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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說明研究背景與重要性、動機,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重要名詞解釋,

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根據我國憲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 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中華民國憲法,1947)。國民教育 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 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國民教育法,2011)。因此只要是國民教育 階段的兒童一律強迫接受義務教育。另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公立國 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

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 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國民教育法,2011)。因此國民中小學學 童入學方式乃依據學區入學。且在該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六歲之學齡兒童,由 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 (市) 、 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國民教育法,2011)。因此採用學區制,無非是以 學童上學放學之安全與便利就讀為重要考量。但在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中規 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 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教育基本法,2011)。 此法條說明了家長有權為其子女選擇最適合的教育內容與方式,這與國民教育法 學區分區設置的規定實有抵觸之處,相對的家長也喪失了應有的教育選擇權。

因此,家長為了讓孩子就讀學區外的學校,出現「現代孟母」的現象,將子 女的戶籍遷入目標學區的家庭,使其子女就讀理想中的學校,不過全家仍居住在 學區外,這就是所謂的越區就讀。相對於買房搬家,家長選擇學校的成本大幅下 降,越區就讀情況因而相當普遍,越區就讀的情況也造就了所謂的好學區、明星 學校。部份縣市為了防止越區就讀情況嚴重,實施了總量管制,學區內戶籍學生 人數若超過學校容量即宣布額滿,超額新生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越區就讀的 學生人數愈多情況愈普遍,對原學區制的衝擊就愈大。另外台北市政府自民國八 十年起陸續實施大學區制、共同學區制來增加家長學校選擇機會,以吸引學童就 讀及促進學校素質。

隨著教育市場自由化、家長自主意識的抬頭,家長教育選擇權開始受到重視。

目前雖然各國對教育選擇權的實施型態不一,各具特色,但皆逐漸允許家長有更 多選校機會(吳清山,1999)。家長愈重視教育選擇權,越區就讀的狀況就愈普

遍,近年來台北市公立國小的學生數消長情形也越來越嚴重,明星學區年年額滿,

周圍的學校則乏人問津學生人數下降、逐年減班、教師超額,甚至面臨裁併的危 機。少子化問題嚴重的台灣社會,學生人數逐年下降中,身為學校的一份子,如 何發展學校特色創新經營,促使家長行使教育選擇權,以獲得家長的青睞,是學 校經營管理者的重要課題;教育行政機關該如何調整現行學區編制,提供更多元 的學校選擇機會,落實教育機會均等;家長如何選擇適合子女的學校,開發孩子 的潛能,發展無限的可能,此乃本研究的動機之一。

台北市某國小,因為學校所處的地理位置附近住戶稀少加上少子化的因素,

學區裡的學生人數愈來愈少,這幾年部份學年的學生總數只剩 20 人左右,學校面 臨減班及併校的危機,教育局曾到校進行校方、社區人士的訪談,評估學校是否 繼續運作或是要裁併學校。然而某國小全體師生和社區人士並不氣餒,更加用心 的經營,從教育的本質為出發點經營學校創新特色;結合學校周圍環境的優勢發 展本位課程;落實學生學習為第一優先考量;老師們組成各種專業社群,建立夥 伴關係,以學習型組織的模式,共同學習與成長;成立豐富多元的社團活動;辦 理各種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活動,在學校用心的經營之下,打開了知名度,台灣多 家平面媒體與電子媒體先後報導。2009 年《商業周刊》透過重重篩選,走遍全台、

離島,從二千六百多家公立國小當中,找出一 O 四所特色小學,某國小是其中的 一所,其特色是都市中的森林小學:環繞愛自己、愛學校、愛社區、愛地球的觀 念,打造與蝶共舞的森林小學,結合 e 化教學、校園植物學習手冊編製、教學光 碟製作,建立孩子深度永續觀念。某國小於 99 年 2 月以近年少子化趨勢及學區人 口外移,導致學生人數減少現象,且學校近年致力於活化校園空間與發展學校特 色,以「森林科技小學」為願景,獲得社會各界肯定,並基於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之理念,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學區開放大學區制,提供台北市學生與家長有 更多的教育選擇權。99 年 3 月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同意某國小自 99 學年度起 列為大學區制學校。學校特色加上學區制的改變,為學校注入一股活水,99 學年 度的新生明顯的提昇,100 學年度的新生入學總額更達到教育局核定的最高限額,

也就是新生入學人數「額滿」,全校學生越區就讀的比率高達百分之八十三,令 全校教職員及社區人士興奮不已。某國小的家長在為其子女選擇就讀學校的主要 考量因素是什麼?不同背景的家長是否有不同的考量因素呢?研究結果將有助於 學校未來在經營方向的訂定及校務發展計畫的擬定、教育行政機關在制定政策上 有所助益,此乃本研究的動機之二。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一、研究目的

(一)瞭解台北市某國小學童家長選擇學校的家長層面之因素。

(二)瞭解台北市某國小學童家長選擇學校的學校層面之因素。

(三)瞭解在不同背景變項下,家長選擇學校之家長層面與學校層面的因素 差異。

(四)瞭解家長選擇越區就讀的勭機、考量因素與看法。

二、研究問題

(一)台北市某國小學童家長選擇學校的家長層面因素為何?

(二)台北市某國小學童家長選擇學校的學校層面因素為何?

(三)在不同背景變項下,家長選擇學校之家長層面與學校層面的因素是否 有顯著差異?

(四)家長選擇越區就讀的動機、考量因素與看法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節將解釋相關的名詞定義,以使本研究中使用的名詞清楚明確。

一、家長教育選擇權

「家長教育選擇權」係指在國民小學階段,家長(或監護人)在衡量子女身 心狀況下,並依據子女興趣及最佳福祉為基礎,在政府的相關規範與協助下,有 權自由為其子女選擇所欲就讀的學校,以及受教育的方式與內容(吳清山、黃久 芬,1995)。

二、選擇學校考量因素

係指家長在為子女做教育選擇時,所考慮的因素。在本研究中分為家長層面 與學校層面兩大方向:(一)家長層面:是指家長在選擇學校過程中,以家長本身 立場為優先考量的因素,分為「生活便捷取向」、「子女偏好取向」兩大取向。

(二)學校層面:是指家長在選擇學校過程中,以學校條件為優先考量的因素,

分為「設備與環境取向」、「教育理念取向」、「學習成就取向」、「專業師資 取向」、「課程教學取向」、「公共關係取向」等六個部份。而以台北市某國小 學生家長在「台北市某國小家長選擇學校考量因素調查表」的問卷中,以上述八 個選擇學校主要影響因素同意程度的得分高低為主(郭雙平,2008)。

三、大學區

台北市教育局為充分運用教育資源,公告指定郊區或學區人口外移之學校為 大學區學校,不受原劃定學區之限制。凡設籍於台北市之學童得申請至前項學校 就讀。目前台北市有湖田、泉源、湖山、平等、大屯、洲美、指南、博嘉、溪山、

雨聲、三民、大佳、雙溪、忠義與公館,共十五所國民小學被指定為大學區國小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2010)。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北市某國小學童家長選擇學校考量因素,主要的研究變項 為家長背景變項、影響選擇學校的考量因素。

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的研究範圍是台北市某國小,民國 100 學年度登記在籍學生之全體家 長為研究對象。

(二)研究變項方面

本研究的研究變項分為家長背景變項及影響選擇學校考量因素。

(三)研究方法方面 1.問卷調查

本研究主要以問卷調查法為主,對全校學生家長施以問卷普查,藉以瞭解家 長選擇學校考量因素的現況,以及不同背景變項的家長,考量的因素是否有顯著 的差異。

2.訪談調查

本研究除了問卷瞭解初步原因外,為了能更深入瞭解公館國小家長在為其子 女選擇學校時主要考量的因素、做決定的歷程及選擇後的滿意度,將以半結構性 問題進行訪談。訪談前先設計好一份訪談大綱,採一對一方式與受訪者進行面談,

透過面對面的情境中以口語問答的方式進行,儘量讓受訪者暢所欲言,以獲得第 一手最完整的資料。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仍有以下限制因素未能全然克服,這些限制分述如下:

(一)研究範圍的限制

本研究以台北市某國小,民國 100 學年度登記在籍學生之全體家長為研究對 象,研究的範圍小,研究結果僅能解釋研究對象或條件相似之學校,可能無法推 論其他不同類型背景的學校,故研究結果有層級推論上的限制。

本研究以台北市某國小,民國 100 學年度登記在籍學生之全體家長為研究對 象,研究的範圍小,研究結果僅能解釋研究對象或條件相似之學校,可能無法推 論其他不同類型背景的學校,故研究結果有層級推論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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