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第四節 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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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綜合分析
目前國內私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依據金旻姍(2015)於《我國內部控制制度規 範與國際接軌之最新發展趨勢》指出,公司欲達企業目標,內部控制是提高經 營效率、強化企業體質不可少之機制。觀之現有內部控制制度中似無存在完整 反賄賂內控機制,因此,透過公私協力,由政府輔導私部門(廠商)獲取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系統認證,可健全、優化現有內部控制制度。
本研究透過以預評估(pre-evaluation)中之規劃評估,嘗試在公私協力反貪腐 機制下,以決策矩陣分析方式,整體評估公私協力關係人採行第三方機構 ISO37001反 賄 賂 管 理 機 制 認證,作為私部門參加公共工程採購作業時獎勵誘 因可行性,並提出該認證機制之效益、風險、成本或配套措施,評估可否強化 公、私部門採購作業內控,促進誠信治理,提昇公共工程品質,降低、減少採 購舞弊、貪腐情事發生。
作者在訪談過程中得知經濟部政風處刻著手推動認證試辦,對於合夥、商 號將推動誠信教育認證時數,中小型企業將推行認證標章,上市、上櫃公司則 鼓勵獲取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如輔以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 工程委員會)在法令面明訂定採行認證制度等配套措施,杜絕公務員擔心圖利廠 商疑慮,使公務員勇於任事,廠商也可透過市場自由機制選擇參加認證,間接 淘汰不良或不具競爭力廠商。
綜 整 歸 納 各 受 訪 者 針 對 ISO37001 反 賄 賂 管 理 機 制 認證所獲取之效益,
以及所面臨之風險、成本或配套措施等意見,評估採行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 制認證具可行性,可效仿新加坡認證機制,基於市場自由競爭,由廠商端自行 決定要不要參加獲取認證,透過市場自由競爭機制,順勢間接淘汰不良或不具 競爭力廠商。輔以政府應先行輔導或鼓勵廠商,給予部分或全額認證費用補助,
並優先以巨額工程(新臺幣 2 億元以上)採購案件先行試辦後,評估具體執行效益,
再擴大推行此項認證政策。惟有 1 至 2 位受訪者則認為政府若重視清廉,應效 仿馬來西亞制度,落實法律遵循,考量以法令強制要求公部門單位及私部門各 行業都要獲取認證,始具實質效益。
作 者 獲 取 上 述 受 訪 者 相 關 意 見 發 現 , 以 私 部 門 ( 廠 商 ) 而 言 , 其 取 得 ISO37001 反 賄 賂 管 理 機 制 認證,係優化建構其內部反賄賂機制,強化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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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程序內部控制,增加採購市場競爭力,深具效益;惟此部分卻是公部門(政 府)所要面臨重大風險課題,政府採購單位須有具體完善配套措施,才能使第一 線採購單位承辦人不必擔心會有圖利廠商問題,其具體配套措施,例如:在巨 額工程(新臺幣 2 億元以上)採購案件之投標須知中事前公告周知,明訂具有 ISO37001 反 賄 賂 管 理 機 制 認證之廠商,始能參加投標;或在採購評選等招 標文件中,明確訂定廠商獲取該認證,得為加分項目、免收押標金、保固保證 金,或給予政策性銀行優惠低利貸款等政策誘因,讓第一線採購單位承辦人勇 於任事。
觀之,國內營造廠商大多為中小企業型態,針對私部門(廠商)在其人力、
財力在有限下,其取得 ISO37001 反 賄 賂 管 理 機 制 認證,必然須花費相當人 力,長至 10 餘日至數月期間進行認(驗)證程序,以及認證費用之支出,政府採 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或政府採購單位除仿效現行金質獎、金 安獎之優良廠商可減收押標金或保固保證金,或是在招標文件明訂評選加分等 方式,鼓勵私部門(廠商)參加認證外,如給予私部門(廠商) 政策性銀行優惠低 利貸款,或是認證費用半額(50%)或全額(100%)補助,對私部門(廠商)在獲取 ISO37001 反 賄 賂 管 理 機 制 認證,更具有政策獎勵誘因。惟政府採購法主管 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或公部門(政府)則面臨重大風險,如修法課題,
或是提供私部門(廠商)認證費用補助問題,公部門(政府)需付出一定的成本,
也就是要面臨籌措財源、編列相關預算。而在目前政府零和預算基礎下,這是 非常艱難之挑戰。
在公私協力反貪腐機制下,公部門(政府)與私部門(廠商)緊密相互合作,經 由本研究訪談受訪者後發現,推動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證之初(前 1 至 2 年間),公部門(政府)將會面臨部分私部門(廠商)不願取得認證,轉向不投入公共 工程之風險;以及國內辦理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證之第三方機構為數不 多,若僅指定少數或特定第三方機構辦理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證,對於 推動反貪腐機制之主管機關(法務部廉政署)亦將面臨有無圖利特定第三方認證 機構之難題。
因此,公部門(政府)在推動第三方機構辦理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證 時,要特別注意公開、透明與一致性,避免獨厚特定一家或數家第三方認證機 構;此外,政府採購單位要明確訂定取得其認證獎勵制度,讓欲參加取得該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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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之廠商有公開、透明資訊予以評估、判斷要不要獲取認證。而部分私部門(廠 商)一旦決定選擇不積極爭取認證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證,自然無法投 入公共工程,間接讓政府有機會順勢汰換不具競爭力或不良之廠商。
作者認為除排上述避免獨厚特定一家或數家第三方認證機構因素外,採行 經由第三方機構辦理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證,政府主管機關可朝向以巨 額工程(新臺幣 2 億元以上)採購案件優先試辦,並基於市場自由競爭機制,由私 部門(廠商)自由決定要不要獲取認證,而在推動 ISO37001 反賄賂管理機制認證 前 3 年內,由政府提供部分或全額認證費用補助,以及給予相關獎勵誘因,如 取得投標資格、採購評選加分、免收押標金、保固保證金或政策性銀行優惠低 率貸款等,同時輔以推動公部門員工法治教育,以及推展廠商企業誠信宣導,
在雙管齊下,優化建構內部反賄賂機制,強化採購作業程序內部控制,廠商可 管控供應鏈風險;並透過第三方機構認證查核作法,強化內部員工法律遵循,
增加其採購市場競爭力,降低、減少公共工程採購弊案發生,提供政府主管相 關機關在研擬公共工程採購反貪腐機制相關政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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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委員會
吸 引 優 質 私 部 門 (廠商)參加公共工 程標案,提昇工程 品質。
不易修法、易遭 外界質疑限定廠 商資格、綁標。
修 正 相 關 行 政 法 令 或函頒執行作業,如 政 府 採 購 法 或 投 標 須知範本,新增取得 該認證,可獲得評選 加分、減免押標金、
保固保證金等。
法務部廉政署
減少私部門(廠商) 行 賄 公 部 門 (公 務 員)。
若指定少數或特 定第三方機構辦 理認證,易遭質 疑圖利特定第三 方認證機構。
宣導認證人力、時間 及費用。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參照蕭乃沂(2019)。提昇開放政府資料為優質公共治 理元素。臺北市公民參與:開放政府的實踐,第 80 頁表 4-2 開放資 料跨域協力方案的 ABR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