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本研究為了探討巴賽爾協定Ⅱ的實施對台灣銀行業經營績效的影響,利 用銀行的財務指標來當作衡量銀行績效的標準。由於銀行的財務比率數量眾多,

要從中挑選出具代表性的績效指標,在選擇上容易受到主觀影響,而使得所選出 的財務變數不一定能真實反映出影響銀行績效的資訊。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本文 使用主成份分析法來簡化變數,萃取出能代表銀行績效的六項主成份,除了能解 釋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報酬率變異外,還能解決自變數間多重共線性的問題。我們 所選出的六項主成份包含了資本適足性、業務成長性、流動性及利率敏感性、獲 利能力、安全性及資產品質,分別根據組成該主成份的原始財務指標中,所佔權 重較高者,作為主成份的命名依據。

二、本文的研究期間共 9 年,從 2003 年到 2011 年,為了分析巴賽爾協定Ⅱ 的實施對台灣銀行業的影響,我們將巴賽爾協定Ⅱ的實施年度 2007 當作分割點,

把研究期間分為 2003-2006、2007-2011 及 2003-2011 等三段時期,分別將六個 主成份與銀行的淨值報酬率及資產報酬率進行多元迴歸分析。實證結果發現,在 巴賽爾協定Ⅱ實施前,顯著影響淨值報酬率的因素為資本適足性、業務成長性、

流動性及利率敏感性、獲利能力;但巴賽爾協定Ⅱ實施之後,資本適足性反而變 得不顯著,本文認為這是因為早在巴賽爾協定Ⅱ實施之前,本國銀行業的平均資 本適足率已超過規範的水準,顯示銀行在風險控管和主要業務的資產配置上,逐 漸達成最適的分配,加上銀行的淨值相對於資產的比率極小,對資產配置的變動 較不敏感,因此資本適足率的微調並不會過度影響銀行的淨值報酬率。

三、從資產報酬率來看,2007 年以前對資產報酬率影響顯著的變數為流動 性及利率敏感性、獲利能力、安全性;2007 年以後的顯著影響變數則多增加了 資本適足性、資產品質;安全性轉為不顯著,因為安全性因素組成成份中的利息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4

收益率在 2007 年後顯得較為平穩,其反映於資產報酬率上的影響較不明顯。

四、綜合淨值報酬率及資產報酬率的分析結果,本文歸納出在巴賽爾協定Ⅱ 實施前後共九年間,顯著影響銀行報酬率的主要因素為獲利能力,資本適足性反 而不是影響銀行報酬率的顯著因素,本文認為主要是因為本國銀行的平均資本適 足率在巴賽爾協定Ⅱ實施之前就已超過其規範的水準,因此銀行不會再大幅度調 整其資本比率和資產配置來達成法定的標準。也就是說,在各家銀行都已達成法 定資本適足率水準的前提之下,較不易看出資本適足性對銀行報酬率的影響性。

若依不同時期來看,2007 年以前的顯著因素為流動性及利率敏感性、獲利能力;

2007 年以後則為獲利能力、資產品質。

第二節 後續建議

一、本研究使用財務比率分析法的概念來衡量銀行的經營績效,文中採用的 各項財務比率是取自於中央銀行所發行的「本國銀行營運績效季報」中所列出的 營運指標及財務指標,但因為 2006 年以前的資料多有缺漏,為求達到研究期間 資料之完整性及切割期數之對稱性,本文採用年資料型式,故樣本數較少。建議 後續研究者如欲探討巴賽爾協定Ⅲ的實施對本國銀行業之影響,可以使用 2006 年以後之半年度資料或季資料,一來資料缺漏的情況較少,二來財務指標的資訊 反映也較為即時,以利分析時可以得到更接近真實情況的結果。

二、本文在歸類各原始變數應屬於何項主成份時,是觀察每一項原始變數在 各個主成份下之因素負荷量絕對值,取其值最大者所在之主成份區域來做為選擇 標準。但因為各原始變數在不同主成份下的因素負荷量值並不一致,單以因素負 荷量的絕對值當作篩選準則,可能缺乏較穩健的學理根據來判斷因素負荷量值之 間的顯著性差異,可能使得各原始變數在主成份的歸類上易受主觀影響而導致後 續分析時產生偏誤,建議後續研究者在使用主成分分析法時,應審慎考慮主成份 之選取準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5

三、本文所使用的各項財務資料由於經過主成份分析法的轉換來簡化研究變 數,並不適合再對資料進行單根檢定以確認其穩定性,故計量基礎較為薄弱,建 議後續研究者可以使用其他方法來篩選或是簡化研究變數,避免改變原始資料的 性質,才能反映出各研究變數的真實變動趨勢,以利後續分析時能得到較為精確 的結果。

四、本文的研究主要偏重於探討巴賽爾資本協定Ⅱ中的「最低資本要求」對 台灣銀行業的影響,建議後續研究者可以把「監理機關查核」及「市場自律」這 兩項規範的影響也納入探討,將巴賽爾協定Ⅱ對台灣銀行業的影響做更全面的分 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6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1. 毛盛杰(2006),新巴賽爾對銀行經營效率的影響-以三大風險為例,私立東吳 大學經濟學系碩士論文。

2. 毛傳志(2008),台灣地區銀行經營績效與風險指標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財 務金融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3. 王睦舜、林基煌、許郁甄(2010),「新巴賽爾資本協定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對台灣銀行業經營效率之影響」,聯大學報,第七卷第一期。

4. 王淑芬、謝文馨(2010),「台灣地區銀行經營績效之分析-以泛公股銀行與民 營銀行為例」,台灣銀行季刊,第六十一卷第一期。

5. 李沃牆、郭宸臻(2012),「銀行經營績效與經營指標關聯性之研究-分量迴歸 之應用」,台灣銀行季刊,第六十三卷第二期。

6. 林昆立、吳庭彬(2011),「新巴賽爾資本協定三大支柱與銀行風險的關係:全 球實證」,管理學報,29 卷,2 期,121-153。

7. 陳翰苑(2011),銀行經營風險因素對資本適足率之影響,國立台北大學國際 財務金融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8. 張婷雁(2007),資本適足率與銀行風險及財務績效之關聯-縱橫平滑移轉模型 之應用,私立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碩士論文。

9. 游易霖(2010),巴賽爾資本協定(Ⅲ)對臺灣銀行業的影響,國立政治大學 金融所碩士論文。

10. 鄭育凱(2010),新巴賽爾協定下台灣本土銀行的行為表現,國立東華大學經 濟學系碩士論文。

11. 劉康宏(2007),考慮 BaselⅡ風險之銀行績效評估 -應用 System-BCC 模型,

私立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碩士論文。

12. 蔡福生(2012),銀行業資本緩衝與景氣循環之關聯-跨國實證分析,國立台北 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13. 蕭宇伶(2009),銀行資產負債表外業務與巴賽爾三大風險關係之實證研究,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商業自動化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7

二、英文部分

1. Demirgüc-Kunt,A. and E.Detragiache(2011),” Basel Core Principles and Bank Soundness: Does Compliance Matter?” Journal of Financial Stability, 7, 179–190.

2. B.Francis, W. and M.Osborne(2012),”Capital Requirements and Bank Behavior in the UK: Are There Lessons for International Capital Standard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6,803–816.

3. Hakenes, H. and I. Schnabel(2011),” Bank Size and Risk-taking under Basel Ⅱ,”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5,1436-1449.

4. Miles, D., J. Yang and G. Marcheggiano(2012),”Optimal Bank Capital,”

The Economic Journal Royal Economic Society.

5. Naceur, S. and M. Kandil(2009),” The Impact of Capital Requirements on Banks’ Cost of Intermediation and Performance: The Case of Egypt,”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61,70–89.

6. and M. Omran(2011),” The Effects of Bank Regulations, Competition, and Financial Reforms on Banks' Performance,” Emerging Markets Review,12,1–20.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