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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結論地方共可分為三個層面,依序為財務、人力和治理。

一、財務面:政府補助方向有待調整

社會企業在財務資源的部分,主要可分為外界資源和內部產品營收。其中,

外部資源又可略分為政府補貼和社會網路資源的利用。

檢視個案在創立初期,接受政府薪津補貼,確實減緩企業財務壓力。此與 劉育欣(2015)所提政府的補貼成為支持社會企業發展重要的基石之說法相符。

其次,個案也藉由政府培訓計畫,陸續培力企業組織所需木工和餐飲人才,擴 增營運和創造服務對象。從需要政府補貼的創業階段到現在穩定階段,企業盈 餘幾可損益兩平。

然而,詳細檢視個案盈餘組成可發現,餐飲部分的業外收入明顯支撐個案 大部分盈餘,也就是說扣除觀光餐飲收入,本業的木工收入無法支撐員工薪資,

可能出現虧損。此部分引起研究者關注,政府的補貼政策是否有待討論空間。

政府的補助雖可舒緩社會企業財務壓力,但也同時產生部分問題。官有垣 與王仕圖(2010)指出政府的補助致使社會企業產生過度依賴與干預,且弱化 社會企業與社區的連結;Salamon(1995)也認為政府長久以來的補助,不僅易因 公共課責而衍生行政干預,甚者產生資源依賴問題,而危及自主價值。劉育欣

(2015)舉出世界各國希望透過補貼弱勢者就業薪資和支持系統等作法,協助 社會企業舒緩財務壓力和減緩市場競爭壓力,但成效皆不彰。

相反的,若政府補貼計畫終止時,個案在合併餐飲營收下,仍可維持基本 營運。換言之,政府的補貼對個案財務而言並非迫切。此時,政府補貼的政策 是否有調整的空間。畢竟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下,要分配給眾多公共服務團體,

勢必造成僧多粥少的窘況。首先補貼對象的評分機制應包含哪些面向?創造服 務價值及財務運用計畫若為審核重點,那配分權重應如何拿捏,才不致過度干 預社會企業自主發展呢?

政府計畫性的補助是否對社會企業形成一種「干預」。雖然補助薪資是增

添財務運用空間,也增加服務對象的機會與服務品質,但薪資補助並非永無止 境,當補助計畫停止時,非營利組織少了薪資補貼,只能藉由商業運作模式,

賺取必要資源,為組織開源。然而,長期接受補貼扶植的社會企業是否茁壯,

體質健全能與一般企業競爭嗎?

舉例來說:台灣以前為保護國內汽車產業對進口車課以較高進口關稅,那 時的汽車產業因過度依賴政府關稅保護措施,企業競爭能力有增長嗎?再舉例 台灣「黑暗企業」管理顧問公司,狠拒政府補貼,每年卻以百分之五十的成長 率,揮別社會企業不賺錢的傳統刻板印象。此舉亦引發研究者思考:政府的補 貼表面上是給予了「幫助」,但實際上是否因補貼而形成考核評鑑,不僅導致 干預社會企業的行政營運,且企業成長動力因補貼形成依賴,組織亦因此畫地 自限。故政府補貼弱勢者就業薪資的政策,乍看之下,有如包裹著毒藥的糖衣,

對社會企業長期下來,可能因依賴形成成長阻礙,失去與一般企業競爭的先機。

以研究個案而言,接受政府補貼弱勢就業計畫,運用的策略是以補貼薪資 不斷訓練員工專長,符合企業組織人力工作任務所需,並且積極運用企業手法 來增加盈餘,但是在員工上工不力,人力素質不振下,生產效能自然低落。故 本研究在此思考的層面是,政府就業薪資的補貼可能讓弱勢員工產生依賴心態,

恐是造成財務不足以自力的主要原因。在此現實個案情況下,並佐以文獻可以 說明政府補貼的政策可能具有調整之空間。

二、人力層面:弱勢者的人力配置是主要經營問題

傳統營利企業創業動機為「營利」,企業家莫不以追求金錢數字為動力;社 會企業創業家動機則為解決社會問題,專注於弱勢服務,以創造社會價值為動 力。然而,二者確有相似的共同點,皆具備創業的精神,以商業手法解決各自 的問題。社會創業家或代理人是影響社會企業的關鍵人才,其角色應包含哪些 特點或素質,才能兼顧社會面與經濟面呢?

官有垣、王仕圖(2010)指出台灣社會企業面臨二大困境:1.決策單位專業 知識不足。2.專業人才與組織使命難以兼顧。其中,專業知識不足又以行銷管理、

財務、生產、公共關係、人力資源等為主要。另外,專業人才雖在經濟方面能 滿足組織需求,但卻不等於其具有社會面能力。因此,本研究認為社會創業家 或經理人社會使命的責信應優於經濟面能力,是以造成社會責信問題,則與一 般傳統營利企業無異。

本研究發現個案的專業經理人並不具備企管專業領域背景,其原因可能來 自地域偏鄉的限制,且多數經理人不僅要負責營運管理,還要扮演「心輔師」

的角色,以工坊為家,身兼多職也常令其分身乏術。就社會面而言,前後任專 業經理人則頗具「耐心」,努力服務對象及秉持責信態度。經濟面而言,在人力 資源的管理方面,則有以下問題待探討。例如:專業經理人如何兼顧使命與經

濟?管理幹部如何教導弱勢員工,提升專業技能?缺乏產品設計人材,短期做 法只能和外界合作,但缺點是需犧牲利潤,或產品缺乏工坊本身文化元素,諸 如此類的問題,不僅影響到經濟目標的達成,也間接影響使命的治理。

Austin et al.(2006)認為社會企業在資源限制下,在人員招募和培育上遠比一 般企業更加困難。這對試圖在提高績效,拉高經濟自主下,面臨市場挑戰的社 會企業增添了不利因素。因決定企業組織營運關鍵人力的缺乏,將直接影響社 會企業欲達到的經濟和社會雙重目標。故在人力方面,雖可強化社會企業基礎,

但人力資源卻無法建立商業化生產模式。人力資源的不足一直是非營利組織在 內部管理上的困境,肇因於為兼顧社會使命服務弱勢就業。故在人力招募無從 挑選,在管理上不是靠「利潤動機」而是靠「使命」的凝聚或道德情感激發。

進一步衍生的管理問題為人力素質未達要求,工作不積極或因家累耽誤工作。

雖透過企業手法管理,提出適宜彈性的管理與績效獎勵措施。但是,內部 組織分工簡單,管理幹部經常一人兼任多種職務,不僅造成工作負荷繁重且知 識技能面臨考驗;一般弱勢員工則因長期受政府照顧,普遍產生過度依賴心理,

不僅造成管理困難且知識技能有待精進提升。也就是說,社會企業不僅培力弱 勢員工具有木工技能,管理幹部與設計行銷人才的養成一樣是整個人力核心問 題。以特別講求產品的獨創性和市場行銷能力的文化創意產業而言,對於此方 面人力付之闕如,只能仰賴與外界合作,不僅削減利潤且產品不具地方色彩等 問題,都可能減少營運銷售,造成財務危機,也可能間接造成社會責信。故為 提升組織績效,建構雙重底線目標,非營利組織在人力資源的調整上,應更加 具有制度,培養專才,形成雄厚人力資源。

三、治理面:三重底線的治理契機

就治理面而言,依據文獻探討得知非營利組織依規定要設立理監事會,最 高決策權為理監事會,且這些理監事都不得支薪,也就是說,都用兼職的角色 存在。所以,聘請專業經理人擔任總幹事或執行長,可能為治理面的成功關鍵 因素。然而,總幹事或執行長應當清楚組織成立非營利的目標,但卻也要具備 企業彈性操作的概念,方能兼顧理想與務實。

綜言之,社會與經濟雙重底線目標,雖為社會企業建立合法性,卻也間接 產生財務、人力與治理的問題,彼此又相互關聯。雙重底線兩端左右社會企業 的財務目標,而財務目標又決定人力資源發展走向,人力與財務目標的選擇往 往又牽涉治理模式。人力資源上的不足,可歸因於兼顧社會使命和財務端的不 足,而人力資源的不足,也造成財務收入減少,影響社會使命的達成。換言之,

財務、人力與治理與三者交互影響,終歸於使命與經濟二元雙重目標相互擺盪,

欲突破此一障礙,是否有其他有效管理方式?

非營利組織進化為社會企業,永續非營利組織的問題一直是被關注的焦點,

而所謂永續為何?是經濟達到自主嗎?公益與營利的拉扯,不僅造成內部成員 產生矛盾,對組織感到不信任。外界亦因商業販售活動,對企業組織定位不清 而減少捐款,甚而放大檢視。雖然社會企業在弱勢就業、文化產業和凝聚社區 意識等社會發展具有相當正面價值,但並非所有社會企業都能持續且穩定的經 營,一旦經營不善極可能面臨減薪或組織解散,失去其服務社會價值。因此,

本研究試圖描繪人力資源對經濟目標的影響;弱勢就業和文化傳承則攸關社會 使命的達成,其中,經濟目標和社會使命二者,是社會企業永續上方的蹺蹺板,

而「人」則是決定此一蹺蹺板的平衡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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