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綠建築節能設計指標發展現況

第三章 智慧綠建築節能節水相關指標與法令規範盤點比較 25

第二節 綠建築節能設計指標發展現況

第二節 綠建築節能設計指標發展現況

綠建築標章日常節能指標之建築外殼耗能評估[13],是以現行建 築技術規則節能法規標準嚴格20%作為基準;同時再加入中央空調 系統納入節能管制規定及照明系統的節能要求,對於建築的節能設 計有更大的保證。其中空調節能評估除規範採用高效率冷凍主機外,

並鼓勵採用變頻、主機運轉台數組合、CO2濃度外氣控制等節能設 備系統,建置建築能源管理系統,執行空調系統設計測試調整平衡

(TAB)與性能確認(Cx)作業等;照明節能評估則以提高燈具 效率與照明功率為主,在確保健康照明前提下,規範照明總耗電 量。

日常節能指標是EEWH-BC 的必要「門檻指標」,亦即本指標 不合格則無法取得EEWH-BC 之認證。唯本指標以建築外殼、空調 系統及照明系統等三項來進行節能評估,任一建築物必須同時通過 三項評估才算合格。本指標對於建築外殼節能的要求,比現行「建 築技術規則」中的節能基準強化約 20%;對於空調設備系統設計 勵行防止冰水主機超量設計的機制,平均可節約 30%以上的空調 設備容量;對於照明設計,強制要求採用高效率燈具設計,平均大

約節約20%的照明用電,可說是一個十分周全而有效的節能指標。

由於日常節能的影響因素十分複雜,其節能手法之規劃並非簡 單的原則所能言盡。不同類型的建築物,用電模式與用電密度不同 之建築物,各有不同的節能重點,因此節能規劃原則常因建築類型 而相異。作為「日常節能指標」的規劃策略,以下以建築外殼節能 設計、空調效率設計及照明效率設計三方向,依其節能之重要度次 序提出設計重點如下:

一、外殼節能的規劃重點:

1.學校、辦公類建築物,應盡量設計成建築深度 14 米以下的平面,

以便在涼爽季節採自然通風,並停止空調以節能。

2.切忌採用全面玻璃造型設計,辦公類建築開窗率最好在 35%以 下,其他建築在合理採光條件下,不宜採用太大開窗的設計。

3.盡量少採用屋頂水平天窗設計,若有水平天窗其開窗率應抑制 於 10%以下,且必須採用低日射透過率的節能玻璃。

4.開窗部位盡量設置外遮陽或陽台以遮陽。

5.東西日曬方位避免設置大開窗面。

6.空調型建築多採用 Low-E 玻璃。

7.做好屋頂隔熱措施(U 值在 0.8W/(m2.K)以下)。

建築外殼設計之節能評估,除必須過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屋頂平 均傳透率Uar、外牆平均傳透率 Uw 與玻璃可見光反射率 Gri 之相 關規定之外,尚須通兩項評估:

A.強化水平天窗窗的日射遮蔽要求:第一項評估在於減少天窗太陽

輻射,以減緩熱衝擊、降低空調能源,亦即對於室內空間(具二 分之一以上外牆之空間視為室內空間)以及如涼亭、地下通道出 入口、月台候車亭、球場看台、表演台等聚集人員活動之半戶外 空間之屋頂(但非聚集人員活動之半戶外之遮雨棚、屋簷、陽台、

通廊不在此限),如設有水平仰角≦80 度的透光天窗水平投影總

面積 HWa 大於 1.0m2時(仰角>80 度或面積 1.0m2以下時免檢 討),檢討其水平透光天窗日射透過率。

水平開窗總面積在 1.0~30m2 時,就必須全面採用高性能節能 玻璃(日射透過率約0.3);達 30m2以上時,在節能玻璃之外,還 必須漸漸加強玻璃遮蔽性能;達180m2以上時,節能玻璃之外的外 遮陽遮蔽率必須高達二分之一以上方能合格(日射透過率0.15),

此要求也比建築技術規則嚴格一些。若為太陽能光電玻璃的屋頂設 計時,不透光的太陽能晶片面積比可視為遮蔽遮陽來計算,太陽能 晶片版以外之透光玻璃部分以其日射取得率 ηi 作為規範之計算。

此部分變數之定義與計算請參見「建築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

B.強化建築外殼節能指標 20%:第二項評估在於強化建築節能設計 水準,亦即要求建築外殼節能指標之計算值 EV 比現行法令合格 基準值 EVc 強化 20%(建築外殼節能效率 EEV 低於 0.8)。

建築外殼耗能指標值 EV,可採納「建築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 範」所規定之精算法或簡算法計算值來評估,但依該規範規定免計

算而在建管上可通過之案例,在綠建築標章審查中,必須重新依該 規範完成正常之計算值,方能評估。最新技術規則採用ENVLOAD、

Req、AWSG 與窗平均遮陽係數 SF 雙軌制,在 EEV 亦遵照辦理,

兩者擇一規範即可。另外,機容量大於50USRT 之中央空調型建築,

為了檢討其 HSC 值,規定只能採精算法,而不得採用簡算法。即 使規模低於建築技術規則所定計算規模,仍必須依該規模完成指標 計算才能進行認證。若為大型空間建築類型,且開窗率低於 10%

之法定免計算規模者,仍應依規範完成 EVc 之計算。若為單棟之 多類複合建築物,各類別依規範檢討合格後,依照各類樓地板面積 加權使 EEV 低於 0.8 即可,若各類面積均低於法定計算規模者,

則以最大面積部分之建築類別計算、規範之;若為多棟之多類複合 建築物,則需分棟分別檢討之。

二、空調節能的規劃重點:

1.嚴格執行空調熱負荷計算,避免冷凍主機超量設計,依空調重 要度而定其備載容量,且不宜採太高的備載設計。

2.選用高效率冷凍主機或冷氣機,切勿貪圖廉價雜牌貨或來路不 明的拼裝主機,以免浪費大量能源而得不償失。

3.採用主機台數控制、VAV 等節能設備系統。

4.主機及送水馬達採用變頻控制等節能設備系統。

5.風管式空調系統採用全熱交換器等節能設備系統。

6.採用 CO2濃度外氣控制空調系統。

7.大型醫院或旅館等需要大量熱水之建築物可採用吸收式冷凍機

系統。

8.辦公室、展示館、體育館等尖離峰明顯之建築物可採用儲冰空 調系統。

9.大型高耗能中央空調建築物宜採用建築能源管理系統 BEMS 及 執行空調系統測試調整平衡(TAB)及性能確認(Cx) 。

現代建築物可能同時擁有中央空調系統部分空間,以及採用窗 型、分離式之個別空 調部分空間。EEWH-BC 的空調節能評估法,

須將中央空調系統部分與個別空調部分之範 圍界分清楚,對於非 明顯裝設中央空調系統之一般居室空間,不論已裝或未裝空調機,

均應視同採個別空調系統來評估,兩系統依以下兩類方法求其EAC 值後,再依式2-4.4 求 其系統得分 RS42。為防止申請單位規避空 調審查,本手冊對於建築空間複雜、無通風採光的空間、大型空間 等,明顯無法以個別空調系統達成者,或設有空調機房的建築物,

均認定為中央空調系統,不得以個別空調系統的建築物為藉口來逃 避本指標之規範,但對於無人常在且無空調之機房、倉庫、廠房則 可免評估,且系統得分 RS42 為 1.5 分。另外,5HP 以上非單體機 組、可變冷媒量多聯分離式系統或立式箱型機系統,必須視同中央 空調系統來審查其空調節能效率。

假如同一申請案同時具有中央空調系統與個別空調系 統兩部 分,這兩部分先分別求得中央空調子系統得分與個別空調子系統得 分後,再以兩部分得分的空調樓地板面積加權計算值為其最終系統 得分。

(一)中央空調系統部分節能評估法

中央空調系統部分的節能評估法,對辦公、百貨商場、旅館、

醫院等四類採 ENVLOAD 指標之中央空調型建築以及採 AWSG 指標之中央空調型建築物,分別採用下列 兩種不同評估法。

(1)取得 ENVLOAD 指標之中央空調型建築物

EEWH-BC 對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的辦公、百貨商場、旅館、醫 院等中央空調型建築物 之中央空調系統節能評估法,必先計算其 空調系統節能效率EAC 之後,再計算其系統得分 RS42。空調系統 節能效率 EAC 之計算,對大小空調規模採取不同評估方式。當主 機總容量≦50USRT 時,可以主機效率 COP 高於政府公告之 COPc 標準之比例來評估,依EAC=0.8-Σ(COPi-COPci)/ COPci 來計算其 EAC 值(例如某辦公建築之主機效率高於標準 30%時,則 EAC=

0.5,其系統得分 RS42 為 8.48 分),但也可依公式 2-4.6 之 HDC 法(熱源容量密度Heat Source Capacity Density &及主機性能係數 COP Method)來檢 討評估。當主機總容量>50USRT 時,採用 HDC 法來規範,亦即以(1)防止主機超量設 計、(2)鼓勵高效率主 機、高效率送水系統、高效率送風系統、(3)獎勵空調節能技術 等,

三項因子之加權評估法來進行。

(2)取得 AWSG 指標之中央空調型建築物

大型空間類及其他類之中央空調型建築物,由於沒有法定的 ENVLOAD 規定,也沒有固定的室內使用模式與空調模式,因此難 以採用明確的量化基準來評估。本手冊對於此類建築物之空調系統

節能評估,採取「空調節能計畫書」之審查方式。「空調節能計畫 書」應依「空調最大熱負荷計算規範草案」之模式進行空調熱負荷 計算,提出合理之冰水主機容量需求說明,計算書可將主機容量的 安全係數納入,同時必須附上標準負荷計算查核表以利審查。審查 委員會依據此「空調節能計畫書」之合理性,判定其空調節能設計 合格與否。

(二)個別空調系統部分節能評估法所謂個別空調系統是指採用窗 型或分離式空調之系統。由於窗型或分離式空調機(含 VRF) 目前已有COPc 規定,不符 COP 規定之空調機者理應無法上 市,為了鼓勵高效率空調設備,對於採用具有能源局能源效 率標示一、二級之個別空調系統的建築物,其EAC 值為採用 一、二級能源效率標示之個別空調設備之面積比例 Ar、Ar'

(二)個別空調系統部分節能評估法所謂個別空調系統是指採用窗 型或分離式空調之系統。由於窗型或分離式空調機(含 VRF) 目前已有COPc 規定,不符 COP 規定之空調機者理應無法上 市,為了鼓勵高效率空調設備,對於採用具有能源局能源效 率標示一、二級之個別空調系統的建築物,其EAC 值為採用 一、二級能源效率標示之個別空調設備之面積比例 A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