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實證研究分析
第一節 結論
由青埔特區個案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團體的專家對於本研究個案影響環境型 塑之因子如下:
一、 都市計畫層面:
不同團體的專家在問項 2-5「您認為今年海軍飛航高度禁限建的解除,有助 於豐富本區的天際線及都市景觀」中,表示出較為顯著的差異看法,主要是不同 意見團體認為,都市的天際線和都市景觀會隨著市場機制而改變,不需要太多人 為的干預,禁限建的實施雖然會限制本區的建築物高度向上發展,但高聳的天際 線並不一定會形成較佳的都市景觀。
二、 不動產開發層面:
不同團體的專家在問項 3-2「您認為本區目前新成屋成交價符合您心中預期 的交易價格」中,表示出較為顯著的差異看法,不同意見團體普遍認為,房市的 售價影響因子繁多,包括經濟、社會、區位、政治等因素,本研究區自民國 88 年即開始實施都市計畫,迄今已逾十年,都市土地卻仍維持在住宅區的零星開發,
雖然此區的房價在近幾年不斷地飆升,公共設施開發率幾乎完成,但由於此區生 活機能的缺乏,實際選擇進駐青埔特區的民眾仍然有限。
三、 敷地管制相關層面:
不同團體的專家在問項 4-5「您認為 103 年 1 月 1 日全台即將實施的容積獎 勵總量管制對於此區的發展有正面的影響」中,表示出較為顯著的差異看法,部 分受訪者認為,隨著容積獎勵總量的限制,開發者對於開發案評估的精準度將更 為精確,進而產生更為精緻的產品;部分受訪者認為容積獎勵應該適量給予,過 多的樓地板面積將造成容積移入地區公共設施的過大的負荷,進而影響居民的生 活品質。
不同團體的專家在問項 4-6「您認為本區實施綠建築容積獎勵可以提高都市 的環境品質」中,表示出較為顯著的差異看法,部分受訪者認為綠建築和提高都 市的環境品質間無正相關關係;部分的受訪者認為實施綠建築並給予容積獎勵,
應有後續管理維護之的配套措施;而部分的受訪者則認為,綠建築不應該僅止於 空口號,綠建築容積獎勵措施給予建築投資開發商樓地板面積的獎勵,但隨著興 建完成後產權的移轉,後續的管理維護責任卻落在所有權人的身上,容積獎勵逕 給予的結果,恐危害政府政策的公益性,伴隨而來的是更大的環境破壞。
四、 都市設計層面:
不同團體的專家在問項 5-2B「請問您在建築基地各項條件不變前提下,基 地兩側臨路時,建築物量體應配置於何處,對都市環境可型塑較佳的空間(請分 別針對住宅區、商業區作答)?」中,表示出較為顯著的差異看法,提醒未來在 擬定都市設計審議準則時,除了考慮一般性通則外,亦應依基地的條件(如:土 地使用分區)的不同,稍做變化,避免制式化的規定和條文造成實際使用和設計 上的不便。
五、 小結
一般問卷的訪談多就「產、官、學」三個面向進行研究探討,本研究的專家 問卷分就建築師、建築投資開發商、政府部門及學者四個面向做個別的訪問和論 述,其中建築師所站的角色較為特殊,部份的建築師兼任學校教職或政府部門的 專業顧問,因此在訪談時會因為個別角色的不同而提出不同的見解。多數的受訪 者願意填寫問卷及接受後續訪談,不同類組的受訪人數不同,以建築師為多數,
除了桃園縣建築師公會主要幹部外,尚包括本縣及外縣市在本區有實際操作設計 案的建築師數名;建築投資開發商和政府部門為次,主要針對在桃園縣在地發展 較為深厚的建築投資開發商業者,及政府部門中對此區發展有深厚了解之長官;
學者佔較少的比例,主要是針對有實際參與本區發展的學者進行訪談和問卷的發 送。
多數受訪者表示,政府的政策會影響產業界實際操作上的決策,敷地管制應 回歸到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針對部分公益性的項目進行強制規定,並提出後續管 理維護的相關配套措施,減少容積獎勵的項目,增加設計的彈性,才能有效地實 質提升環境品質。
青埔特區有其獨特的地理區位和政府政策支持,雖然實施都市計畫已逾十餘 年,土地維持住宅區的零星開發,實際入住的民眾有限,但隨著 104 年桃園縣升 格直轄市政府、機場捷運線的通車等誘因的帶動下,此區未來幾年,應會有快速 且蓬勃的發展。而地方政府為確保公共開放空間與都市環境景觀的品質,如何藉 由適當的管理與管制措施,整合都市計畫、都市設計、不動產開發等相關資源與 法規,務使新興的都市計畫地區,擁有高於現今水準的都市環境與開放空間的服 務品質,應是未來推動類似個案之地方政府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