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精神分裂症罹患慢性腎臟病之調整風險比

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4.4 精神分裂症罹患慢性腎臟病之調整風險比

以 Cox proportional hazard model (Cox regression) 多變量分析 2003-2007 年有 無精神分裂症的人口,往後追蹤三年,罹患慢性腎臟病的風險比( hazard ratio),其 依變項為病人有無罹患慢性腎臟病,自變項為有無罹患精神分裂症,經干擾因子及 共病的調整,稱為精神分裂症對於慢性腎臟病的調整風險比(adjusted hazard ratio)。

表 14 多變量分析有無精神分裂症其後罹患慢性腎臟病的調整風險比

變數 調整風險比 調整風險比之 95%信賴區間 p-value

精神分裂症 0.004

有 1.33 1.10-1.61

無 1.00 (參考組)

性別 0.09

女 0.86 0.72-1.02

男 1.00 (參考組)

年紀族群 <0.001

18-29 1.00 (參考組)

35

30-39 1.64 1.15-2.32 0.006

40-49 2.31 1.66-3.21 <0.001

50-59 3.00 2.10-4.27 <0.001

60-69 4.37 3.00-6.36 <0.001

≥70 5.37 3.71-7.77 <0.001

所得收入 0.491

0-17999 1.00 (參考組)

18000-34999 1.05 0.87-1.28 0.588

≥35000 0.87 0.63-1.20 0.395

都市化程度 0.341

直轄市 1.00 (參考組)

省轄市 0.83 0.57-1.21 0.331

縣轄市 1.16 0.90-1.50 0.257

鄉鎮 1.03 0.81-1.30 0.823

居住地域 0.37

北部 1.00 (參考組)

中部 1.02 0.79-1.32 0.887

南部 1.20 0.97-1.46 0.093

東部 1.13 0.69-1.87 0.627

慢性腎臟病共病

糖尿病 2.14 1.72-2.65 <0.001

高血壓 1.60 1.29-2.00 <0.001

高血脂 1.24 1.00-1.53 0.05

肥胖症 0.84 0.35-2.06 0.71

心臟病 1.62 1.32-2.00 <0.001

以 Cox proportional hazard model (Cox regression) 多變量分析 2003-2007 年有 無精神分裂症的人口,往後追蹤三年,罹患慢性腎臟病的調整風險比,其依變項為 病人有無罹患慢性腎臟病,自變項為有無精神分裂症、性別、年齡收入、居住地域、

都市化程度、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肥胖症、糖尿病、心臟病,調整干擾因子 及慢性腎臟病共病共十項,稱為精神分裂症對於慢性腎臟病的調整風險比。從表可 得知,在 2003-2007 中,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族群比沒有精神分裂症的族群,其三年 內罹患慢性腎臟病的調整風險比為 1.33,調整風險比之 95%信賴區間為 1.10-1.61,

p-value 為 0.004,可知有精神分裂症的病患比沒有罹患精神分裂者,有較高風險罹 患慢性腎臟病,並達到統計上顯著相關差異(P<0.05)。

2003-2007 年,9352 個人口往後追蹤三年期間,女性比男性罹患慢性腎臟病之 風險略低,未達顯著差異(HR=0.86;95% CI=0.72-1.02;P=0.090)。年齡分成六個族 群中,以 18-29 歲為參考組,其餘五組年齡族群皆比參考組更易罹患慢性腎臟病,

36

也皆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05),30-39 歲對比參考組(HR=1.64;95% CI=1.15-2.32;

P=0.006),40-49 歲對比參考組(HR=2.31;95% CI=1.656-3.21;P<0.001),50-59 歲 對比參考組(HR=3.00;95% CI=2.10-4.27;P<0.001),60-69 歲對比參考組(HR=4.37;

95% CI=3.00-6.36;P<0.001),≥70 歲對比參考組(HR=5.37;95% CI=3.71-7.77;

P<0.001),同表三結果一樣,可知年齡愈高族群,精神分裂症罹患慢性腎臟病之風 險愈高,也皆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05)。

以月所得收入分成三個族群,收入小於台幣 18000 元,介於台幣 18000-34999 元,以及收入大於等於台幣 35000 元,在表可得知,所得收入經由其他干擾因子和 共病相互調整後,和慢性腎臟病的罹患未達顯著差異相關(P=0.491),以收入小於台 幣 17999 元為參考組,收入介於台幣 18000-34999 元對比參考組(HR=1.05;95%

CI=0.87-1.28;P=0.59),收入大於等於台幣 35000 元對比參考組(HR=0.87;95%

CI=0.63-1.20;P=0.395) ,發現收入越高者其經過調整後,有較低的風險罹患慢性 腎臟病,但未達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以都市化程度來探討,分成四個族群,以直轄市為參考組,可得知省轄市對比 參考組(HR=0.83;95% CI=0.57-1.21;P=0.331) ,縣轄市對比參考組(HR=1.16;95%

CI=0.90-1.50;P=0.257),鄉鎮對比參考組(HR=1.03;95% CI=0.81-1.30;P=0.823),

由表得知,經過干擾因子與共病相互調整後,都市化程度和慢性腎臟病在統計上無 顯著相關(P=0.341) 。

以居住地域來探討,分成四個族群,以北部為參考組,可得知中部對比參考組 (HR=1.02;95% CI=0.79-1.32;P=0.887) ,南部對比參考組(HR=1.20;95% CI=0.97-1.46;P=0.093),東部對比參考組(HR=1.13;95% CI=0.69-1.87;P=0.627),由表得 知 , 經 過 干 擾 因 子 與 共 病 相 互 調 整 後 , 居 住 地 域 和 慢 性 腎 臟 病 無 顯 著 相 關 (P=0.370) 。

以本研究所調查先前所發表論文之慢性腎臟病的共病來探討。以有無罹患糖 尿病觀點,經干擾因子和共病相互調整後,發現曾罹患過糖尿病的病患有較高風險 罹患慢性腎臟病,達統計上顯著差異(HR=2.14;95% CI=1.72-2.65;P<0.001)。以有 無罹患高血壓觀點而言,經干擾因子和共病相互調整後,發現曾罹患過高血壓的病 患有較高風險罹患慢性腎臟病,達統計上顯著差異(HR=1.60;95% CI=1.29-2.00;

P<0.001)。以有無罹患高血脂觀點,經干擾因子和共病相互調整後,發現曾罹患過 高血脂的病患有稍微高風險罹患慢性腎臟病,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HR=1.24;95%

CI=1.00-1.53;P=0.050)。以有無罹患肥胖症觀點,經干擾因子和共病相互調整後,

發現曾罹患過肥胖症的病患與罹患慢性腎臟病,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HR=0.84;

95% CI=0.35-2.06;P=0.710)。以有無罹患心臟病觀點,經干擾因子和共病相互調整 後,發現曾罹患過心臟病的病患有較高風險罹患慢性腎臟病,達統計上顯著差異 (HR=1.62;95% CI=1.32-2.00;P<0.001)。

37

圖 14 有無精神分裂症之後罹患慢性腎臟病之調整後存活曲線

由此可見,精神分裂症、糖尿病、高血壓和心臟病,經過彼此干擾的調整後,

皆為慢性腎臟病的危險因子,其中糖尿病、高血壓和心臟病已被先前的論文發表證 實是慢性腎臟病的危險因子,而經過干擾因子和共病的調整後,本研究是第一個發 現與提出精神分裂症是慢性腎臟病的一個危險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