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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景氣波動對菸品消費支出之實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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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總體景氣波動對菸品消費支出之實證結果

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有二,一為觀察我國家戶菸品消費支出與總體景氣 波動之關聯性,探討菸品消費支出是否具有順景氣循環或逆景氣循環之特 性;另一個研究目的,則為研究我國家戶菸品消費支出在面對景氣之榮枯 時,其變動幅度是否相同,亦即其是否具有景氣之(不)對稱性。在變數 的選擇上,本文使用我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之菸草消費支出(cig)作為分 析的對象,並以我國經濟成長率(gdpr)作為總體景氣指標,放入可支配 所得(di)、捲菸單位價格(pcig)、教育程度(edu)、菸品管制政策變更年 度之虛擬變數及趨勢項(trend、trend2)做為解釋變數,進行迴歸實證分析,

以觀察總體景氣波動對菸草消費支出之影響效果。

對於景氣榮枯之定義,本文參考 Wu and Cheng(2010)探討美國總體 景氣波動對其自殺率及死亡率影響之研究方法,以 H-P 濾波器估算出本研 究總體景氣指標經濟成長率之趨勢值。當該年度之經濟成長率原始值高於 趨勢值時,定義當年度為景氣繁榮期,其變數於迴歸模型中表示為 gdpr+; 若該年度之經濟成長率原始值低於趨勢值,則定義該年度為景氣衰退期,

變數表示為 gdp-;本文將以其偏離值之絕對值進行迴歸分析,亦即只考慮 其偏離程度,而不考慮正負,透過實證結果觀察菸品消費支出受景氣榮枯 之影響是否具(不)對稱性。

以下我們將實證結果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總體景氣循環對家戶菸 品消費支出影響之實證結果分析,第二部分為總體景氣波動對家戶菸品消 費支出之(不)對稱性分析。每個部分的實證結果除了全體家戶外,亦會 分別針對低所得及高所得族群之實證結果進行分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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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景氣循環對家戶菸品消費支出影響之實證結果分析

首先我們以第肆章所介紹之模型一進行實證分析,探討我國家戶菸品 消費支出與總體景氣波動之關聯,觀察是否具有順景氣循環或逆景氣循環 之特性,實證結果顯示於表 5.3.1。

由表 5.3.1 可以觀察到,不論是全體家戶、低所得家戶或高所得家戶,

經濟成長率(gdpr)對其菸草消費支出的影響都顯著為負,顯示我國家戶 菸草消費支出具有逆景氣循環的特性,也就是當經濟成長率提升時,家戶 菸品消費則呈現下降的趨勢,兩者為反向變動的關係。而本文之實證結果 與 Barnes and Smith (2009)之結論相同,該研究發現當失業的可能性愈 高時,吸菸行為也會持續攀高,故認為菸草的使用具有逆景氣循環之特性。

本研究再進一步觀察不同所得族群之受影響幅度,與高所得家戶相較之下,

景氣波動對低所得家戶之菸草消費支出的影響較大。

而觀察其他解釋變數發現,不同所得族群其影響菸品消費支出之因素 也會有所不同。實證結果顯示,可支配所得(di)只對高所得家戶之菸品 消費支出有顯著的正的影響,表示高所得家戶可能因所得之提升而增加菸 品消費支出,由低所得家戶及所有家戶平均來看,菸品消費支出則不會受 到所得的變動而有影響。而菸品價格(pcig)的變動則只在低所得家戶有 顯著為負的效果,顯示低所得家戶之菸品需求價格彈性較大,可能因菸品 價格提高而減少其菸品消費量,進而影響其菸品消費支出。另外,雖然根 據成人吸菸行為電話調查,教育程度較低者吸菸率較高,但以家戶平均教 育程度(edu)進行實證分析時,實證結果顯示,教育程度對全體家戶及低、

高所得族群之家戶菸品消費支出的影響皆為不顯著的。

constant

-0.039010*

(0.0588)

-0.029605

(0.1772)

-0.009202

(0.6050)

gdpr

-0.033456**

(0.0439)

-0.041048**

(0.0438)

-0.025149**

(0.0483)

di

0.206076

(0.3397)

-0.280175

(0.1519)

0.342051**

(0.0136)

pcig

-0.103821

(0.2509)

-0.269158**

(0.0347)

0.069346

(0.4821)

edu

-1.394569

(0.6330)

0.335861

(0.2492)

0.094928

(0.9239)

d1987

0.029449

(0.2134)

0.057863**

(0.0204)

0.064195***

(0.0004)

d1997

0.037277*

(0.0934)

-0.015582

(0.6348)

0.025284

(0.3466)

d2002

0.250133***

(0.0000)

0.304007***

(0.0000)

0.0147473***

(0.0025)

d2006

0.059830**

(0.0220)

0.019526

(0.6270)

0.046679**

(0.0463)

d2009

0.183684***

(0.0011)

0.154994***

(0.0048)

0.097797**

(0.0301)

trend

0.013445**

(0.0335)

0.009479

(0.1320)

0.002580

(0.6139)

trend

2 -0.000861***

(0.0015)

-0.0000724**

(0.0143)

-0.000405*

(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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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5.3.1 也可看出,我國菸品管制政策的變更確實會影響家戶菸品消 費支出。1987 年我國開放洋菸進口,使得低所得及高所得家戶之菸品消費 支出增加;1997 年實施《菸害防制法》使全體家戶平均之菸品消費支出增 加;而 2002 年實施菸酒稅法並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更是明顯地使全體家 戶及低、高所得族群家戶的菸品消費支出都呈增加的趨勢;2006 年菸品健 康福利捐調漲 5 元,使每包紙菸需徵收 10 元的菸品健康福利捐,則影響 了全體家戶及高所得家戶的菸品消費支出;2009 年菸品健康福利捐調漲為 每包紙菸 20 元,也確實使全體家戶及低、高所得家戶提高其菸品消費支 出。政府提高菸品稅捐之目的無非在於以價制量,藉由菸品價格的提高而 減少民眾的菸品消費量,然而本文使用之資料為家戶菸品消費支出,因此 並無法看出以價制量之政策效果,能確定的是,當政府調漲菸品稅捐的同 時,確實會使民眾之菸品消費支出也隨之增加,提高了民眾對於菸品消費 之金錢負擔。

另再觀察趨勢項,由全體家戶平均可知,家戶菸品消費支出有隨著時 間增加的線性趨勢,由二階趨勢(trend2)也可看出其增加的趨勢為逐年遞 減的。惟低所得及高所得家戶之菸品消費支出雖無線性趨勢但都具有顯著 為負的二階趨勢。

二、總體景氣循環影響家戶菸品消費支出(不)對稱性之實證結果分析

在確認我國菸品消費支出與總體景氣波動有顯著的關聯性後,本文參 考 Wu and Cheng(2010)之研究方法,以經濟成長率作為總體景氣指標,

定義景氣之繁榮期及衰退期,並以第肆章之實證模型二進行複迴歸分析,

探討我國菸品消費支出是否具有景氣之不對稱性,實證結果顯示於表 5.3.2。

constant

-0.029077

(0.2801)

-0.006735

(0.8079)

-0.004376

(0.8433)

gdpr

+ -0.003177

(0.5436)

-0.005969

(0.3283)

-0.003905

(0.4292)

gdpr

- 0.006445

(0.2985)

0.003545

(0.5971)

0.005018

(0.4030)

di

0.200161

(0.4727)

-0.390832

(0.1767)

0.336759*

(0.0732)

pcig

-0.049790

(0.5269)

-0.194339

(0.1004)

0.094358

(0.4056)

edu

-1.362718

(0.6415)

0.410089

(0.1694)

-0.027075

(0.9786)

d1987

0.036162

(0.1367)

0.065035**

(0.0397)

0.066642***

(0.0005)

d1997

0.027176

(0.2439)

-0.029301

(0.4471)

0.021328

(0.4610)

d2002

0.213574***

(0.0000)

0.241118***

(0.0009)

0.130860**

(0.0189)

d2006

0.043634**

(0.0481)

-0.003600

(0.9311)

0.040527

(0.1312)

d2009

0.141743***

(0.0068)

0.090094

(0.1582)

0.077692

(0.1224)

trend

0.009333

(0.1221)

0.002811

(0.7085)

0.000764

(0.8951)

trend

2 -0.000668***

(0.0089)

-0.000406

(0.2373)

-0.000320

(0.2161)

-0.009514

(0.2877)

-0.008923

(0.1917)

註:

1. 迴歸係數之估計結果皆使用 Newey and West(1987)修正自我相關問題。

2. *、**、***表示在 10%、5%、1%的顯著水準下虛無假設,括弧內之數字為 P-value。

3. 各組家戶之可支配所得(di)及教育程度(edu)皆為以可支配所得作為分組依據後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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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5.3.2 可知,當我們將景氣分為繁榮期及衰退期,以其與總體景氣 趨勢值的偏離程度進行迴歸分析,再進一步使用 Wald test 進行菸品消費支 出之(不)對稱性檢定,虛無假設為菸品消費支出具景氣對稱性,檢定結 果顯示,無論是從全體家戶、低所得家戶及高所得家戶的角度,其檢定結 果皆無法拒絕虛無假設。表示我國家戶菸品消費支出並不具有景氣不對稱 的特性,亦即,景氣的繁榮期及衰退期對家戶菸品消費支出的影響幅度並 沒有明顯不同,因此,我國家戶菸品消費支出是具有景氣對稱性的。

葉佳宜(2013)以我國家戶消費支出進行景氣不對稱分析,實證結果 顯示,總體家戶及低所得家戶之消費具順景氣循環之特性,且景氣繁榮期 與衰退期對家戶消費支出確實存在不對稱的影響。而黃萬霖(2014)探討 酒品消費與景氣之關聯性則發現,高所得家戶之酒品消費具有順景氣循環 的特性,且景氣繁榮期對酒品消費之影響較為顯著。由此證實,總體消費 支出確實是存在景氣不對稱的,然而再進一步細分消費財貨進行分析,酒 品消費支出與菸品消費支出與景氣之關聯性就有所不同。酒品消費支出對 高所得家戶為順景氣循環且具景氣不對稱性;菸品消費支出在全體家戶、

低所得家戶及高所得家戶都顯示出逆景氣循環之特性,但其受景氣榮枯之 影響並不顯著,具有景氣對稱性。由此可知菸品消費確實有其特殊性,政 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考量各財貨之消費特性,以瞭解其可能影響效果,

能更有效率地達其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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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陸章 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