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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四節 綜合討論

彙整文獻、個案研究與量化統計資料,本節主要目的係針對前述的結果,進一步 分析討論。全節共分為四個部分,分別探討嘉南地區海釣休閒活動情況、不同背景變 項的受試者在休閒自由感之差異討論、不同活動經驗變項的受試者在休閒自由感之差 異討論、不同人格特質的受試者在休閒自由感之相關討論,分述如下:

一、嘉南地區海釣休閒活動情況

(一)海釣休閒活動之背景

在我國雖有著悠久的歷史,但民國74年國防部頒布的臺灣地區海上釣魚活管 制要點,開放部分海域及船隻,實為台灣海釣休閒活動的濫觴。台灣四面環海,

海岸及海洋景觀優美且豐富,頗具發展海洋休閒娛樂之潛能,近年來由於國民所 得提高,國人生活水準提昇,再加上隔周休2日制度之實施,民眾對休閒娛樂的 需求日益增加,既有的陸上休閒娛樂設施及活動呈飽和狀態,已不能滿足民眾對 活動求新求變的需求,因此拓展多樣性休閒活動,正是適當的時機。此與漁業署 網站(2005)、中央氣象局網站(2006)之資料呈現皆顯示台灣基礎生產力豐富、

區域潮差小適合海釣休閒發展相符合。莊慶達(2001)研究指出,親近海洋、森

要的休閒活動,週休二日的實施也使得釣魚活動變得更積極,參與的興趣更加的 濃厚。統籌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994)指出台灣地區為促進海域活動發展,

各海岸主管機關正積極陸續開放海域遊憩活動。莊慶達、郭介恆、陳政位、魏國 棟(1999)研究也指出,台灣南部之船釣非常盛行。上述分析顯示,台灣的海釣 休閒活動在時間與空間的發展條件下,正處於蓬勃發展的階段中。黃聲威

(2001)、胡興華(2004)之研究亦指出釣魚休閒活動實為休閒漁業發展上的重 要的一環。

但是目前一般民眾要出海釣魚在還是受到某些因素的限制,早期台灣的海上 釣魚活動因受限於戒嚴時期的限制,並無法普遍的發展,只有商業性漁業的漁 民,才能在台灣的周遭海域體驗海上的釣魚活動,加上海上釣魚活動所需要的釣 具需依賴進口,且價格昂貴,更加深了發展海釣運動的困難度。但在 90 年代初 期的今天,台灣的娛樂漁業也因種種的因素面臨了發展的瓶頸。經濟日報(1988)

專刊報導提到,台灣地區海上釣魚活動管理辦法暴露出許多內容與實際不符的疑 點,更忽略出海釣魚者真正的目的為何。體委會(2003)研究國人想擁有私人遊 艇的意願很高,但因為法令上的問題限制了此項運動的發展。本研究訪談資料也 顯示,多數的釣友對現行的休閒漁業相關的法令有些許的不滿意,此與體委員

(2004)委託研究中指出,「海巡單位應儘速落實從事海洋運動是國人之基本權 力的理念,並積極去保障海洋運動人員之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溝通並建立正面 明確之法令依據,而非以執行上安全之考量,或其他法令為由,來限制或干擾活 動之實施」相符合。

(二)海釣休閒者之背景

就受訪者性別分佈來說,以男性為多,佔95.61%;女性佔4.39%,顯示 偏好釣魚活動者以男性為主。林妍伶(2007)、林連池(2002)、王惠民(2005)

等相關海釣休閒活動的研究,男性皆佔大多數。可能的原因是海釣休閒活動

數的海釣休閒者為男性的現象。

就受訪者年齡結構分佈來說,以31∼40 歲者最多,佔40.98%;其次依序 為41∼50歲44位,佔21.46%、30歲以下43位,佔20.98%、51~60歲26位,佔12.68%、

61歲以上8位,佔3.9%,顯示偏好釣魚活動者以青年、壯年及中年人居多。

此與林連池(2002)、王惠民(2005)的研究結果相似。

就受訪者職業結構分佈來說以以運輸、倉儲及通信業者最多,佔 13.66%;其次依序為位營造業11.71%。王惠民(2005)過問卷調查瞭解釣客 的來源及其行為,受訪者職業以服務業與商業所佔比例最高。雖本研究之訪 談資料大多數的受訪者皆認為,職業與其參與海釣休閒活動並無關係,但根 據個案研究的訪談資料中,海釣休閒者的職業以較具冒險的職業為多數,這 可能是因為海釣休閒活動本身就是有一定冒險性的活動,彼此有關聯性存在 的關係,此與林連池(2002)、王梅子(2004)、王惠民(2005)的研究相似。

就受訪者教育程度來說,以高中職者最多,佔43.41%;其次依序為專科 者23.41%、國中(含)以下者17.07%、大學者14.15%與研究所者1.95%。此與 林連池(2002)、王惠民(2005)、林妍伶(2007)的研究相似,受訪者之 教育程度而言皆是以高中職為多數。顯示大多數的釣者仍有不錯的教育程 度,與一般認為釣魚活動的參與者大多低學歷有所不同。這可能與我國近來 逐漸重視海洋教育,國人有較多的機會認識海域休閒活動有關。

就受訪者婚姻而言,以已婚者最多佔71.22%;其次依序為未婚者26.34%、

其他者2.44%,海釣休閒活動參與者以已婚者居多。此與Steele et al. (1990)、

動,在身心上都能有正面的效益存在。

就受訪者家庭收入(月)結構來說,以20,001~40,000元者最多,佔42.44%;

其次依序為40001∼60000元者佔26.34%、60001∼80000元佔12.68%、20000元(含)

以下者佔11.22%、80001~100000元者佔4.39%、100001∼120000元者佔1.46%、

120001~140000者佔0.98%、140001元以上者佔0.49%。此與林連池(2002)、

王惠民(2005)研究結果相似,這可能是海釣休閒參與者的職業大多為勞動 階級的職業有關。

就受訪者居住地來說,以嘉南地區佔67.32%,其他地區佔32.68%。此與 王惠民(2005)研究結果相同,以居本地地區者佔多數,這可能與研究場域 皆以本地的海域範圍為主有關。

(三)海釣休閒者活動經驗

1.投入時間

就投入時間而言,以3年以上~6年者最多,佔24.88%;其次依序為12年以 上者佔18.05%、9 ~12年者佔17.56%、1 ~3年者佔15.12%、6 ~9年者佔13.66%、

1(含)年以下者佔10.73%。此結果與本研究之訪談資料相似,另外林妍伶

(2007)研究中從事外岸磯釣的經驗平均為6-12年,與本研究結果相似。這 可能是海釣休閒者參與海釣活動的技巧上成熟的時間有關,一般而言在海釣 活動上技術的養成在這階段能有較多的進步,直接影響了參與者的參與動 機。

2.參與次數

就參與次數來說,平均一年參與活動之次數以51次以上者最多,佔 37.07%;其次依序為31~40次佔19.15%、41~50次佔18.05%、21~30次佔13.66%、

11~20次佔8.78%、1~10次2.93%。林妍伶(2007)研究中全年釣魚次數,平均 47次,此與本研究結果相類似,這可能與海釣休閒者之職業大部份為勞工階 級,週休二日的影響有關,在本研究的個案訪談中,多數的釣友也是利用週

3.活動花費

就活動花費狀況而言,平均一年參與海釣活動之費以50,001元以上者最 多佔32.2%;其次依序為40,001~50,000元佔18.54%、30,001~40,000元佔18.54%、

20,001~30,000元者佔13.66%、10,001~20,000元者佔11.22%、10,000(含)以下 者佔5.85%。林妍伶(2007)研究,平均一次外岸磯釣花費為3,776元、全年 釣魚次數平均47次,換算一年海釣活動的花費也是超過50,001元以上,此與 本研究相似,這可能是與近年來從事海釣休閒活動,在釣具裝備上的選擇愈 來愈多樣,相對的在價格上也須要付出更多,另外油價的飆漲也是海釣休閒 者活動花費的主要負擔之一。

4.參與類型

就參與類型結構而言,參與堤釣類型之海釣休閒者最多,佔47.32%;其 次依序為船(筏)釣類型27.32%、灘釣類型25.37%。這可能是與嘉南沿海的 地形有關係,此區域雖是沙岸地形,但為數眾多的防波堤成為釣客最佳的磯 釣場,在花費上、技術上都不複雜有關。體委會(2003)研究指出船、筏釣 類型的休閒活動在法規上尚有許多的限制。本研究訪談資料也顯示船釣與筏 釣之海釣休閒參與者感受到因法規的限制而受到阻礙,因此法規上的限制也 是造成此現象的原因之一。

(四)海釣休閒者之人格特質

整體而言,全體填答者之人格特質平均得分為9.25,標準差3.65分,即填答者 傾向於內控之人格特質。這可能是海釣休閒活動的不確定性極高,有著一定程度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的受試者在休閒自由感上是呈現顯著的差異

(P<.05),表示男性與女性的海釣休閒活動者在休閒自由感的體驗有不同的差異 存在,雖然本研究的質化訪談者皆為男性參與者,但在盧心炎(2002)在「舞蹈 休閒活動參與歷程之研究」質化研究中也發現了「性別」是影響國中教師選擇參 與舞蹈休閒活動之外在因素;另外范靖惠(1997)、孫孟君(1998)、張良漢(2002)

問卷調查研究中也都發現男性在「休閒勝任」、「休閒控制」層面均高於女性,與 本研究結果頗為類似。

Iso-Ahola、 Weissinger(1990)的研究指出女性通常比男性負擔更多的家庭 事務,在休閒生活的安排上面臨較多的阻礙。此其外張良漢(2002)指出在思考 有關性別與休閒覺知自由差異時,首先需摒除社會刻板印象,特別是對女性不合 社會時宜的要求與觀念需有更進一步的突破。林連池(2002)研究顯示男女在釣 魚活動的比例分配極為不均,女性對釣魚活動似乎不感興趣,這可能與釣魚活動 的特性、環境有關(豔陽、魚餌、腥味)。王惠民(2005)研究也指出岸邊的廁 所設備不足,更加深女性釣者如廁的問題,直接影響了女性參與海釣休閒活動的 動機。另一原因也可能是本研究樣本之男女比率相差太懸殊而造成的結果。

(二)不同年齡的受試者在休閒自由感之差異討論

本研究結果所顯示的訊息中發現在「勝任感」之感受程度會隨「年齡」不同,

而有顯著差異。但經事後比較並未顯現出組別。本研究之訪談研究上也顯示年齡 四十歲以上的受訪者,在休閒自由感的感受確實比年齡較小的受訪者有較高的感 受,可能是追求自由感程度上年齡不同的變項上,是佔重要的地位。

本研究與湯慧娟(2002)、Iso-Ahola (1994)及 Searle (1993)的研究頗為相似,

即年齡越大越會自活動中撤離或僅維持以往的程度,也就是說休閒活動參與所需 的知識與技巧,一般在中年時期已確定並維持。究其原因,31~50 歲之間正值壯 年身體為健康狀態且有工作能力,對於社會活動仍活躍;50 歲以上對於社會活動 以略為降低,體力上不勝負荷且會出現些許慢性疾病;30 歲以下者,在技巧及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