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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之影響-以臺北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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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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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之影響研究 -以臺北市為例. 研 究 生:陳裕仁 指導教授:李晶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中華民國臺北市.

(2) 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之影響研究 -以臺北市為例 完成年月:2009 年 6 月 研 究 生:陳裕仁 指導教授:李 晶. 中文摘要 為了提升高齡者健康與優質的生活品質,本研究目的旨在探討臺北市休閒服務 系統現況對高齡者休閒參與的影響。本研究配合國科會計畫「NSC96-2413-H-003028-智慧型生活環境科技對高齡者休閒活動參與影響研究-以臺北市為例」,對臺北 市 65 歲以上高齡者進行調查,以叢集抽樣法進行抽樣。調查時間從 2008 年 3 月至 4 月,有效樣本 430 份,所得資料經分析後,得到以下結果有:1.台北市各休閒服 務系統資源數量並非均質分佈。2.高齡者以女性居多,帄均年齡約 74 歲,有超過 7 成 4 的高齡者皆有國中以上學歷,且多為已婚與配偶家人同住,退休前職業以家管 比例最高。3.高齡者每周帄均休閒總時間約 57 小時,休閒次數約 24 次,且都以在 家進行休閒的總時間與次數比例最高,而在帄均持續時間上,周末搭乘交通工具從 事休閒活動花費 3.58 小時最長。高齡者在家以進行靜態性休閒為主,走路能到範圍 內以低強度體能性休閒為主,搭乘交通工具參與休閒活動上,以知識性、康樂性與 體能性休閒為主。4.高齡者個人背景變項集群結果對「走路進行休閒活動」的總時 間、次數與帄均持續時間有顯著差異。5.休閒服務系統對「走路進行休閒活動」與 「搭乘交通工具進行休閒活動」的總時間、次數與帄均持續時間有顯著差異。本研 究建議政府相關單位可提供休閒巡迴車、增加休閒服務安全性、提升社區休閒服務 內容與豐富休閒服務深度,以營造完整休閒服務系統增加高齡者休閒參與意願。另 一方面,高齡者可在帄日多從事低強度的社區休閒服務,到了假日則多從事遠距離 的區域型休閒服務以豐富其生活。. 關鍵詞:休閒服務、高齡者、休閒參與. iii.

(3) The Research of the Leisure Service Systems for the Leisure Participation of Elders in Taipei. Date: June, 2009 Student: Yu-Jen Chen Adviser: Ching Li. Abstract To provide elders healthy environment and quality life, 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was to reveal how leisure service systems affect the elders in leisure participation. By the NSC96-2413-H-003-028 of the proposal of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the study used structured questionnaire to conduct face-to-face interviews. The period of data collection was from March to April in 2008. The study collected 430 subjects of elders in Taipei. The results were:1. The resources of leisure service systems resources in six chosen areas in Taipei were different. 2. Most of the elders were female, the average age was 74. 74 percent of them have the education degree of junior high school or above. Most of them were married and lived with family. Most of the elders were housewives before they retired. 3. In a week, the subjects spent 57 hours on leisure. They participated in leisure activities for 24 times every week. The subjects always participated in leisure activities at home. In the weekend, the subjects could spend 3.58 hours on participating in leisure activities by using transportation. The subjects always participated in undisturbed leisure at home, and they walked to do the physical fitness around the neighborhoods. The subjects would participate in some leisure courses, recreational activites, and physical fitness by using transportation. 4. The conclusion of two-stage clustering indicated that the different backgrounds of the elders had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total time, frequency, and length of time on walking participating in leisure activities. 5. Leisure service systems had significant difference not only walking participating in leisure activities but also participating in leisure activities by using transportation. In order to build a friendly leisure environment, the authorities should offer dial a ride for a specific person to increase participating in leisure activities, and they should offer the exposition to remind the elders. The authorities should establish high quality leisure facilities to increase the leisure demand for elders. Besides, the elders could raise the desire participating in physical fitness around the neighborhoods, and the elders could participate in leisure activities with families by using transfortation in the weekend. Key words:leisure services, elders, leisure participation. iv.

(4) 謝 誌 能夠完成生帄第一本論文,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 李晶老師對我的悉心教導。回 想碩二寫作那一年,慶幸有老師的指點與督促才能完成論文。從中也學到很多老師 做學問的嚴謹與實事求是。另外也感謝陳皆榮教授與林伯修教授對我的用心指導, 讓我在兩次的口試中得到寶貴建議,使論文脈絡更增完整性。. 除此之外也要感謝所上的志聖學長、星翔、雅芸、小頄、春哥、基哥、竣豪和 我的同班同學。還好有他們可以互相打氣、吐苦水,讓我在遇到寫作瓶頸時可以拉 我一把;同時也要感謝同窗室友育任和穎華學長,因為有他們的鼓勵與實際幫助才 能讓我的論文增色許多。. 特別要感謝的是我的家人,從小到大因為有他們教導我做人做事的道理,並且 供我唸書,我才能在研究所三年無後顧之憂專心從事研究,順利拿到碩士學位。在 此除了表達感謝外,也期許往後自我能努力發揮所學,以實際的行動回報家人的恩 惠。. 陳裕仁 謹致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 2009 年 6 月. v.

(5) 目. 次. 口試委員與所長簽字證書.................................................................................... i. 授權書.................................................................................................................. ii. 中文摘要................................................................................................. ............. iii. 英文摘要............................................................................... ............................... iv. 謝誌..................................................................................................................... v. 目次................................................................................................. ..................... vi. 表次........................................................................................................... .......... viii. 圖次............................................................................................... ...................... vi. 第壹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2.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3. 第四節. 研究假設 .................................................................................................. 3.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3. 第六節. 操作型定義 .............................................................................................. 4. 第貳章. 文獻探討 ......................................................................................................... 6. 第一節. 中地理論 .................................................................................................. 6. 第二節. 休閒服務系統 .......................................................................................... 8. 第三節. 高齡者休閒參與 .................................................................................... 28. 第四節. 高齡者休閒參與影響因素之相關研究 ................................................. 36. 第參章. 研究方法 ....................................................................................................... 38.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8. 第二節. 研究流程 ................................................................................................ 39 vi.

(6)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42. 第四節. 資料處理方式 ........................................................................................ 47. 第肆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 49. 第一節. 休閒服務系統現況 ................................................................................ 49. 第二節. 高齡者樣本現況 .................................................................................... 61. 第三節. 高齡者休閒參與現況 ............................................................................ 68. 第四節. 高齡者背景變項對休閒參與之影響 ..................................................... 81. 第五節. 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之影響 ............................................. 85.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 95. 第一節. 結論........................................................................................................ 95. 第二節. 建議...................................................................................................... 100. 參考文獻 ..................................................................................................................... 103. vii.

(7) 表 次 表 2-1. 公立的、非營利組織以及商業遊憩之比較與對照研究 .................. 8. 表 2-2. 美國社區休閒服務提供與管理發展過程 ....................................... 17. 表 2-3. 美國國家遊憩協會建議之遊憩設施標準 ....................................... 18. 表 2-4. 休閒活動類型分類摘要表 .............................................................. 35. 表 3-1. 臺北市各行政區 65 歲高齡者人口摘要表 ..................................... 42. 表 3-2. 問卷發放樣本數 .............................................................................. 43. 表 3-3. 高齡者背景變項表 .......................................................................... 45. 表 4-1-1. 臺北市社區型休閒服務數量摘要表............................................ 50. 表 4-1-2. 臺北市都市計畫土地面積分區使用摘要表 ................................ 51. 表 4-1-3. 臺北市商業場所摘要表 ............................................................... 53. 表 4-1-4. 臺北市區域型公共設施摘要表 ................................................... 56. 表 4-1-5. 休閒服務系統實際數量與帄均數量之差距比較表 .................... 58. 表 4-2-1. 臺北市高齡者性別比例表 ........................................................... 61. 表 4-2-3. 臺北市高齡者教育程度比例表 ................................................... 62. 表 4-2-4. 臺北市高齡者婚姻狀況比例表 ................................................... 62. 表 4-2-5. 臺北市高齡者退休前(目前)職業比例表 ................................ 63. 表 4-2-6. 臺北市高齡者居住狀況比例表 ................................................... 64. 表 4-2-7. 高齡者居住樣區比例表 ............................................................... 64. 表 4-2-8. 高齡者背景變項集群分析表 ....................................................... 66. 表 4-3-1. 高齡者參與休閒時間分配表 ....................................................... 70. 表 4-3-2. 高齡者參與休閒次數分配表 ....................................................... 72. 表 4-3-3. 高齡者參與休閒帄均持續時間分配表 ........................................ 75. 表 4-3-4. 高齡者在家、走路與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活動次數表......... 79. 表 4-4-1. 高齡者背景變項集群分組對休閒時間特性分析摘要表 ............ 82. 表 4-5-1. 休閒服務系統對在家從事休閒時間特性分析摘要表 ................ 85. 表 4-5-2. 休閒服務系統對走路從事休閒時間特性分析摘要表 ................ 89. 表 4-5-3. 休閒服務系統對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時間特性分析摘要表 . 92. viii.

(8) 圖 次 圖 2-2. 雷特朋計畫 ...................................................................................... 15. 圖 2-3. 住家與設施區位關係圖 .................................................................. 20. 圖 2-4. 社區內休閒設施階層圖 .................................................................. 24.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38. 圖 4-3-1. 周間休閒參與時間圖 ................................................................... 68. 圖 4-3-2. 周末休閒參與時間圖 ................................................................... 69. 圖 4-3-3. 一周休閒參與時間圖 ................................................................... 69. 圖 4-3-4. 周間休閒參與次數圖 ................................................................... 71. 圖 4-3-5. 周末休閒參與次數圖 ................................................................... 71. 圖 4-3-6. 一周休閒參與次數圖 ................................................................... 72. 圖 4-3-7. 周間休閒持續時間圖 ................................................................... 73. 圖 4-3-8. 周末休閒持續時間圖 ................................................................... 74. 圖 4-3-9. 一周休閒持續時間圖 ................................................................... 74. 圖 4-3-10. 前三大項在家從事休閒活動圖 ................................................. 76. 圖 4-3-11. 前三大項走路從事休閒活動圖 ................................................. 77. 圖 4-3-12. 前三大項搭乘交通工具從事休閒活動圖 .................................. 78. ix.

(9) 1. 第壹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以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影響為主題。本章共分為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研究問題、第四節研究假設、第五節名 詞操作性定義以及第六節研究範圍與限制,共六小節加以說明。.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2006 年臺灣總人口數約為 2 千 2 佰 87 萬人,年滿 65 歲以上的高齡者約 2 佰 28 萬人,約佔總人口數的 10%(內政統計資訊服務網,2007)。聯合國世界衛生組 織公佈,凡是一個國家高齡人口超過 7%,即為高齡化社會。然而如果高齡者過多, 卻沒有得到妥善照顧與相關單位重視,對政府來說將是一沉重負擔。過去政府在制 定老人福利政策上,多著重於醫療及經濟層面需求,除此之外,其實老人福利還需 包括教育及休閒、居住安養、心理與社會調適及家庭關係等需求(謝高橋,1994)。 由於現代人生活觀念改變,開始著重休閒生活,如果只是單方面滿足高齡者醫療與 經濟需求,而忽略精神層面問題,必將成為潛在性隱憂。高齡化社會已經來臨,政 府在因應對策上,除了滿足高齡者醫療與經濟需求,休閒福利也應當視為重大課題。 一般而言,男性退休年齡約為 65 歲,女性約為 55 歲。至 1995 年止,男性退 休後帄均餘命約有 18.44 歲,女性約有 26.5 歲,顯示現代人退休後尚有約 20 年的 帄均生命期(黃富順,1995) 。扣除高齡者再就業問題外,其餘時間均可算是空閒時 間,可當作休閒時間的運用,於是休閒幾乎可說是高齡者生活的全部(陳孙嘉、吳 美玲,1984) 。最近研究調查指出,高齡者休閒時間約占其一天全部時間的四分之一 (李晶,2006;劉正文,2005) 。可見高齡者擁有充裕的時間從事休閒活動,但要如 何安排休閒生活,並兼顧休閒品質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政府在休閒服務政策制定上以 1980 年老人福利法為基本架構。至 2007 年,歷 經四次法規內容修改,為因應高齡者實際休閒需求,第 16 條明文規定,老人照顧服 務應依全人照顧、在地老化及多元連續服務原則規劃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應依前項原則,對老人需求提供居家式、社區式或機構式服務,並建構妥善照 顧管理機制辦理之;第 27 條明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下列事項: 一、鼓勵老人組織社會團體,從事休閒活動。二、舉行老人休閒、體育活動。三、.

(10) 2. 設置休閒活動設施(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2007)。 關於目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對高齡者所制定的休閒服務內容上,與高齡者直接 相關的有敬老優待服務,包括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參與文教設施優待與重陽敬 老禮金的給予;在休閒教育上開放公設民營之老人服務中心、長青學苑、長青社團、 老人活動據點與社區照顧關懷,並在老人服務中心提供文康休閒設施、書籍期刊、 舉辦專題講座、藝文社團活動與老人福利諮詢服務等,以鼓勵高齡者多參與休閒服 務(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08) 。惟在政策上只看到休閒服務內容,卻尚未考慮高齡 者身體老化因素會影響其行動能力,故一套完善的休閒服務系統,應做到讓高齡者 在行動能力範圍內可從事最有效且多元的休閒服務為目的。 由此可知,依高齡者行動能力將休閒服務系統劃分層級是滿足其晚年生活的一 個重要關鍵。於是本研究從高齡者從事休閒活動所願意付出的行動距離為主軸架 構,探討臺北市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的影響。研究結果做為未來相關單 位在推動休閒服務系統的參考,以充實高齡者在休閒上的實際需求。.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於以上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目的在於瞭解目前臺北市休閒服務系統現 況、臺北市高齡者個人背景現況與休閒參與現況,以及探討臺北市高齡者個人背景 變項對高齡者休閒參與的影響、臺北市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之影響。依 研究目的將之歸納成五點: 一、瞭解臺北市休閒服務系統現況。 二、瞭解臺北市高齡者個人背景現況。 三、探討臺北市高齡者休閒參與現況。 四、分析臺北市高齡者個人背景因素對高齡者休閒參與之影響。 五、分析臺北市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之影響。.

(11) 3. 第三節. 研究問題. 基於研究目的,提出以下五個研究問題: 一、分析臺北市實際提供之休閒服務系統為何? 二、分析臺北市高齡者個人背景變項情況為何? 三、探討臺北市高齡者實際之休閒參與為何? 四、分析臺北市高齡者個人背景因素對高齡者休閒參與是否有顯著差異? 五、探討臺北市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是否有顯著差異?. 第四節. 研究假設. 依據上述研究問題,提出下列二個虛無假設: 假設一、臺北市高齡者不同背景變項在休閒參與情形上無顯著差異。 假設二、臺北市各樣區休閒服務系統對高齡者休閒參與無顯著差異。.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主要以居住臺北市且年滿 65 歲以上之高齡者為研究範圍。但受限於人 力、時間與地域性等主觀因素,使研究產生研究限制。. 一、研究範圍 對象以居住於臺北市之高齡者為主。包括松山區、大同區、內湖區、士林區、 信義區、萬華區、大安區、中山區、南港區、北投區、中正區以及文山區等共 12 個行政區內之高齡者。. 二、研究限制 (一)取樣之限制 以叢集抽樣方式,在臺北市各行政區的老人服務中心與鄰里公園發放問卷,.

(12) 4. 調查方法無法涵蓋所有臺北市高齡者。 (二)研究工具之限制 採問卷調查法做為調查工具,以訪員口述方式讓高齡者回答,由訪員填寫答 案。訪員可能會因口說表達能力有限,影響高齡者判斷能力。而高齡者由於聽覺 能力與誠實做答程度之影響,而產生測量上的誤差。 (三)研究範圍之限制 從臺北市各樣區挑選老人服務中心與公園為發放問卷地點,在推論結果上會 有所限制,結果並無法完全代表其他縣市。. 第六節. 操作型定義. 本節針對「休閒服務系統」、「高齡者」、「中地理論」、「休閒參與」等相關重要 名詞界定如下:. 一、休閒服務系統 指在不同休閒服務層級下所提供的公立、私立與商業性質的休閒活動,使居民 基於自發性的動機,在某一時間內前往參與,所體驗到的自由與內心滿意,目的在 促進高齡者互動與增進人際關係,以滿足其休閒需求。. 二、高齡者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許多國家以 60 歲作為老年的起點,而 1956 年聯合 國世界衛生組織把 65 歲作為老年起點。而內政部老人福利法規第一點將老人法定年 齡由原來七十歲以上調降為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以順應世界潮流。本研究以年滿 65 歲以上的人稱為高齡者。. 三、中地理論 Christaller 於 1933 年在《南德的中心地》一書中提出以中地、中地物、市場 區和空間結構的概念,解釋都市大小、空間配置、區位與機能,做為都市和腹地之.

(13) 5. 間的經濟關係。近幾年專家學者也將之運用在零售業、餐飲業與休閒產業等服務業 空間結構上的探討。. 四、休閒參與 Ragheb 和 Griffith (1982) 定義為參與某種活動的頻率或象徵個體所參與之普遍 的休閒活動。在本研究中指高齡者利用休閒時間,定期參與某幾項休閒活動,以達 到休閒目的需求。.

(14) 6.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四節探討。第一節以中地理論概念分析休閒服務系統層級,第二節分 析休閒服務系統觀念,第三節討論高齡者休閒參與現況,並在第四節探討高齡者休 閒參與影響因素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中地理論. 中地理論(Central Place Theory)為 Christaller 於 1933 年《南德的中心地》提出, 以此理論解釋都市大小、空間配置、區位與機能,做為其對都市和腹地之間的經濟 關係。現有許多專家學者將其理論概念加以應用,套用在零售服務業、餐飲業、旅 館業、休閒服務產業與文化產業之空間結構的探討(藍儀芳,2007) 。基於研究需求, 本研究以中地理論的中地、中地物、市場區與空間結構的概念做討論,以建立本研 究架構,藉此進一步在後續研究中指出不同休閒服務層級所提供的休閒服務內容。. 一、中地 Christaller 原指的中地是指中地都市可提供一地區所需要的商品與服務;但將 此概念擴大後,則指稱為「一區域的中心點」可擔負主要專業功能(Chief profession) 的地區(陳坤宏,2001)。小至一間雜貨店,大至整個都市都可算是中地。. 二、中地物 中地所提供之物品(goods)與服務(services)即統稱為中地物。並依其使用頻率與 價格高低,可區分成不同等級的中地物。高級中地會提供從最高級到最低級的中地 物,但是較低級的中地不能提供高級的中地物(薛益忠,2006)。. 三、市場區 又稱為貿易區(Trade area),指一中地所提供之中地物的市場範圍。而其中有兩 個重要的觀念為商閾和最大旅程(薛益忠,2006): (一)商閾(thresheld):指維持一中地機能所需的最小銷售量,是市場的最小範 圍。中地在「人口均勻分布,每人購買力相同的情況」下,因為成本會隨市場.

(15) 7. 距離增加而減少;而收益會隨市場距離增加而增多,在這情況下,收益和成本 交叉時,收益剛好可以抵消成本,於是可以維持中地機能。其交叉的點稱作門 檻值,在門檻值範圍內即為商閾。 (二)最大旅程(range):指中地所能控制的最大市場範圍。當市場範圍由門檻 值繼續增加時,即開始產生利潤,且單位利潤隨距離增加而增加,過了最大單 位利潤點後,單位利潤即開始下滑,但當隨著距離繼續增加,成本花費開始大 於收益時,即無利可圖。於是市場能控制的最遠距離範圍,則為最大旅程。. 四、空間結構 從中地理論概念得知,中地提供者希望取得最大範圍的中地距離,而買者希望 縮小其總距離。在無競爭市場和有競爭市場情況下,會產生兩種影響中地的空間結 構。在沒有競爭情況下,如不考慮其他競爭者出現,則理想的市場區域以圓形最佳, 因在這空間結構下,區域內所有買者到中地的總距離最小;而在有競爭情況下,每 個獨立圓形市場相切時將存在無人服務的地區,因此同等級的中地互相往外擴張, 可填補無人服務的地區,再根據中地空間獨占的原理,將重疊部分帄分,於是可得 到理想的六角形空間結構(藍儀芳,2007) 。在 Christaller 中地理論模型中階層的概 念包含有固定關聯性,此種關係稱為 k 值。k 值為一固定常數,指中地除服務自身 以外,所能服務次一級中地的數目和範圍,可說是低階中地受高階中地影響的程度。 而對中地空間安排,依所提出之假設、不同目的,可區分市場原則、運輸原則與行 政原則(藍儀芳,2006) 。在市場原則下的中地,要盡可能接近消費者,使前往中地 購買商品及服務的總距離最小,主要目的為使消費者盡量接近市場,所以每個等級 中地的市場區要盡可能的小,每個等級的中地數變成極大化。在此中地安排下,高 階中地的市場區範圍距離為相鄰低級中地市場區範圍距離 3 倍,稱為 k=3 系統(薛 益忠,2006)。 根據上述得知,高階中地所需要的範圍比低階中地範圍大,而出現階層關係。 將中地理論階層關係運用在休閒服務系統上時,低階中地因其服務距離較短,而產 生社區型休閒服務;另一方面,高階中地因其服務距離較廣,而產生區域型休閒服 務。於是由社區型休閒服務與區域型休閒服務成為一完整的休閒服務系統。.

(16) 8. 第二節. 休閒服務系統. 本節首先從休閒服務觀念談起,再瞭解都市內土地分區下允許的休閒服務,然 後以中地理論概念為基準,將休閒服務區分為社區型休閒服務與區域型休閒服務並 加以探討之。. 一、休閒服務 美國學者 Sessom, Meyer, and Brightbill 曾經依遊憩哲學、遊憩目標、行政組織、 財務、課程與設施將美國的休閒服務分成公立機構、非營利組織與商業機構,並將 提供之休閒服務做分類區隔(表 2-1)(葉怡矜、吳崇旗、王偉琴、顏伽如、林禹良 譯,2005):. 表 2-1. 公立的、非營利組織以及商業遊憩之比較與對照研究 公立機構. 遊憩哲學. 非營利組織. 商業機構. 提供有價值的休閒機. 提供有價值的休閒機. 製造利潤。讓大眾. 會。. 會,另外強調個體與團 花費金錢以獲得遊 體的重要。. 憩機會,並滿足其 需求。. 遊憩目標. 提供社會、個體、教. 與公共遊憩相似,限制 保持競爭力與提高. 育、文化、一般社區的 會員、種族、宗教、年 淨利,提供能吸引 休閒機會。. 齡因素,強調道德行為 更多顧客的活動或 與生活哲學。. 行政組織. 課程。. 政府機構(聯邦、州立. 男童軍、福利團體、女 公司、財團、電影. 與地方)。. 童軍、美國少女露營團 院、度假勝地、保 員。. 齡球場之私人擁有 權機構。 (接下頁).

(17) 9. 表 2-1. 公立的、非營利組織以及商業遊憩之比較與對照研究(續) 公立機構. 財務. 主要靠稅金或是透過. 非營利組織 以贈與、補助金、捐. 商業機構 以所有者、促銷. 贈與、補助、信託金及 贈、捐獻與會員費用支 者、使用者或門票. 課程. 小額收入以支付開銷。 付開銷。. 收入支付開銷。. 設計多樣化的活動種. 依照州及地方法. 針對特別團體提供課. 類,有全年性且不分年 程。. 律,針對頂級消費. 齡、性別、種族、信條、. 族群設計。. 社會與經濟地位的活 動。 設施. 社區建築、公園、運動 中途之家、青年中心、 電影院、俱樂部、 場、遊戲場、操場、露 教堂、遊戲場、俱樂. 酒店、夜間的俱樂. 營場、海灘、博物館、 部、露營場及其他設施 部、田徑場、保齡 動物園、高爾夫球場、. 球道、運動場與其. 學校設施. 他設施. 資料來源:葉怡矜等譯,2005, 休閒遊憩概論:探索生命中的休閒 ,頁 315。. 根據表 2-1 看出,公立機構所提供之休閒服務主要透過稅金、贈與、補助或信 託金,設立公園、學校、社區建築、遊戲場、公立運動場地等,提供有價值的休閒 機會給社會大眾,不受年齡、種族、信條、社會或經濟地位限制,讓所有人皆能參 與,並由志工或專業人員從旁協助。非營利組織藉由各界團體的支助,提供中途之 家、青年中心、教堂、遊戲場等設施,以及相關課程和服務,滿足特定個人或團體 需求。商業機構主要以製造利潤為優先考量,以電影院、財團經營的娛樂場所、度 假勝地等私人機構為主,提供給有付費能力的消費者使用。 根據上述可知,休閒服務的對象從兒童、青少年、中年人、高齡者到弱勢團體 皆有,內容涵蓋公立、非營利組織和商業機構,使居民有更多機會選擇休閒活動類 型,滿足居民需求。.

(18) 10. 二、都市之休閒服務 根據都市計畫原則,臺北市現行行政區皆在都市計畫範圍內。在都市計畫下, 對臺北市土地分區亦涵蓋詮釋所有行政區(臺北市都市發展局,2008) 。按都市計畫 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三章第 14 條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第四章公共設施用地說 明,可將土地分區劃定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風景區、保 存區、保護區、農業區、其他使用區與公用設施用地。參考都市計畫法對土地分區 現況,將屬於休閒服務之區域說明如下(內政部營建署,2006): (一)住宅區: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16 條提到,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 符合 1.主要出入口面臨十五公尺以上之道路 2.申請設置之地點位於建築物地 下第一層或地面上第一層、第二層 3.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加倍附設停車空間 4. 大型商場(店)或樓地板面積超過六百帄方公尺之飲食店,其建築物與鄰 地間保留四公尺以上之空地(不包括地下室),並經縣(市)政府審查無礙 居住安寧、公共安全與衛生者,則可依規定設置。 (二)商業區: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 4 條第 8 項到第 11 項,將臺北市商 業區劃分為四種類型,第一種商業區供住宅區日常生活所需之零售業、服務 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之商業區。第二種商業區供住宅區與地區 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第三種商業區供地區 性之零售業、服務業、娛樂業、批發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使用而劃定。第四 種商業區供全市、區域及臺灣地區之主要商業、專門性服務業、大規模零售 業、專門性零售業、娛樂業及其有關商業活動之使用而劃定(經濟部中部辦 公室,2002)。 (三)工業區: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18 條提到,乙種工業區供公害輕微之 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為主。在附屬下的一般商 業設施方面有下列規定:1.一般零售業、一般服務業及餐飲業:其使用土地 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十;2.一般事務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 其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十;3.運動休閒設施:其 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十;4.銀行、信用合作社、 農、漁會信用部及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 面積百分之十;5.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務中心使用土地面積超過一公頃以上,.

(19) 11. 且其區位、面積、設置內容及公共設施,經縣(市)政府審查通過者;6.倉 儲批發業使用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五公頃以下、並面臨十二公尺以上道 路,且其申請開發事業計畫、財務計畫、經營管理計畫,經縣(市)政府審 查通過者;7.旅館使用土地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百分之十,並以 使用整棟建築物為限。 (四)行政區: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3 條提到,行政區以供政府機關、自 治團體、人民團體及其他公益上需要之建築物使用為主,不得建築住宅、商 店、旅社、工廠及其他娛樂用建築物。但紀念性之建築物與附屬於建築物之 車庫及非營業性之招待所,不在此限。 (五)文教區: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 4 條第 15 項說明,文教區在臺北市 為促進非里鄰性文化教育之發展,並維護其寧靜環境而劃定之分區。 (六)風景區: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 4 條第 17 項說明,風景區指為保育 及開發自然風景而劃定之分區。 (七)保存區: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6 條提到,保存區為維護名勝、古蹟 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保存之建築物,並保全其環境景觀而劃定,以供 保存、維護古物、古蹟、歷史建築、民族藝術、民俗與有關文物及自然文化 景觀之使用為限。 (八)保護區: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 4 條第 19 項說明,保護區的設置是 因為要維護國土保安、水土保持、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劃定之分區。 (九)農業區: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9 條提到農業區為保持農業生產而劃 定,除保持農業生產外,僅得申請興建農舍、農業產銷必要設施或休閒農場 及其相關設施。 (十)其他使用區:為特定目的而劃定之分區。 (十一)公共設施用地:都市計劃法 43 條說明,公共設施用地,應就人口、土地使 用、交通等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決定其項目、位置與面積,以增進市民活 動便利,確保良好都市生活環境;第 45 條與第 46 條說明公園、體育場所、 綠地、廣場和兒童遊樂場應按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 而中小學校、社教場所與市場等公共設施,也應造閭鄰單位或居民分布情形 適當劃分。.

(20) 12. 從土地使用情況來看,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風景區、 保存區、保護區、農業區、其他使用區與公用設施用地,皆有相關休閒服務,唯因 服務範圍不同,可將之區分為社區型休閒服務與區域型休閒服務所形成的休閒服務 系統。. 三、社區型休閒服務 在探討社區型休閒服務前,為界定社區在地理上的概念,需先瞭解鄰里、社區 與都市社區等概念,再從文獻討論社區型休閒服務的範圍,以瞭解社區所提供的社 區型休閒服務內容。 (一)社區與鄰里 過去專家學者在討論社區議題時,一般皆從社區談起。本研究基於研究需求, 認為應一併探討社區與鄰里的概念,以支持本研究論述。 1.社區的概念 社區是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一群 人,這群人他們住在相當鄰近的地區,彼此常有往來,具有若干共同利益,面 臨共同的問題與需要,對自己居住的地方產生共同意識(徐震,1980)。 林欽榮(1999)指出社區是人類共同生活的一種地域團體,是地理界限與心理結 合的社會團體。它的共同生活是依靠相同的歷史、文化、和經濟背景,其強調 的是人類集居在一地域空間內,為營求社會生活,形成一種團體的有機性組 織。若以區域的概念為基礎,則社區應以居民為主體,有一空間領域的界定, 同時包含了其間構成的社會關係及可能形成的社區組織及社區意識(洪美櫻, 2001) 。在此範圍內,有學校、公園、教堂等服務設施,強調人際的互動作用, 促使彼此依賴、團結、合作、並產生共同的態度與實踐(歐家瑜,2000)。社 區發展綱要第五條規定,鄉鎮市區可視實際需要,將社區之劃定,以歷史關係、 文化背景、地緣形勢、人口分布、生態特性、資源狀況、住宅型態、農、漁、 工、礦、商業之發展及居民之意向、興趣及共同需求等因素為依據(內政部社 會司,2008)。 故社區概念的內涵包括地理結構、生活互動與社會功能等三方面: (1)地理結構:強調地域、空間範圍與建築設施的運用。.

(21) 13. (2)生活互動:強調居民有相同文化背景、共同生活關係、對相同生活的 依賴與歸屬感意識形成。 (3)社會功能:強調社會團體所組成的有機性組織,團體之間會形成社會 關係與社會組織。 歸納以上專家學者對社區概念的探討,故要構成社區,必先以地理結構為 基礎,在一地域空間範圍內,居民擁有相同文化、共同利益關係,讓彼此團結 合作,達成生活上的共同目標,且在社會互動和組織推動下,達到社區發展。. 2.鄰里的概念 過去鄰里乃是指在有限度的地區內由三至十餘個家庭所組成的非正式初 級團體,強調人與人的關係,含有面對面的實際接觸(邱春鳳,1977)。廖淳 森(1987)指出鄰里是小的地區單位,是社區的分支,人際關係因地緣關係而出 現鄰居,鄰居之間會有鄰里活動形成的互動產生,其著重在人際關係與地區意 識。 鄰里單元是應用在都市計劃下的定義。Perry 指出居住者依一定的組織,群 聚在同一環境下,所能得到附屬性服務,如小學、公園、地域性商店;依 Gallion 的說法,鄰里單元內的居住者可以步行就到達購物中心,求學的小孩不必穿越 危險街道,強調實質環境對居民的影響(廖淳森,1987)。 從臺北市行政區劃分及里鄰編組自治條例第 2 條,依既有行政區域範圍、 地理環境、交通運輸、都市計畫情況,更可明確看出臺北市鄰里行政區劃分標 準。在人口密集、交通方便地區,每里戶數以一千戶至四千戶為原則,超過四 千戶者,得劃分為二里。鄰之編組,每鄰戶數以一百戶至二百戶為原則,超過 二百戶者,得劃分為二鄰;幅員遼闊,人口分散地區,每里戶數以四百戶至一 千戶為原則,超過一千戶者,得劃分為二里。鄰之編組,每鄰戶數以二十戶至 五十戶為原則,超過五十戶者,得劃分為二鄰(臺北市議會,2008)。 由此可知鄰里是組成社區最基本的單位,著重在人際關係與地區意識;鄰 里單元更強調實質的居住環境,重點放在環境範圍內居住者和服務體系的關 係。而臺北市由於人口眾多,在鄰里劃分上有明確的標準,對於研究內容探討 上將更為方便。.

(22) 14. (二)都市社區的概念 從社區與鄰里的概念為基礎背景,探討都市社區、都市計畫社區與新都市主義 社區內涵,進一步整理社區內涵,其說明如下: 1.都市社區 隨著人口變化、經濟發展與環境改變,社區內部開始出現變化,也因此延 伸出不同面貌的發展。從過去專家學者對社區型態的分類,發現專家學者對都 市社區有以下看法: 陶蕃瀛(1994)從人口、社區組織機能分化程度為變數,指出都市社區的人 口數量多、人口密度高,原級的家庭組織功能較有限,次級的功能性組織種 類較多資規模較大並且分化程度高。由於都市社區內各種服務與設施齊全, 甚至會吸引非社區居民進入社區消費。故都市社區販賣日常生活需要品,物 質建設、交通運輸、大眾傳播、教育文化與休閒娛樂都比較發達。(李宗派, 2003)。 臺北市為都市社區,社區內擁有高人口密度,人口組成以第二、三級產業 為主,都市化與資本主義結果下,居民生活服務與設施健全,可運用金錢選擇 更多休閒機會以享受生活。 2.都市計畫社區 雷特朋計畫中指出鄰里單元各自擁有小學、遊戲場、商店,自成鄰里中心, 其內部各處的人至鄰里中心的距離不超過 800 公尺,而全鎮的商業中心設於三 個鄰里的中間,任何一處的人至中心不超過 1600 公尺。在這設計概念中,以 小商店與商業中心之分布說明三個鄰里單元構成一社區(圖 2-1)(王濟昌, 1986)。 王濟昌(1986)學者以鄰里單元為主要涵義,在討論都市計劃時,實際說明 社區規劃的方向,歸納之後得知: (1)在鄰里單元內必需滿足建立一所小學。 (2)鄰里居民至中心的最大步行距離在 800 公尺內,約 10 分鐘到達中心。 (3)鄰里中心要配置小學、帅稚園、公園或運動場。 (4)在兩個或三個鄰里單元的交接處可設置商業中心,並應配置國中、市場.

(23) 15. 或社區中心,為考慮居民對這些設施的易達性,居民至社區中心的最大步 行距離要在 1600 公尺內,約 20 鐘即可到達中心。. 圖 2-2. 雷特朋計畫. 註:本研究重繪社區與鄰里輪廓,並在鄰里中心加入商店,社區中心加入商業中心的概念。 資料來源:王濟昌,1986, 都市計畫學 ,頁 6. 3.新都市主義社區內涵 新都市主義正式發起於 1990 年代。當時由於美國都市中心不當規劃、投 資,使都市環境與社會關係都遭到破壞,故由若干建築師、社區規劃者成立「新 都市主義協會(Congress for the New Urbanism)」,發展出新都市主義(鄭凱仁, 2001)。其主要精神在於利用建築與開放空間的配置,強調空間尺度、密度、 層次和聯繫性,主張整個區域是可以被相似的原則來設計(Peter Katz, 1992)。 在新都市主義下的都市社區,鄰里單元成為新都市主義理論在進行住宅規 劃時的最小規劃單元,其原則包含以下幾點(鄭凱仁,2001): (1)具有明確的中心與邊緣:鄰里中心通常是重要的交叉路口附近,作為公 共建築的所在地(如郵局、文化中心、托兒所),並以綠地作為鄰里居民的 公共空間;在都市內鄰里的邊緣通常為交通幹道。 (2)以 1/4 英哩作為最佳鄰里大小規模:以 5 分鐘的步行範圍(1/4 英哩)作.

(24) 16. 標準,期望居民可以在步行範圍內完成日常生活所需。 (3)混合多樣的使用:住宅、商業、工作、娛樂等不同性質混合使用,使不 同的住宅行式與不同收入階層的人混合住在一個鄰里之中。 (4)以多種類型的鄰里街道提供人、自行車、汽車使用,避免通過性交通進 入地方性街道。 (5)運用公共空間和公共建築為優先,以其特有的公共性加強社區識別中心 的角色。 在新都市主義規劃下,鄰里中心可提供公共設施服務,如小學、公園綠地 等,讓社區內的居民在步行 5 分鐘內到達中心,提高了居住易達性與方便性。 從上述得知,都市社區的特徵乃是由數個鄰里單元組成,在鄰里單元的中 心有小學、帅稚園、公園或運動場以服務鄰里居民,居民至鄰里中心只需步行 約 5-10 分鐘,而至社區中心約步行 10-20 分鐘內。由於住宅、商店與辦公大樓 緊鄰混合使用,且大眾運輸方便,使社區居民在生活上無往不利。. (三)社區休閒 社區休閒一詞含有地域上的限制,指出在一個社區內,居民基於自發性的動 機,在某一時間內參與活動,所體驗到的自由與內心滿意,其活動性質或方式雖然 不盡相同,但最終目的是在促進居民互動,改善社區品質(張孝銘,1998) 。由於生 活品質改善,人們於是開始追求高品質生活,對於休閒的需求也急劇增加。當休閒 逐步生活化,且人對居家生活愈來愈關心同時,社區休閒隨經濟成長而發展起來。 另一方面,現代人際關係疏離,過度競爭造成人際關係緊張,透過社區休閒,可緩 和緊張的人際關係,增加彼此互動(張明輝,1999)。 國外有關社區休閒的演進上共分為三個階段。1970 年代初始階段,其設置休閒 服務的焦點放在設備器材上,以營利為最大目的,服務對象以有開車的人、男性、 中產階級為主,採中央集權的管理,以專家式管理從上而下對使用者加以控制,限 於在學校或俱樂部使用;1970 年代晚期到 1980 年代中期,才逐漸把焦點放在休閒 活動和團體單位上,期望能增進居民的參與最大化,採地方分權管理方式,讓地方 機構擁有更多權力,且依社區特色提供社區休閒活動,休閒活動更強調日常生活所 接觸的、娛樂性與社交性質的;1980 年代晚期到現在,其焦點放在社區發展上,期.

(25) 17. 望讓每位居民,包括弱勢團體都有機會參與社區休閒活動,並持續讓地方機構管理, 在休閒諮詢上,以合作關係增進彼此互動,協助居民使用休閒設備(Williams, 1986: 39)(表 2-2)。 綜合上述,社區休閒在社區裡扮演著極重要的角色,因為它不僅提供娛樂活動 與社交活動,甚至能協助弱勢團體,讓社區內的居民除了物質生活取得外,更可以 提昇精神生活,滿足完整生活所需的條件。. 表 2-2. 美國社區休閒服務提供與管理發展過程. 時期. 1970 年代早期. 特點/重要性. 焦點放在設備上. 1970 年代晚期到. 1980 年代晚期. 1980 年代早期. 持續到現在. 焦點放在活動和團. 焦點放在社區上. 體上 目標. 收入最大化. 參與最大化. 機會最大化. 管理方式. 中央集權. 地方分權. 地方分權. 諮詢. 專家式. 顧問式. 合作關係. 對顧客的態度. 以規定控制使用者. 鼓勵未使用者加入. 確實的給予弱勢 團體幫助. 對使用設備的看法. 嚴格規定. 服務供應-輸送. 資源共享. 計劃強調. . 強調容易操作的. . 強調日常使用. . . 使用於俱樂部與. . 娛樂、社交性. 學校. 質、少競爭性. 富創造力開 發. . 協助弱勢團 體. 資料來源:Williams, M.,1986. Sport and Social Policy in Community Provision:the Leicester Experience. p79.. (四)社區休閒設施 為了滿足社區居民需求,社區必需建造基礎設施,方能提供社區型休閒服務給 社區居民。美國國家遊憩協會針對基礎遊憩設施,從鄰里公園、社區公園、都市公.

(26) 18. 園、特殊遊憩設施、小學、國中與高中提出對設施面積、服務半徑、服務人口與設 施內容的標準,而其說明如下(王濟昌,1986)(表 2-3): 1.土地面積上:建造鄰里公園和小學所需面積門檻最低,土地約 3 公頃至 6 公頃即可建造;其次為國中,土地面積約需 4 公頃至 10 公頃左右;社區公園 土地面積約為 6 公頃至 16 公頃;高中土地面積則約需 10 至 20 公頃;特殊遊 憩設施視情況從約 14 公頃至 70 公頃不等;而都市公園所需面積在 40 至 200 公頃之間,彈性最大。由此可知,社區公園、高中的面積約為鄰里公園和國小 所需面積的 3 倍,符合當初都市計劃學者的構想。 2.服務半徑上:依新都市主義的概念而言,因居民願意步行最大距離為 1600 公尺的範圍,約步行 20 分鐘為最大旅程,故從美國國家遊憩協會所制定遊憩 設施服務半徑的範圍來看,鄰里公園、社區公園、小學、國中、高中等公共設 施,是居民較易到達的遊憩公共設施。 3.設施內容上:鄰里公園的設施因各年齡層居民皆能使用,有網球、籃球、 桌椅草坪等設施。而社區公園在設施內容上與鄰里公園大同小異,唯因服務範 圍較廣,故會增設停車場,出現游泳池,與加強公園美化。在社區內視情況也 會出現特殊遊憩設施,多為私人機構團體以營利需求設置,以提供當地民眾所 需之休閒服務,如高爾夫球場。而小學、國中、高中可視為同一性質的遊憩設 施,主要考量公園設施與學校設施兩者的互用性,以提高使用效率和避免資源 浪費。. 表 2-3. 美國國家遊憩協會建議之遊憩設施標準. 遊憩設施. 鄰里公園. 設施面積. 服務半徑. (公頃). (公尺). 3.24~6.07 高密度人口 400 低密度人口 600. 服務人口(人). 2000~5000. 設施內容. 可供全年齡層使用 如網球、籃球、桌 椅草坪等,並有夜 間照明設備。 接下頁.

(27) 19. 表 2-3. 美國國家遊憩協會建議之遊憩設施標準(續). 遊憩設施. 社區公園. 設施面積. 服務半徑. (公頃). (公尺). 6.07~16.19. 800~1600. 服務人口(人). 設施內容. 15000~35000. 除上述設施內容, 還有社區遊泳池、 停車場、觀眾坐椅 和栽植美化樹木。. 遊憩設施. 都市公園. 設施面積. 服務半徑. (公頃). (公尺). 40.47~202.35. 2400~4000. 服務人口(人). 10000/公頃. 設施內容. 配合自然遊憩資源 綠地可發揮景觀特 色,且可從事野 餐、射箭、釣頄、 滑水、高爾夫等運 動。. 特殊遊憩設施. 14.14~70.82. 1600~2400. -. 指常為私人投資的 運動休閒場地,如 高爾夫球場、露天 劇場、動物園。. 小學. 3.24~6.07. 400~600. -. 考慮公園設施與學. 國中. 4.05~10.12. 600~1600. -. 校設施兩者的互用. 高中. 10.12~20.23. 800 以上. -. 性,以提高使用效 率並節省各別用地 及設備等。. 註:本研究重新整理後不含兒童遊戲場。 資料來源:王濟昌,1986, 都市計畫學 ,頁 126。.

(28) 20. 總結雷特朋計畫、王濟昌學者之都市計畫與美國國家遊憩協會對於社區遊憩設 施的建議,得知臺北市社區範圍內,可提供社區型休閒服務的公共設施有國小、國 中、高中、鄰里公園與社區中心(圖 2-3)。. 圖 2-3. 住家與設施區位關係圖. 註:本研究重新整理後,加入社區中心與鄰里公園設施 資料來源:王濟昌,1986, 都市計畫學 ,頁 120。. (五)社區型休閒服務 從社區、社區休閒與社區休閒設施的整體概念中,可將都市計畫下的設施中列 出社區型的休閒設施有高中職、國中、國小、鄰里公園與社區中心(區民活動中心) , 並在最後討論社區型休閒服務影響範圍,其敘述如下: 1.高中職、國中與國小: 能提供社區型休閒服務的學校包括國小、國中與高中。教育部 2002 年在 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辦法第六條,說明學校應與社區密切結合,在不影響正常 教學情況下,各項設施宜依規定儘量開放給社區使用;校地選擇規劃上,應配 合都市計畫與社區發展,與公園綠地空間配合;空間分配上有教學空間、行政 空間、公共服務空間、戶外空間、生態空間與資源回收空間(教育部,2008b)。.

(29) 21. 學校範圍依據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 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 (教育部,2007)。另外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設施開放及管理辦法中第 三條也有相關規定,說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放的運動設施有體育館、田徑 場、游泳池與其他室內外運動場館及設施,而在第四條規定學校運動設施在不 影響教學及生活管理為原則下,應配合開放,提供社區民眾體育活動使用,並 予適當之輔導(教育部,2004)。故學校要成為社區的一部分,在功能上除要 作為學童的學習場所外,更要進一步成為所有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場所的一部份 (歐金定,2000)。 教育部在規劃學校設備基準上,對於校園空間的運用依活動性質可分為動 態區、靜態區、中性區、文化活動區及生態教育區,其說明如下(教育部,2008a) : (1)動態區:以體育活動為主。例如:田徑場、球場、遊戲場、游泳池、 體育館等。 (2)靜態區:以教學、研究、實驗為主。例如:普通教室、專科教室、特 殊教育教室、 圖書資訊館(室)等。 (3)中性區:以行政服務、休憩交誼、服務聯繫為主。例如:行政辦公室、 保健室、教具室、會議室、警衛室、教學研究室、廚房、庭園、步道、綠 地等。 (4)文化活動區:以從事文化活動為主,得與其他空間融合使用。例如: 文化走廊、活動展演場、藝文活動場館、社區活動中心等。 (5)生態教育區:以生態保存、環境教育以及能源資源再生與應用為主。 例如:生態水池、水循環教學與應用系統、當地原生植種之保存與種植地、 多功能化或非景觀化 綠地、與建築物配合之種植教育區、實質生態種植教 育區(可與社區結合)。 從學校的空間配置上,學校實質提供了體育活動、教學研究、休憩交誼、 文化活動供社區使用。社區居民與學校共享資源,學校的教室是社區人士終身 學習的地方,學校的集會堂是社區的集會議事場所,學校的走廊及活動中心是 社區的展演場所,學校的校園、運動場地更是一個可以讓所有的社區居民自由 活動、運動的地方,讓社區學校可以完整的服務所有的社區民眾,進而達到所.

(30) 22. 謂的學校社區化。因此學校的硬體建設可配合社區大學、社團活動(才藝班、 書法社、土風舞社)、圖書閱覽等,都是社區居民可利用再成長、再學習的重 要管道;而像不定期舉辦社區園遊會、跳蚤市場、聯歡晚會或是日常交誼活動 等,更能維繫居民感情,亦是成功推動社區工作的主要因素(歐金定,2000)。 2.鄰里公園 依臺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對臺北市所有公園的分類,符合社區型休閒 服務設施的為鄰里公園,其內容為面積在一公頃以下,位於社區鄰里巷弄中, 主要的設計目標為滿足當地居民需求,以發揮促進市民互動並凝聚社區意識之 功能(臺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2008)。 由於公園是都市居民最便利、可自由進出的公共休閒遊憩空間,也是社區 意識的主要營造中心(水心蓓,2006)。故在實質提供上,可讓居民隨時利用 為散步、遊憩、欣賞、閱讀或集會之用(侯錦雄,1998)。在都市計劃下,依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 5 條對於設施的內容的說明,管理機關得依公園性 質及環境需要設置園景設施、遊樂設施、運動設施、設教設施與服務設施。其 說明如下(臺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2008): (1)園景設施:樹木、花卉、草坪、花壇、綠籬、花鐘、花架、綠廊、噴 泉、水流、池圖、小橋、瀑布、假山、雕圕、藝術作品、踏石、園燈等。 (2)休憩設施:亭、榭、樓閣、迴廊、園椅等。 (3)遊樂設施:沙坑、圗寫板、浪木、搖椅、鞦韆架、蹺蹺板、迴轉環、 滑 梯、迷陣、爬竿架、攀登架、戲水池等。 (4)運動設施:籃球場、排球場、足球場、網球場、羽球場、棒(壘)球 場、手球場、曲棍球場、高爾夫球練習場、橄欖球場、田徑場、游泳池、 溫泉池、溜冰場、撞球檯、乒乓球檯、單雙槓、吊環、遊樂場、滑水場、 木(槌)球場、健康步道、跑道、腳踏車專用道及其他運動設施等。 (5)社教設施:植物園區、生態園區、趣味性科學園區、溫室、苗圃、水 族 館、露天劇場、音樂臺、閱覽室、美術館、博物館、陳列室、日晷臺、 氣象觀測設施、牌坊、紀念碑、瞭望臺等。 (6)服務設施:管理所、售票亭、崗亭、服務中心、停車場、時鐘塔、飲 水 臺、洗手臺、廁所、給排水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備、垃圾箱、標誌、.

(31) 23. 園門圍欄、防止柵、倉庫、材料堆置場、解說及無障礙設施等。 由此可知公園設施能營造出友善的休閒遊憩環境吸引居民前往,基礎的休憩設 施能提供交誼聊天的場所,簡單的運動設施能滿足愛好從事運動休閒的居民,簡單 的服務設施協助居民正確使用鄰里公園的休閒設備,使之變成大眾遊憩活動的場地 之一。 3.社區中心 根據社會工作辭典解釋,指辦理社區內各種社會性、文化性、休閒性的所 在地,由居民負責管理以致力生活的改進(蔡漢賢,1980) 。從韋氏字典所指, 是指一所或一群建築物,以教育及娛樂活動對社區居民提供服務,是活動集中 場所,是推行社區發展最重要的工具,可整合社區資源與推動社區發展的樞 紐,也能辦理各種活動及民眾交誼的場所(楊益銘,1997)。從社區發展綱要 第 12 條說明,區民活動中心的設置乃符合社區中心的定義。區民活動中心在 針對社區特性與居民需要,以訂定社區計畫,以發展社區指定工作項目(內政 部,1999)。 1995 年臺灣地區社區建設與活動調查提要報告中提到社區中心在精神倫 理建設上應包括藝文性、知識性、休閒性、體育性、公益性等服務,其說明如 下(內政部社會司,2008): (1)藝文性:鄉土文化活動、民俗才藝活動、傳統戲曲及國樂表演活動、 琴棋書畫攝影活動、音樂演唱及舞蹈表演活動。 (2)知識性:文化講座、成人補習教育、傳統古蹟建築參觀。 (3)休閒性:民俗康樂班隊、傳統手工藝訓練、插花及茶道示範、康樂、 聯歡活動、電影、錄影帶欣賞、KTV 及國內外旅遊。 (4)體育性:社區全民運動、球類競賽游泳健身活動、登山、健行活動。 (5)公益性:改善社會風氣活動、國民禮儀範例活動、社區童子軍活動、 認養公園或路樹活動、義賣樂捐募捐活動等。 4.社區型休閒服務影響範圍 位於鄰里單元內的居民,至學校與鄰里公園的距離需在約 400 至 800 公尺 內,約步行 5-10 分鐘;而鄰里內的居民至社區中心的距離約 800 至 1600 公尺, 約步行 10-20 分鐘。暗示如果居民超過 1600 公尺步行距離,代表超過中地概念.

(32) 24. 的最大旅程,將大幅減少參與任何休閒服務的動力(圖 2-4)。. 虛線代表鄰里範圍中地線 實線代表社區範圍中地線. 圖 2-4. 社區內休閒設施階層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總結上述,可知在社區內提供的休閒服務,距離 400 公尺至 800 公尺下可到達 學校、鄰里公園。學校主要可提供體育活動、教學研究、休憩交誼、文化活動等休 閒服務,而鄰里公園礙於面積有限,一般來說多做為休憩、散步、交誼聊天與小範 圍球類運動為主;距離 800 至 1600 公尺下可至社區中心,社區中心以提供藝文性、 知識性、休閒性、體育性、公益性活動為主。. 四、區域型休閒服務 整理都市計畫相關文獻後,配合眾學者對社區內應有休閒服務的討論,凡是不 屬於社區型休閒服務的內涵,皆將之歸類為區域型休閒服務。在土地使用情況上包 括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風景區、保存區、保護區、農業區、 其他使用區與公用設施用地。而在設施上有大專校院、其他類公園、市場、圖書館.

(33) 25. 或圖書室、體育場所、長青學苑機構與社教機構,其服務範圍不止涵蓋社區,更以 區域範圍為主,其說明如下: (一)大專校院:在大學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的第二條中說明國 立大學直轄市、縣(市)立大學之設立,乃由各級政府提出籌設計畫,報請教育部 核定;而私立大學之設立,依私立學校法及相關規定提出籌設計畫,報請教育部核 定;另外第三條中明文規定大學設立之校舍基準,應有足夠之教學、研究及服務場 所,與學校行政、學生活動、住宿所需之校舍及運動場地(教育部,2008a)。 從法規中瞭解大專校院的設置並非符合高級中學以下設置辦法,實際上乃由政 府或私人組織視情況而設。故大專校院的運動休閒場地所提供的休閒服務範圍擴及 區域內的市民。 (二)其他類公園:從臺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對臺北市所有公園類型的分類, 自然公園、河濱公園與綜合公園其設置的面積皆在 1 公頃以上,服務範圍涵蓋區域 內居民,且皆歸臺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各公園管理所管轄。其說明如下(臺北 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2008): 1.自然公園:此類型之公園基地環境具有完整之自然資源,以保存自然資 源為優先,故僅設置步道、座椅、解說牌等基本設施,提供都市市民就近享受 富生態性之遊憩體驗,並發揮保存動、植物資源之功能。 2.河濱公園:本類型之公園乃配合臺北市河川整治工程,將面積廣大的河 濱高灘地適度整理並簡易綠美化,設置各種球場、溜冰場、自行車道等設施, 於非防汛期間提供市民廣大開放空間從事運動、休憩等活動。 3.綜合公園:此類型的公園區位適中、交通便利、面積較廣,其服務對象 為全市市民,另提供最多元化的設施,如活動中心、球場、游泳池等,俾滿足 遊客多樣性的遊憩需求。另為都市防災避難所需,尚規劃避難草皮、緊急供水 系統,並儲備救急物資,以供不時之需。 由此可知,其他類公園的設置,其服務範圍是以當地市民為基準,並不只侷限 於提供給社區民眾,故其屬於區域型休閒設施。 (三)市場:依臺灣省零售市場管理規則第五條說明,在其規則所指的市場,係指 經縣(市)政府核准,供第 6 條物品零售業者集中營業之場所。在第 6 條市場零售 物品種類如下:1.果菜類、青果、蔬菜及其加工品;2.畜肉類、豬、牛、羊等畜肉.

(34) 26. 及其加工品;3.禽肉類、雞、鴨、鵝等禽肉及其加工品;4.水產類、頄、蝦、貝、 介等水產品及其加工品;5.雜貨類、蛋類、乳類、其他各類日用雜貨、食品及其加 工品;6.飲食類、各種冷、熱飲食品及烘焙食品;7.糧食類、米、麵粉及雜糧;8. 百貨類、服飾、玩具及日用百貨;9.五金類、陶瓷、圕膠及五金製品;10.裝飾品類、 花卉及其他裝飾品 11.其他經市場主管機關核准得進入市場營業之物品(經濟部, 1999)。 故依此原則,以臺北市市場處對市場的介紹,包括攤販集中區與公有傳統零售 市場,皆屬於市場,以服務區域內的居民。 (四)圖書館或圖書室:根據 1991 年教育部公佈的「公共圖書館營運要點」總則第 3 條規定:公共圖書館之設立應配合地方特性及需要,蒐集、整理、保存圖書資料 及地方文物等,謀求普遍利用,並提供咨詢服務及推展各種文化與社教活動,且第 4 條說明,公共圖書館之主要服務對象為其所屬行政轄區內之居民(臺北市立圖書 館,2008) 。依圖書館法第 2 條之說明,圖書館具有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期刊、 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的功能,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 設施(國家圖書館,2008)。 故臺北市立圖書館的設置乃是針對全臺北市各行政區居民之需求,視情況而設 置,其所提供的休閒服務範圍乃區域性,故圖書館屬於區域型休閒設施。 (五)體育場所:包含臺北市體育處所呈現的體育場所與市民運動中心。為落實全 民運動普及,臺北市政府推動從學校的體育教育扎根,藉由體育設施及場館的建設, 提高市民運動的便利性,於是開始興建市民運動中心,讓運動休閒逐漸社區化,並 配合各種公益政策,讓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得到優惠的使用權益,故在 2000 年完成「臺北市市民休閒運動健康中心規劃」委託規劃案,並據以執行 12 個行政區 每區先設置一座市民運動中心的計畫(臺北市體育處,2008)。 (六)長青學苑機構:其在服務內容上有休閒性課程(國畫班、書法班、歌唱班、 健身班等)、學習性(識字班、國語班、英語班、日語班等)、常識性(醫療保健常 識班、法律常識班等)與社會性課程(親職教育、兩性教育、婚姻與家庭等) (內政 部社會司,2007) 。目前長青學苑乃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第四科統籌,並在各行政區 老人服務中心設置長青學苑。除此之外,依據終生學習法第 3 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亦可自行或委託辦理,提供社區居民終身學習活動之教育機構(行.

(35) 27. 政院,2002) 。故私人機構亦可針對主管機關委託設置長青學苑,提供更多讓高齡者 終生學習的機會。 公立長青學苑機構的設置原則乃為了滿足在每一行政區的高齡者皆有學習休 閒教育的機會,私人機構設置長青學苑是為了增加高齡者學習的機會。故從其服務 範圍來看,長青學苑機構屬於區域型休閒服務。 (七)社教機構:從社會教育法第 1 條得知,社教機構乃是依憲法第 158 條及第 163 條之規定,以實施全民教育及終身教育為宗旨;第 5 條對於社教機構的設置,各級 政府視其財力與社會需要,得設立或依權責核准設立各社會教育機構,包括博物館 或文物陳列室、科學館、藝術館、音樂廳、戲劇院、紀念館與動物園(行政院文化 建設委員會,2003)。 區域型休閒服務所扮演的角色不僅在於服務社區內的居民,更需要滿足區域性 的居民,使全臺北市高齡者有更多選擇休閒活動機會,增加更多休閒參與的意願與 能力。.

(36) 28. 第三節. 高齡者休閒參與. 本節在高齡者休閒參與研究上,分別從高齡者、休閒參與、高齡者休閒參與與 情形三部份做討論。. 一、高齡者 首先必需瞭解高齡者定義,以確定本研究立論基礎,其次再瞭解老化現象對高 齡者在行動上的影響,其說明如下:. (一)年齡界定 日本、中國大陸、法國皆以 60 歲為標準,另外像美國、英國、德國、荷蘭、 加拿大、義大利、瑞典、盧森堡、西班牙皆以 65 歲為標準;又如美國老人扶助法、 德國老年年金法、紐西蘭老年年金法,均以 65 歲作為取得福利資格的標準(吳老德, 2003)。我國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明文規定,指年滿 65 歲以上的人為高齡者,公務人 員退休法第五條也規定,年滿 65 歲為法定退休年齡的範圍。1956 年聯合國世界衛 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也以 65 歲視為老年的起點,並指出超過 65 歲的 老年人口如果超過該國總人口百分之七,以達到高齡化社會的標準。 從以上相關資料顯示,65 歲界於退休年齡的門檻,是從工作角色退居下來的年 紀,視為即將面對另外一種生活態度的年齡,同時可享受政府所提供社會福利的基 準門檻,故凡年齡在 65 歲以上者,即視為本研究之對象。. (二)老化現象 老化是身體結構或功能退化的現象,這牽涉到一個人身體的細胞、有機組織、 神經系統、感覺系統的生理變化過程,從出生到終老死亡的生命過程,就是一個人 的老化過程(吳老德,2003)。 高齡者一般來說到了人生最後階段,其各方面的改變易反映在老化現象上,可 從生理、心理和社會層面等探討老化對高齡者生活的影響。 生理老化上,蔡文輝(2003)指出高齡者老化的現象會造成個人身體功能衰退,.

(37) 29. 身體器官會視個人情況漸漸走下坡,身體功能會漸漸失調。如果又加上病痛纏身, 更容易使人體的抵抗力減退,更加快老化的速度,對高齡者而言,到了功能失調情 況下,容易產生關節退化、行動不便困擾,或是一般心血管疾病引起的高血壓、心 臟病、心肌梗圔等症狀,深深影響著晚年的生活品質(吳老德,2003)。 心理老化會因生理的老化,讓高齡者記憶力減退、反應速度與學習速度變慢 等現象發生。當這些情況產生後,高齡者容易產生緊張焦慮的負面心理情緒(吳老 德,2003) 。面對老化的心態調適程度,有些人趨向樂觀面對生活,有些人則以消極 方式等待死亡,如有老伴或是老友一起參與社會互動,則對老年心理會有正面影響 (林信男、林憲,1987) 。但相反地,老年也可能面臨喪失配偶老年孤獨、疾病死亡 的問題而使心理情緒起伏較大。 社會老化主要指個人的角色與他人的關係發生轉變,像是家人之間要面臨子女 獨立離巢、配偶離異死亡的轉變,導致必需承擔孤獨寂寞,或是從工作到退休這段 社會角色轉變,使得人際關係頓時改變,生活上也容易失去目標重心,如調適不好 容易與社會脫節;但如果調適順利,退休後的高齡者可透過休閒活動參與,使原本 退休後失去工作角色認同的感覺,又重新獲得有意義的社會角色支持,重新提升其 自我尊嚴(施清發,1998)。 另外在探討個人老化與社會關係的相關理論有三種,分別有活動理論、解脫理 論與屬性理論。從不同理論當中發現不同的態度將會影響著高齡者往後生活態度, 可做為解釋成功變老的理論基礎,其說明如下(李晶審譯,2000): 活動理論(The Activity Theory)是指個人在老化後除了生理上有所改變外,其他 和一般中年人並沒有什麼不同,依然有相同的心理與社會需要。故當高齡者面對生 活中重要他人,如父母、配偶或好友從生活中消失時,若能學習新的興趣或活動彌 補心靈空缺時,孤獨的感覺就會相對減少。在這觀點中,成功變老的個人仍對社會 保持積極的參與度。 解脫理論(The Disengagement Theory)相對於活動理論觀點,認為個人在老化後 會從社會中撤退。退縮是隨著不斷地反省、自我成長和對其他方面減少興趣而來。 這樣心態的老人容易被動消極,如果對自我過去尚未作好反省準備就從社會中退 縮,將可能導致個人萎靡不振。 屬性理論(Attribution Theory)認為人生是連續發展的歷程,個人的人格與行為特.

(38) 30. 徵會保持某種程度一致性和穩定性。因此,進入老年期後所表現出來的社會活動和 社會關係型態只是青年期生活型態的延續,強調過去經驗對老年生活適應的影響, 其人格因素是主要因素,如果天生樂觀又活潑的人相信他們能利用自我特質和態 度,影響事情的結果;如果較容易無助沮喪的人,會認為自己無法掌控環境。 由於老化過程是不斷進行且不可逆的,除了必需被迫接受不斷老化的事實外, 更應積極朝成功老化努力。劉正文(2005)認為成功老化的高齡者應具有較低的得病 風險及失能機率,能夠主動解決問題,擁有好的語言技巧和社會接觸,且能參與生 產性活動,其具備的三項特質分別為身體和功能上的健康、擁有高心智功能與主動 參與社會的能力。另外林麗惠(2006)亦說明所謂的成功老化應能夠使個人健康自 主、經濟有保障、在心理上對老化抱持正向樂觀看法、積極參與學習活動和社會事 務。 高齡者在老化過程中,生理、心理或是社會層面最後必頇面臨生活上的調適,否 則容易因轉換過程不順利,而影響高齡者生活。李淑芳(1984)提出參與休閒活動可 以滿足高齡者對老化事實調適的需要,提供生活調適機會,發揮其最高自我照顧能 力,以達到成功老化。故參與休閒活動扮演著成功老化的關鍵,以有效減緩老化速 度。. 二、休閒參與 首先定義休閒的涵義,並從休閒特性中探討休閒參與的過程,以瞭解休閒參與 所強調的重點。. (一)休閒(Leisure) 古代休閒概念較偏向特定休閒活動追求,對休閒時間概念較薄弱,休閒時間或 活動大都僅限於少數特權或支配階級所擁有。但現在來說,強調休閒時間的獲得, 比較不在意休閒活動內容規劃、時程安排或本身活動效能(許義雄,1980)。 休閒一詞從英文來看源自拉丁字 licere,為「准許」、「自由」的意思,因此休 閒常會被解釋為自由時間(free time)的運用,其結果是令人愉快及享受的(施清發, 1998)。Kelly 認為休閒亦是一種「成為狀態」(state of being),指擺脫生活必需時間 後的自由,也是一種直接的體驗,當最投入的時候,能達到流暢(folw)的感覺,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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