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處於新舊思潮交替的世代,在他身上看得到中國傳統學術的承繼,也 看得到西方進步思潮的影響,對胡適而言,這不是衝突而是優勢,他能以西方 學術重視研究方法的眼光重新審視中國的傳統學術,避免一味守舊的侷限性;
也能憑藉其深厚的中國傳統學術素養,為來自西方的新思潮在舊學中尋得適合 生長的土壤,避免一味迎新棄舊的偏狹態度。胡適治學兼善中西,其學術研究 觸及層面更是廣博,但基於學術興趣傾向,胡適一生特別著意於考證,這是清 代考證之學風氣的薰陶與啟發,胡適並在杜威的實驗主義之中尋獲支持其考證 偏好的理論基礎,進而匯合清學的考證方法與實驗主義,歸結其治學方法為「大 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十字,而此一「科學方法」就成為胡適終生奉行與積 極提倡的標的。胡適不僅將其「科學方法」運用於學術研究,更推而廣之,舉 凡政治、社會、教育、宗教等皆主張能以「科學方法」為指導原則,因此,胡 適成為一位輿論家。胡適確實以成為一位輿論家為終身職志,他能荒廢最愛的 學術研究、能堅持與政治劃清界限,但卻不能不藉由演講、書報等管道為國家 社會提出建言,胡適或許不是一位傑出的哲學家、文學家與考證家,但他是一 位關心國情民生、積極貢獻其所知所學的輿論家卻是無庸置疑的。
胡適關於戴東原的研究,主要目的在於體現他的思想主張。首先,重審《水 經注》公案是為其倡導的治學方法作註解,胡適以實際的行動證明文獻資料對 於考證的重要性,即使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仍必須堅持證據的蒐集,胡 適駁斥前人對於東原「背師」與「盜名」之罪的羅織,以全面地檢核東原著作 的方式說明東原並未無禮於江永,亦即無「背師」之實。東原之所以被控「背 師」之罪是因他早年曾問學於江永而後卻未以師禮待江氏,其實東原僅以師友 而非師弟之誼看待兩人的關係,故在其撰述中稱引慎修時亦不用事師之禮。東 原對待江永的態度取決於其師弟觀,而東原的師弟觀與一般學者的認知有所差 異,故魏源、王國維等人才會以「背師」之名加諸東原,可見東原的師弟觀實 是決定東原「背師」冤名的重要因素,若能指出東原的師弟觀有何特出之處,
相信可以作為胡適澄清東原「背師」罪名的補充。東原曾於《經考》論「程子
《易傳》」條引入朱彝尊〈太極圖授受考〉中關於討論宋儒師弟關係之文字,其 文如下:
伊川撰《明道行狀》云:先生為學自十五六時聞汝南周茂叔論道,遂厭 科舉之業,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濫于諸家,出入老、釋者幾 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繹其文,若似乎未受業于元公者,不然何 以求道未知其要,復出入於老、釋耶!潘興嗣志元公墓,亦不及二程子 從游事。明道之卒,而其弟子友朋若范淳夫、朱公掞、刑和叔、游定夫
敘其行事,皆不言其以元公為師。惟劉斯立謂從周茂叔問學。斯猶孔子 問禮于老子,問樂于萇弘,問官于剡子云然,蓋與受業者有間矣。呂與 叔《東見錄》則有昔受學於周茂叔之語。然弟子稱師無直呼其字者,而
《遺書》凡及元公必直呼其字。且元公初名惇實,後避英宗藩邸嫌名,
改惇頤。夫既以學傳伊川矣,不應下同其名;而伊川亦不引避。昔朱子 表程正思墓,稱其名下字同周、程,亟請其父而更焉。孰謂二程子而智 出正思下哉!此皆事之可疑者也。704
東原於討論程子《易傳》的文字中插入此段引文顯得相當突兀,余英時認為東 原必是深感於與江永的關係,才會在此全數抄錄朱文,而東原也必定認可朱文 所舉有關師弟關係的原則,不然此段引文豈非毫無意義可言705。茲不論東原是 否由於深感其與江永的關係而特意抄錄此文,既然此段文字撰入《經考》一書 中,可見東原確實同意其中關於師弟關係的論點,而此段引文的主要論點有二:
一是弟子須避師之名諱,而避師名諱又可分為不直呼師之字及廢與師相同之名 兩種情形,前文提及東原早年稱江永為「江 A齋先生」,又為江永廢「慎修」
之字,足見早年東原心中的確視江永為師;二是師弟關係立基於受業而非問學,
東原之於江永僅是問學而非受業關係,東原相當清楚此一分別,所以當東原以 自得義理為其學術依歸時,便不復早年私淑江永的心態,而回歸至與江永僅在 師友之間的問學關係,這就是何以東原稱引江永時會從早年的「江 A齋先生」
轉變成晚年的「吾郡老儒江慎修永」的原因所在,由此,也能看出東原對於其 師弟觀的堅持。
據段玉裁所記,「學高天下,而不好為人師」706是戴震的本性,但其不好為 人師更是他不同時俗的師弟觀的具體表現,東原以為古人所謂朋友的關係,有一 半是含有師法的意義,因此交相師友其實可在學問上收到攻錯切磋之效707。而東 原對於其師弟觀的堅持,可以從他先後婉拒姚鼐、段玉裁的奉師之請窺見,東原 在乾隆十九年(1754)入都之後,由於錢大昕、王昶等人的推介,很快便學重京 師、名滿天下,此後便多好學之士慕名前來問學,姚鼐便是其中之一,乾隆二十 年(1755),姚鼐以詩相贈,並親函東原,意欲奉其為師,東原答書予以婉拒,
其書云:
至欲以僕為師,則別有說,非徒自顧不足為師,亦非謂所學如足下,斷
704 參看戴震:《經考》附錄卷一(收入戴震:《戴震全集》第三冊(同注 218,頁 1436-1437))
705 參看余英時:〈戴震的《經考》與早期學術路向? 兼論戴震與江永的關係〉(同注 214,頁 210-211)
706 參看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三十三歲條下(收入戴震:《戴震全集》第六冊(同注 218,
頁 3397))
707 參看鮑師國順:〈戴震與段玉裁的師弟情誼與學術關係〉(收入氏著:《清代學術思想論集》
(同注 463,頁 86))
然以不敏謝也。古之所謂友,故分師之半,僕與足下,無妨交相師,而 參互以求十分之見,苟有過,則相規,使道在人不在言,斯不失友之謂,
固大善。昨辱簡,自謙太過,稱夫子,非所敢當之,謹奉繳。708
由於東原對於師弟關係的看重,因此不隨意答應他人奉師的請求,期望前來問學 的人彼此都能維持師友的關係即可,因為維持「友」的關係便能交相師,便能參 互以求十分之見,不一定非要有正式的師弟關係不可,由此可以推見東原早年問 學於江永便是謹守這樣的師友關係。東原此種不欲為人師,僅願交相師友的態 度,在十年之後面對段玉裁數度的奉師之請,仍然堅持未變,乾隆三十一年
(1766),東原將段玉裁稱師稱弟子的書信繳還,並回函重申其「友為師之半」
的信念,東原云:
上年承賜札,弟收藏俟繳,至離舍時,匆匆檢尋不出。在吾兄實出於好學 之盛心,弟亦非謙退不敢也。古人所謂友,原有相師之義,我輩但還古之 友道可耳。來札奉繳,不宣。709
段玉裁亦曾記載此事云:
余辛巳(1761)不第,旅食都門。癸未(1763)東原先生至,心慕其學,
屢請正師弟之稱,不許。先生不第歸,遂致書稱弟子。丙戌( 1766)相見,
遽言尊柬久欲奉還,朋友自可取益,奚必此也。今冊中猶存三札,繳還稱 謂。于以知先生德盛禮慕,遠出昌黎氏抗顏之上。710
東原雖堅辭段玉裁奉師之請,但懋堂卻未失望,反而時時藉機表達自己奉師的誠 意,終於歷經四年的努力,在乾隆三十四年(1769)獲得東原的首肯,接受彼此 之間的師弟關係711,東原不肯輕易收弟子的堅持於此可見一般。至於東原所看重 的師弟觀之來源,據段玉裁所記的東原口語曾云:
唐以前師弟道重,宋人言學,尚有漢人師弟之意。712
708 參看戴震:〈與姚孝廉姬傳書〉(收入氏著:《戴震全書》第六冊(同注 234,頁 373))
709 參看戴震:《與段茂堂等十一札》第三札(同上注,頁 536)
710 參看段玉裁:〈東原先生札冊跋〉(收入氏著:《段玉裁遺書•經韻樓集》卷七(同注 268,頁 1001))
711 關於戴、段二人的過從關係以及兩人在東原生前卒後所展現的感人的師弟情誼,鮑師國順 於〈戴震與段玉裁的師弟情誼與學術關係〉(收入氏著:《清代學術思想論集》(同注 463,頁 83-105))一文中有詳細論述。
712 參看段玉裁:《戴東原先生年譜》(收入戴震:《戴震全書》第六冊(同注 218,頁 3427))
可見東原所傾心的是漢代以來的師友古道,而漢人師弟之道的原則,東原以為正 如朱彝尊〈太極圖授受考〉一文所提示者,東原所撰《緒言》曾云:
朱子以周子為二程子所師,故信之篤,考其實固不然。程叔子撰《明道先 生行狀》言:「自十五、六時聞周茂叔論道… … 」其不得于周子明矣!且 直字之曰周茂叔,其未嘗師事亦明矣!713
東原斷定朱子誤判周子與二程子為師弟關係,其依據的原則正是來自朱彝尊
〈太極圖授受考〉一文,余英時也因此推論東原師弟關係的持義之高,是由於朱 文所給予東原的深切影響714。由於東原如此看重師弟關係,以致不輕收弟子,同 樣的,東原也應不輕易師事他人,故東原堅持早年對於江永的問學僅屬師友關係 而已,所以在往後的著述中稱引江永時不稱其為師,倘若魏源、王國維等人能對 東原所堅持的師弟觀有所瞭解,那麼也許就不會再以「背師」的冤名加諸東原了。
胡適另以十數年之功,針對《水經注》相關史料加以收集整理,證明東原 並未見全趙之書,亦未偽託大典,所謂全、趙、戴三書「十同九九」的現象正 是校勘學的必然結果,故東原並無「盜名」之實。胡適雖在文獻的蒐羅工作上
胡適另以十數年之功,針對《水經注》相關史料加以收集整理,證明東原 並未見全趙之書,亦未偽託大典,所謂全、趙、戴三書「十同九九」的現象正 是校勘學的必然結果,故東原並無「盜名」之實。胡適雖在文獻的蒐羅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