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不同背景高中職體育教師實施現況之差異
十一、 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
(一) 不同性別之差異情形
男性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總分之平均數得分為 21.59,女 性為 21.50,經t考驗後,二者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使用經常性,並 無顯著性差異(t = 0.19, p = .853 > .05),如表47所示。
表47 不同性別對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t考驗摘要表
教學計畫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總分 男 173 21.59 4.44 .16 .853
女 147 21.50 4.51
男 173 3.38 1.23 .35 .726
1.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另外設計個別化
教學計畫(IEP) 女 147 3.33 1.22
男 173 2.56 1.16 - .51 .614
2.邀請行政人員、跨專業人員、家長及
學生共同參與訂定 女 147 2.63 1.14
男 173 3.87 1.02 .02 .985
3.先瞭解身心障礙學生的運動起始能
力 女 147 3.87 .960
男 173 3.77 .989 - .07 .944
4.考量身心障礙學生的喜好與需求
女 147 3.78 .962
男 173 4.35 .853 .98 .327
5.考量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安全性
女 147 4.25 .875
男 173 3.65 .980 .19 .849
6.以「培養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達
成共同行為目標」為導向 女 147 3.63 .930
n = 320 *p < .05
(二) 不同年齡層之差異情形
21~30歲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總分之平均數得分為 21.93,31~40歲為 21.19,41~50歲為 22.18,51歲以上為 21.00,經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後,不同年齡層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使用經常性,並 無顯著差異(F(3, 316) = 1.04, p = .377 > .05),如表48所示。
(三) 不同教學年資之差異情形
1~5年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總分之平均數得分為21.67,6
~10年為22.07,11~15年為 21.10,16年以上為 21.21,經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後,不同教學年資高中職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使用經常 性,並無顯著差異(F(3, 316) = 0.70, p = .553 > .05),如表49所示。
表48 不同年齡層對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變異數分析表
表49 不同教學年資對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變異數分析表
(四) 不同行政經驗之差異情形
有2年以上行政經驗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總分之平均數 得分為21.41,未達2年行政經驗體育教師為 21.66,經t考驗後,二者在編訂 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使用經常性(t = -0.50, p = .619 > .05),並無顯著性差 異,如表50所示。
表50 不同行政經驗對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t考驗摘要表
教學計畫 行政經驗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總分 是 146 21.41 4.38 - .50 .619
否 174 21.66 4.55
是 146 3.29 1.23 - .96 .337
1.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另外設計個
別化教學計畫(IEP) 否 174 3.42 1.21
是 146 2.55 1.15 - .61 .544
2.邀請行政人員、跨專業人員、家
長及學生共同參與訂定 否 174 2.63 1.15
是 146 3.82 .97 - .83 .410
3.先瞭解身心障礙學生的運動起
始能力 否 174 3.91 1.01
是 146 3.75 .93 - .42 .679
4.考量身心障礙學生的喜好與需求
否 174 3.80 1.01
是 146 4.30 .88 - .03 .973
5.考量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安全性
否 174 4.30 .85
是 146 3.70 .92 .94 .348
6.以「培養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
生達成共同行為目標」為導向 否 174 3.60 .99
n = 320 *p < .05
(五) 有無進修經驗之差異情形
有適應體育進修經驗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總分之平均數 得分為 21.77,沒有適應體育進修經驗為 21.26,經t考驗後,有無進修經驗 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使用經常性,並無顯著性差異(t = 1.02, p = .307
> .05),如表51所示。
表51 有無進修經驗對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t考驗摘要表
教學計畫 進修經驗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總分 是 180 21.7722 4.33491 1.02 .307
否 140 21.2571 4.62923
是 180 3.42 1.177 1.04 .297
1.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另外設計個別
化教學計畫(IEP) 否 140 3.28 1.275
是 180 2.66 1.140 1.15 .252
2.邀請行政人員、跨專業人員、家
長及學生共同參與訂定 否 140 2.51 1.160
是 180 3.98 .930 2.26 .025*
3.先瞭解身心障礙學生的運動起始
能力 否 140 3.73 1.052
是 180 3.82 .954 .80 .424
4.考量身心障礙學生的喜好與需求
否 140 3.73 1.002
是 180 4.29 .824 - .20 .839
5.考量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安全性
否 140 4.31 .914
是 180 3.60 .955 - .93 .354
6.以「培養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
生達成共同行為目標」為導向 否 140 3.70 .957
n = 320 *p < .05
(六) 有無特教班教學經驗之差異情形
有特教班教學經驗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總分之平均數得 分為22.61,沒有特教班教學經驗為 20.94,經t考驗後,特教班教學經驗在 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使用經常性,達高度顯著差異(t = 3.27, p = .001
< .05),如表52所示。在各題項分析中,「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另外設計個 別化教學計畫(IEP)」、「先瞭解身心障礙學生的運動起始能力」、「考量 身心障礙學生的喜好與需求」與「考量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安全性」,皆 達顯著差異。顯示有過特教班教學經驗的體育教師在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 畫時,考量各項因素的經常性比較高且比較完整,這可能是由於這些有特
教班教學經驗體育教師有設計個別化教學計畫的經驗,因此在體育課程教 學計畫的編訂過程,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的教學活動設計能夠較 為詳細完整且較為注意身心障礙學生的安全與需求。
表52 有無特教班教學經驗對編訂體育課程教學計畫之t考驗摘要表
教學計畫 特教班經驗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p值
總分 是 116 22.61 4.09 3.27 .001*
否 204 20.94 4.57
是 116 3.71 1.14 3.93 .000*
1.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另外設計個別化
教學計畫(IEP) 否 204 3.16 1.22
是 116 2.74 1.22 1.78 .077
2.邀請行政人員、跨專業人員、家長及
學生共同參與訂定 否 204 2.50 1.1
是 116 4.05 .90 2.56 .011*
3.先瞭解身心障礙學生的運動起始能力
否 204 3.77 1.03
是 116 3.92 .95 2.05 .046*
4.考量身心障礙學生的喜好與需求
否 204 3.70 .98
是 116 4.44 .78 2.23 .027*
5.考量活動對身心障礙者的安全性
否 204 4.23 .90
是 116 3.75 .84 1.58 .115
6.以「培養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達
成共同行為目標」為導向 否 204 3.58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