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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旨在綜合以上研究結果與發現,提出本研究所得之主要結論,詳述如下:

壹、成年子女的代間衝突

一、就成年子女與父母的衝突來源與頻率,研究結論如下:

(一) 成年子女與父母代間衝突出現最多的層面在「生活價值與習慣」層面

成年子女與父母的衝突出現最多的是「生活價值與習慣」層面,表示子女最 常與父母因此而衝突;代間衝突最低的是「子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待」層面。

(二) 成年子女的代間衝突頻率不高

以平均數高低排列來看,相對於「生涯目標」以及「子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 待」等層面,「生活價值與習慣」層面的代間衝突頻率最高。這三個層面的平均 得分皆顯著低於理論中點,表示成年子女在這些層面的得分低,因此其衝突頻率 不高。

二、就成年子女的個人背景變項而言,對代間衝突的研究結論如下:

(一) 兒子在「生涯目標」以及「子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待」等層面與整體的 代間衝突頻率高於女兒。

以雙因子變異數分析發現,性別與婚姻對各面向及整體的代間衝突,其交互 作用均不顯著,因此透過主要效果考驗發現,個人背景中的性別是代間衝突的顯 著變項,兒子與女兒在代間衝突上有顯著差異,此差異層面出現在「生涯目標」、

「子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待」以及整體的代間衝突,不論在「生涯目標」亦或「子 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待」層面,兒子與父母的衝突頻率均高於女兒。

(二) 子女的年齡、手足數量均和代間衝突有顯著相關,且子女的年齡越大,

手足數量越少,與父母的代間衝突頻率越低。

經過皮爾遜積差相關分析,發現不同年齡的成年子女與父母的代間衝突有顯 著相關,此相關出現在「生涯目標」的層面,當成年子女的年齡越大時,其與父 母的代間衝突頻率就會越低。

此外,相較於獨生子女,有手足的成年子女在「生活價值與習慣」、「生涯目 標」、「子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待」等層面以及整體的代間衝突頻率較高;在有手 足的群體中,手足數量越多,子女與父母會因該層面發生衝突的頻率越大。

(三) 相較於未就業的成年子女,已就業者的代間衝突較多;且在已就業群體 裡,個人經濟越好,則代間衝突也越少。

相較於未就業者,已就業者在「生活價值與習慣」層面、「生涯目標」以及 整體的代間衝突頻率較高;已就業群體中,月收入越高的成年子女,越不會有「生 涯目標」、「子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待」以及整體的代間衝突。

(四) 相較於「研究所或以上」畢業的子女,「大學或專科」畢業的子女較容易 在「生活價值與習慣」、「生涯目標」以及「子女察覺父母的不等對待」等層

面與父母發生衝突。

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發現成年子女教育程度的不同,與代間衝突頻率有 顯著差異,其差異的層面出現於「生活價值與習慣」、「生涯目標」以及「子女察 覺父母的不等對待」層面。

貳、成年子女的奉養態度

一、就成年子女的奉養意願,研究結論如下:

(一)成年子女的奉養態度還算正向

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援」、「居住安排」等層面的奉養態度 得分,皆顯著高於理論中點,表示成年子女在這些層面的奉養態度偏向良好,不 過其平均數並不高,因此,成年子女的奉養態度僅能算中等。

(二)所有奉養態度的事件裡,子女奉養意願最高的事件出現在「經濟支援」層 面

在奉養態度的量表中,子女奉養意願最高的事件分佈於「經濟支援」層面,

為「若父母生活需要,給予經濟支援」,佔 77.9%,其次是「父母需要幫助時,會 提供協助」,佔75.1%,第三為「定期給予生活費」,佔 72.9%。

(三)相較於讓子女作主安排父母的生活,子女更樂意以父母的意願作為協助的 依據

在「日常生活協助」層面裡,子女最願意「父母需要幫助時,會提供協助」,

從各個層面意願最高的事件發現,每個均為子女依循父母的喜好或意願,來作為 行事的依據,表示比起子女主動的為父母規劃或做些甚麼,子女更樂意為父母需 要時提供各層面的幫忙與協助。

二、就成年子女的個人背景變項而言,對父母奉養態度的研究發現如下:

(一) 成年子女的性別與婚姻狀況不同,對父母的奉養態度也有不同

以雙因子變異數分析發現,性別與婚姻對「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援」及 整體的奉養態度,其交互作用均顯著,表示個人背景中的性別與婚姻狀況與奉養 態度有顯著不同,以下依不同層面的奉養態度,加以說明成年子女的性別與婚姻 狀況對其造成的差異:

1. 以「日常生活協助」層面來說,透過單純主要效果考驗發現未婚的狀態下,

女兒奉養態度較兒子來得好;若以兒子的群體來說,未婚兒子比已婚兒子在 此層面的奉養態度佳,以女兒的群體來說,則是已婚女兒比未婚女兒的奉養 態度來得好。

2. 以「經濟支援」層面的奉養態度來看,單純主要效果考驗所呈現的結果是,

已婚的狀態下,女兒的奉養態度較兒子好;若以兒子群體來說,未婚兒子比 已婚兒子的奉養態度好,以女兒群體的觀點,則是已婚女兒的奉養態度比未 婚女兒好。

3. 以整體的奉養態度觀點,研究發現不論已婚或未婚的狀態,女兒的奉養態度 都比兒子好;若從女兒的群體來說,已婚女兒的奉養態度比未婚女兒來得好。

綜合以上所述,從性別角度來看,未婚女兒在「日常生活協助」、整體的奉 養態度均高於未婚兒子、已婚女兒則在「經濟支援」以及整體的奉養態度均高於 已婚兒子;從婚姻狀況來看,未婚兒子在「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援」的奉養 態度高於已婚兒子、已婚女兒在「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援」以及整體的奉養 態度高於未婚女兒。

4. 性別與婚姻狀況雖然並無對「居住安排」層面的奉養態度產生交互作用,但 會個別影響此層面的奉養態度,女兒在這個層面的態度比兒子好,未婚者在 居住安排上的態度比已婚者好。

(二) 成年子女的年齡、手足數量以及個人經濟均與對父母的奉養態度有顯著 相關,其中,年齡越大、個人經濟越好的狀況下,對父母的奉養態度越好。

透過皮爾遜積差相關,成年子女的年齡與奉養態度有顯著正相關,且其相關 的層面有「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持」、「居住安排」,也就是說,成年子女的 年齡越大,其「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持」、「居住安排」等層面與整體的奉養 態度會越好。

此外從t 考驗分析可知,單看手足數量時,有手足的成年子女在「經濟支援」

層面以及整體的奉養態度意願較高,且有手足的群體裡,手足數量越多,子女提 供父母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援的意願相對地越低。但在同時考量多因素的迴歸 分析中,手足數量對奉養態度並無顯著解釋力。

透過t 考驗分析後可知,未就業者以及已就業者在「日常生活協助」層面、「經 濟支援」、「居住安排」層面以及整體的奉養態度意願並無差異。但在已就業者的 群體中,透過Pearson 積差相關分析結果發現,成年子女的月收入多寡與父母的 奉養態度,不論從「日常生活協助」層面、「經濟支持」層面、「居住安排」層面 的分量表以及整體量表,均呈現顯著正相關,表示月收入越高,子女對父母在各 層面以及整體的奉養態度均越高。

(三) 「研究所或以上」畢業的子女在整體及「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援」

以及「居住安排」等層面的奉養態度優於「大學或專科」畢業的子女。

透過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發現成年子女教育程度的不同,與其奉養態度有顯 著差異,其差異的層面出現於「日常生活協助」、「經濟支援」以及「居住安排」

層面,經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不論在整體或哪個層面,「研究所或以上」畢業 的子女較「大學或專科」畢業的子女的奉養態度來得好。

三、 成年子女的「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個人經濟」、「教育程度」與 代間衝突的三個層面均對其奉養態度有顯著解釋力。

(一) 個人背景變項與代間衝突的三個層面能有效解釋成年子女的奉養態度。

(二) 各階層的解釋百分比由高至低排列為合計的個人背景變項(包含「性

別」、「婚姻狀況」、「年齡」、「手足數量」、「月收入」、「教育程度」)、「生活價 值與習慣」層面代間衝突、「生涯目標」層面代間衝突、「子女察覺父母不等 的對待」層面代間衝突。但就個別解釋力來說,「生活價值與習慣」層面代間 衝突的解釋力是最高的,對奉養態度也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三) 不論婚前或婚後,只要代間衝突事件一直存在,特別是「生活價值與習 慣」層面,衝突就會持續。

(四) 本研究發現,成年子女與父母在「生活價值與習慣」層面的代間衝突,

與奉養態度成正比,意思是這個層面的代間衝突越高,奉養態度越好,推論 是雖然子女與父母在價值與生活習慣上有所差異,子女仍能以同理父母的心 情去看待衝突,認為父母是站在為自己好的立場。

(五) 「生涯目標」以及「子女察覺不平等對待」層面的代間衝突,與奉養態 度成反比,一方面是因為即使知道父母是為自己著想,而產生「生涯目標」

層面的衝突,但子女的志趣與父母期待的相異,亦很難朝著父母的期待或要 求行事,因此與手足數量並無關連;另一方面是當子女發現父母對自己與兄 弟姊妹的態度不同時,可能會認為彼此同為孩子,為何有待遇差別,而產生

層面的衝突,但子女的志趣與父母期待的相異,亦很難朝著父母的期待或要 求行事,因此與手足數量並無關連;另一方面是當子女發現父母對自己與兄 弟姊妹的態度不同時,可能會認為彼此同為孩子,為何有待遇差別,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