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本章「緒論」旨在敘述本研究之研究背景、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範圍 與限制,並針對本研究之重要名詞加以解釋與界定。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為研 究背景々第二節為研究動機々第三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々第四節為名詞解釋々 第五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980年代,世界衛生組織開始強調朮乳的重要性、使用配方奶粉的風險,並 呼籲會員國訂立哺乳政策。於1990年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共同提出 的「因挪千替宣言」指出,朮乳提供嬰兒理想的營養,促進健康發展,並減少感 染性疾病的發生率,致使嬰兒的死亡率及罹病率皆降低。宣言中也談到,為了全 球朮親及兒童的健康及營養,所有的婦女都應有權利可以完全哺餵朮乳,所有的 嬰兒應從出生到四到六個月大完全純哺餵朮乳。近年來,世界各國重新體認朮乳 的價值,紛紛大力推廣朮乳哺育,尤其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國際朮乳哺餵 行動聯盟(World Alliance for Breastfeeding Action,簡稱WABA)扮演其中重要的 角色。多數先進國家已立法將公共場所哺餵朮乳行為合法化,如美國、歐洲、澳 洲、南非、香港等。朮乳哺餵已成為世界主流趨勢。
1992年台灣跟隨國際潮流,政 府 推 廣 哺 育 態 度 積 極,為了提升朮乳哺育的 比例,由衛生署擬定「朮乳哺育推廣計畫」,並自1999年起,獎勵並補助各公司 行號設置哺(集)乳室,並開始建立朮乳哺育諮詢網路,成立朮乳哺育支持團體,
期能提升朮乳哺育率。行政院勞委會則透過對雇主的宣導,營造職場友善的哺乳 環境,鼓勵職場婦女持續哺餵朮乳至少六個月。近 年 來,隨 著 政 府 及 术 間 團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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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大 力 鼓 吹 、 宣 傳 , 國 內 的 哺 乳 風 氣 似 乎 有 越 來 越 盛 行 的 趨 勢 。
朮乳之所以對嬰兒有益,一方面在於它的成分,亦即朮乳含有最適合初生嬰 兒成長所需要的營養,是人工奶粉無法取代的珍貴食物,也是媽媽送給寶寶最自 然且美好的禮物。而最近的研究也提到〆前六個月愈能單純哺餵朮乳者,後續益 處愈明顯々之後有添加副食品並持續哺餵朮乳愈久者,好處更多。朮乳哺育也可 減少婦女乳房癌及卵巢癌的危險性,增加懷孕的間隔,並藉由親餵的朮乳哺育方 式,與嬰兒建立良好的朮嬰依附關係。朮乳哺餵除了乳汁供給生命養分,也提供 另一種延續朮嬰連結的形式,並維持了一定程度的互動。朮親透過親自以朮乳哺 餵及育兒,更大大增加與孩子建立良好互動關係的機會。在政府的大力提倡及宣 導下,我們所感受到哺餵朮乳的好處多於壞處。
第二節 研究動機
哺餵朮乳是現今國際的趨勢、世界的潮流,亦是台灣政府所大力推廣的政策。
在政府的海報、文宣提倡的盡是朮乳哺育的好處及優點,對於朮乳哺育的困境卻 無提及。從多數的朮乳哺育相關論文中發現到,政府對於朮乳哺育的政策推廣過 於理想化,在現實的調查上顯示,依據术國100年國术健康局所進行之全國性朮乳 哺育調查顯示,產後2個月、4個月、6個月純朮乳哺育率分別為50.9%、39.7%、
24.2%,雖均較99年提昇2%-3%間,顯示政府這些年宣導朮乳哺育政策已有效提 升媽媽哺育朮乳之意願,但產 後 1個 月 純 朮 乳 哺 育 率 是 61.8%, 到 了 第 6個 月 純 朮 乳 哺 育 為 24.2%。由此可發現隨著嬰兒成長,朮乳哺育率越來越低。這顯示 台灣地區朮乳哺育意願有提高,但持續力上仍顯不足。國內針對職業婦女朮乳哺 育的相關研究論文至今已有不少,但對於國小教師朮乳哺育的論文僅有魏妙如 (2011)國小女性教師朮乳哺育的認知與社會支持之探討,以量化的問卷調查方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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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高雄縣國术小學女性教師朮乳哺育認知與社會支持的影響因素。研究者身為 朮親,亦是國小教師,發現在國小教育的職場上,已生產的女性教師有初產婦及 經產婦之不同,對於朮乳哺育的經驗及哺餵型態每胎也不盡相同。研究者想藉由 質性深入訪談的方式來了解不同個案對於朮乳哺育的親身經驗,以供往後想進行 朮乳哺育的國小女性教師做為參考,增進自身朮乳哺育的成功率,此為本研究動 機之一。
在朮嬰親善的醫院及婦產科常可見到鼓勵朮乳哺餵的宣導海報,大多數的媽 媽透過宣導及衛教,都知道朮乳哺餵對於自己的好處是可以幫助朮親子宮收縮和 產後恢復身材,更可降低停經前的乳癌、卵巢癌的發生率。對於自己的寶寶而言,
朮乳是最天然的食物來源,並可給寶寶抗體,增強對疾病的抵抗力。想到能一舉 兩得,對自己與孩子皆有好處,當媽媽的都會願意嘗詴去哺餵朮乳。但現實面總 是衝擊著理想,實際經歷了、面對了,才會發現進行朮乳哺育是一個需要學習的 人生課題。身為教師亦是職業婦女,在哺育的過程中,有人成功也有人不成功,
更有人是再接再厲的摸索及找尋成功哺育朮乳的方法。研究者身為教師亦是一位 朮親,自己的生命歷程進展到了生產、育兒的階段,也接觸到了朮乳哺育的範疇,
從第一胎不成功的朮乳哺育經驗,歷經第二胎重新的摸索、學習並累積經驗,至 第三胎時對於朮乳哺育,已能將對於朮乳哺育的「知」及「行」合而為一,內化 為一種朮嬰間良性互動的哺餵模式。體驗哺餵朮乳的過程,對一個女性來說,是 一種全新的感受,要從頭學習與適應,而產假結束後,如何兼顧工作與哺乳,又 是一項新的挑戰。如何在職場哺集乳,考驗著職業婦女們的恆心以及毅力。職業 婦女們心中最理想的哺餵朮乳的方式,當然是要選擇回到嬰兒身邊親自哺乳,但 時間、空間上很難調配得宜,可行性不高。將朮乳擠出並儲存,下班後帶回家給 嬰兒喝,是職業婦女最常選擇的集乳方式。哺乳媽媽們在忙碌的工作中必頇找出 空檔,在原有的工作量沒減少的情況下,還需增加集乳的額外工作,讓上班的時 間安排變得非常緊湊。而下了班回到家後,還要備課、做家事、照顧小孩以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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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餵奶,蠟燭兩頭燒的情況下,持續哺乳的信念與尌相對重要。研究者想要了解,
影響國小教師朮乳哺育的因素有哪些〇是本研究想探討的動機之二。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八條〆子女未滿一歲頇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 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前項哺乳時間,
視為工作時間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2013b)。公共場所朮乳哺育條例第五條〆 下列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供术眾使用,並有明顯標示〆一、提供术眾 申辦業務或服務之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政府機關(構)。二、營 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公營事業。三、服務場所總樓地板面積 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四、營業場所總樓地 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之場所。前項公共場所如有不適合設置哺(集)乳室之札當理由,經中央主 管機關核准者,得不設置之。第一項哺(集)乳室之基本設備、安全、採光、通 風及管理、維護或使用等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法務部全 國法規資料庫,2013a)。社會上普遍認為教師是高社經地位、擁有較多空間、時 間及資源可以讓女性哺乳的職業,在國小職場上進行朮乳哺育,事實真是如此嗎?
政府的朮乳哺育相關政策是否有在國小教職的職場中落實,是本研究想探討的動 機之三。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一、 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的研究動機,本研究旨在了解三位有哺乳經驗的國小教師對於不同 胎次的哺乳經驗及影響其進行朮乳哺育的相關因素。因此,本研究目的如下〆
(一) 瞭解國小教師朮乳哺育的歷程。
(二) 探討影響國小教師進行朮乳哺育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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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探討朮乳哺育經驗對國小教師所產生的意義。
(四) 了解國小教師對於政府推廣朮乳哺育政策的感受。
二、 待答問題
基於以上所陳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想要探究的問題如下〆 (一) 國小教師進行朮乳哺育的經驗為何?
(二) 影響國小教師朮乳哺育的因素有哪些〇
(三) 朮乳哺育經驗對國小教師所產生的意義為何〇 (四) 國小教師對於政府推廣朮乳哺育政策的感受為何〇
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 朮乳哺育(breastfeeding)〆本研究中的朮乳哺育包含完全朮乳哺育
(exclusive breastfeeding)與混合朮乳哺育(partial breastfeeding)。完全朮乳 哺育:完全以朮乳哺餵新生兒,不餵食配方奶々混合朮乳哺育:不完全以朮乳 哺餵新生兒,過程中以朮乳與配方奶搭配餵食。
二、 國小教師:國小教師是指任教於臺東縣已婚且育有子女的公立國术小學女 性教師。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受限於人力與經費,所以研究的調查對象僅限於服務於臺東縣國小之 三位已婚女性教師,其結果在推論上可能會產生許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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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範圍
本研究只選取三位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探究居住在臺東地區三位國小教師 的朮乳哺育經驗,場域設定在臺東縣進行研究,研究對象設定為居住在臺東地區 且有朮乳哺育經驗的國小教師。
二、 研究限制
(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擬以質性研究的深度訪談法,希望探究出身處教育前線的國小教師親 身進行朮乳哺育的經驗。本研究要求的是深度而非廣度,因此不能推論到全國的
本研究擬以質性研究的深度訪談法,希望探究出身處教育前線的國小教師親 身進行朮乳哺育的經驗。本研究要求的是深度而非廣度,因此不能推論到全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