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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特殊軍政環境下的眷村

在本章節中簡單敘述全國的眷村概貌,首先指出國軍眷村的發源,因為在中 國的國共內戰時期,國民黨軍隊的眷屬即有類似的組織,但到台灣後,因為台灣 的地理環境、時空背景不同於中國,因此眷村的形成約可分成三種方式:接收日 遺宿舍、官兵自建、民間捐建等。再者會指出眷村的分期,可分為創建期(民國 38-45 年)、成長期(民國 46-55 年)、轉型期(民國 56-69 年)、改建期舊制(民 國 70-85 年)、回春期新制(民國 86 年至今),每一時期眷村的發展,在外在情 勢、國家政策、建築特色、法源依據等等,皆有不同之特質,還可看出政府的態 度從一開始的反攻大陸、短暫停留台灣,到後來的定居、積極建設眷村各種機能。

再說明全國的眷村分布,不同的軍種考量因素不同,呈現出的眷村分布也不盡相 同,最後統一窺看全國在眷村命名上的趣處。

針對本章所定義的「眷村」,根據郭冠麟《國軍眷村發展史》中,是指國軍 為安定軍心,安頓眷屬所建造的群居聚落。對眷村的定義及範圍為以下四項:58 一、「眷區」:由軍方權責單位核定,於政府劃定地區,興建住所,配予官兵配 偶或直系血親居住,並設有眷舍業務處理之管理機構負責管理者,即稱「眷 區」。

二、民國 78 年 6 月 26 日國防部發布「國軍在臺軍眷業務處理辦法」中對眷村的 定義:稱眷舍,係指由公款所建,及產權屬於國(公)有,分由各軍種單位 管理或指定其所屬單位代管者為限。

三、民國 86 年 1 月 22 日國防部(86)鐸錮字第 0620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0 條之「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辨法」對眷村的定義:本辦法所稱眷舍,係指 由公款所建,及產權屬於(公)有者為限。

四、依據民國 85 年 2 月 5 日總統華總字第 8500027130 號令公布「國軍老舊眷村 改建條例」該條例所稱國軍老舊眷村,係指於中華民國 69 年 12 月 31 日以 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具有下各款情形之一者:

1. 政府興建分配者。

2. 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捐款興建者。

3. 政府提供土地由眷戶自費興建者。

4.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58 郭冠麟主編,《國軍眷村發展史:從竹籬笆到高樓大廈的故事》,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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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眷村的起源

「眷村」為「軍眷村」之簡稱,把軍人與其眷屬畫地群居、集結成村的用意,

原因有二:動員集結方便迅速、眷屬照護,同時也意味著雙方戰役是場持久戰、

消耗戰。形成時間也是在戰爭非常時期國家戰略部署下,短時間所營造出來的聚 落型態,並非自然所形成的。59

眷村最早在中國的形成年代,已難考究。60國軍眷村最早可上溯至民國 21 年 江西剿共期間,胡宗南將軍指派專人監造軍眷房舍,安排軍眷集中居住、代租民 房、代付房租,並教導眷屬生產手工藝品增加收入,子弟也被送入學,學費由部 隊支應。61其它如湯恩伯、俞大維等將軍也都有類似成立軍眷村之作法,只是因 作戰時間不長,眷村也常隨著部隊成敗而興衰。民國 26 年八年抗戰開始後,部 隊調動頻繁,按當時軍紀規定,除營長階級以上准予成家外,其餘軍人不准結婚。

但在民間早婚者比比皆是,許多人從軍前已有家眷,為了讓這些軍人能安心報國,

民國 26 年頒布「應征新兵及其家庭鼓勵辦法」,民國 30 年頒布「優待出征抗戰 軍人家屬條例」,作為照顧軍眷的法令依據,作法如發給安家費、提供征屬及子 女工作與就學優待,並承諾凱旋後,將得到國家完善的照顧。只是日軍勢如破竹,

國民政府只能以「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特別規定來強迫家中少年從軍,來解 決兵荒的問題。62民國 32 年,政府更令當時的後方勤務部負責辦理眷糧補給。基 於此因素可知,相關軍眷服務工作早在民國 21 年至 34 年這段時期便已開始,故 此時期應可視為是國軍眷村的源起。63

台灣眷村的起源,最早是由接收單位的軍官團及其眷屬,利用日遺宿舍修建 為眷村開始,如孫立人將軍在高雄鳳山開辦的「台灣軍官訓練班」,利用營區附 近兵舍修建的第一座陸軍眷村「誠正新村」。以及民國 35 年,由第一批陸軍先遣 駐台軍官團「基隆要塞新竹總台地軍宮戰鬥團」,在新竹設立如東光新村、浦雅 新村;台北空軍總部北側的「正義新村」、「正義東村」等;這些眷村算是台灣眷

59 莊勝傑,〈戰後台北市軍眷村之形成與變遷〉,頁 11。

60 楊昇展,《南瀛眷村誌》,台南:台南縣文化局,2009 年,頁 36。

61 臺北縣擎天青年協會,《眷村 2008 臺北縣地方文史研究一眷村篇》,臺北:臺北縣政府文化局,

2008 年,頁 18。

62 楊昇展,《南瀛眷村誌》,頁 37。

63 臺北縣擎天青年協會,《眷村 2008 臺北縣地方文史研究一眷村篇》,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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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最早的聚落。64八年抗戰雖然結束,但緊接著的是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國共內戰,

國民黨節節敗退的局勢下,民國 37 年,空軍、海軍及部份後勤單位先行來臺。

民國 38 年國軍部隊開始大量從大陸撤退來台,人數高達數十萬的各軍種部隊進 駐台灣、金馬各個軍事要地,由於當時來臺的時間又快又急,人員數量又多,在 混亂倉忙間,如何有效安置這些突然湧入的龐大人員,確實是件困難的問題。

因為初期蔣中正總統仍懷抱著「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

的美夢,在隨時可能反攻的前題下,眷村只是被用來短暫安撫眷屬的棲身處所,

並無妥善的長遠規劃。政府及軍隊在全台各地臨時克難搭建簡陋房舍,提供軍人 及眷屬居住,於是這種「日圖三餐,夜圖一眠」的克難生活便開始,而眷屬們也 像隨著部隊遷移的游牧民族,居無定所。但後來政府逐漸發現,到臺灣的部隊與 軍眷,與抗戰時期在大陸的情況不一樣,加上台灣本島不大,也無戰事,少有大 規模的調動移防,因此部隊在臺灣定置駐防,跟隨部隊的軍眷也逐漸在地安定居 住。而反攻大陸軍事行動並非來臺近期內發動,故軍眷安置不能比照在中國的剿 共、抗戰時代,以短期停留為考量。於是中央政府來臺之後,民國 39 年 1 月,「軍 眷管理處」改隸屬於聯勤總部聯勤留守業務署,軍眷業務才開始正式的管理機制。

軍眷以「集中管理,集中居住」為原則,將軍眷納入管理範圍,部隊和軍眷為後 勤政策所統籌監督,並得以因應戰事而起的緊急動員。65同年國防部也將各地公 私空餘廠房分配給軍人及其眷屬居住,同時撥發「急造眷舍專款」給各軍所屬單 位建造眷舍。66因此開始了在部隊週遭興建臨時住所,將軍眷群聚而居,形成以 軍人、軍眷為居住主體的聚落,即眷村。67

64 臺北縣擎天青年協會,《眷村 2008 臺北縣地方文史研究一眷村篇》,頁 19。

65 臺北縣擎天青年協會,《眷村 2008 臺北縣地方文史研究一眷村篇》,頁 20。

66 何思瞇,《台北縣眷村研究調查》,頁 20。

67 莊勝傑,〈戰後台北市軍眷村之形成與變遷〉,頁 13。

所提及的眷村分期四階段:老眷村時期(1945-1956 年)、新眷村時期(1957-1980 年)、舊制眷 村改建時期(1980-1997 年)、新制眷村改建時期(1997-迄今)。同時在黃承令主持,《中壢龍岡 地區眷村調查—桃園縣傳統聚落調查建檔計畫》所定的眷村分期時間也跟台北縣擎天青年協會,

在《眷村 2008 臺北縣地方文史研究一眷村篇》一書一樣,故筆者選定此為眷村分期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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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覓地搭蓋屋舍,當時部分軍人因為資格限制而無法獲得分配眷舍,顧自行覓地 搭蓋屋舍,久而形成聚落,但環境較為簡陋、空間狹小且多有違章建築產生。73

二、 「成長期」(民國

46-55 年)

從民國 46 年婦聯會發起籌建運動開始,因為兵工自建眷舍及婦聯會捐建眷 舍,均自民國 55 年告一段落,民國 55 年以後婦聯會再蓋的眷舍均為職務官舍或 改建的職務官舍。74當局在國際情勢及兩岸關係影響下,逐漸認知反攻大陸已是 短期內不易完成,因而思考在台灣定居、並開始建設台灣。同時民國 38 年來台 的軍人,也逐漸解除 28 歲不得結婚的限制,因此需要大批的房舍安置這批軍人。

75民國 45 年起,由蔣宋美齡女士指示「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民國 53 年改 稱中華民國婦女反共聯合會,簡稱婦聯會)為「為軍眷籌建住宅」構想,76開始 向民間機關團體募款籌建眷村,開始有計劃的興建大批的眷舍。民國 47 年頒布

「國軍在台軍眷業務處理辦法」,明訂軍眷家庭整體福利計劃,規範軍眷福利含 括醫療、就學、住宅、就業四大部分,凡有軍眷之現役軍人服役滿十年期,得以 優先配住眷舍,直至本人及配偶去世。77當時國防部長蔣經國先生為了軍眷住的 問題,實施「鼎興計畫」,此項專案前後共十期,其中在龜山區的九個眷村都是 此時先後完成。

此時期由婦聯會主導軍眷村興建,所興建屋舍乃是規劃永久定居,強調一舍 一戶,故在建材、空間規劃設計皆較為統一。土地來源是由受贈的軍事單位以撥 用國有土地,或是收購、租用民地的方式。78建材上磚造部分增多,增加房舍強 固,甚至後來開始使用鋼筋水泥建材。每戶空間規劃,開始出現官階之分,依據 軍階分為甲、乙、丙、丁四等級,主要以平房為主。79雖此時期的早期眷舍仍無 廚房、浴室等空間規畫,亦無水、電等公用設備及排水設施規劃。但這已經和過 去克難式的眷村建築在意義上是不同的,後期完工的眷村也具有一定規模,也附

73 黃承令主持,《中壢龍岡地區眷村調查—桃園縣傳統聚落調查建檔計畫》,頁 2-7。

74 臺北縣擎天青年協會,《眷村 2008 臺北縣地方文史研究一眷村篇》,頁 46。

75 臺北縣擎天青年協會,《眷村 2008 臺北縣地方文史研究一眷村篇》,頁 48。

76 民國 45 年 5 月 19 日,在婦聯會成立的六周年大會上,蔣宋美齡女士宣布:「婦聯會今後中心

76 民國 45 年 5 月 19 日,在婦聯會成立的六周年大會上,蔣宋美齡女士宣布:「婦聯會今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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