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九十六年度調查執行情況—恆春地震調查
3.3 調查結果
3.3.3 經濟分析
根據損失調查項目,可得知本問卷經濟的損失估算大致分成人力 資本損失、人造資本損失、營業損失三大類,接下來就依據問卷的調 查結果,來討論這三類損失的相關分析。
一、 人力資本損失計算
人力資本多半是以每個人可以提供的服務價值來估算,然而要衡 量一個人的服務價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每人有不同的價值觀和 對服務的定義不同。故本文於人力資本上的估算是以一個人於工作面 項上可以提供的服務價值而定,衡量每個人工作上服務價值的方法,
最直接的就是以一個人的薪資來估算。
所以問卷第 33 題所設計的問題為了估算民眾因地震而未上班的 天數,藉以反算出因地震所造成的損失。另外,問卷第37 題是估算因
地震受傷的診療費用,因為這部份的費用也代表人力資本的損失。最 後依據上述的討論,可以將人力資料的損失歸納為下列的計算公式:
人力資本損失 = 災時無法上班之工作天數*家戶每日平均薪資
+ 因災生病治療之費用
其中,無法上班之工作天數由問卷第33 題求得,家戶每日平均薪 資,可依據問卷第48 題除以第 47 題的家庭總人數而得,因災生病治 療之費用可以根據問卷第37 題求得。
根據問卷第33 題的調查結果(表 3.3.24),因地震而沒有去上班的 家戶數佔全部家戶(含未受災戶)的 1.3 %,在未上班的家戶數中,平均 沒有上班的天數從1 天至 60 天不等。另外,因災害造生病而花費治療 費用之家戶只有兩筆,調查結果如 表 3.3.25 所示。
最後依據問卷的調查結果,及上述的計算公式,可得到人力資本 的損失。由 表 3.3.26 表中可以得知,在有人力損失的家戶中,其最小 的損失金額為零元,最大為五十多萬元。其中最小的損失金額為零元 的家戶,是因為該家戶雖有人因地震災害而無法去上班,但該問卷調 查結果顯示該戶並無家庭收入,因此最後的計算結果仍為零元。另外,
由於樣本編號40、651 拒答家庭月收入資料,因此兩者的損失值無法 估算。
表 3.3.24 問卷第 33-1 題調查結果
1194 98.7 98.7 100.0
1210 100.0 100.0 1
1207 99.8 99.8 100.0
1210 100.0 100.0 0
33_1 47、48 37_1
(一) 房屋損失之計算
依據Shaw et al.(2005)的損失之定義,房屋損失包括災時及災 後的損失。災時的損失主要以結構的損壞為主(頂樓加蓋、其他加蓋、
花費 作天 花費
451 0 0 30 ---- 0 0 715,000 元,鄉村樣本的總損失值為 27,914,752 元。城市樣本每戶的房 屋損失值平均為143,000 元 ; 鄉村樣本平均為 547,348 元。
同樣依據平均值的分析結果,鄉村的房屋損失是大於城市的。影
響城鄉房屋損失差異的最大因素,在於城市地區結構性損害修復之花 費較少,而鄉村的結構性損害修復之花費就相對的大多了,兩者之損 失值最大相差10 倍。
(二) 家具電器損失之計算
家具損失計算相較於房屋的損失計算來得簡單,只要知道損失物 品的數量,然後再乘以各物品的單價,即可求出各家具電器的損失,
其計算公式表例如下:
家具電器損失=損失數量*物品單價
但在本問卷中為簡化問卷的內容,因此問卷第27 題就直接詢問民 眾家中受損丟棄或修復的傢俱及電器總共的花費,故此項損失直接參 照問卷的調查結果。
最後依據問卷的調查結果及上述的計算公式,家具電器損失的結 果如 表 3.3.28 所示。
表 3.3.28 家具電器損失之估算結果 題號 城鄉代碼 27_1
ID 城市(1)/鄉鎮(0) 家俱家電損失
損失 (元)
28 0 25,000 25,000 60 0 3,5000 35,000 81 0 150,000 150,000
85 0 20 20
114 0 35,000 35,000 147 0 13,000 13,000 150 0 40,000 40,000 162 0 20,000 20,000 166 0 20,000 20,000
214 0 800,000 800,000 309 0 120,000 120,000 355 0 300,000 300,000
356 1 6 6
1634 0 250,000 250,000 2879 1 5,000 5,000 3633 0 10,000 10,000 5175 0 100,000 100,000 5991 0 75,000 75,000 7471 0 6,000 6,000 8109 0 75,000 75,000 10106 0 45,000 45,000 18936 1 100,000 100,000 24176 0 22,000 22,000 26870 0 1,000 1,000
從估算結果來看,這次的調查共25 戶有家俱電器的損失,經過加 總之後,此次調查家俱電器之總損失值為2,292,026 元。
另外在城鄉的比較部份,在有家俱電器損失的樣本中,屬於城市 的樣本有 3 戶;屬於鄉村的損失樣本有 22 戶。城市樣本的總損失值為 105,006 元,鄉村樣本的總損失值為 2,187,020 元。城市樣本每戶的房 屋損失值平均為 35,002 元 ; 鄉村樣本平均為 99,410 元。同樣依據平 均值的分析結果來判斷,鄉村的家俱電器損失是大於城市的。
(三) 車輛損失之計算
在地震災害中車輛損失算是較少數的問題,若真的因地震而造成 的損失多半是因建物傾倒遭壓毀或是被物體砸傷而造成的損失,所以 這些損失多是以修復的費用來估算。但若真得嚴重到以致於全毀,通 常會以車輛折舊後之價格扣除回收或出費的價格來估算。計算公式如 下所示:
每輛汽機車損失(未全毀) = 修復之費用 (48400 元/輛)扣除報廢之獎勵金(1000 元/輛)計算。在汽車的損失,全 部只有一輛車齡11 年的小客車損失,且此小客車並未修復,因此以全
毀計算,本研究亦暫以市價的資料(610000 元/輛),且以折舊率 0.0687
85 0 100,000 0.10 2 0 10,000 154 0 60,000 0.00 0 0 0 166 0 ---- 0.00 2 3 ----169 0 40,000 0.00 0 0 0 176 0 20,000 0.00 0 0 0 214 0 20,000 0.40 5 1 108,000 355 0 80,000 0.23 3 3 7,386,677 356 1 20,000 0.23 3 6 364,667 9487 0 ---- 0.00 0 0 ----11861 0 20,000 0.00 0 0 0
從 表 3.3.30 之估算結果來看,在這次的調查共有 12 戶有營業的 損失,經過加總之後,此次調查營業損失之總損失值為1,301,333 元。
在城鄉的比較部份,根據 表 3.3.30 資料,在有營業損失的樣本 中,屬於城市的樣本只有 1 戶;屬於鄉村的損失樣本有 11 戶。城市樣 本的總損失值為364,667 元,鄉村樣本的總損失值為 936,667 元。城市 樣本每戶的房屋損失值平均為 364,667 元 ; 鄉村樣本平均為 85,152 元。
若依據平均值的分析結果來判斷,此次城市每戶平均的營業損失 是大於鄉村的。但由於此部份的城市樣本只有一個,因此此項的比較 結果可能會有偏誤的情況,故仍需進一步的調查才能有更明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