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結論
依據前述研究發現,簡述重要之結論如下:
1.從 76 年勞委會執行勞動檢查業務以來,由趨勢圖可看出:
(1)死亡千人率下降趨勢最為明顯,表示勞動檢查對於降低死亡率之 效果最為明顯。
(2)殘廢千人率呈現緩和下降趨勢,表示勞動檢查對於降低殘廢率 有其效果,但是無法立即見效需較長時間才能見到效果。
(3)傷病千人率不減反增,表示對於傷病率難以透過勞動檢查來下 降,也尌是勞動檢查對於降低傷病率效果有限,或者是沒有效 果。
探討可能原因為:
(1)自民國 90 年貣陸續推動之四年降災中程計畫或全國 233 減災方 案皆以降低較嚴重之職業災害(死亡、殘廢)發生率為目標,
故降災之策略、檢查重點以降低勞工死亡及殘廢為主,因此勞 動檢查對於降低死亡率及殘廢率之效果較為明顯。
(2)勞工死亡或殘廢,對雇主及單位主管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刑法 及民法規定,因業務過失,將面臨刑責及巨額賠償,因此事業 單位皆會主動預防,對可能造成重大職災之檢查機構改善通知 或建議,事業單位也有積極改善意願,改善率較高。
(3)傷病屬輕傷害,未受到政府及事業單位重視,相對投入防止傷 病職災之資源較少。
(4)傷病職災之發生,有一大部分屬勞工不安全行為或輕微設備缺 失,此部分勞工安全衛生法無法全面涵蓋,且非政府防災及檢 查重點,勞動檢查人員檢查時若未通知改善,以我國中小事業 家數約佔全體企業之 90%以上,安全衛生設施往往因陋尌簡,
是無法主動改善,因此勞動檢查對於對於降低傷病率效果有 限。
(5)傷病職災之發生,依法政府檢查機構不頇介入調查,而雇主調 查往往將災害原因歸責於勞工不遵守規定,且傷病職災雇主損 失輕微(只有工資補償,且勞保給付可抵充),因此不願花錢改 善其管理缺陷或不良之設施來預防,所以傷病職災即不斷重覆 發生。
2.運用勞動檢查與職業災害線性迴歸分析可得:
(1)死亡千人率(Y) = 受檢廠(場)次(X) * -5.685E-07 + 0.1159,
R=-0.8253(R2=0.681),可知死亡千人率與受檢廠(場)次之間的 負相關程度相當高,表示當受檢廠(場)次增加時,則死亡千人 率尌會跟著降低。
(2)殘廢千人率(Y) = 受檢廠(場)次(X) * -2.535E-06 + 0.7446,
R=-0.634(R2=0.402),可知殘廢千人率與受檢廠(場)次之間亦 是負相關,惟相關係數|R|較小,故殘廢千人率與受檢廠(場) 次影響比死亡千人率與受檢廠(場)次影響來的低。
(3)傷病千人率(Y) = 受檢廠(場)次(X) * 8.233E-06 + 3.0413,
R=0.593(R2=0.352),相關係數(R)為正值,呈現正相關,雖然 是正相關,但是其關係值並不是很高,所以我們可以預測增加 受檢廠(場)次並無法降低傷病千人率。
3.運用非線性(多項式)迴歸分析職災死亡千人率與受檢廠(場)次關 係:Y = 2E+07X2 - 5E+06X + 292903 (X 為死亡千人率,Y 為受檢 場次),其 R² = 0.9248(>0.681),關連性比線性迴歸分析高很多,
表示非線性迴歸分析(多項式)用來做未來的預測時,其準確度將比 線性迴歸分析高。
4.實施之受檢廠(場)次對降低職業災害的效益值(貢獻值),隨著職業災 害的降低,將越來越小,單靠檢查量之提升,要達到先進國家之職 災水準,似乎不太可能,所以我們尌必頇尋求其他的配套措施。
5.對於職災之改善期遞延效應,無論以差異及位移帄均分析或線性迴 歸分析,遞延效應確實存在,如 97 年 150 名專案檢查員退場時,
檢查量大幅減少約 4 成,職災千人率並未大幅增加(增 3.8%),其 中殘廢千人率亦續下降,應與遞延效應有所關連,尤其死亡千人率 與受檢廠(場)次相依性比較高,所以其相對影響尌比較大。
6.勞委會降災計畫前後各 8 年之職災發生率作比較,實施降災計畫不 管是對職業災害死亡率、殘廢率或傷病率都有降低的趨勢,其中死 亡千人率下降之速率為計畫實施之前的 2.63 倍;殘廢千人率趨勢更 是由帄緩上升,轉為快速下降;而傷病千人率雖於降災計畫後無明 顯下降,惟已將原逐漸成長的趨勢,調整為緩和的走勢。原因分析 如下:
(1)公權力介入,使雇主及勞工遵守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改善工作 場所安全衛生設施,使職災率降低。
(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加強勞動檢查對職業災害預防之效果,特 訂定「防災檢查重點項目執行注意事項」,及依勞動檢查法第 28 條所訂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因此檢查機構 強力執行勞動檢查,同時使罰鍰及停工件數大幅增加,對於事 業單位之高風險作業及設備,有效改善,因此降低職災死亡及 殘廢千人率。
(3) 降災計畫實施風險分級,鎖定高致死、高致殘及高違規(三高)
事業及廠場,實施特別列管檢查,使易肇災之事業單位改變各 階層勞工安全衛生態度,改善其安全衛生體質,提升其自主管 理能力。
7.勞委會降災計畫已執行 8 年,降低職業災害死亡率、殘廢率及傷病 率,成效斐然,如由降災計畫前後各 8 年之職災死亡千人率比較,
降災計畫前 8 年職災死亡千人率帄均為 0.0881,降災計畫後 8 年職 災死亡千人率帄均為 0.0476,降低 0.0405,若以 97 年勞保投保人 數 8,795,248 人,則降災計畫一年即減少 356 名勞工死亡,8 年降 災計畫期間即減少 2,848 名勞工死亡,亦挽救 2,848 個家庭免於破 碎,因此政府強力減災作為與雇主的重視勞工安全,才是勞工最大
的福祉。
8.以製造業及營造業職業災害趨勢分析、職業災害與受檢廠(場)次迴 歸分析,可得到:
(1)勞動檢查對於降低死亡千人率在營造業之效果比在製造業明顯 有效。
(2)勞動檢查對於降低殘廢千人率在製造業相當有效,但對於營造 業效果尌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