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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

第二節 綜合分析與討論

分別為 0.761、0.461 與 0.434,整體而言為中度相關。規模(Sales_Log)的部分,

僅在產品外觀/形象設計之迴歸中呈現顯著相關,且係數值為 0.177,顯示為低度 相關,其結果與我們的猜測不同。針對營業額變數之迴歸結果與預期之不同,本 研究提出兩項可能原因如下:

第一,誠如 Chen(2006)的研究結果,大型廠商有較高誘因進行行銷創新 需符合三個條件:模仿不易、競爭型態不變、容許多廠商競爭。因此可能因台灣

包裝、廣告之迴歸中皆呈顯著,其係數分別為 0.782、0.927 及 0.608,顯示其相 關性相當高。市場範疇(Market_Scope)的部份,在三個迴歸式中也皆呈顯著,

係數值為 0.630、0.695、0.577,為中度相關。市場因素之兩變數於三個迴歸式皆 達 0.01 顯著,迴歸結果與我們的猜測吻合。 改變,也使得產品外觀有可以改變的可能。除此之外,根據 Wallace(2001)的 研究,外觀設計是最有提升銷售的效果及最高成本效益的行銷方式。若此,廠商 選擇將外觀設計列為文化創意活動之首選也十分合理。仔細檢視三種文化創意活 動之迴歸結果,我們也可以發現,產品外觀/形象設計是唯一六個自變數均呈 0.1 以上顯著水準的因變數,這個結果也透露出廠商對產品外觀/形象設計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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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小結

根據表 16 之實證結果匯總表,我們發現除了營業額變數之結果與預期相距 甚遠,製程創新與預期有些微落差以外,其他變數之結果均與預期相符。值得一 提的是,產品創新在整體迴歸結果,可以算是相關性最大之自變數。這樣的結果 也支持了本研究認為產品創新和文化創意的施行,可以分別在真、善與美的價值 維度,為顧客提升所感受之價值的論點。這在經營管理的意涵上,則提醒了廠商,

在發展產品創新時也不能偏廢文化創意,才能達到提升顧客價值,從而提高消費 者願付價格,以獲取最大利潤的目標。

另外我們也可以發現,相較於廠商特性,市場因素與廠商進行文化創意活動 的相關性較高。由此可以詴著推論,是否要進行文化創意活動,主要是取決於市 場,而非廠商特性或能力。若市場對文化創意的加值有所需求,廠商便有進行文 化創意活動的誘因。在大型(員工數)企業內部,行銷部門會是主要的文化創意 能量來源;而在小型企業內,所有身兼數職的員工都是文化創意的能量中心。若 企業內文化創意能量有所不足,則將需要向外尋求合作或直接委託文化創意產業 進行相關創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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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6 logistic 實證結果匯總表

命題 說明 實證結果

H1-1 有進行產品創新之廠商,比較傾向進行產品外觀/形象設計 正(顯著)

H1-2 有進行產品創新之廠商,比較傾向進行包裝 正(顯著)

H1-3 有進行產品創新之廠商,比較傾向進行廣告 正(顯著)

H2-1 製程創新與產品外觀/形象設計無顯著關連 正(顯著)

H2-2 製程創新與包裝無顯著關連 不顯著

H2-3 製程創新與廣告無顯著關連 不顯著

H3-1 廠商規模越大,則越傾向進行產品外觀/形象設計 正(顯著)

H3-2 廠商規模越大,則越傾向進行包裝 不顯著

H3-3 廠商規模越大,則越傾向進行廣告 不顯著

H4-1 具有自有品牌之廠商,比較傾向進行產品外觀/形象設計 正(顯著)

H4-2 具有自有品牌之廠商,比較傾向進行包裝 正(顯著)

H4-3 具有自有品牌之廠商,比較傾向進行廣告 正(顯著)

H5-1 廠商主要顧客類型包含一般消費者時,比較傾向進行產品 外觀/形象設計

正(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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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2 廠商主要顧客類型包含一般消費者時,比較傾向進行包裝 正(顯著)

H5-3 廠商主要顧客類型包含一般消費者時,比較傾向進行廣告 正(顯著)

H6-1 市場範疇較大時,廠商比較傾向進行產品外觀/形象設計 正(顯著)

H6-2 市場範疇較大時,廠商比較傾向進行包裝 正(顯著)

H6-3 市場範疇較大時,廠商比較傾向進行廣告 正(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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