榮進步(林貞芬,2014)。

根據 Bronfenbrenner 布朗芬布倫納 (1979)的生態系統觀點,

認為影響個體的發展方向有四個系統,個體在各情境之間交互作用,

會影響且決定個體的發展方向,和孩童最相關的微系統,即個體直 接面對、接觸的人或事物,例如:家庭與學校;而中間系統是指個 體所直接參與微系統之間的關連,例如:學校與家庭的關係。以親 師合作來說,主要是透過家庭和學校兩個微系統的互動來影響對幼 兒的學習;外部系統如學校行政、社區資源;大系統如社經地位與 文化也會直接或間接影響親師合作的實施。生態系統理論讓人了解 到親師合作不只是父母與教師單方向的給予,還需要彼此的互動、

調合及學校行政、社區資源、社會網絡、文化、政策…等其他因素 的配合,才能達到親師合作真正的目的及效果(林耀蘭,2006)。

家庭與學校互相合作,家長能獲得更多教養子女的技巧和方法,

將有助減緩家庭問題產生,進而改善家人關係,另一方面學校能順 利獲得家長資源和協助,透過家長參與的過程中,真正瞭解到幼兒 教育的內涵,提升幼兒受教的品質(林家興、曾端真與李淑娟,

2007)。

綜合以上,研究者認為:隨著孩子年齡的成長而就學,父母要學 習在孩子的每個階段,都要真正去觀察與了解孩子的全人成長情形,

而最好最快的方式就是跟老師溝通與互動,從學齡前幼兒階段就讀 幼兒園開始,就非常需要親師生三方面的合作,因為年齡層越小的 孩子越自我為中心、經驗不足以及能力有限,所有的探索學習都需 要大人們花時間和精神陪伴、刺激與照護,父母親或照顧者如果沒 有良好的教養技巧與正確教養觀念,在親職教育上的果效往往是事 倍功半,雖然花了很多心力卻常常沒有很好的教養報酬,如果此時 願意跟老師互動、彼此討論學習,則老師也可以從不同的家庭背景、

社經地位、教養模式中,學習體會造成孩子的個別差異性之所在,

而父母與師長雙方能合作交流教養與教育,共同學習因材施教的知 識與技能,則親職教育會轉變成事半功倍,學校教育也有良好的家 庭教育來支援,對孩子來說是非常受益的人生大事!

二、家長參與教學

歐陽閽(1989)認為家長參與受到重視的原因有三:

1.兒童早期家長參與的重要性:在兒童早期實施家長參與,將有助 於兒童身心健全發展,並奠定良好的受教準備。

2.教育是家長的責任:家長參與子女教育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責 任。因此在學校的運作中有必要將家長納入兒童的教育中,最佳的 方式就是透過適當的家長參與,建立家長、學校間的合作關係。

3.積極的家長運作對學校是必要的,學校也能有效發揮其功能(王 仁榮,2004)。

美國教育部長 Riley(1996)於師資培育新方針中總結表示:「

教師必須學習新方法,使父母參與孩子的學習;三十年來之研究告 知我們:讓孩子通往成功路上之起點,就是家長參與孩子的教育」。

徐淑榕(1999)研究中發現班親會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對家長的影 響有:1、參與子女的學習,與子女一同學習成長。2、熟悉課程。

3、滿足情感需求。對教師的影響有:1、家長支持教師教學自主。

2、擴大教師展現教學專業場域。3、充實教師資源。4、支援教師 戶外教學。5、減輕教師行政負擔。6、班親會提供的額外課程,易 影響教師教學時數(曾俊凱,2001)。

幼兒園的課程活動經由家長的參與合作,除了對教師在教學上有 所幫助,更可以發現幼兒的轉變。許多家長都有特殊專長,若配合 課

程則家長可以發揮所長,家長為了孩子而投入教育,親身參與後的 寶貴意見,都是園所與教師最有力的回響與助力。蘇愛秋(2001)

提出家長參與幼稚園的活動,能促使幼兒獨立,鼓勵孩子參與學習,

適應父母親在教室裡的不同角色與同學分享,還能克服「分離焦 慮」;家長參與過程透過觀察會發現到每個孩子的差異性,可以使 家長更瞭解幼兒,還可以提高家長到幼稚園參與的意願,對於園所 有更深入的瞭解,能化阻力為助力,當家長有了參與經驗之後,更 會接受孩子的「無知」,了解孩子喜歡「探索」,對事物的「好 奇」、及喜歡發問的特性,改善親職教育觀念與態度及扭轉家長的 偏見等優點(鄧雅萍,2011)。

洪福財(1996)認為家長參與本身須建立在幾個前提上,才能 將這股資源做最妥善運用,發揮最大的效能:

1.所有的家長均關心孩子的福祉,以全校孩子的福祉為第一考量。

2.家長都了解孩子的興趣,也儘量幫助孩子達成其興趣。

3.家長彼此間需互相了解,相互支援。

4.只要對孩子有利,家長必定排除萬難,儘量參與學校的事務與家 長會組織。

5.家長是孩子的主要教師及教學專家,與教師共同分擔孩子的教育 工作。

6.家長與教師應溝通聯繫,放下彼此的本位成見,相互了解,彼此 尊

重。

7.家長對孩子的生活有深切了解,獨特的洞見並據以提供教師參考。

8.家長參與應包含學校決策的制定,而不是只有資訊的提供。

9.每位家長都有權利,並有責任對學校貢獻。

10.教師對家長參與,應視為教學的助力而非阻力(王仁榮,

2004)。

Epstein(1987);Greenberg(1989)曾針對年齡較大的兒童所做 的調查,更證明家長參與對學生或學校往後的發展的重要性。家長 參與具有下列六項功能(林貞芬,2014):

1.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

2.增進孩子對學校的認同感與學習成就。

3.加強自尊心與學習動機。

4.減少學習問題並降低輟學率。

5.幫助家長瞭解校方作業方式。

6.以持續與防範問題的方式,藉此建立學校與社區間關係。

劉慈惠(2007)對家長參與有不同的看法,認為家長參與過於 頻繁,對孩子或學校有時會產生非預期的負面影響,所以家長參與 並非越多越好,家長有合宜的動機及信念才是更重要的。隨著親師 互動關係越趨緊密,教師與家長互動知能不足是推動家長參與時不 可輕忽的問題(李姿慧,2009)。

王威傑(1997)認為家長參與的原則有四項:

1.熱心參與,但不超過自己的能力範圍。

2.應以整體學生利益為考量。

3.不妨礙教師專業自主權。

4.尊重學校行政(王仁榮,2004)。

親師合作的內涵,涉及親師要共同投入的重要工作內容,可分

「校務決策」、「溝通訊息」、「到校服務」以及「家長學習」等 四種。

1.校務決策:通常是由家長會長或副會長代表,在學校校務行政決 策中明顯佔有一席之地,參與重要的決策,如遴選校長、遴選教科 書、教學計劃的審查、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和課程的決定 (課程發展委員會)等項目,都在在扮演著舉足輕重的關鍵性角色。

2.溝通訊息:如參與每學期舉辦一次的親師座談會、校方刊物、家 長

會出版的刊物、校方各式各樣說明校務工作推動的書面說明資料。

3.到校服務:如參與導護志工、圖書室志工、認輔志工、擔任晨光 教

學家長、校外教學家長、補救教學家長、協助醫療推動工作等。

4.家長學習:參與校方所主辦的親職教育講座、認輔志工教育講座、

圖書館志工訓練課程等(林貞芬,2014)。

統整國內家長參與的數篇研究,例如:謝文豪(2000)、鄭佳玲 (2000)、吳璧如(2001)與國外的研究,例如:

Swap(1993)、Greenwood & Hickman(1991)指出家長參與學 校的障礙因素有下列數項:

1.家長的社經地位與背景。

2.家長的資源及能力有限。

3.家長知覺的障礙,例如:對學校的恐懼、疏離感及顧慮等心理因 素。

4.家長的信任態度及家長的健康因素。

5.家長的工作忙碌在時間、距離、家中幼子乏人照顧等實質因素。

6.家長與教師的教育理念、學校行政措施、校長的領導風格不同。

7.家長認為自己的教育專業智能與溝通技巧不足(林耀蘭,

2006)。

綜合以上論述,研究者認為:家長參與教學從正面來說,有利於 幼兒身心健全發展、教師增加人力與各項資源、教學課程可多元化 與豐富學習、對教師及學校教育的認同度提高、增加親職教育的功 效、促進家庭與學校間的教育連結…等等。但是,負面的也有因家 長過度參與而造成孩子依賴、受制或反彈;學校行政受干預、教師 教學方法或課程活動被質疑、親師間的互動關係微妙變親近又緊張

…等等。所以家長參與教學及親師合作,最好先建立雙方教育觀念 的共識、良好互動溝通的機制、培養默契與懂得維持個別分際,以 孩子全體利益為考量點,則家長參與教學的正面教育功效才容易發 揮與圓滿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