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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旨在探討溝通、合約數量與時間彈性與供應中斷之影響。研究方法是 藉由先前所發放至不同製造業廠商的問卷回收樣本資料進行相關分析,並根據分 析結果加以彙整說明,據以提出研究結論以及相關管理意涵之說明。本章共分為 三節,第一節為研究結論,是根據第四章之問卷調查結果進行資料分析後,整理 而成;第二節為管理意涵與建議,說明按照分析後可能的成因及管理應對;第三 節為研究限制,是對本研究中遇到的限制進行詳細說明;第四節為未來研究的方 向與建議,以供日後研究學者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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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結論

首先在各構面的信度分析方面,在非正式溝通、供應不中斷方面,兩者的信 度有明顯的高於其他構面,並達到了 0.9。根據問項的參照以及修改方式而言,

本研究認為非正式溝通構面的數值可能是受到問卷題項先後次序的影響,因為受 測者在第一眼中看到的正式溝通構面題項未能有效的理解與非正式溝通的差異,

令受測者進行到非正式溝通構面題項時才逐步了解本研究在構面中設計的差異,

導致非正式溝通信度明顯的高於其他構面。再就供應不中斷構面而言,該構面主 要是原用過去學者的構面題項(Zsidisin, 2003)進行翻譯,所以題項已經經過有效 的驗證令信度有明顯的高於其他構面。

接著,本研究關切的是合約中「數量」及「時間彈性」對供應中斷風險的影 響。數量及時間彈性是一般合約細項中,預測不確定性較高者,所以格外值得重 視。在藉由「正式溝通」、「非正式溝通」的變項加入,本研究得出臺灣不同企 業間的正式溝通,相對於員工個人的非正式溝通,更能有效影響到合約當中的數 量彈性;另一方面,員工個人的非正式溝通,則比企業間的正式溝通更能有效影 響到解約時間點彈性。簡單而言,企業間的正式溝通更適合於一般貨品數量與交 貨日期的商訂;但是在解約的問題上,卻是非正式的溝通或人情關係才可以有較 彈性的解約時間點。由此可見,企業很少看重買賣雙方彼此的關係,還是以在商 言商為主,從而給予合作廠商彈性。

在假設不成立的方面,正式溝通對解約時間點彈性的影響不顯著,本研究認 為,每當簽訂合約時,雙方合作的企業都不希望會發生解約,故在解約時間點彈 性上,正式溝通未能有效顯著的影響(p 值=0.069),但是基於 P 值與 0.05 顯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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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比較出乎意料之外的地方則是非正式溝通對於貨品數量彈性及交貨日 期彈性的影響不顯著(分別 P 值為 0.072、0.149)。在研究進行前,預期私人關係 理應比企業官方的關係來得更有彈性,而在數據分析的結果下卻不是。本研究認 為在合作時,雙方簽訂合約都是期望在合作中雙方可以達至互惠互利的大前提進 行合作。有同類或相若利益的合作方選擇時,私人關係較好者應當會成為合作優 先取向或給予方便(Rood et al., 2018),但是正因為私人關係較好者應當會成為合 作優先取向,本研究推斷在實務情況非正式的溝通有影響到企業決策,導致企業 決策決定與關係較好的企業合作。

自然而言,溝通從非正式的變成正式的。而在本推論上可能在不同受測者的 職位高低有關,在高階職位者相關工作人脈可能較廣,並能以非正式溝通的方式 聯絡其他合作商的員工,同時因為職位高對企業決策的影響能力也較大;在低階 職位者則是以企業決策為方針以正式溝通的方式執行合約簽訂。最終導致在非正 式溝通對簽訂合約中貨品數量彈性及交貨日期彈性的影響不顯著。

另外在合約的彈性方面,貨品數量與交貨日期彈性都是交易中可不可以達到 穩定供應的重大因素。從數據結果而言,我們也可以得知對於供應因應需求變動 上,交貨日期彈性是較貨品數量彈性有影響力的,因此在合作過程中,合作商協 定合約細節時,應較著重在交貨日期彈性。

接著,在解約時間點彈性對於供應不中斷的影響方面不成立(P 值=0.125),

因為在不同的企業中大多是以多對多的方式進行訂購或是出售,都有自身面對合 作取消、解約或交易延期的應變能力。在另一方面而言,合作商家之間都會期待 合作順暢,故解約或取消的情況比續約的情況要來的少。

最後,在中介效果方面,溝通直接影響供應因應需求變動都不成立,與 de Oliveira and Handfield (2017)研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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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管理意涵與建議

基於研究結論的推導,在非正式溝通管道對簽訂合約時並不能為貨品數量及 交貨日期帶來彈性的原因可能是與合作方進行非正式溝通的人員是比採購主管 人員更高階的管理人員,而採購人員則是主要以正式溝通管道進行合作的聯繫。

因此本研究認為在企業管理上應加強內部的溝通,並帶動不同級別的員工對外部 企業的聯繫,從而令雙方員工在買賣合作時,不論在正式或非正式溝通都有良好 的聯繫,達至全面的溝通,以令人員之間非正式溝通也對貨品數量及交貨日期彈 性有較明顯的影響。

另外,基於貨品數量彈性及交貨日期彈性對供應不中斷有明顯影響方面,本 研究建議優先考慮交貨日期彈性,其次考慮貨品數量彈性。而在解約時間點彈性 對於供應不中斷的影響方面不成立,故企業應以自身對於解約時的應變能力為主,

以多對多的廠商合作,以確保廠商供應不中斷,生產也不因供應問題導致停擺。

第三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中因為探討的研究對象較為針對於製造業中的採購人員,令回收的情 況較為困難,導致數據分析沒有到非常理想。樣本搜集主要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 放、回收問卷,但是現今社交媒體發達,未能有效收取年輕一輩的製造業採購人 員的數據。除此之外,不少公司已經使用企業資源規劃系統並結合各家公司,合 約的簽定內容穩定不變,或是已經使用代理人系統等協助簽訂買賣,令本研究無 法深入了解上述公司的溝通情況及合約彈性。與此同時,針對受訪者的問卷設計 也缺乏了對企業規模、企業財務情況、產業類別,以及職階等問題,沒有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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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不同的產品交易當中對本研究都可能存在干擾,像是交易是以成品、半成 品、零組件還是原料等都有可能令合約中時間與數量的彈性出現不一樣的情況。

第四節 未來研究的方向與建議

本研究拆解了合約中不同的彈性對於供應情況的影響,並對數量與時間彈性 當中較重要的項目進行彈性的探討,但是在合約當中仍然存在很多項目值得研究,

例如產品的規格、付款方式、運貨方式等。另外,本研究認為可以從合約設計以 及結合電子合約等方面再行深入研究,例如法例更新時在合約上的調整以及企業 的應對上對於供應情況的相關性等。

研究拆解了合約中不同的彈性,而在三個合約彈性當中都有中等的相關性,

而兩個溝通上也是有中等的相關性,之後的研究可以考慮以二階的構面進行探討。

同時,在進行合約彈性相關的研究時可以同時搜集企業規模、產業類別,以及職 階等數據進行多角度的分析;也可以探討企業的財務情況對於合約彈性及供應不 中斷的影響。

最後,研究在合約的彈性方面一定程度的填補了該領域的空白,可以為建立 企業協同合作的人工智慧提供一定的談判依據,幫助人工智慧設立對合約各項目 的權重,從而減少企業與企業合作上互相調整的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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