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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近華人相關文獻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美國新近華人相關文獻

根據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公 布的全球移民報告指出:為了滿足國家經濟增長需要,吸引高技術、高學歷勞動 力,又不對本國國民就業、社會資源形成壓力,很多國家限制了永久居民的數量,

增加了臨時簽證的比例(中國技術移民網,未標註日期)。以美國為例,1985 年,

美國發放的工作簽證僅 4.7 萬多份,但 2004 年已增加到 38.7 萬份,10 年增長了 7 倍多。與此同時,永久性居民的數量基本持平。美國近 20 年內為了保持競爭 優勢,調整了移民政策,增加了大量短期移民的數量,大批外來科技精英成為推 動美國科技進步的重要力量。外來移民大大加速了科學技術進步。根據美國科學 基金會 2006 年的評估,全美約有 35%的科學家和工程師是在外國出生(中國技 術移民網)。

第三節 美國新近華人相關文獻

針對 1965 年以後的美國華人移民研究,多聚焦在以經濟發展為核心的區 塊。筆者將針對前人的研究中,與本文主題連結性較強的高科技產業移民及矽谷 地區的華人活動作為主題,進行回顧並討論之。

美國華人的起源,當屬十九世紀美國西岸的淘金潮為始,當時仍為契約勞工 的年代。朱平、潮龍起(2010)撰寫的〈早期美國華人移民原因新探〉中,從宏 觀、微觀及中觀層面分別進行早期美國華人移民因素探討。文中強調早期華人移 民美國的相關探究,常流於單一層面,時有失了偏頗之情形,因此本篇從上述三 層面全面進行分析。得到結論為,宏觀層面需運用推拉理論進行分析,中國內部 的經濟動盪及蕭條為推力,適逢美國在珠江三角洲提供工作機會及較高的待遇,

成為移民者的拉力;中觀層面提及網絡理論和累積效應,加上排華法造成僑鄉民 眾更緊密團結、克服萬難的跨越移民限制,使美國華人社區得以一定規模常存美 國社會之中。微觀層面則說道珠江三角洲能提供規避風險的地區及追求跨國利益 的最大化行為。因此,想深入瞭解早期美國華人移民因素,必須從各層面進行探

時間是歷史的洪流。隨著時代的演進,華人移民在不同時期的美國環境中,

也需以不同的視角看待。洪玉儒(2016)〈美國移民與族裔關係理論演進〉文中,

梳理美國社會從主流的英裔社會的同化觀、1960 年代民權運動興起所帶動有關 少數族裔與移民文化研究的「多元主義」,到 1980 年代後以族裔認同為特點,

提倡各族裔文化應處於地位平等,同為美國社會共同組成元素之一的「多元文化 主義」之間的轉變。1965 年《哈特-謝勒移民法案》(Hart-Celler Act),及 20 世 紀後半葉全球化(globalization),加速移民族群多樣化的現象。美國主流社會對 族裔與移民認知的轉變,從「熔爐論」、「文化多元論」轉型到更強調多元族裔平 等價值觀及族裔自我認同的「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熔爐論」、「多 元主義」與「多元文化論」等主張各自反應移民與族裔間關係及其對應的社會地 位升降間的微妙平衡。這樣演變的過程,不只顯示美國社會歷史發展架構中,移 民與少數族裔社會地位的提升,同時也呈現在不同時代因應不同的需求,對移民 與族裔的價值觀的質疑與肯定。

關於華人移民在美國社會角色的轉變,亦是移民領域中深受探討的課題。陳 靜瑜(2006)撰寫的〈1965 年後美國華人社會菁英階層之研究〉頗具代表性,

宏觀的一覽華人移民階層的轉變。他提出華人移居美國已從「落葉歸根」轉變成

「落地生根」,移民素質也從農工階層轉換成專才階層,故該研究者針對階層的 轉換進行了深度探討。二十世紀的移民不若十九世紀的移民一般,對於祖國的一 切深烙在心,並相信「落葉歸根」靈魂才能真正得到安息。內文指出,華裔菁英 階層雖在美社會經濟地位已顯著提升,但仍難以進入政治、經濟及決策等核心部 門,權利分配中仍屬不平等。華人在 1850 年因加州淘金熱進到美國,後因 1882 的排華法案,移民被迫中斷,直到 1952 年才停止對華人移民的排斥。在 1965 之 後,新移民法修正,再度吸引高技能勞動者移入美國,滿足其經濟發展目的。並 於 1968 年實施新法令,使中國移民以平等的機會移居美國。也因此,模糊了傳 統認知的菁英階層,取而代之的是新興的「傳統菁英群體」、「社區服務菁英群 體」、「混合群體」。美國菁英帶著原有的文化價值觀與族群的認同,融入美國社 會之中,找尋並實踐心中的各種成就,成為顯眼的少數族群,地位及形象皆已有 所提升,但要能躋身主流和上層,仍有一段漫漫長路。李巧雯(2005)的研究〈美 國華人新移民社會發展與適應之初探〉中,首先談到早期的華人移民多以華埠為

居住地,形成聚落,彼此互通訊息並相互扶持。因為生活環境都侷限於華埠,因 而融入美國主流社會的步調十分緩慢。1965 年是關鍵的一年,美國修訂新移民 法,其原則為強調家庭團聚,並允許來自世界各國的專業技術人才赴美。是此,

大批赴美的華人移民多為具有專業技術的科技人才,此階段的華人移民素質有別 於戰前的華工。1965 年的移民法修正後,改變了美國華人的來源、組成和經濟 發展及生活等層面。以社會參與來說,新移民積極組織各種協會,嘗試提升美國 政治的能見度。外在目的是希望改善美國主流社會對華人移民的歧視與偏見,而 內在表現上則是從「落葉歸根」轉向「落地生根」。政治與經濟又有密不可分的 關係。因此,經濟情勢的改變可歸因於政治態勢的轉變。以國際政治及美國政局 的角度切入,經過二次大戰後的冷戰時期,西方國家對移民的政策逐漸採取鬆綁 的走勢,降低移民條件的限制。正因為如此,1960 年代之後,美國在高科技產 業的起飛及興盛,有一大部分須歸功於這批華人移民創業的成果。從法律地位來 看,華人經濟與美國經濟是融為一體的。再者,美國華人經濟結構具有多元化的 特點。在個人的政治態度方面,新移民傾向從「對政治的漠視」轉變成「積極參 政」。在社會適應的部分,華裔的質量由一元化、兩極化(1980 年代至 1990 年 代)到進入「中間突破」階段(1990 年代後),主要與美國移民政策從 1965 年 代開放以來,讓華裔專業人士、商人及依親者赴美,結果亞裔移民成分變得複雜 化。然而,華人移民在美國社會仍有許多困難與挑戰。首先,「玻璃天花板」的 限制與「模範少數族裔」的誤解是華人移民難以抹滅的標籤。此外,華人新移民 家庭在美國環境中,也必須調和文化適應與衝擊。該研究者在這個主題上著重於 探討美國華人新移民的家庭範疇,以及華人新移民家庭如何適應美國的文化,以 及面臨內外在環境的衝擊與挑戰。在家庭適應的部分,該研究者認為華人移民第 二代的文化認同是很大的挑戰。

洪玉儒(2007)〈加州蒙特利公園市華人政治參與及影響(1965-2006)〉提 到,1980 年代後,蒙特利公園市(Monterey Park)為美國華人新移民社區代表,

成為洛杉磯地區華人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中心。蒙市華人從政經驗為美國華 人社會重要資產,並提供美國近年方興未艾之各華人郊區都市借鑑與學習範本。

一改當年華人身上背負的:「經濟上的強者,政治上的侏儒。」隨著 1980 年代

裔參政團結。雖然當中曾遭遇「蒙市居民協會」等當地族裔力量對抗,但華裔群 體在衝突過程中妥協、成長與學習。蒙市華人群體即在此背景下,利用規模日漸 擴大之華人社區優勢,團結族裔力量,配合經濟活動推展,創造華人參政有利條 件。對美國華人社會而言,蒙市華人參政經驗為可貴資產,一方面不但促成「市 政服務雙語化政策」等便利華人住民政策,另一方面亦提供美國華裔乃至少數族 裔群體參政之借鑑。

當前的美國臺灣移民,為仍待細細探究的領域。其中,朱柔若(2016)指出 矽谷是美國高科技產業群聚的重鎮,也是當初籌建新竹科學園區之際取法的對 象。全球化的動力將臺灣高級知識人才經由留學的管道向美國推出,學有所成之 後成為高級技術移民,並被美國矽谷高科技產業延攬為工作人才。她以檢視美國 矽谷的臺灣高科技人才的回流與流失問題為主軸進行論述:首先從「人才流失」

到「人才流通」的論述路線的轉變,討論全球化與高級技術移民在美國的情況;

其次,檢討由全球化所帶動的高技術移民,在地適應成功與否與人脈網絡之間的 關連性;第三、以美國矽谷為焦點場域,檢視矽谷的華人與臺灣人社區與人脈網 絡;第四、檢視討論矽谷與臺灣科學園區人才流通的論述中,常被遺忘與忽視的 政府角色;最後檢討矽谷與臺灣之間人才流通能否延續的可能障礙。

Maria WL Chee(2005)在〈Taiwanese American Transnational Families: Women and Kin Work〉探討於美國和臺灣之間的跨國家庭。該研究以全球化的政治經濟 學為基礎,討論了在家擔任家管工作的臺灣裔美國已婚婦女,在跨國移民家庭的 經歷。以宏觀的角度而言,環太平洋國家普遍都有這類問題。1965 之後,美國 需要從事科學方面的高等教育人才。移民開始陸續集中至加州集中。這些臺灣移 民不成比例地來自非工人階級,甚至成為跨國家庭。在大多數情況下,妻子和孩 子住在美國,而丈夫在臺灣工作以資助他們。也就是其中一方配偶與一個國家的

Maria WL Chee(2005)在〈Taiwanese American Transnational Families: Women and Kin Work〉探討於美國和臺灣之間的跨國家庭。該研究以全球化的政治經濟 學為基礎,討論了在家擔任家管工作的臺灣裔美國已婚婦女,在跨國移民家庭的 經歷。以宏觀的角度而言,環太平洋國家普遍都有這類問題。1965 之後,美國 需要從事科學方面的高等教育人才。移民開始陸續集中至加州集中。這些臺灣移 民不成比例地來自非工人階級,甚至成為跨國家庭。在大多數情況下,妻子和孩 子住在美國,而丈夫在臺灣工作以資助他們。也就是其中一方配偶與一個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