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章 分 做 五 節 , 第 一 節 為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目 的 ; 第 三 節 為 待 答 問 題 ; 第 四 節 為 名 詞 釋 義 ; 第 五 節 為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以 下 將 就 各 節 的 內 容 加 以 分 述 之 。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 著 十 九 世 紀 民 族 國 家 的 形 成 , 各 國 之 國 民 教 育 體 系 將 國 內 各 族 群 之 學 童 整 合 一 於 單 一 的 教 育 體 系 中 學 習 主 流 文 化 。 近 年 來 , 國 外 學 者 對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的 理 念 , 曾 提 出 許 多 的 反 思 , 認 為 其 只 反 映 在 主 流 價 值 的 教 育 體 系 中。學 者 Banks指 出,認 為「 大 熔 爐 」的 學 校 教 育 作 法 必 須 調 整,應 採 取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理 念 , 使 少 數 族 裔 學 童 能 認 同 自 身 文 化 之 外 , 也 能 彼 此 認 識 各 族 群 的 文 化( Banks, 1989、2002)。Grant & Ladson-Billings( 1997)
亦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建 基 在 自 由 、 正 義 、 平 等 和 人 類 尊 嚴 的 哲 學 理 念 上 的 一 種 教 育 過 程。基 於 此 理 念,多 元 文 化 的 價 值 觀 念 日 益 受 到 重 視。是 此 , 許 多 學 者 亦 陸 續 提 出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的 模 式 。
自 1990年 代 中 期 開 始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理 念 在 台 灣 逐 漸 受 到 重 視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目 的 在 消 除 性 別 、 種 族 、 族 群 、 宗 教 、 階 級 、 年 齡 及 特 殊 性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偏 見 和 歧 視 。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發 展 也 在 學 校 課 程 體 制 的 脈 絡 下 開 始 實 施 , 例 1993年 起 , 將 鄉 土 教 學 納 入 國 中 小 新 課 程 標 準 中 , 成 為 正 式 課 程 ; 1996年 起 推 動 「 教 育 優 先 區 」 計 畫 , 其 中 「 充 實 原 住 民 文 化 特 色 及 設 備 」 的 補 助 項 目 , 更 興 起 了 原 住 民 學 校 發 展 學 校 特 色 ; 1998年 起 , 鄉 土 教 學 活 動 課 程 正 式 從 國 小 三 年 級 實 施 , 上 述 的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大 都 是 以 鄉 土 教 學 活 動 或 發 展 學 校 特 色 的 方 式 實 施 或 呈 現 。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 也 在 「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 的 規 定 下 , 陸 續 補 助 各 縣 市 國 中 小 學 設 置 資 源 中 心 與 資 源 教 室 , 並 協 助 學 校 推 動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確 立 校 內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主 軸 與 架 構 。 2003年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原 住 民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亦 開 始 承 辦 原 民 會 之 「 原 住 民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暨 資 源 教 室 輔 導 計 畫 」 , 迄 今 已 進 入 第 五 年 , 由 於 台 東 縣 各 族 群 文 化 特 色 差 異 頗 大 , 所
以 需 分 區 整 合,輔 導 策 略 是 依 據 族 群 區 分,重 點 輔 導 各 校( 王 前 龍,2006)。
上 述 之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較 符 合 「 單 一 族 群 研 究 取 向 」 的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理 念 ; 在 黃 政 傑 ( 1995) 所 整 合 的 模 式 之 中 , 大 都 屬 於 「 非 正 式 課 程 附 加 模 式 」 或 「 族 群 研 究 模 式 」 , 少 數 採 取 「 融 合 模 式 」 。
譚 光 鼎 ( 1998) 舉 出 我 國 教 科 書 對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存 在 著 許 多 的 偏 見 與 歧 視 , 例 如 : 消 失 不 見 或 所 佔 比 例 相 當 少 ; 刻 板 印 象 : 居 住 山 地 ; 過 濾 與 不 平 衡 : 以 漢 族 中 心 主 義 觀 點 編 寫 教 科 書 ; 違 背 事 實 : 敘 述 不 符 事 實 ; 支 離 破 碎 與 孤 立:對 於 原 住 民 族 的 說 明,常 脫 離 其 脈 絡 背 景 等。陳 枝 烈( 1995)
研 究 發 現 小 學 社 會 科 對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的 描 述 在 質 與 量 的 描 述 均 顯 不 足 。 2001年 實 施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強 調 課 程 的 融 合 與 統 整,提 供 了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的 空 間 , 有 關 原 住 民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實 施 , 可 以 由 學 校 教 師 成 員 自 主 發 展 來 進 行 教 學 , 帶 動 了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的 另 一 發 展 階 段 。 各 原 住 民 族 學 校 在 「 多 元 文 化 」 與 「 學 校 課 程 自 主 」 的 理 念 激 勵 之 下 , 紛 紛 將 族 群 文 化 作 為 學 校 教 育 發 展 的 特 色( 周 水 珍,2007)。十 多 年 來 在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與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的 理 念 之 下 , 雖 然 保 障 了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的 實 施 權 利 , 但 是 學 校 的 課 程 體 制 中 , 其 是 否 能 足 以 提 供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發 展 的 空 間 呢 ? 又 學 校 如 何 將 原 住 民 族 傳 統 文 化 知 識 聯 結 到 學 校 課 程 中 , 來 因 應 法 令 規 定 與 學 生 的 需 求 呢 ? 尋 求 適 合 的 教 學 模 式 , 對 學 校 與 研 究 者 而 言 , 真 的 是 很 迫 切 需 要 及 去 發 現 的 , 但 要 建 立 適 合 個 案 學 校 學 童 的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 其 中 仍 有 許 多 的 困 境 需 要 克 服 。
陳 枝 烈 ( 2007) 指 出 現 行 國 民 中 小 學 與 部 落 社 區 推 動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有 以 下 的 缺 失 : 缺 乏 明 確 之 教 育 目 標 ; 缺 乏 規 劃 與 培 訓 ; 課 程 偏 於 技 藝 與 族 語 層 次 , 未 能 涵 蓋 民 族 文 化 的 各 層 面 ; 附 加 與 專 案 式 的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 缺 乏 系 統 性 的 規 劃;課 程 的 實 施 缺 乏 與 生 活 的 互 動 與 結 合 等。周 水 珍( 2007)
研 究 亦 指 出 原 住 民 學 校 對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政 策 的 實 踐 , 仍 存 在 不 少 的 問 題 , 例 如 : 文 化 傳 承 與 競 爭 力 的 觀 念 衝 突 ; 概 念 不 清 楚 課 程 偏 重 技 藝 性 ; 各 自 表 述 缺 乏 民 族 知 識 體 系 課 程 ; 專 案 式 課 程 及 缺 乏 整 體 性 規 劃 ; 拼 湊 式 課 程 及 缺 乏 統 整 性 設 計;競 賽 式 課 程 及 缺 乏 永 續 性 課 程 實 施;因 人 而 異 的 課 程;
附 加 式 課 程 擠 壓 課 程 實 施 時 間 ; 缺 乏 民 族 教 育 師 資 及 社 區 缺 乏 文 化 情 境 等 。 為 協 助 解 決 各 校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之 共 同 困 境 ,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原 住 民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近 來 倡 議 「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暨 資 源 教 室 長 期 追 蹤 輔 導 機 制 」,期 以 整 合 各 校 有 心 人 士 的 力 量,形 成 專 業 知 識 與 精 神 支 持
的 網 絡 , 在 推 動 民 族 教 育 的 專 業 上 相 互 分 享 , 精 神 上 能 夠 相 互 支 持 ( 王 前 龍 , 2007)。
研 究 者 之 所 以 會 以 小 馬 國 小 為 個 案 研 究 的 學 校 , 乃 是 個 案 學 校 代 表 了 多 數 學 校 缺 乏 原 住 民 教 師 的 情 況 , 其 次 在 前 任 校 長 任 職 時 期 , 設 置 「 阿 美 族 鄉 土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與「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可 謂 推 動 阿 美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開 端 以 及 個 案 學 校 的 支 援 教 師 , 除 了 是 學 校 「 2688新 世 代 卓 越 計 畫 」 之 教 學 支 援 人 員 外 , 也 是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遴 聘 之 教 師 , 因 其 具 雙 重 教 師 的 身 份 , 遂 使 其 能 將 部 份 傳 統 技 藝 課 程 , 融 入 到 藝 術 與 人 文 領 域 中 實 施 , 對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實 施 與 師 資 遴 聘 的 困 擾,帶 來 另 一 可 行 的 思 考 方 向。因 此,
希 望 藉 由 此 來 探 討 台 東 阿 美 族 地 區 國 小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發 展 現 況 , 而 深 入 的 研 究 除 了 需 要 時 間 與 經 驗 的 累 積 之 外 , 還 必 須 透 過 研 究 討 論 或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 徵 詢 具 有 豐 富 的 教 育 夥 伴 等 等 , 如 此 才 可 以 呈 現 出 一 篇 既 客 觀 又 具 建 設 性 的 題 材 。
而 過 去 關 於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的 研 究 文 獻 中,如 邱 奕 君( 1998)、
包 志 強( 2000)、莊 昌 憲( 2001)、朱 慧 清( 2002)、劉 芝 良( 2003)、林 美 慧 ( 2003)、 王 武 榮 ( 2003)、 李 奇 憲 ( 2004)、 鄧 靜 蘭 ( 2004)、 蘇 美 琅
( 2004)、 倪 明 宗 ( 2006)、 伊 斯 坦 達 .霍 松 安 .珂 悠 瓦 ( 2007) 等 研 究 皆 偏 向 於 部 落 、 學 校 與 課 程 為 研 究 對 象 , 而 阿 美 族 地 區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相 關 研 究 , 則 有 林 白 涓 ( 2000) 、 劉 唯 玉 ( 2000) 、 陳 烘 玉 ( 2001) 、 李 國 明
( 2002) 等 少 數 幾 篇 , 專 指 推 動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個 案 學 校 的 研 究 則 闕 如 。 綜 合 所 述 , 本 研 究 是 基 於 想 要 瞭 解 及 探 討 小 馬 國 小 自 「 鄉 土 教 育 」 時 期 以 來 持 續 推 動 的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一 直 到 現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時 代 , 其 實 施 的 發 展 是 如 何 , 並 在 「 阿 美 族 鄉 土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 暨 「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架 構 下 ,以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之 理 念 為 基 礎 , 對 當 前 實 施 的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進 行 課 程 發 展 的 個 案 研 究 ,期 望 能 對 現 今 實 施 的 阿 美 族 地 區 民 族 教 育 長 遠 發 展 有 所 啟 示 。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 於 以 上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為 :
探 討 台 東 阿 美 族 地 區 國 小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發 展 背 景 , 以 及 實 施 的 現 況 及 在 現 行 教 育 體 制 下 推 動 的 困 境 與 展 望 。 研 究 成 果 可 供 其 他 學 校 推 動 民 族 教 育 之 參 考 。
第三節 待答問題
基 於 以 上 研 究 目 的 , 本 研 究 以 台 東 阿 美 族 地 區 小 馬 國 小 為 範 疇 , 提 出 下 列 待 答 問 題 , 作 為 蒐 集 資 料 與 解 釋 現 象 之 依 據 。
一 、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發 展 的 背 景 為 何 ?
二 、 小 馬 國 小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發 展 的 現 況 為 何 ? 三 、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發 展 的 困 境 與 展 望 為 何 ?
第四節 名詞釋義
本 研 究 重 要 名 詞 有 「 阿 美 族 地 區 國 小 」 、 「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 「 課 程 發 展 」 等 , 茲 分 別 界 定 如 下 :
一、阿美族地區國小
依 據 分 布 地 理 區 域 與 部 落 遷 徙 事 實 , 將 阿 美 族 分 成 五 個 地 域 群 , 即 南 勢 阿 美、秀 姑 巒 阿 美、海 岸 阿 美、馬 蘭 阿 美 與 恆 春 阿 美( 黃 宣 衛,1999)。
台 東 地 區 馬 蘭 阿 美 群 其 分 佈 北 自 成 功,南 迄 知 本 溪,包 括 成 功 鎮、東 河 鄉 、 太 麻 里 鄉 、 台 東 市 等 地 。 因 居 住 在 台 東 卑 南 一 帶 , 過 去 曾 稱 卑 南 阿 美 。
根 據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施 行 細 則 第 三 條 規 定 : 原 住 民 重 點 學 校 , 乃 指 原 住 民 學 生 達 一 定 人 數 或 比 例 之 中 小 學 ; 在 原 住 民 地 區 , 指 該 校 原 住 民 學 生 人 數 達 學 生 總 數 之 三 分 之 一 者 。 本 研 究 中 所 稱 之 「 阿 美 族 地 區 國 小 」 , 乃
是 指 台 東 縣 成 功 鎮 原 住 民 族 馬 蘭 阿 美 群 地 區 之 小 馬 國 小 為 推 展 之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並 以 阿 美 族 文 化 為 特 色 , 對 象 是 原 住 民 阿 美 族 之 學 童 。
二、民族教育活動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乃 指 台 東 阿 美 族 地 區 小 馬 國 小 接 受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補 助 的 「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計 畫 」 與 教 育 部 的 「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 經 費 等 , 結 合 校 內 成 員 及 支 援 教 師 依 據 當 地 阿 美 族 文 化 特 色 及 小 馬 部 落 之 社 會 文 化 , 對 學 童 所 設 計 的 教 育 活 動 。 包 括 : 傳 統 打 擊 樂 、 傳 統 歌 舞 、 木 雕 裝 置 藝 術 、 漂 流 木 裝 置 藝 術 、 皮 雕 與 相 框 裝 置 藝 術 、 編 織 及 十 字 繍 等 。
三、課程發展
「 課 程 」 是 指 學 生 在 學 校 內 循 著 一 定 程 序 而 進 行 的 活 動 。「 課 程 發 展 」 包 含 了 內 容 、 方 法 、 教 材 等 課 程 設 計 要 素 之 外 , 更 著 重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的 整 體 歷 程( 林 佩 璇,2004;黃 正 傑,1992)。課 程 發 展 的 取 向 主 要 包 括「 學 科 取 向 」、「 學 生 取 向 」、「 目 標 取 向 」 與 「 社 會 取 向 」 等 課 程 設 計 理 念 ( 李 子 健、黃 顯 華,1996;施 良 方、黃 政 傑,1992;張 華,石 傳 平、馬 慶 發,2000)。
「 學 科 取 向 課 程 」 是 以 學 科 知 識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 目 的 在 適 應 大 學 的 學 科 體 系 ; 「 學 生 取 向 課 程 」 是 以 兒 童 興 趣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 目 的 是 培 養 興 趣 、 能 力 與 需 要 , 發 展 潛 能 ; 「 社 會 取 向 課 程 方 面 」 , 是 以 社 會 需 求 或 社 會 改 造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 施 良 方 , 2005) 。 例 如 國 中 、 小 學 設 置 的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中
「 學 科 取 向 課 程 」 是 以 學 科 知 識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 目 的 在 適 應 大 學 的 學 科 體 系 ; 「 學 生 取 向 課 程 」 是 以 兒 童 興 趣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 目 的 是 培 養 興 趣 、 能 力 與 需 要 , 發 展 潛 能 ; 「 社 會 取 向 課 程 方 面 」 , 是 以 社 會 需 求 或 社 會 改 造 為 中 心 的 課 程 ( 施 良 方 , 2005) 。 例 如 國 中 、 小 學 設 置 的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