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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環境改造協會(Association of Culture Environment Reform Taiwan)於 2008 年發表 的「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現況」研究報告中得知,總計 2002 年至 2007 年止,我國文 化創意產業營業額增加 1,976 億元;附加價值增加 1,043 億元,每年平均維持 7%

的成長,可見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也具有相當的發展條件(王新智,2010)。於是,

政府在「挑戰 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行政院經建會,2002)中將「文化創意產 業」視為重要發展計畫,並在 2009 年時,因應全球環境趨勢,將文化創意產業定 質的商品或非物質的服務。這個文化產業也可以視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

或是在經濟領域稱之為朝陽或未來性產業(Sunrise or Future Oriented Industries),或

是在科技領域稱之為內容產業(Content Industries)。」而其中主要將文化創意產業分 成文化產品、文化服務與智慧財產權三項。文化產品指涉的是書本、雜誌、多媒體

100 元上下,但進駐松菸誠品的品牌「Haus Collection」中的餐具組「好食成雙不鏽 鋼筷匙組」售價卻高達新台幣 1,680 元,為普通不鏽鋼筷匙組的 16 倍,且依然熱 銷,所以本研究聚焦在文化創意產業中的文化創意商品上。

國外對於文化商品的相關研究大多著重於探討創意的產生、文創商品相關政策 研究、文化創意商品集群、個案研究等(Beyers, 2002; Deszcz, 2002; McNicholas, 2004;

Elsbach & Kramer, 2003; Taylor & Francis, 2005; Taylor & Francis, 2007; Piergiovanni &

Carree & Santarelli 2012; Cooke & Lazzeretti, 2008; Lazzeretti, 2012)。

觀察我國對於文化創意商品的研究,大致上有下列幾個方向:(一)文化創意商 品通路:其中包括文化創意商品通路服務品質(劉語彤,2010)與通路策略(陳儷艷,

2012);(二)文化創意商品開發與設計:包含文化創意商品設計程序(蔡仲銘,2012)、 特定技術的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與開發(張祥唐,2011)、設計模式(王鴻祥, 洪瑞璘,

2011)、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評價體系(詹惠芳,2013)與文創商品開發個案分析(林 誠長、黃鐉津,2009)(三)文化創意商品行銷商業模式(何敏婷,2011;顏惠芸、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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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h engch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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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貢獻

觀察文創園區,如松山菸廠文創園區、華山文創園區與誠品松菸店的蓬勃發 展,以及許多縣市政府轄下所屬博物館免收門票後,開發出大量文化創意商品開拓 財源,文化創意商品的消費比例日益增加,但卻還沒有文獻探討究竟是擁有哪些特 質的消費者會因為哪些因素而喜歡文化創意商品。由於 Zaichkowsky (1985)提到個 人特質(如對自身重要性、興趣、價值觀)會影響涉入度,而許多學者也指出涉入 度與商品態度息息相關(Laurent and Kapferer, 1985; Zaichowsky, 1985; Barki and Hartwick, 1989),本研究因此想要了解消費者特質、涉入度與文化創意商品態度三 者的關係。綜合上面所述,本研究的目的有以下三點:

一、探討不同特質的消費者,對於相關文化創意商品相關面向的涉入度是否不 同。

二、確認文化創意商品相關面向的涉入度是否中介消費者特質與文化創意商品 態度。

三、了解文化創意商品面向的涉入度何者較能影響文化創意商品態度。

本研究的研究貢獻在於整理出文化創意商品的消費者特質、歸納出文化創意商 品的重要面向,幫助文化創意產業從業人員與設計師洞察消費者需求,進而刺激文 化創意商品消費,幫助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能從各定義中歸納出文化創意商品所包含的重要面向。Scott (1997)定義文化創意商 品為「具有個人裝飾品的功能、彰顯社會地位的方式、藝術化的物品」所以文創商 品是一種美感的實體展現形式,具有彰顯個人美感的功能。

文化創意商品除了美感的面向外還包含了「文化」面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認為文化商 品(Cultural Products)具有傳達意見、符號及生活方式的功能。王鴻祥、洪瑞璘(2011) 也認為文化創意商品是另一種依照文化特性所衍生的消費性商品。此外張修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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