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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二手資料與統計方法將資料分析後,從研究結果得知五部份,第一部份為 臺北市休閒服務系統,第二部份為高齡者背景變項,第三部份為高齡者休閒參與,

第四部份為高齡者背景變項集群結果對高齡者休閒參與,第五部份為臺北市休閒服 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

一、臺北市各樣區社區型休閒服務與區域型休閒服務數量並非均質分佈。

以下從社區型休閒服務項目與區域型休閒服務項目,將六大樣區特性做說明:

(一)第一樣區(士林區與北投區)

社區型休閒服務偏向以學校與區民活動中心為特色,區域型休閒服務因陽明山 國家公園座落其中,其使偏向公用設施、農業區風景區、保護區之土地使用所形成 的休閒服務特色,其他類公園與社教機構亦成為其發展的特色。

(二)第二樣區(南港區與內湖區)

社區型休閒服務數量明顯高過整體帄均,但推測服務內容無法滿足高齡者,而 商業場所數量嚴重落後其他行政區,商業發展程度較低,唯第二樣區靠近山坡地,

公共設施用地與保護區使用情況相對較高,使其區域型休閒服務偏向自然風景型態。

(三)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

雖然社區型休閒服務數量與區域型休閒數量整體低於其他樣區,但因該樣區內 有臺北市政府與國父紀念館帶動周邊區域發展,市容完善,使得其休閒資源與服務 內容趨於多元化。

(四)第四樣區(中山區與大同區)

該樣區內商業區之土地使用情況商業場所總數量、體育場所、長青學苑與社教 機構數量皆居六大樣區之冠,使其區域型休閒服務能夠給予高齡者更多的選擇,亦 成為其發展特色。

(五)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

該樣區雖有中正紀念堂之休閒空間,但整體而言,社區型休閒服務或是區域型 休閒服務數量皆低於其他樣區,唯市場發展數量居六大樣區之冠,使其休閒服務系 統還有很大改善空間。

(六)第六樣區(大安區與文山區)

休閒服務項目中的國中、高中職、鄰里公園、區民活動中心、醫療保健場所、

大專校院與圖書館數量皆居六大樣區之冠,從中得知其休閒服務特色較偏向可提供 低強度體能性與知識性的休閒。

二、高齡者以女性居多,帄均約 74 歲左右,有超過 7 成 4 受過國中以上 之教育程度,婚姻狀況為已婚,且與配偶同住者最多,退休前(目前)

職業以家管人數最多,居住狀況為與配偶子女同住最多,且第六樣區(大 安區與文山區)高齡者人數最多。

高齡者女性佔 56.3%,高齡者實際年齡帄均 74.28 歲;教育程度僅有約 25.6%

之高齡者為國小以下之教育程度;婚姻狀況上,有 63.5%的高齡者是已婚,且與配 偶同住的;在職業方面,擔任家管工作的比例佔 22.56%,是所有職業類別中比例最 高的;居住狀況方面,與配偶子女同住的比例佔 58.6%;居住樣區方面,第六樣區 之高齡者佔了 22.56%,為人口比例最多的樣區。

三、高齡者一周約有 57 小時的休閒時間,在家從事休閒的時間最久,搭 乘交通工具的時間最少;約有一周約休閒 24 次,以在家從事休閒的次數 最多,搭乘交通工具的次數最少;高齡者周末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約 3.58 小時最長;在家從事的活動以靜態性休閒為主,走路從事的活動以 體能性休閒為主,搭乘交通工具參與活動上,以知識性和康樂性休閒為 主。

以下從高齡者休閒時間、休閒次數、休閒持續時間與休閒活動等特性說明:

(一)高齡者休閒時間

總休閒時間約 57 小時,高齡者在家從事休閒的時間約有 26.59 小時,走路從事 休閒的時間約有 17.54 小時,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的時間約有 13.12 小時。

(二)高齡者休閒次數

總休閒次數約 12.07 次,高齡者在家從事休閒的次數約有 12.07 次,走路從事 休閒的次數約有 8.17 次,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的次數約有 3.4 次。

(三)高齡者休閒持續時間

周間時段高齡者在家進行休閒的持續時間最長,約有 2.19 小時,但到了周末,

高齡者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活動的持續時間最約有 3.58 小時最長。

(四)高齡者休閒活動

從 430 位受訪者參與休閒活動調查中發現,高齡者在家時有超過約 8 成的人都 有看電視的習慣,有約 3 成的人會看報紙,主要皆以靜態性休閒活動為主;當高齡 者以走路從事社區型休閒活動時,發現其休閒活動有約 4 成 5 的人會從事散步,有 約超過約 6 成的人會從事廣泛性運動(包括簡單運動、體操、打球、跳舞與游泳),

歸納得知高齡者主要是低強度體能性休閒運動為主;而當高齡者搭乘交通工具從事 區域型休閒活動時,發現有約 3 成 5 的人會從事知識性課程,約有 2 成 3 的高齡者 喜歡唱歌,約有 2 成左右的高齡者會郊遊,約 1 成的高齡者會選擇爬山。整體而言,

高齡者從事區域型休閒活動時,偏向知識性、康樂性與體能性性質的休閒活動居多。

四、 「女性一般學歷」群與「男性高學歷」群在參與社區型休閒服務時,

其休閒總時間、次數與帄均持續時間上達到顯著差異,且「男性高學歷」

群帄均數大於「女性一般學歷」群。

(一)走路去進行的活動總時間方面:周間、周末與一周內從事休閒總時間皆達到 顯著差異,且都是「男性高學歷」群之帄均數高於「女性一般學歷」群。

(二)走路去進行的活動總次數方面:周間、周末與一周內從事休閒次數皆達到顯 著差異,且都是「男性高學歷」群之帄均數高於「女性一般學歷」群。

(三)走路去進行的活動帄均持續時間方面「周間走路進行活動的帄均持續時間達 到顯著差異,且「男性高學歷」群之帄均數高於「女性一般學歷」群。

五、居住樣區對高齡者走路與搭乘交通工具進行活動的總時間、總次數 與帄均持續時間達到顯著差異。

以下從走路與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活動的總時間、休閒次數與休閒持續時間

說明如下:

(一)周間走路去進行的活動總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

帄均數 17.66 小時,分別高於第二樣區(南港區與內湖區)帄均數 8.93 小時、第四 樣區(中山區與大同區)帄均數 11.92 小時與第六樣區(大安區與文山區)帄均數 11.97 小時。

(二)周末走路去進行的活動總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

帄均數 5.40 小時,分別高於第二樣區(南港區與內湖區)帄均數 2.81 小時與第四 樣區(中山區與大同區)帄均數 2.91 小時。

(三)一周走路去進行的活動總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

帄均數 23.05 小時,分別高於第二樣區(南港區與內湖區)帄均數 11.74 小時、第四 樣區(中山區與大同區)帄均數 14.83 小時與第六樣區(大安區與文山區)帄均數 15.98 小時。

(四)周末走路去進行的活動總次數達到顯著差異: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

帄均數 2.37 次分別高於第二樣區(南港區與內湖區)帄均數 1.37 次與第四樣區(中 山區與大同區)帄均數 1.33 次。

(五)一周走路去進行的活動總次數達到顯著差異: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

帄均數 5.66 次高於第二樣區(南港區與內湖區)帄均數 4.67 次。

(六)周間走路去進行的活動帄均持續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 山區)帄均數 2.28 小時分別高於第四樣區(中山區與大同區)帄均數 1.66 小時、

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帄均數 1.57 小時與第六樣區(大安區與文山區)帄均 數 1.66 小時。

(七)一周走路去進行的活動帄均持續時間達到顯著差異,唯事後檢定無法得知結 果。

(八)周間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總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二樣區(南港區與 內湖區)帄均數 11.28 小時,分別高於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帄均數 4.40 小 時與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帄均數 5.51 小時。

(九)周末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總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四樣區(中山區與 大同區)帄均數 8.72 小時,高於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帄均數 4.46 小時;

(十)一周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總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二樣區(南港區與

內湖區)帄均數 17.98 小時,分別高於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帄均數 10.30 小時與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帄均數 9.97 小時。

(十一)周間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總次數達到顯著差異:第二樣區(南港區 與內湖區)帄均數 3.42 次高於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帄均數 1.60 次。

(十二)一周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總次數達到顯著差異:唯事後檢定無法得 知結果。

(十三)周間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帄均持續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二樣區(南 港區與內湖區)帄均數 2.80 小時分別高於第三樣區(信義區與松山區)帄均數 1.49 小時與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帄均數 1.42 小時。

(十四)周末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帄均持續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四樣區(中 山區與大同區)帄均數 4.93 小時高於第六樣區(大安區與文山區)帄均數 2.71 小 時。

(十五)一周搭乘交通工具去進行的活動帄均持續時間達到顯著差異:第四樣區(中 山區與大同區)帄均數 4.51 小時分別高於第五樣區(中正區與萬華區)2.40 小時與 第六樣區(大安區與文山區)2.93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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