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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源於生活,藝術活動在幼兒成長期及小學階段佔絕大部分的遊戲時間,

例如:每個幼兒都喜歡塗鴉、彩繪,展現未經雕琢的藝術雛形;他們也喜愛哼唱 或隨意擺動身體,展露出音樂與舞蹈的頭角;亦或是沉浸在玩裝扮遊戲的扮家家 酒,流露出戲劇的細胞,都顯示出藝術活動與幼兒的生活離不開關係,也源自他 們的生活環境,即使於小學階段亦佔極重要之部分(范瓊方,2003)。音樂在人類 社會當中是最早發展的創造藝術,而人生中嬰幼兒時期也是發展的最早階段,也 是最重要的時期,音樂不僅可以增進嬰幼兒聽覺器官的敏銳度,也可提高身體動 作的靈敏性,更可啟發其氣質及人格之養成(林惠芳,2002)。A. Storr 所著音樂 與心靈一書中亦提到:「音樂宛如記憶的河岸,是人在世上安身立命的依憑。」(張 嚶嚶譯,1999:3)故於身心快速發展的嬰幼兒階段,為嬰幼兒布置安寧、舒適的 環境,讓他們接觸歌聲、樂器聲等不同的聲音刺激,涵養其稚嫩純潔的天性,具 有重要的意義(張蕙慧,1995;范瓊方,2003)。

音樂與幼兒的關係在生理上及心理上都有莫大的影響,在生理上透過聆聽音 樂,可以增加聽覺器官的敏銳度;藉由音樂律動,可以訓練肌肉動作的準確度及 流暢性;在心理上,透過學習音樂讓三歲以前的幼兒追求自主能力,強化本身存 在感,有助於幼兒在團體中自我調適,增進人際關係;而幼兒時期身心發展快速,

但情緒尚未成熟,因此容易受外界環境的刺激,引起情緒上的困擾,利用音樂可 以安撫幼兒的情緒,使他們得以發洩,讓情緒得到適當的轉移;在「做音樂」的 過程當中,獲得歡樂的泉源,可以激發幼兒無限的想像力與創造力(Soleda,2005;

盧素碧,1977)。由上可知,三歲前的嬰幼兒從音樂活動內所獲取的價值涵蓋層面 廣泛,年幼時接受音樂教育,讓音樂成為孩子一輩子的朋友,是人生中一項很好 的投資。

故本研究想要探究音樂對學步兒階段的影響,因此第一章緒論共分為四節:

第一節闡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提出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詮釋名詞釋義,

第四節說明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2009)。陳惠齡(1991)亦指出音樂是兒童的啟蒙教育,由此可知音樂對嬰幼兒的 重要性,因此,許多母親知道自己懷孕後即會開始聆聽音樂,希望寶寶能在柔和

(McDonald,1989),由此可知,音樂教育其實從嬰幼兒時期即應從生活開始,而 非為學習某種樂器或懂事時才去接觸。

研究者本身育有一女,在照護的過程中發現,最能吸引嬰幼兒的便是聲音,

不論是日常生活中的聲音或是母親說話的聲音,總是能讓他們注視著。隨著肢體 發展成熟,我觀察到當孩子聽到音樂時,她會本能的擺動身體;當播放兒歌時,

還不會說話的她竟然用動作要求媽媽再放一次,讓人不禁好奇:難道嬰幼兒對音 樂的喜好與感受是天生的嗎?因此開始閱讀相關文獻,而文獻及研究結果顯示,

音樂在幼兒時期的運用,不管是在建立日常作息,刺激感官知覺幫助認知發展或 是語言的學習上,都有正向的發展。研究者本身在大學就讀音樂教育系,在大學 以及研究所的課程當中曾經修習過音樂教育四大教學法中的高大宜教學法、達克 羅茲教學法以及奧福教學法,以上教學法針對的學習對象都是近學齡前幼兒為 主。而一般坊間較為人所知的團體音樂班的招生對象也大都是以 2 歲以上幼兒,

鮮少有特別設計給 2 歲前的嬰幼兒課程。不過就研究者觀察研究對象的經驗當中,

嬰幼兒很容易被周遭環境的「聲音」吸引,比如在尚未有行動能力的初生時期,

會因為聲音的聲源而轉動眼睛目視的方向;對於突然發出的聲響,會產生驚嚇反 應;不管是人聲或是有聲音的玩具等都能引起其注意力。有感於孩子的成長過程 稍縱即逝,研究者希望借助本身相關音樂背景,設計一套音樂活動陪伴孩子玩音 樂,期望可以藉此啟蒙他的音樂潛能,並觀察紀錄孩子的反應。但在翻閱相關文 獻的過程中,發現國內研究不管是期刊論文或是書籍,研究對象大部分是針對 3 歲以上的幼兒為主,甚少對於 0 至 2 歲的嬰幼兒做音樂教育相關研究文獻,鑑於 此,研究者擬以自己孩子作為研究對象,設計音樂活動課程觀察其音樂反應進行 個案研究,期能做為兩歲前嬰幼兒音樂教育推廣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根據上述呈現之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在於設計一系列內含多種音 樂元素及音樂理念的活動,並藉由肢體律動、歌唱、唸謠、音樂故事閱讀及音樂 欣賞的過程,探討學步兒於參與音樂活動過程中的音樂反應,並與相關理論結合 分析研究實施後的結果與影響。期許能藉由研究結果,提升父母重視學齡前幼兒 的音樂教育,並能親身參與活動引導幼兒與音樂建立關係。根據此研究目的,本 研究擬探討的研究問題如下:

一、 個案參與音樂活動之音樂反應為何?

1-1 個案在聽音反應的表現歷程為何?

1-2 個案在歌唱反應的表現歷程為何?

1-3 個案在音樂律動反應的表現為何?

1-4 個案在樂器敲奏反應的表現為何?

二、 個案參與音樂活動對於音樂元素感受之反應為何?

2-1 個案對於「拍子」感受之反應為何?

2-2 個案對於「節奏」感受之反應為何?

2-3 個案對於「音色」感受之反應為何?

2-4 個案對於「力度」感受之反應為何?

2-5 個案對於「長音和短音」感受之反應為何?

2-6 個案對於「休止與前進」感受之反應為何?

第三節 名詞解釋

本研究所涉及的主要名詞說明如下:

一、學步兒

學步兒(toddler)字面上來說就是指正在學步階段的孩童。年齡範圍介於 12 個月至 30 個月,其認知發展主要包含學習說話、使用符號進行思考以及個體與外 在進行互動(Sroufe、Cooper & Dehart,1996)。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研究者之女兒,身心發展皆正常,研究期間對象為十八 個月到二十個月大,乃為學步兒階段。

二、 音樂活動

本研究所使用之音樂活動是指研究者以六種不同的音樂元素(拍子、節奏、

音色、力度、長音和短音、休止與前進)來設計的音樂活動,每週針對不同音樂 元素設計相對應的主題教學活動,此六種音樂元素的內涵在文獻探討中有詳盡的 介紹。

三、 音樂反應

指學步兒在設計活動當中或是日常生活聽到音樂時所表現出來的反應,包含 音樂反應(聽音、律動、歌唱和樂器敲奏)、對於音樂元素(拍子、節奏、音色、

力度、長音和短音、休止與前進)感受之反應。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十二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學步兒,由研究者帶領研究對 象參與音樂活動,觀察研究對象在聆聽音樂後有關音樂的行為反應,例如:身體 律動、樂器敲奏、歌唱等,觀察範圍除了音樂活動時間外,也涵蓋非音樂活動期 間的日常行為。

二、 研究限制

(一) 文獻限制

國內以兩歲以內的嬰兒為研究對象的文獻資料較少,故本研究多探討實施於 嬰兒及學齡前幼童的相關資料作探討,並配合國外相關一到兩歲學步兒音樂活動 研究的資料。

(二) 時間限制

礙於修業時間限制,本研究在活動上無法做到盡善盡美,只能融入六項音樂 元素設計音樂活動,並實施八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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