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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中國自 1978 年底啟動改革開放後,三十餘年來經濟快速成長,既有的金融 體系已無法提供人民及企業要求的多元化服務,2001 年底,中國在正式加入世 界貿易組織(WTO)後,為協助當時體質孱弱的中國銀行業渡過五年調適期後開 放的巨大變革,中國政府一方面除了對中、農、工、建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進行 大規模注資、處理不良債權以及公司化上市,並對不良資產達人民幣 5,000 億元 的基層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整併等金融改革,及加強對銀行業開放後的金融監理。

惟由於改革後的金融機構紛紛因商業考量而退出立農村,造成農村中小企業資金 供給不足,為填補資金缺口,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一套以村鎮銀行為 首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計劃,之後並陸續提供各種優惠方案,企圖導引資金回流 農村。

台灣銀行業近二十年來由於處於激烈市場競爭下,加上國內產業外移,盈利 下滑,令依賴中小企業甚多的銀行業者相當苦惱,但無論在人力資源、專業知識、

資訊整合技術以及市場健全度方面,台灣銀行業仍較中國銀行業為佳。同時,對 於如何透過徵信及信用保證機制來協助中小企業發展以及進行產業升級,也累積 了數十年寶貴的實戰經驗。

本文將就台灣銀行業在金融開放後所累積的豐富銀行管理及業務發展經驗,

輔以外資及中國本地銀行業者發展村鎮銀行的策略來進行探討,希望能整理並歸 納出具體可行的經營策略方案,提供台灣銀行業者作為拓展中國村鎮銀行市場之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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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限制及架構 一、研究目的

在 2001 年底加入 WTO 後,中國開始有計劃的逐步開放外資進入中國金融市 場。近年來,為調整因經濟怏速發展造成城鄉差距擴大所引起的三農問題(農村、

農業及農民),因此積極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企圖導引國內外資金流向 中國中西部及非發達地區以繁榮基層金融業務,在所推出的新型農村金融業務中,

又以提供外資金融機構可優先設立,且享有中國本國銀行同等待遇之村鎮銀行備 受外資法人囑目,視為可快速進入中國市場的綠色通道,因此紛紛遞件申設,而 台灣銀行業者因受限於兩岸政治因素影響,未能與其他國外業者齊頭並進中國金 融市場,為迎頭趕上,申設村鎮銀行或許是一個可急起直追的策略方案,因此本 研究之主要目的有二:

1、探討中國銀行業在改革開放及加入 WTO 後之相關金融法令與演變,以及開放 金融市場後的整體發展情形,並對村鎮銀行設立背景及目的進行了解。

2、探討台灣銀行業營運現況,及在既定的 MOU、ECFA 規範,與假設服貿協議通 過下對台灣銀行業進入中國村鎮銀行拓展業務的策略進行探討,並提出建議,

期加強台灣銀行業的拓展中國金融市場的業務競爭力。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係對台灣銀行業者拓展中國村鎮銀行的發展策略進行探討,儘管在資 料蒐集上力求周延,但仍無法據以得出全面性的評估與建議,因此本研究有以下 限制:

1、本文係以中國及台灣官方及業者所公佈且可取得之數據及資料為主要參考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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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資料內容不另考證;另輔以專家學者之相關論述及意見以為參考,力求 客觀。

2、由於兩岸金融政策具高度敏感性,故一旦政策變動對於本次研究結果恐有無 法預期之影響。

三、研究架構

本論文全篇總共為五個章節,第一章為緒論,主要講述本論文之研究動 機及研究目的,同時說明研究架構及限制;第二章係以中國在 1978 年改革 開放後的經濟發展情形為背景,對於 2001 年底加入 WTO 後的金融改革成果 與缺撼,以及為解決中國基層金融困境,銀監會在 2006 年 12 月開放外資申 設村鎮銀行的過程來進行探討;第三章主要對外資銀行以及中國本地銀行業 者在發展村鎮銀行的策略上進行討論;第四章主題則是在以台灣與中國兩方 近年簽訂的 MOU、ECFA 及假設服貿協議以現行的條件通過並施行為前提下,

就台灣銀行業者在金融開放後所累積的管理及業務經驗,輔以外資及中國本 地銀行業者現行的村鎮銀行經營模式,對拓展中國村鎮銀行的發展策略進行 可行性探討;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將說明本次研究結果,並提出建議供後 續研究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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