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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

所以,簡單來說,本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甲、綜觀所蒐集的淹水致災原因當中,可以瞭解到最容易致災的情況為:規 劃、設計、維護與管理問題,排水相關工程設施之維護不良、設計不 佳、設計防洪標準不夠等問題,佔了 36.36% (4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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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第二易肇災者為:內水無法排出,佔 21.97% (29/132)。主要係由台灣 南部地區之地勢低平、低窪、排水先天性條件不佳等,由於極端氣候造 成天氣型態改變,降水時間縮短、延時短、降雨集中、強度高、造成尖 峰流量偏高,區域內無法短時間消耗超量之洪水。排水設施無法負荷,

造成內水無法順利排出,導致大範圍淹水發生。

丙、內水排除的問題,一直是南部地區面臨的重大問題,不論是排水路的通 水斷面狹窄、通水斷面不足,或是地勢問題,南部地區降雨以梅雨、颱 風事件為主,其中,以夏季颱風過後所引進的西南氣流挾帶的雨量,導 致南部地區排水不及而肇災。

丁、台灣南部地區當中,嘉義是個特例,嘉義之淹水原因二:內水無法排 出,並沒有災例,主要為嘉義沿海地區,以養殖漁業為主,大量發展沿 海養殖之下,區域內開發較低,可以有效消化洪水,亦由於開發度低,

地表逕流量減少,被某些區域之天然滯洪池消化、被大片土表土體入滲 所吸收,洪峰流量降低,洪水容易消退,淹水之情況不易發生。也因為 嘉義之沿海地區,大量發展養殖漁業,過度引用海水養殖,影響防潮閘 門正常運作,所以這裡存在另外一個問題:海水倒灌。外水溢淹問題,

規模相當大,問題十分嚴重,如何改善是嘉義區域非常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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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綜合治水思維核心價值在於降低河川負擔,使得河川可以在既有基礎上 承受更大規模之洪水事件。就規劃層面而言,綜合治水對策的工程實施 方式涵蓋流域全體,非集中於河川整治,而所採行策略包括減洪、蓄洪 與避災等。

己、台灣年度總預算是 945,950,894 千元,其中,本研究之南部地區: 高雄 市、屏東縣、台南市、嘉義縣、雲林縣,共 266,709,472 千元,佔 28.19%;北部地區: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新竹縣市、桃園市,共 415,415,437 千元,佔 43.92%,可以看出南北資源分配不均,區域發展 不均衡。台灣地狹人稠,南北部地區都會區,均是人口密集、車水馬 龍、大樓林立、工商業興盛、金融業重鎮等,如果所得資源相差甚大,

不論工程品質、工程時間、工程選項都將會是一大限制。

庚、從 4-3 表中,我們可以得知: 當我們遭遇到外水溢淹之淹水問題時,以 決策閘門方案為主,佔了 68.18%。處理內水排除不易的問題,我們必須 優先使用抽水方案,佔了 48.78%。如果是積水過度集中問題,河道改善 (整治)方案,可納入考量,佔了 68.97%。

辛、 屏東、高雄、嘉義的排水路系統中,致災原因以 2 個原因為最多比例,

分別是 36.67%、75%、66.67%。其他,像台南最多原因個數為 1 個,佔 了 50%;雲林最多原因個數為 3 個,佔了 60%。主要是因為台灣地形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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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狹長,河川東西向佔大多數,河川坡陡流急,河川不長,所涵蓋的致 災原因不集中,各地方排水路狀況不同。但是,屏東跟台南的排水路系 統長,流經的地形複雜,淹水原因多,均有囊括全部致災原因的排水 路。舉例來說,屏東最嚴重、原因種類最多的排水路有溝仔墘排水路、

龍頸溪排水路、萬巒排水路、麟洛溪排水路、北勢埤排水路、泥埤圳排 水路等,其中,又以萬巒排水路系統為代表性;高雄原因數多的有後勁 溪排水路、典寶溪排水路、美濃地區排水路等,又以典寶溪排水路系統 為代表;台南有岸內排水路、虎頭溪排水路等,又以虎頭溪排水路系統 為代表;嘉義以八掌溪支流公館排水路系統為代表;最後,雲林有牛挑 灣溪排水路、蔦松排水路、尖山排水路等,又以尖山排水路系統為代

表。

辛、部分排水系統當中,地形複雜,我們必須因地制宜,針對不同的地勢分 類處理,可分為『高地治理』與『低地治理』。高地治理中,渠道疏濬 與護岸改善是常見的對策,以『護岸改善』為主,佔 86.96%。低地治 理,可採用方案有高背水堤、抽水站、堤後分洪、淹水補償,其中,淹 水補償不實用,因為範圍太廣,無法確實量化出居民生命財產損失具體 情況。堤後分洪方案,3.57%之比例過低,故不採用。應選擇『抽水站 法』,佔了 71.43%。因為抽水站工作量體大,有效率,可以把低地排水 不易之問題,確實改善,效果明顯。

壬、滯洪池方面,還是以大規模的集中式滯洪池為主,佔了 34.78%。原則 上,能夠集中就不要分散;能夠大規模,就不要拆成小規模建置。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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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目標以『公有地』為主,必要時可以使用政治手段,跟各公家機 構協商換地,以確實解決淹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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