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5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及動機

郵政法第一條規定,為健全郵政發展,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之郵政服務,

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另郵政法第三條規定,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 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郵政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型態,作為提供 郵政服務、辦理郵政相關業務之法定機構。事實上,中華郵政公司自政府播遷來 臺復業以來,始終以優良的品質與低廉的資費,長期、穩定的扮演我國唯一郵政 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其透過遍布全台 1,322 個郵局的營業據點,提供民眾郵務、

儲匯及簡易人壽保險全方位的綜合性服務,讓郵局成為社會大眾心目中的好芳鄰,

這正是中華郵政公司對一般國民基本生活需求之貢獻。

中華郵政公司於其前身郵政總局時代,即採郵務、儲匯及簡易人壽兼營型態,

主要任務是在便利國民通信,服務社會大眾,融通資金,促進經濟繁榮;其主要 目的有二:

1. 配合政府施政提供普遍、公平、合理、便利的郵政服務

2. 利用廣布全台各地的營業據點辦理郵政儲金,匯集民間游資,支援政府 公共建設,提供財經部門推動國家整體建設。

由上述設立郵政機構的目的可知,郵政服務為當代國家應滿載人民的基本生 活重要需求之一,其最大特色為「普及化服務」(Universal service),而郵政 普及化義務之意含,對於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儲匯、壽險亦屬郵政自負普及化任務 之重要根源,茲歸納郵政事業特色如下:

1.勞力密集

郵政事業為勞力密集的服務事業。舉凡郵件收攬、郵件分揀、郵件封 發、郵件運送與投遞,在在都是實體的服務,都需要付出龐大的人力成本。

縱使近年來使用一些機器化的設備,例如郵件分揀機的使用,相當程度降低 了人力成本的支出,但相較於其他產業自動化的程度,郵政事業因受限於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6

業本身的特性,仍屬高度勞力密集的產業。

2.經濟特性

郵政事業的經濟特性包括規模經濟與範疇經濟,前者係指由郵政事業 的成本特性,在產出組合與價格固定的前提下,經營者通常可以獲得較大的 成本效益;後者則是指郵政事業所提供的郵務、儲匯及簡易人壽三項業務,

聯合經營比分開經營更具成本效益。

3.自然獨占

郵政事業因具備網絡的規模,其他競爭者如欲進入市場,必須重新建 設輸配網路(遞送設備及人力)。就此,郵政事業與其他公共事業相同,國家 為了避免重複配置的資源浪費,通常將其置於政府直接控制之下,形成自然 獨占。

4.負有提供普及服務之義務

作為公共事業,郵政事業並非以追求利潤為唯一目的,而是同時兼具 高度的公共性,縱使偏遠地區的營運成本較都會地區高,仍需以低廉的價格 提供與都會地區相同品質的服務,此即郵政提供普及化服務的義務。

5.兼具公共性與企業性

郵政事業因負有提供普及化服務的義務,因此有「公共性」特質。另 一方面,郵政事業有獨立的營運、財務及會計制度,需自負盈虧,故其具有

「企業性」。

6.郵政監理法規之複雜性

郵政乃民眾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內容之一,不論是由國家獨占經營或 開放私人經營,對於郵政事業的監理,均屬於郵政法應予規範之事項。中 華郵政公司於改制為公司前,本為交通部所屬之郵政總局,其性質為行政 機關。且「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及「簡易人壽保險法」以支撐郵 務、儲匯及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經營之三大作用法,對郵政事業監理法規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7

分,著墨甚少,且並未明確區分規範郵政事業之「監理」及「經營」,就法 規內容而言,難免有扞格之處。舉例言之,郵政法第五條規定,中華郵政 公司得經營下列業務:一、遞送郵件。二、儲金。三、匯兌。四、簡易人 壽保險。五、集郵及相關商品。七、經交通部核定,得接受委託理其他業 務及投資或經營第一款至第六款相關業務。郵政法對於儲匯及簡易人壽保 險業務之監理部分並無任何之著墨;郵政儲金匯兌法第二條規定,郵政儲 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簡 易人壽保險法第二條規定,簡易人壽保險由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經營 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郵政儲金匯兌法 及簡易人壽保險法對郵政事業中之儲匯及簡易人壽保險兩項業務監理部分 則規定應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綜言之,中華郵政公司雖為單一公 司,惟因儲匯及壽險業務之經營已超越交通部所能及之管轄範圍,故中華 郵政除與其他國營事業均須受到行政院主計處、監察院審計部、主管部(交 通部)之監督外,並應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有關金融監理、金 融檢查之規範,故其相關法規之遵循及監理制度之範圍,均較其他國營事 業來得複雜。

由於民眾對於我國郵政之高度信賴,使得中華郵政的儲金匯兌業務得以蒸 蒸日上,所累積的儲匯資金亦日益龐大,目前已高達五兆元之規模,讓中華郵政 成為國內最大之存款機構。在持續發展固有儲金業務之情況下,中華郵政公司每 年儲金結存均呈現增長現象,但所吸收進來的儲匯資金,依法不能經營放款業務,

此係因中華郵政公司並非銀行法所稱之銀行,銀行法所稱之銀行,必須依銀行法 規定辦理組織登記,經營銀行業務者屬之,經營放款業務是銀行業務項目中最主 要項目,缺少放款業務,只是存款機構,不是銀行。未來除非能讓中華郵政公司 儲匯業務之經營轉型,並獨立依據銀行法規定辦理銀行組織登記成立中華郵政公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8

司控股下之銀行,方有可能辦理放款業務,否則僅靠郵政儲金匯兌法之修正,勢 將難以辦理放款業務。

中華郵政公司在無法辦理放款業務的法律限制下,所吸收進來的儲匯資金 之去化問題,是公司刻正面臨的重大客題。如何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下讓資金有 去化的管道,係考驗著中華郵政管理當局之智慧。銀行辦理放款業務主要係承擔 借款人之信用風險,藉以賺取存放款間之利差,中華郵政公司資金運用在在突顯 出其重要性,必須在資金運用上賺取更多的報酬,方能支撐公司的財務。然則中 華郵政公司之資金運用,無論是參與國內債券及股票市場之投資,抑或是國外投 資,都與金融投資風險息息相關,因此,如何在公司可承受的風險下提升報酬,

及拓展新種儲匯、壽險業務,增加獲利來源,係中華郵政公司當前面臨之重大挑 戰。

觀諸中華郵政公司所營之各項業務,受到政策性任務之影響,郵件遞送業 務係中華郵政公司依法必須經營之本業,許多政府欲推動之社會責任,皆需透過 中華郵政郵遞業務得以完成,中華郵政為百分之百的國營事業,改制後仍須配合 政府的政策推動,使得中華郵政公司之儲匯及壽險業務無法像民間銀行業或保險 業之發展看齊。

郵務業務中的信函專營權係受到法律保障,至於非專營權之業務則須與民 間遞送業者競爭,經營上面臨轉型風險。然而儲匯業務之經營一直十分穩定,因 此儲金結存從未曾減少,儘管大環境在變,銀行業有因大環境改變產生之資金寬 鬆或資金緊俏現象,中華郵政公司之儲金結存每年仍持續在增加中,由此現象可 知,郵政資金規模龐大,實係基於民眾對郵政之信賴,使中華郵政成為社會大眾 資金之避風港。龐大資金係中華郵政所擁有之重大資源,由於這些資金均來自民 間之游資,因此相關資金之運用必須遵守金融監理規範,此即中華郵政之所以重 視金融風險管理制度,並循序漸進導入各項風險管理機制之緣由。

隨著金融市場發展之自由化,雖為金融業帶來無限的商機,但也因此衍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9

許多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機,而風險管理的過程便是在對風險之辨識、衡量、監控 的循環過程中進行,並一再檢討與改進,同時,風險管理的重心也由以往消極的 事後損失管理,進而發展成積極的事前評估,如預期損失之於信用風險、風險值 之於市場風險等,風險的種類也由傳統金融機構主要面臨之信用風險,隨著國際 金融活動日益興盛與各種證券化商品之創新增加市場價格風險,國際金融監理制 度新巴塞爾協定更進一步要求金融機構對經常造成危機的作業風險加以掌握,促 使金融機構逐步將風險運用科學的方法加以量化及管理。

風險管理哲學係企業全體員工共同分享的一套理念及態度,藉由其所從事 之所有活動,從擬定策略到執行日常之例行活動,以顯示企業如何管理風險,因 此風險管理並非光靠風控人員努力及主觀判斷即可達成之目標,而是需藉由金融 機構長期經驗之累積以及高階主管之支持,進而形成公司內部之風險管理文化,

才算是真正落實的重要指標。

1.2 研究方法及目的

中華郵政公司業務涵蓋郵務、儲匯、簡易壽險,其中簡易壽險業務之經營屬

中華郵政公司業務涵蓋郵務、儲匯、簡易壽險,其中簡易壽險業務之經營屬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