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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法律服務業的經營環境隨著社會的經濟發展而不斷有所轉變,因全球 交易的頻繁而興盛,也因數次景氣衝擊而出現週期循環。但 2008 年的金融 海嘯卻讓華爾街上最老字號的法律事務所 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 不 得不大幅裁員高達 131 位律師,這數字近乎該事務所五分之一的人力配置。

對一間法律事務所而言,律師人數的銳減很可能會暴露出某個程度的缺 陷,讓其他對手有機可趁,這應是法律事務所最不願走的一步棋才是。然 而,在大環境無法支持的情況下,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 不是唯一 一間作出裁員決定的法律事務所,緊接著還有 White & Case、Clifford Chance、Latham & Watkins 等幾間美國知名的法律事務所都提出高達數百人 的裁員計畫。1

時間往前推進至 2012 年,雖說全球景氣以牛步速度緩慢復甦,但法律 服務業的經營已起了更大的變化,除市場上不再像 2008 年之前般充斥著各 式大型併購交易,客戶對法律服務的需求也不復以往。

研究生投身法律服務業多年,走過金融海嘯,對法律服務業的興衰有 極深的體會。再者,從受僱律師的身份轉為合夥人,亦讓研究生開始深入 思考關於法律服務業的經營,是否有更多的空間可突破。

而早在 2001 年,Becker、Herman、Samuelson 與 Webb 就提出法律服 務業將因三個重要趨勢而快速轉變。一是全球的企業將迅速提高對跨領域 跨地域的法律服務需求,二是企業能採取較以往更為公平客觀的角度衡量 法律服務提供的價值,以致法律事務所的客戶其忠誠度不如以往。三為市 場陸續加入新的競爭者,包括了異業跨足經營法律服務與網路法律服務業 者的興起等。2

回顧過往十年,這些預言都已成真,法律服務業的市場競爭只有比以

1 Dealbook, Another View: In Praise of Law Firm Layoffs, Dealbook.nytimes.com, July 1, 2009, available at: h ttp://dealbook.nytimes.com/2009/07/01/another-view-in-praise-of-law-firm-layoffs/.

2 陳昭穎,知識型服務業推行知識管理之關鍵成功因素-以法律事務所為例,99年度,臺灣大學圖書資訊 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31。

前更為激烈,毫無緩衝之地。而就經營管理層面上,是否一樣追循前人的 腳步,劃清專業領域、找到好的人才、提供品質佳的服務、鎖住利潤不做 賠本服務等,就可在法律服務市場立足?研究生相信這些要素仍需保有,

但面對國際化又變動迅速的市場,法律服務業的經營勢必要做出改變。

以對岸的法律服務業發展觀之,可以看見台灣過去同樣的成長軌跡,

但短短幾年間,大陸已有規模龐大且全國知名的大成律師事務所,而台灣 法律服務業超前發展數十年卻仍只有一間理律法律事務所為兩岸華人所 知。雖說大陸有先天地理和人口上的優勢,要發展任一產業只要傾力注之,

幾無不成之理,但台灣的法律服務業也不應將眼光鎖在本土市場而已。用 傳統的模式經營法律服務業,很顯然地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約。因此,研 究生以現職之便,參考各方意見與面對目前經營所遇挑戰,希冀對法律服 務業的經營管理能提出一些不同的觀點。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法律服務業系屬專業服務業的一環,許多經營之道源自提供客戶專業 服務開始,故文獻探討以專業服務業為始,逐步限縮至法律服務業。接著 再對全球法律服務業現況作一簡單陳述,後將焦點集中至兩岸法律服務市 場,並對兩岸因法律服務業市場的逐步開放而產生的交集作一比較。

並以啟發研究生本論文題目的大成律師事務所和現職服務的宏景國際 法律事務所為個案研究對象,提出以連鎖方式經營法律服務業的不同思考。

第三節 研究限制

法律服務業經營的知識牽涉甚廣,非僅法律專業就可為之。若說法律 服務業的經營者是法律人,倒不如形容其應更要像個生意人,但國內的法 學教育養成,鮮少加入商學的元素,對於法律人要如何轉型成為法商兼備 的專業人才,本身即是一個挑戰。在撰寫本論文的過程中,研究生除以自 身經驗為判斷論證的依據外,也盡可能參考其他法律服務業經營者提供之 資料與意見,惟個案研究的資料部份礙於營業秘密亦無法完全公開,故不 能說完善周全。

另者,因各法律事務所的資料皆有極高機密性,非其員工難窺一二,

除公開資料外,無法進一步取得更多國際律師事務所資料。且本論文以兩 岸議題為主,故未針對國際大型事務所之營業模式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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