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根據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綜合問卷調查所得到之結果,整理歸納出以下結論:
一、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對中等學校一般音樂課之教學信念
(一)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最認同情意領域教學目標與教學評量之信念,其次 為認知領域,再者為技能領域
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學目標層面,認同度較高之前三項教學信念,分 別為「我認為讓學生感受音樂之美是音樂課的教學目標之一」、「我認為培養學生欣賞音 樂的興趣是音樂課的教學目標之一」,以及「我認為引導學生建立音樂欣賞能力是音樂課 的教學目標之一」,其中前兩項屬於對情意目標之教學信念,第三項則屬於對認知目標之 教學信念;認同度較低之前三項教學信念依序為「我認為培養學生的演唱能力是音樂課 的教學目標之一」、「我認為培養學生的樂器演奏能力是音樂課的教學目標之一」,以及「我 認為培養學生的音樂創作能力是音樂課的教學目標之一」,皆屬對技能目標之教學信念。
顯示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最為認同「情意領域教學目標」之信念,其次為「認
知領域教學目標」之信念,再者為「技能領域教學目標」之信念。
至於在教學評量層面,在「評量項目」之信念方面,較多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 培生勾選之項目分別為「課堂參與態度」、「樂理知識」,以及「音樂史與音樂風格」,其 中第一項屬於對情意領域之評量,第二、三項則為對認知領域之評量;較少師範大學中 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勾選之項目分別為「歌唱能力」、「直笛演奏能力」,與「創作能力」, 此三個評量項目皆屬於對技能領域之評量。顯示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最為認同
「情意領域」之教學評量,其次為「認知領域」之教學評量,再者為「技能領域」之教 學評量。
綜合上述可知,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學目標層面,與教學評量層面之 教學信念相互符合,皆最為認同情意領域之教學目標與評量,其次為認知領域之教學目 標與評量,最後則為技能領域之教學目標與評量。
(二)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較不認同以創作能力,作為中學音樂課的教學目標與 教學評量項目之教學信念
在教學目標層面中,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最不認同之信念為「我認為培養 學生的音樂創作能力是音樂課的教學目標之一」,其認同度偏低,介於「不同意」與「同 意」之間,顯示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最不同意以「創作能力」作為中學音樂課 之教學目標。
在教學評量層面中,最少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勾選之評量項目,則為「創 作能力」,其勾選次數百分比不到半數,僅有 39%而已,顯示多數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 師培生,並不同意以「創作能力」,作為中學音樂課的評量項目。
綜合上述可知,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學目標層面,與教學評量層面之 教學信念相互符合,皆不認同以「創作能力」作為中學音樂課之教學目標與教學評量項 目。
(三)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層面,皆認同學生中心之教學 信念
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課程內容層面,較為認同之教學信念分別為「配合 學生的生活經驗,擷取學生生活中的音樂素材作為教學內容」、「依據學生學習上的需 要,增添音樂教科書以外之音樂補充教材」,以及「與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藝術相關學 科,進行統整課程設計」,顯示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較為認同配合學生生活經驗 與學習需要,調整課程內容與教材,以及領域內的統整之信念。
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學方法層面,則較為認同「視學生在音樂課堂上 的反應,適時調整教學方法」,與「採用『問答教學法』,透過發問與引導學生回答的歷 程,促使學生進行思考或練習」,顯示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較為認同配合學生學 習情形調整教學方法,以及由教師配合學生學習經驗、能力,引導學生思考與學習之「問 答教學法」。
綜合上述可知,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層面,較為認 同之信念皆為由教師配合學生的學習經驗或需求,適時調整課程內容或教學方法,顯示 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層面,皆具有「學生中心」之教學 信念。
(四)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室管理層面,認同運用策略引導學生表現良好行 為,以及與學生維持朋友般關係之教學信念
在「教室管理」層面的六個題項中,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僅對「我認為只 要課程內容豐富有趣,學生就會專心聽講,教師亦無須費心維持教室秩序」傾向不同意,
其餘五個題項均傾向同意。而認同度較高之前三項信念分別為「我認為若學生違反課堂 規範,教師應先瞭解其動機原因,方進行必要的處理」、「我認為學生在音樂課時若出現 不良行為,教師應善用輔導與溝通的技巧,引導學生改正」,與「我認為音樂教師應與學 生維持朋友般的關係」,顯見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除了具有運用方法、策略引 導學生表現良好行為之信念外,亦認為應與學生維持朋友般的關係。
綜合上述可知,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室管理層面之信念,係為相當積 極、正向之教學信念。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教學信念之差異情形
(一)就讀不同學校之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教學信念的差異情形最為顯著 不同性別、就讀學校,以及就讀年級之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教學信念皆 具有顯著差異。其中,男、女性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學目標」、「課程 內容」與「教學方法」等三個教學信念層面之教學信念具有顯著差異;就讀不同學校的 之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則在「教學目標」、「課程內容」、「教學方法」與「教 學評量」等四個層面之教學信念具有顯著差異;就讀不同年級之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 師培生,僅在「教學評量」層面之教學信念有顯著差異。
根據上述可知,就讀不同學校的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教學信念在四個層 面具有顯著差異,其差異情形最為明顯,顯示師資培育機構之學校風氣、課程內容、教 學方法等,是造成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教學信念差異情形之主要原因。
(二)不同學校一般音樂課學習經驗的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教學信念並無 顯著差異
具有不同學校一般音樂課學習經驗的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教學目 標」、「課程內容」、「教學方法」、「教學評量」與「教室管理」等五個層面之教學信念全 無顯著差異,顯示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在國民義務教育與高中職階段,透過「學 生角色」獲得之一般音樂課學習經驗,並未使其教學信念形成顯著差異。
據研究者推測,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是以「假設自身為音樂教師」為出發 點,對「現在的」中學音樂課教學信念進行判斷,因此師範大學中等學程音樂師培生「過 去的」學校一般音樂課學習經驗之不同,其教學信念並不會形成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