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背景說明
2.1 文獻回顧
2.1.1 經濟相關文獻回顧
一、 洪災損失之文獻回顧
要估算易淹水地區治理計畫之工程效益,首先必需要求得洪災所造成 的損失,因為工程效益計算方法,為執行工程後可以減少的損失。因此工 程效益又可以定義為工程前及工程後可能造成的損失差值。
依據過去工程領域的洪災損失文獻,多半將損失的計算予以分類成直 接、間接、有形、無形等損失,如Breaden(1973)、Grigg and Helweg(1975) 和Grigg et al.(1976)等,針對洪水災害所產生之淹水損失分類為直接損失 (direct damages) 、 間 接 損 失 (indirect damages) 、 次 要 損 失 (secondary damages)、無形損失(intangible damages)及不確定損失(uncertain damages) 等五類。只不過由於各文獻對上述各類損失間的定義並不一致,且在實際 的災害上,很多的損失是互相影響的,有時很難將損失分開估算,也容易 造成估算上的困擾。
二、 災害損失定義
因此為了解決工程領域上的估算問題,近年來經濟學家也開始依照經 濟學的理論,發展有關水災損失的估算方法。Grigg 和 Helweg(1974)依福 利經濟學的理論將災害損失定義為「恢復致災前狀況所需的金額」。據此,
損失的定義是指能使得受災資本的所有人保持與未受災時相同的福利水 準,所需給予該人之最小補償金額(Hick,1946; Freeman,1993)。
根據Hicks(1946)補償變量的定義,損失是指能使受災資本(capital)
的所有權人保持與未受災時相同的福利水準,所需給予該人之最小補償金
額。要使受災資本的所有權人能回復到未受災時相同的福利水準,有三種
人造資本(man-made capital)與自然資本(natural capital)三類。人力資 本是以人為主要考量,這部份的損失如未上班之損失、受傷之醫療損失 等;人造資本的損失主要以實體的財產為主,如:房屋、家電、車輛等損 失;自然資本的損失即如:水污染、空氣污染等損失。
三、 洪災之易損性因子
Parker et al.(1978)於都市防洪計畫的成本效益分析提供一個相當完整 的方法說明,可作為洪災損失調查與評估的範例。在家戶洪災損失的調查 方面,該書提出一示範問卷,除了財產損失的調查以外,特別重視家戶在 洪災中與災後心理的恐懼、負擔、身心健康的影響,即因而產生的行為轉 變。另外,對於無市場價值財貨的損失,如寵物、有紀念性的物品等,均
加以詢問,以完整評估洪災對家戶的損失。
在洪災損失與保險需求的調查研究方面,洪鴻智與黃欣怡(2001) 對 基隆市七堵區的居民進行洪災保險需求的問卷調查,其購買洪災保險平均 願付價格為 2072 元,對洪災的恐懼程度或風險認知越高,購買洪災保險 意願越高。
張靜貞(2001) 調查汐止、五堵地區居民以往淹水之損失狀況,並分 析淹水居民參加洪災保險的意願、願付之保費費率。發現洪災損失隨淹水 深度略有增加,但增加的幅度是遞減的,且淹水超過某一程度後,損失金 額與深度間就沒有關係,許多災民也自過去淹水經驗中學到如何減輕洪災 損失,因此淹水深度與保險意願沒有明顯的相關。全戶收入與保險意願有 正相關。
劉錦龍與詹貴婷(2002) 透過假設市場評價法,估算出汐止受災戶願 付保險費用約為 7717 元至 8133 元之間,換算成投保金額約為每戶 20 萬 元。研究顯示:(1)淹水高度越高,保險意願越高 ; (2)對洪災的恐懼程度 或風險認知越高,保險意願越高 ; (3)教育程度越高者,保險願付價格越 高。
四、 災害損失評估模型
Freeman(1993)亦根據福利經濟學的利用效益函數與支出數的理論,
建立洪災損失的理論模型以及損失評估方法,並以各資本的效用來計算水 災損失。
王如意等(2002)利用水文模式較精確的評估各重現期暴雨所造成的 淹水景況,再利用問卷調查與估計淹水深度對家戶的損失函數。然而,其 研究中忽略個體行為對洪災損失可能的影響。
王如意等(2002,2003)曾蒐集並整理台灣近四十年共 93 場的颱洪事件 的損失資料,分析近中心最大風速、各場颱洪事件之平均降雨量及其發生 時國民所得與人口資料等因子,建立出一個具有本土化災損估算之統合公
式,如下:
Shaw et al. (2005)亦利用福利經濟學之損失理論,建立水災損失的估 算模式,並實際估算納莉風災對台北地區造成的水災損失,此資料估計之 洪災損失函數 1如下:
ln(水災損失)= 1.541+ 0.389 ln(淹水深度)+ 0.739(有預防措施)– 6.510(有買水災保險) (1.63) (10.39)*** (1.64) (-3.29)***
擬變數。然而由於此損失模型的樣本主要是針對台北的汐止地區,因此若 要用來推估其他縣市之損失情況,仍有待進一步的修定。
Grossi et al.(2005)提出的災害風險分析架構(圖 2.1.1),可以得知災 害風險的分析流程。影響家戶損失的因子應包括災害度(hazard)、受體
(暴露量,exposure)與易損性(vulnerability)等三方面的因素。過去的 洪災損失模式多缺乏與社會經濟要素的連結,主要在於傳統上廣為採用工 程措施來預防水災,卻忽略了自然系統與人類系統的關係(Messner and Meyer, 2005)。
巨災模型
災害度分析 受體資料庫
易損性分析 損失評估
決策者之決策過程與行為模式 風險管理與損失減輕政策工具 圖 2.1.1 損失評估模型
從上述之文獻探討,可以得知各類洪災損失模式之優缺點,為了避免 在上述研究所提及之問題,本研究參考 Shaw et al. (2005)及蕭代基等
(2007),並依據 Grossi et al.(2005)巨災模型,將若干對洪災損失有影 響的社會、經濟與心理之要素一併加入模式考量。不過,其中由於自然資 本的估算不易,且水災損失的項目多半集中在人力資本及人造資本的損 害,因此本研究與Shaw et al. (2005)一樣,主要針對人力及人造資本的損 失為主,暫不考量自然資本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