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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了解「台中市國小書法專業教師養成歷程及其相關因素之研究」, 為達此研究目的,研究者先透過文獻回顧,探討過去書法教學的實施狀況與內涵,

作為本研究的理論基礎,接著根據文獻探討的基礎,自編「國小書法專長教師養成 歷程」問卷,作為研究工具,依照受試者的意願進行深入訪談,所得的資料歸納在 第四章的結果分析與討論中。

本章共分為兩節,第一節將依據前述的研究結果加以整理,歸納為本研究之結 論,第二節將依據研究的發現與結論,對相關單位及未來教學研究提出建議,以供 參考。

第一節 結論

依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及待答問題進行實徵問卷調查,及訪談資料分析後,獲 致以下的結論,分別陳述如下:

一、學校單位方面

本研究範圍以台中市國小為主,調查九十七學年度各國小將書法列為學校本位 課程或是積極推動的比例約二成三,未實施的原因歸納有三:(一)專業師資的不足

(二)教學時數不足(三)各校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多元,依學生需求及社區發展 另行規劃主題課程。

其中由級任老師、行政人員、非書法專長的科任老師擔任教學,占 61.4%的高 比例,而校內多半是由一位書法專長教師擔任教學,每學期上課節數以 1-5 次最多。

二、國小書法專長教師方面

(一)台中市國小書法專業教師養成機構主要為「師專」

據研究結果顯示,台中市國小書法專長教師的養成機構普遍以師專為主,求 學階段的學書歷程,受試者多數曾修習書法課程,課程內容規劃主要以書法技巧 與創作為教學重點,研究結果與文獻探討中表 2-4 的分類一致,師資培育機構以

「書法技巧與創作」、「書法教學」兩類課程為主,同時,受試者多於課餘時間持 續拜師學藝或參加社團,已精通各種書體,但使用的教室卻是普通教室居多。

(二)教學期間多數持續參與書法相關活動

據調查結果顯示,受試者的書法教學年資多為五年之內,相關經歷的部份,

以「地區性比賽獲獎」及「個展」佔多數,有些老師甚至多次拿下地區性比賽前 三名,或是舉辦個展多次。

同時,受試者在教學期間,仍持續參與書法相關活動,其中以「拜師學藝」

及「加入書會」兩項占有效樣本 58%,顯示教師對自我專長能力的提升。

(三)教材內容以自編教材為多

受試者與受訪者均為深具書法能力的專長教師,在教學課程規劃方面,以「自 編教材」的比例最高,占有效樣本 61.54%,教師設計課程的原則均強調教材的活 潑性與趣味性,以提高學生學習興趣,並且一改過去傳統的練習教學法。

另外,受訪者每學期教學次數達 16 次以上的情況,主要實施方式則是以「社團」

或「晨間活動」的型態進行教學,從上述兩種的規劃,學習者採自願加入或經由學 校挑選重點培訓的學生為主,並非常態化的包班教學。

(四)教學最大的困境為「在校授課時數不足」

在校授課時數不足,是現行教育制度下的問題,也是受試者普遍認為最難解 決的困境,加上書法課不被重視,往往一學期授課節數僅 1-5 次,其次便是「學

生學習意願不高」與「行政單位消極推動」,書法教學要改善,上至教育當局的全 面性規劃,下至學生、家長願意共同參與,每個環節都需環環相扣,才能使書法 教育再造新契機。

三、師資培育機構方面

(一)未來師資培育機構應增設「書法美學」、「書法教材教法」課程

無論從問卷調查,或是受訪者的訪談中得知,「書法美學」與「書法教材教法」

兩門課,是目前在職老師於求學期間,接觸最少的課程,其因素有二:一方面是 師資培育機構未曾開設,二方面是師資培育機構的授課教師本身未具備相關知 能,或是上課內容短少不足。因此,要解決國小教師面臨教學時專業能力不敷需 求的困境,建議未來師資培育機構,應將鑑賞性與教學性的課程,列入在職進修 的課程之中,強調理論與實際相互配合。教學現場中,教學能力比理論更重要,

師資培育機構如能於在職進修課程中,設計書法專業能力及教學專業能力並重的 課程,必能提昇未來師資的鑑賞能力與課程設計能力。

(二)應針對目前書法教學時數不足的問題,設計出高實用性的課程與教材 目前書法教學時數不足已是普遍性的問題,除了呼籲教育行政單位重新規劃 課程節數外,更重要的是善用師培機構的人力與物力等資源,結合基層教師的教 學經驗,共同設計實用性高的書法教材,提供教師教學的參考與依據。

(三)師資培育機構應搭配教育行政單位,擴大舉辦研習課程

受訪教師反應:台中市的書法研習課程,較之台北市與高雄縣市、台南市 等地區,明顯短缺太多,且不符合基層教師的需求,對於課程的規劃,應進行更 細部的了解。僅知台中教育大學這兩年曾透過進修推廣部,舉辦幾期書法師資培 訓研習班,相當值得鼓勵,但目前許多研習班仍建議從質或量方面宜再提升與改

善。

第二節 建議

本節依據研究結論提出下列建議,以期作為相關單位推動台中市國民小學書法 教學的參考,並提升國小教師專業知能與未來教學規劃,最後也對研究限制、及研 究對象,提出未來研究之參考。

一、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辦理書法相關研習課程,提昇教師專業能力

從問卷調查與訪談結果,受試者與受訪者均認同「研習進修」是目前提昇教師 書法教學相關知識、基本技能最快的方式。但是也受限於研習內容往往不完全符合 教師教學需求,造成參加意願不高,兩種矛盾的情形一直存在著,因此建議教育行 政機關,考量基層教師的教學需求,積極辦理書法研習課程,以提昇教師專業知能 與教學意願。

(二)邀請專家學者及基層教師,共同編制一套系統且實用性高的書法教材 因為師資培育機構的教授,對於課程理論與書學研究具有相當地深入研究,

而國小基層教師則擁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與班級經營的熟稔度,若由專家學者及基 層教師攜手合作,便能融合理論與實務,共同規劃出完整而實用的書法課程與教 學,並提供當前良莠不齊的書法教材一個修正與參照的指標。

(三)舉辦書法教師專長認證,並核發證書

當前書法師資來源甚為複雜,不僅學校單位在聘請教師時難有依據,對於教 師的專業知能也無法以量化方式加以考核。因此,唯有透過教育機關的力量,制

定出書法教師的認證標準並授與證書,此後,擁有證書的書法教師能以此至各國 小擔任教學,不僅校方在選聘制度上有所依據,亦能確保師資品質的穩定性。由 於透過教育最高行政機關頒發的證書,最具專業的保證,如能進一步比照 2688 支 援教師專案,將書法專長教師納入編制內,必有助於小學推展書法教育。

二、對師資培育機構的建議

(一)增設「鑑賞性」課程與「教學性」課程

過去師資培育機構對於書法課程的規劃,首重各體書寫技能,這確實是身為 書法專業教師應具備的基本能力,亦是書法教師必備的背景知識。但是依據基層 教師反應的意見,書法教學常因教學時數不足而未實施,過去從基本筆畫逐步臨 寫的方式,並不建議沿用,而應該改採美學的欣賞角度融入教學,因此,老師須 具備新穎的教學規劃及設計教材之能力。

所以,建議師資培育機構在未來設置在職進修課程時,應以欣賞類及教學類 兩大學科領域,列為教學的重點科目,前者如書法美學,後者以書法教材教法為 主,以期強化未來師資相關能力。

(二)邀請民間書法家擔任演講者或客座教授

師資培育機構若在聘請教師上有所考量,建議聘請對相關專業領域有所研究 的民間書法家,擔任演講者或是客座教授,以加強未來師資的專業知能。

(三)廣邀基層教師進行理論探討與經驗分享的學術交流

師資培育機構的教授,對於課程理論與書學研究具有相當程度的深入了 解,而國小基層教師則擁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與班級經營的熟稔度,倘若能定期舉 辦關於書法教學理論探討與經驗分享的講座,除了解基層教師在教學上的需求,

另一方面提高對學者專家設計理念的認同,雙方進行溝通,以結合理論與實務的 優點,規劃實用性的研習內容及課程改革。

三、對學校單位的建議

(一)設置書法專任教室

無論在問卷調查或訪談結果,本研究的書法專業教師,均表示設備方面應設 置書法教室,或於校園內規劃作品展覽區、展示架等藝術公共空間。因為受試者 與受訪者已對書法做出新的定位,現階段抱持的觀點皆認為:書法教育應從過去 著重的練習法轉變為藝術眼界的提升,而藝術教育首重境教的佈置,唯有營造一 個適當而便利的學習環境,才能讓學生在耳濡目染之中培養學習書法的興趣。

(二)積極聘請校外專長教師擔任教學

書法是結合文學、藝術、技能領域的一門專長知識,若由未具書法專長教師 擔任教學,抱著可有可無的心態,僅是將書法視為例行性公事,對於文化藝術的 傳承難以延續,殊為可惜。學校單位應積極聘請校外專長教師擔任教學,以完整

書法是結合文學、藝術、技能領域的一門專長知識,若由未具書法專長教師 擔任教學,抱著可有可無的心態,僅是將書法視為例行性公事,對於文化藝術的 傳承難以延續,殊為可惜。學校單位應積極聘請校外專長教師擔任教學,以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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