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 年代人類學、民族學的文化生態研究,開啟了西方學界對於非西方文 化之生態知識的認識;1980 年代末期,因為鉅型社會理論的失敗、發展典範的 轉移以及對現代科學的反省,西方學界更加重視小區域的、地方性的知識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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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Agrawal, 1995);1990 年代,關於幾種不同於現代科學知識的特質之研究 開始蓬勃發展,它們被認識到可以啟發當代社會人地關係的深層思考,並提升 人類面對環境議題之有限能力(Maxnevski, 1994)。這一類研究的對象包括:「在 地生態知識」─強調其來源乃出自「特定地理尺度」,是對特定在地訊息之細緻 掌握而得到的知識(Kalland, 2000);「傳統生態知識」─強調其「運作方式」
和現代科學知識之間的在產生、保存、傳遞和演變方式的差異(Dudgeon and Berkes, 2003)。至於「原住民生態知識」,它經常會被理解成稱為原住民的「這 一群人」所擁有的生態知識(Dove, 2003),官大偉(2013)綜合以上觀點,指 出:若細究「indigenous knowledge」一詞,它不應該只被理解成屬於某一群人
(indigenous people ) 的 知 識 , 而 是 一 種 具 備 某 種 人 地 關 係 與 互 動 方 式
(indigenous way)下所產生的知識,這樣的性質因此是建立在人地關係與互動 方式上。精確地來說,原住民生態知識應該是界定為「被稱為原住民的這一群
2010:129)。Blaikie et al.(1994)探討原住民知識的主要重要內涵,並討論具 體利用原住民知識進行降低災害風險之案例,進而指出知識的管理是降低災難 衝擊的關鍵。又例如,神戶大地震之後,日本政府於 1998 年展開了一份獨特 的跨學科計畫,稱為亞太地區地震與海嘯減災計畫(Earthquake and tsunami Mitigation in Asian Pacific Region, EqTAP ),並推動成立了名為 Disaster Reduction Hyperbase (DRH)之研究與傳播網絡,在這個網絡的一系列研究中,
將以社群為基礎、在特定地方發展出來的災害知識,視為應該被記錄、保存與 運用之災難風險管理技術的一種(Kameda, 2007)。
Piyoosh Rautela(2005)在喜馬拉雅山地區的研究發現,在這個造山運動 頻繁、易於發生災害的地方,當地居民透過經驗與知識的累積,逐漸找到一種 保護自己與社群的方式,避免地震所造成的危害。這些經驗與演化乃仰賴資源 管理系統之基礎,這套系統穩定了此區域脆弱的生態環境,並且緩和自然災害 對當地社會帶來的衝擊,同時更適切的利用資源。Burton et al. (1993)則是舉 肯亞Kilingu 地區的班圖族 Kamba 農民為例,指出他們的耕作方式「從外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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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似乎雜亂無章;農作物間隔耕種,沒有明顯規律與秩序,耕種收割及再次耕 種的時程表,混亂異常」,然而「這種農業系統有相當大的本能,足以吸納乾旱 的影響」,假若以商業導向、機械化、大規模種植單一物種的農業取代其傳統農 業系統,反而極可能增加其脆弱性,降低其對乾旱的調適能力,而產生災害(引 自黃朝恩等譯注 2010:80-82)。
Becker et al. (2008)探究美國華盛頓州的在地傳統知識如何應用於海嘯 災害管理,指出雖然地震、海嘯或是其他災害對部分社區造成毀滅性的傷害,
不過其中有些社群因循祖先口述傳承的歷史故事,因而逃過一劫。例如在太平 洋地區,毛利族人擁有與氣候變遷,以及自然災害的知識,這套知識能夠有效 的幫助在地緊急危機管理。Becker 等人也提到關於火山的知識,在火山的例子 中,「火山爆發」被放置於文化脈絡之中,因此能夠幫助人們面對災害,處理「創 傷」,並且重回「正常」的狀態。種種的例子皆顯示傳統知識的重要性,以及對 災害管理的幫助。根據Becker 等人的研究,地理學與考古學的調查顯示華盛頓 地區曾發生地震與海嘯,而當地印地安人的傳統中也記錄了這些事件,以不同 的形式被記錄在當地原住民族的傳說故事、藝術、典禮和名字之中。不同形式 的紀錄透露了自然災害的文化性,以及說明在他們的文化脈絡中,自然災害是 如何被理解。因此為了達到防災的目的,華盛頓州政府的緊急情況管理局與在 地部落合作,拍攝了一部結合當地原住民口述歷史的避災宣導影片,將其運用 在防災的工作上。
上述這些學術研究成果顯示,原住民透過長期對於環境的觀察,不斷與環 境互動而產生其經驗知識體系,這些知識使原住民對於災害擁有獨特的認知與 應變方式。在我國原住民生活地區多位於高山,這些地區一方面有獨特而不同 於平地的地形、地質、水文條件,一方面是平地所須水資源之供應來源,如何 從原住民角度理解集水區災害,以使多元的觀點參與到國家對於災害之界定,
避免為主流社會之利益而犧牲原住民,並使原住民的災害知識參與到集水區的 災害管理之中,創造原住民生存發展與集水區災害管理的雙贏,便成了當前重 要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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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門水庫集水區發展歷程與土地利用狀況
1. 石門水庫與泰雅族
石門水庫位於復興鄉界鄰接三峽鎮的地帶,1950 年代,在完成平地的土地 改革之後,台灣的空間的社會結構也如同完成一次重組,揭開了日後經濟奇蹟 的序曲。在山地的部分,1956 年,石門水庫正式動工。1964 年,石門水庫完工,
成為台灣第一個兼具防洪、灌溉、給水、發電等功能的大型水庫。同年,桃園 台地開始有水稻種植。從開始運作到1990 年代末期,石門水庫灌溉二十二個鄉 鎮,五萬多公頃農田,生產884 萬噸稻米;提供 96 億 4 千多千瓦電力;同時供 應180 萬人口每天 7 萬噸的用水(陳川成,2003)。雖然這這個水庫對平地的發 展造成了極大的利益,但是居住在預定淹沒區的泰雅族卡拉社部落則必須接受 強制遷村的苦果。石門水庫將它們祖先數百年遺下的部落淹沒,也斷送其原本 的土地和生活。政府將其強制移住到大溪,不久之後移民新村又在颱風中被摧 毀與淹沒,乃重遷到觀音,然而此地因工廠排放毒廢水而引起鎘污染,居民大 量死亡,經過三次遷村的顛沛流離,族人逐漸凋零離散,這樣的經驗在 1980 年代的報導文學中才逐漸被挖掘出來(王墨林,1986;官鴻志,1986;楊索,
1994;李順仁,1996)。但是對於石門水庫淹沒區裡被迫遷村的原住民,當時的 政府報告中(徐鼐,1965)卻是形容:「所有移殖地區都興建了移民新村,房屋 都以紅磚水泥建築,美麗而堅固。每戶都配合建屋基地一四0坪,其建坪自二 十坪至四十五坪不等。每四戶共用一個抽水的水井。新村內學校、警察派出所、
村辦公室、衛生所以及水電、道路、橋樑等公共設施,無不齊備,這與他們原 來落後簡陋的村莊,是無法相提並論的。因此所有的移民獲得安置後,無不由 衷地表示感謝和興奮。」(顏愛靜、官大偉,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