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七節 綜合討論
一、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現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人際支 持」得分最高(M=3.64),「健康責任」最低(M=2.74),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六個分量 表中,整體量表的平均數為 96.2,每一題的平均得分為 3.21,中間值為 3,屬中 上程度,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整體層面以人際支持最高。而自我實現、壓力處理、
適當營養、休閒活動參與、健康責任的認同度較低。顯示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 業人員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因個人對人際支持和自我實現的實行能獲得適當的營 養與壓力處理。本研究與 Harris(1983)、鄭淑芬(2003)之研究結果相符。
二、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休閒參與現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醫療專業人員在休閒參與類型中,以「運動類」的平均得分 最高﹙M=3.35﹚,其次為家庭休逸類、藝文類、戶外休憩類,得分最低為「社交類」
﹙M=1.35﹚。在整體層面的平均得分為 92.1,每一題的平均得分為 2.49,僅運動 類得分大於 3 點量表的中間值為 3,屬中上程度。
醫護人員因工作型態、時間的不同,需輪值三班,較少的時間參加社交活動,
而漸漸產生疏離感,因此工作環境的因素使身心無法適度放鬆,得到充分休息,
更無法在工作以外閒暇時間自由自在選擇喜愛的活動,達到身心放鬆、樂趣之目 的。休閒活動是藉由各種類型的休閒活動去體驗及感受人們在基本生活需求滿足 後的一些多休閒餘時間,主動且自願參與的活動。本研究與陳美燕(1997)、陳世霖 (2006)年之研究結果相符。
三、不同背景變項對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健康促進生活型態
之差異情形
不同背景變項之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差異結果分 述如下:
(一)性別
本研究結果發現,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因 性別不同會有所差異。其中在「休閒活動參與」層面有顯著差異,而在「適 當營養」、「壓力處理」、「健康責任」、「人際支持」、「自 我實現」因素各層面 上,沒有顯著差異。本研究與 Pender(1996),湯慧娟、鍾寶玲、劉劍華﹙2002﹚
之研究結果相符。
(二)年齡
本研究發現,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會因 為年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健康責任」因素各層面上,有顯著的差異,
而「適當營養」、「自我實現」、「人際支持」、「休閒活動參與」、「壓 力處理」沒有顯著差異。在「健康責任」因素中,有顯著的差異,事後比較 發現,「30-39 歲」、「40-49 歲」及「50-59 歲」組高於「20-29 歲」。本研究 與陳美燕、廖張京隸(1995);(Duffy, 1996;Pender,Walker, Sechrist, & Marilyn, 1990;Walker, Volkan,Sechrist, & Pender,1987)之研究結果相符。
(三)教育程度
本研究結果的發現,不同教育程度之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 康促進生活型態中「休閒活動參與」、「人際支持」因素各層面上,有顯著差 異。
﹙1﹚在「休閒活動參與」因素中,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因素各 層面上,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大學」組休閒活動參與程度高於「高
中(含)以下」組與「大專」組。
﹙2﹚在「人際支持」因素中,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大學」組 大於「高中(含)以下」組。本研究與湯慧娟、鍾寶玲、劉劍華(2002)、
馬懿慈(2003)研究結果相符合。
(四)職業狀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職業狀況之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 康促進生活型態,在「適當營養」、「健康責任」、及「休閒活動參與」因素
各層面上,有顯著差異。
﹙1﹚「適當營養」因素中,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醫師」高於「護理人 員」及「約(聘)僱人員」;「醫技人員」、「助(佐)理人員」、「行政人員」及
「約(聘)僱人員」高於「護理人員」組;「高中(含)以下」高於「大學」
組。
﹙2﹚「休閒活動參與」因素中,經事後比較發現,「醫師」大於「護理人員」、
「行政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另「醫技人員」、「護理人員」、「行政 人員」及「約(聘)僱人員」;「大學」高於「大專」及「高中(含)以下」。
﹙3﹚「健康責任」因素中,經事後比較發現,「醫師」高於其他各組;另「護 理人員」高於「行政人員」。本研究與劉俐蓉、姜逸群(2005)之研究結果 相符。
(五)婚姻狀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婚姻狀況對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無顯著差異。
顯示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康促進生活型態,不會因為婚姻狀況 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本研究與陳美燕(1993),無顯著差異結果相符。
(六)經濟狀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經濟狀況之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 康促進生活型態各因素中「適當營養」、「健康責任」及「自我實現」,均有顯
著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小康」平均數大於「普通」。本研究與劉劍華
、鍾寶玲(2002)之研究結果相符。
(七)服務年資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服務年資之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健 康促進生活型態各因素中,「健康責任」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6-10 年」、 「11-15 年」、「16-20 年」及「21-30 年」高於「5 年以下」。本研究與王靜 琳(2004)、陳美燕(2008)之研究結果相符。
四、不同背景變項對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休閒參與之差異情
形
不同背景變項對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休閒參與之差異結果,分述如 下:
(一)性別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性別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休閒參與,因 素層面上在「運動類」,有顯著差異。本研究與許建民(1999)、沈易利(1998)
之研究結果相符。
(二)年齡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年齡之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休閒參,在 藝文類」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20-29 歲」高於「40-49 歲」、「50-59 歲」及「60 歲以上」;「30-39 歲」高於「50-59 歲」及「60 歲以上」。
亦與沈易利(1998)、連婷治(1999)及李文題(2000)之研究結果相符。
(三)教育程度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教育程度的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休 閒參與整體層面上,無顯著差異,顯示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休 參與上,不會因為教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四)職業狀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職業狀況的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休 閒參與整體層面上,無顯著差異,顯示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休 閒參與上,不會因為職業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五)婚姻狀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婚姻狀況之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 休閒參與的「藝文類」及「戶外休憩類」各因層面中有顯著差異。在「藝
文類」層面中,「未婚」高於「配偶健在」。在「戶外休憩類」層面中,「未 婚」及「離婚」高於「配偶健在」。本研究與陳彰儀(1989)之研究結果 相符。
(六)經濟狀況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經濟狀況的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 休閒參與層面上,無顯著差異。顯示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在休閒 參與上,不會因為經濟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七)服務年資
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背景變項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之服務 年資在「藝文類」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5 年以下」高於「6-10 年」
及「21-30 年」。本研究與翁翠芳(2002)之研究結果相符。
五、健康促進生活態與休閒參與之間相關情形
本研究發現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健康促進生活態與休閒參與整體與 各層面之間呈現顯著正相關,顯示健康促進生活型態的感受程度愈高,則休閒參 與程度也就愈高。因此,若能提升衛生署臺東醫院醫療專業人員的健康促進生活型 態觀念,間接也會對休閒參與的提升。本研究與謝政龍(2007)胡蘭沁(1993)之 研究結果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