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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高中職體育教師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之需求

三、 行政系統

對於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在行政系統方面的需求,列有9題,需求程度

總平均數4.15,相較於在職訓練及教學資源,此項之需求性偏高,這顯示高 中職體育教師在實施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時,在行政系統上遭遇阻礙或是 不被支持,同時認為國家整體相關制度並不健全,才致使其需求性偏高。

其中,高達七成的高中職體育教師對行政系統的題項表達高度需求,尤其

「編列融合式適應體育經費」(46.9+36.6%)、「專業團隊人士的支援」

(47.5+34.1%)及「建立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師的證照制度」(46.6+34.7

%)超出8成,同時,除了「教育主管單位的宣傳、監督」需求程度以圈選

“4”為多數,其他敘述皆以圈選“5”佔多數(表22),顯見在實施融合式適應 體育教學時,高中職體育教師對於特殊的設備、資源、器材等,有特殊的 需求,但在各校經費內並無法購置,因此,這些體育教師認為需要另增經 費來擴充,而由於校內及鄰近地區缺乏相關專業團隊人士可隨時尋求協 助,因此對於團隊人士的支援顯現出高度需求,再加上目前國內未實施融 合式適應體育教師相關證照制度,因此,這些任課教師可能認為應儘速建 立相關證照制度以提升任課教師專業知能。

整體來說,需求程度平均數前十名依序為「編列融合式適應體育經費」

(M = 4.28)、「身心障礙學生運動傷害與特殊狀況之防範與處理」(M =

4.27)、「專業團隊人士的支援」(M = 4.25)、「建立融合式適應體育教 師的證照制度」(M = 4.25)、「無障礙體育設施、環境改善、特殊輔助教 學設備、器材與教具」(M = 4.22)、「身心障礙學生運動訓練」(M = 4.17)、

「研修融合式適應體育相關法令、制度」(M = 4.16)、「培育融合式適應 體育教師進行巡迴指導」(M = 4.16)、「融合式適應體育現場教學經驗分 享」(M = 4.14)、「身心障礙學生行為處理技巧/改變技巧」(M = 4.12)

等,以上結果與施大立(1997)、陳福順(2002)、陳理哲(2002)、吳 泰億(2005)、蔡銘坤(2005)及葉宏達(2006)等人之研究結果類似並 與吳泰億(2005)的研究發現呼應,由於學校無法提供教學需要的教具、

輔助器材、無障礙設施,以及相關人力支援不足,產生需要性,僅需求程 度沒有以上研究結果高,但仍達七成以上,顯示這些目前正面臨有安置身 心障礙學生班級之高中職體育教師仍有這些需求。簡而言之,由於經費的 不足,使得各種相關教材、教具、無障礙體育設施、輔助教學設備、研習 課程參與不足、環境不佳,致使此部份需求性增加,更由於擔心在教學上 面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狀況處理能力不夠,因此對於此相關研習課程之 需求特別高,在教學時苦無專業團隊人士協助支援,再加上教學時感受到 需要,希望能夠有巡迴指導教師團隊協助,或是現場教學經驗的分享,從 而透過法令的修改,讓行政部門能有法源依據,藉此提高教學環境的品質 並作為推展融合式適應體育教學的後盾。

表21 各項需求之需要程度描述性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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