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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重要性

護理人員一直都被視為是高壓力、高疲勞的職業,根據 2013 年全國性的調 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受雇者個人疲勞嚴重的比率最高(勞動部勞動與職 業安全衛生研究所-ISOH102 M306,2013)。近年來護理人員過勞情形開始受到重 視,政府嘗試增加護理人員福利及降低護病比來改善護理人員的執業環境,但護理 人力短缺的問題仍存,根據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調查資料顯示 民國104 年全國護理人力仍短缺 3239 人,離職率近三年都超過 10%。在國內一篇 針對2354 位臨床護理人員離職因素調查研究中發現:健康受影響、家庭因素、輪 班、工作超時與休假時間不足為護理人員確定離職原因前五名(李,2014),若能 針對以上原因加以了解現況並設法改善工作環境應能提升護理人員留任意願。

北部某醫學中心為解決腫瘤科護理人員延遲下班及流動率高等問題,於2008 年開始試行12 小時輪班制度,將原本的白班(7:30-15:30)、小夜班(15:30-23:30)、 大夜班(23:30-7:30)班別移除,而改由日班(7:30-19:30)與夜班(19:30-7:30)兩 種班別來取而代之(林、張、王,2017)。該制度實施至今已逾 8 年,就筆者於臨 床上的觀察,延遲下班和人員流動率高的問題似乎有獲得緩解,進一步分析病房特 性發現,癌症病人須等早上抽血報告才能評估治療是否能進行,以至於化學治療、

放射線治療和輸血等護理工作執行時間多落在下午 14:00-18:00,而這段時間也剛 好是傳統三班制的白班與小夜班交接時間。因為交班可能導致病人治療可能會被 迫中斷或延遲,護理人員也無法清楚切割工作及責任歸屬,以至於白班護理人員常 有延遲下班情形。而 12 小時輪班制度由於交班時間往後延至 19:30,可避免執行 護理工作時被交班干擾,可以在18:00-19:30 時整理交班所需資料,有效改善延遲 下班的情形。

回顧文獻指出 12 小時輪班制相較於 8 小時輪班制可能的優勢為:較好的身 體和心理健康、休假時間延續性較長、提升工作及生活滿意度、改善延遲下班等

(Lim, et al., 2014; Smith, Folkard, Tucker, & Macdonald, 1998; Stone, et al., 2006;

Tucker, Barton, & Folkard, 1996)。這些優勢看似能降低前面所提到的臨床護理人員

進 而 降 低 工 作 表 現 度 和 提 高 意 外 事 件 發 生 率 (McGettrick & O'Neill, 2006;

Richardson, Turnock, Harris, Finley, & Carson, 2007; Stone, et al., 2006)。但在 2009 年 有學者針對8 小時與 12 小時比較性研究做系統性文獻回顧,在護理人員疲勞方面 建議進行更多研究才能進一步加以定論(Estabrooks, Cummings, Olivo, Squires, Giblin& Simpson,2009)。另外,回顧文獻中發現研究者普遍認為 12 小時輪班制度 睡眠品質較差,且 12 小時輪班制上班日的平均睡眠時數僅有 5.5 小時(Geiger-Brown, 2012),而良好的睡眠為恢復疲勞的重要因子。以往睡眠品質研究中常以主 觀性資料填寫,主觀感受可能會受到其他個人或相關因素干擾,若能輔以睡眠日誌 填寫能了解不同輪班制度工作日實際睡眠時數差異。

台灣對於12 小時護理輪班制度相關的討論仍不多,可能是因為 12 小時輪班 制並非常規性班別,大部分的醫院多是為了因應人力不足或是年假期間才安排 12 小時的暫時性班別。目前只有在林怡芳(2015)的研究中發現 12 小時輪班制度相 對於 8 小時輪班制度更有機會產生睡眠困擾的問題,特別是在睡眠遲滯和睡眠時 數的面向上(odds ratio, OR=2.26),但這兩組人在生活品質的表現上卻無顯著差異,

推論12 小時輪班制度應有其他優勢足以平衡因睡眠困擾在生活品質上所造成的負 面影響,但由於該研究中護理人員所屬科別異質性高(包含內科、外科、加護病房), 無法確定其影響是來自輪班制度本身所造成的差異或是來自工作特質等其他因素 所致。而延長工時所引起的疲勞問題在該篇研究中並無探討,故本研究欲針對 12 小時輪班制病房護理人員,瞭解其職業疲勞的現況來與 8 小時輪班制度護理人員 相比較,睡眠品質部分除了匹茲堡睡眠品質量表外,另使用自填式的一週睡眠日誌 來了解不同輪班制度中工作日睡眠的差異,探討不同輪班制度下護理人員職業疲 勞與睡眠品質的相關因素。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包含以下:

一、 了解8小時與12小時輪班制度護理人員的基本屬性資料、工作特質、超時 工時、職業疲勞及睡眠品質現況。

二、 檢視8小時與12小時輪班制度護理人員工作特質與超時工時的差異。

三、 檢視8小時與12小時輪班制度護理人員職業疲勞及睡眠品質的差異。

四、 確認8小時與12小時輪班制度護理人員職業疲勞的相關因子 五、 確認8小時與12小時輪班制度護理人員睡眠品質的相關因子。

第三節 名詞定義

1. 護理人員:本研究中護理人員係指領有護理師執照於醫院病房直接提供臨床照 護工作之護理人員(不包含門診護理師、研究護理師、專科護理師或護理行政 主管)。

2. 基本屬性:年齡、工作年資、教育程度、工作科別、宗教信仰、婚姻狀態、是 否有同住子女或需照護老人、晨昏時型、慢性病史、運動習慣、每日咖啡因攝 取量。

3. 非典型工時:工作時間並非固定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時間並非僅為白天。

4. 輪班工作者:工作時間為「非典型工時」,需參與輪值夜班者。

5. 十二小時輪班制度:輪班班別僅為兩班制,白班上班時間為早上 7:30 至晚上 7:30,夜班上班時間為晚上 7:30 至隔日早上 7:30。

6. 八小時輪班制度:輪班班別為三班制,白班上班時間約為早上 7:30 至下午 3:30,

小夜班上班時間約為下午 3:30 至晚上 11:30,大夜班上班時間為晚上 11:30 至 隔日早上 7:30。

7. 延遲下班:下班時間超過原本班表班別預定下班時間 30 分鐘以上。

8. 職業疲勞:本文將「中文職場疲勞量表」,內含四個面向-個人疲勞、工作疲 勞、服務對象疲勞與工作過度投入;以及「職業性疲憊耗竭復原」,內含三個 面向-急性疲勞、慢性疲勞與班間恢復,合稱之職業疲勞。

9. 工作特質:根據工作特質量表分為「工作控制」(包含技能發展與決策參與)、

「工作心理負荷」、「工作體力負荷」、「就業缺乏保障」、「主管社會支持」、

「同事社會支持」、「職場正義」七個面向。

10. 睡眠品質:本研究使用匹茲堡睡眠品質量表與睡眠日誌兩種方式來了解受試者 睡眠狀況,匹茲堡睡眠品質量表包含個人主觀睡眠品質、睡眠遲滯、睡眠總時 數、睡眠效率、睡眠干擾、安眠藥物使用及日間功能失調,睡眠日誌則是記錄 入睡及起床時間以計算睡眠總時數。

11. 主觀睡眠品質:根據匹茲堡睡眠品質量表(PSQI)來判定,以總分 5 分為切點,

總分

5 分為睡眠品質良好;總分>5 分則為睡眠品質不佳(Buysse, Reynolds, Monk, Berman, & Kupfer,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