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結論
(一)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火災統計資料顯示老舊社區住宅發生火害危 險因子較一般建築物為高而且有擴大延燒之情形。
(二) 老舊社區住宅建築結構普遍存在有磚木造及鐵皮屋之情形,建 築結構本身除了易燃以外,內部裝修材料亦使用大量易燃材 料,住戶使用電源火氣稍有不慎容易引起火災。
(三) 磚木造建築結構天花板內電線配置未使用耐燃管保護,電線容 易遭受老鼠啃蝕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災。
(四) 老舊社區住宅電線電路當初設計不敷目前電氣設備使用情形,
已至於約有 30﹪的住戶家中總電路超過負載,而住戶使用延長 線的比例接近 70﹪,容易造成電流使用過負載,增加電器火災 的危害風險。
(五) 老舊社區巷道狹窄、複雜加上民眾任意堆放雜物、停放車輛以 及許多合法以及非法的擴建改建,造成逃生及救災車輛難以進 入。
(六) 老舊住宅四週鄰近建築物之防火間隔不足,尤其都市中瓦斯、
電力、電訊管線密集混雜,稍有不慎將引發都市街道大火。
(七) 老舊社區住宅都市更新計畫面臨諸多問題如:都市更新的實 施,從開始規劃到建設完成,牽涉之人、事、地、物、時間難 以估計。而一項動輒數仟萬元以上的都市計畫事業,是否能獲 得成功,每一個細節都需經過仔細策劃。
(八) 在都市更新計畫難以達成前,老舊社區住宅面臨火害危險因子 仍然相當高,為改善降低火害發生,政府及住戶仍有責任採取 具體改善措施。
(九) 老舊社區住宅如修訂相關法規強制要求住戶改善,將會引起民
怨,若無訂定相關法令強制住戶改善將難以完成改善計畫。
(十) 老舊社區住宅火害防制對策硬體改善措施全部由民眾自行負 擔,民眾改善意願不高,如全部金額由政府負擔將無法支付龐 大費用。
(十一) 老舊社區內住戶大部分是老幼婦孺,十八歲以下以及八十歲 以上的人口比例超過 50﹪,而在教育程度上,不識字以及國 小程度約 35﹪,這些民眾所具有的防火、滅火以及自救的能 力不足,在初期火災中無法應變而造成傷亡。
第二節 建議
(一) 為使更新計畫區域快速達到更新時效,政府應以放寬都市更新 獎勵措施,以鼓勵社區更新改建。
(二) 老舊社區住宅防火對策硬體改善具體作法需耗費政府龐大經費 支出,政府應訂定獎勵補助辦法,如改善所需經費支出可抵免 綜合所得稅。
(三) 運用縣(市)政府補助地方村、里建設經費(統籌分配款)改 善。
(四) 透過各類廣播媒體針對火害宣導安全防火之知識,以及正確使 用消防設備方法,加強消防火害防制觀念,使火災發生機率降 至最低。
(五) 強化里辦公處功能,並透過輔導社區發展協會,成立社區巡守 隊或將睦鄰救援隊納入消防自衛編組組織,施予必要之教育訓 練將可防範人為縱火及協助火害搶救。
(六) 建議各縣市各工務單位慎重考慮,以行政命令增列建築物局部 翻修改建雜項執照之請領規定,分期分類制訂消防安檢標準,
要求依法作火害防治相關修、改建程序。
(七) 建立示範社區,廣泛印製住宅火害危險因子及防火對策改善具
體作法宣導手冊,提供民眾正確防火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