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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休閒活動與生活型態的關係

首先,經由資料分析可以了解外籍配偶嫁至台灣後,日常生活 的活動以家中的活動為主,必須承擔起家中事務,負責家中的所有 事項,亦須擔任起照顧包含公公、婆婆、先生以及小孩的職責。因 活動範圍大多以在家中為主,並已看電視為大多數,其次是居住地 週遭附近散步、聊天、買東西、拜訪鄰近的朋友,且皆是步行所能 到達的距離,這是外籍配偶在休閒型態的共通特性,活動的範圍皆 是在居住地附近,並屬於靜態的活動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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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外籍配偶初到新的環境,在各方面皆不熟悉的情況 下,加上人際關係的匱乏,參與休閒活動的情形,皆是依附於先生 為主,跟隨先生從事先生喜愛的休閒活動,使其無法隨心所欲選擇 自己喜愛的休閒活動,且無法安排自己的休閒時間,不僅降低參與 休閒活動之機會,甚至是缺乏休閒機會及意願。

(二) 休閒活動與人際關係

根據研究結果發現,外籍配偶如獲得工作許可與外界接觸機會較 多的,相對人際關係也增加,在再影響交友以及參與休閒活動的情 況,而在外工作的外籍配偶與外界接觸的機會多,其休閒活動的型態 也更為多樣化,活動範圍亦更為擴大。在外工作有較多自由的時間,

但下班回家後,仍須承擔家庭責任,相對減少自由的時間,身心較為 疲累。在拓展外籍配偶之人際網絡的同時,在閒暇之餘也可以培養自 己的興趣,學習多樣化休閒活動,進而增進外籍配偶參與休閒活動與 生活適應的機能,亦可達到融合新環境生活的功能。

二、外籍配偶休閒阻礙因素

由研究結果顯示出外籍配偶所面臨之問題,文化的障礙、人際 關係、經濟因素、工作、家務壓力等問題,造成她們在新環境中的 必須以家庭及先生為重、人際關係匱乏,活動範圍小、缺少休閒設 施因素,以及參與休閒活動資訊的缺乏,而導致無法從事適當的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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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活動,降低其休閒之意願。

由研究結果分析,可以了解外籍配偶在參與休閒活動時皆會受 到上敘所面臨的問題而影響休閒生活,其阻礙因素如下:。

(一)個人內在阻礙

在個人內在阻礙部分,則包含個人工作時間、興趣、缺少休閒 活動設施、參與活動資訊的取得困難,自我活動範圍的約束,活動 範圍以先生及家人為主。由於社會大眾對於外籍配偶的刻板印象、

生活文化的隔閡,造成她們要融入台灣社會較為困難,其次外籍配 偶對於生活經濟壓力,家中相關事務繁忙,人際關係缺乏,以上問 題使得外籍配偶的休閒活動自我侷限,反而造成極大的影響參與休 閒活動的限制。

(二)人際間阻礙

從訪談內容可以瞭解在人際間阻礙因素部分,則可發現外籍配 偶不喜歡單獨從事休閒活動,都喜歡和家人或朋友一起參與休閒活 動,家人與朋友是從事休閒活動重要之同伴,只有少部份比較喜歡 自己單獨參與休閒活動,因為居住周圍沒有什麼朋友,社交關係較 薄弱,其次外籍配偶的生活重心以先生為主,在參與休閒活動也以 先生為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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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受訪者則表示參與休閒活動不是生活的重心,也因地域 關係外籍配偶與其他外籍配偶之間的互動較少,各國文化不同休閒 興趣的差異,因而互動不佳。

在朋友人際關係方面,受訪者表示大部朋友分皆以同國籍朋友 居多,另外則轉向與其他國籍之外籍配偶來往,所以,外籍配偶在 交友情況上,似乎較難融合臺灣社會,而是選擇相同背景的朋友來 往,因此在人際網絡上則有一定的阻礙。

本研究與吳慎(2004)研究指出初期外籍配偶在台灣缺乏朋友及 社交群,再加上沒有娘家親人的感情支持,其生活重心則在夫家身 上,相對的漸漸和社會產生疏離感,人際關係的孤立。使得外籍配 偶在初期時的人際網絡是匱乏的,缺乏參與休閒活動的同伴,因而 造成減少或降低參與休閒活動之意願。

(三)結構性阻礙

結構性阻礙因素,其包含家庭、時間、工作、金錢、缺乏休閒 資訊、居住地區偏遠、經濟因素等等,上述因素均深切影響外籍配 偶參與休閒活動的主因。外籍配偶在參與休閒活動時大多會受到家 庭因素的影響而有所限制,例如:缺乏自由的時間、照顧小孩的責 任及家務工作(吳淑女,2001 劉雯娟,2006)。大部分的受訪外籍配 偶,言亦是如此,部分受訪者表示身於陌生的環境,謀職困難主要 的生活重心以家庭、先生、小孩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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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外籍配偶家庭社經地位屬於中下階層居多,其經濟條件較 於弱勢,由於要照顧小孩導致部份外籍配偶無法外出工作,因此亦 缺乏金錢來源,而是以先生為主要的經濟來源。 (蕭昭娟,2000;

王宏仁,2001;夏曉鵑,2002)。訪談得知雙方皆是處於經濟條件較 不佳的生活情況下,因而在休閒活動上的支出一定受到限制。

對於外籍配偶而言,身處新的環境,週遭的一切皆須從新認識,

因此缺乏休閒資訊,無法擁有自由選擇的能力,其次休閒生活則以 先生為主。加上受訪者居住地區大多在較偏遠的鄉鎮,因此資訊的 取得較為困難。Warner-Smith & Brown (2002)指出居住於鄉村的女 性會缺乏大眾交通運輸,也缺乏就業機會,處於偏遠地理位置的女 性,其日常生活會有所限制,以極影響休閒選擇的機會。受訪者也 表示由於居住地區偏遠,周遭缺乏休閒活動資源,而需要至其他地 區從事休閒活動,則必須花費時間及金錢,對於日常生活亦造成不 便之處。

本研究訪談對象,均為女性外籍配偶,訪談中可以感受到家人是 她們參與休閒活動的考量前提,上述原因是這些外籍配偶最大的參與 阻礙。因為外籍配偶的時間與自主性,亦須考慮另一半的需求以及深 受家人的影響因素,而影響參與的選擇種類,倘若能與外籍配偶中心 及民間相關社團合作推廣外籍配偶休閒活動,並使她們樂在其中,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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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社會效益。其次是經濟條件;社區環境與交通等因素,研究者從 觀察中發現外籍配偶家庭,大多屬於弱勢低階級。因此政府相關單位 在推行相關活動時能多方考量外籍配偶家庭的須求,促使外籍配偶參 與的意願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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