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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美國大學分類與研究型大學指標

世界上第一所研究型大學,可追溯到德國的柏林大學。而美國研究型大學 則可以追溯到 1876 年的 Johns Hopkins 大學。Johns Hopkins 大學是仿效德國 大學理念,並強調研究所教育的新興大學。Johns Hopkins 大學發展可以說是 基植於德國大學模式,它的目標不只是拓充學生知識,同時透過探索及學術活 動拓展人類知識(Johns Hopkins University,2006)。這種對於教學與研究的 強調也改革了美國高等教育。Johns Hopkins 大學積極的鼓勵研究並開辦學術 期刊,其強調「研究」的精神也影響了其他大學,大學機構開始鼓勵研究及設 立研究部。到了 19 世紀末,Johns Hopkins 大學的創校理念就廣被接受。二次 世界大戰後,為了國家發展以及工商業的需要,聯邦政府和各種民間基金會,

大量經費挹注高等教育,從事國防武器研發和科學以及技術的研究,促成了研 究型大學快速發展,也由於二次大戰間,美國研究型大學的科技研發成果帶來 重大貢獻,廣為各界重視,此後美國研究型大學漸漸便以學術卓越追求為核心 任務(戴曉霞,2006)。

二次戰後,隨著大學理念的演變和數量的擴張,導致大學走向分工和專業 化的趨勢。1980 年代後,尤其公共育資源的有限性,教育經費並非毫無選擇的 補助所有大學(淡江大學學習與教學中心教育評鑑發展組, 2007),國家教育經 費的投入開始關注社會效益的問題,是以大學的功能與目標有所不同,不只是 影響大學發展,也影響國家發展。1990 年代後,高等教育有一種普遍性的發展 趨勢,就是許多國家都試圖為其高等教育機構做分類,企圖將國家的重點大學 推上世界一流的舞台,以達成高等教育卓越發展的目標。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機構分類作法,例如,美國卡內基分類系統(Carnegie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乃是依高等教育的角 色與功能來進行大學分類,美國加州高等教育宏觀規劃(Master Plan for Higher Education in California),則是依任務分工區分出研究型大學(楊國賜,

2006)。

就美國高等教育而言,是大量仰賴市場機制,所以必須回應大眾的需求,

而多元化就成為美國高等教育機構重要特色之一。在美國約計有 9000 所高等教 育機構,有將近一半是營利的,而能夠頒授學位的大學院校包括公立、私立非 營利、私立營利等共計 4387 所,這些高等教育機構有不同課程標準與學位頒授 差異。所以說美國高等教育機構之龐大與眾多,可說居世界之冠(Kinser & Levy,2005)。在眾多高等教育機構中,有哪些高等教育機構是研究型大學呢?

我們可以從三種不同分類方式,來暸解美國研究型大學以及這些研究型大學的 高等教育機構有哪些特色。

一、加州高等教育推動總體規劃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美國高等教育的發展主要由精英式轉為大眾化。二次 世界大戰後,隨著「退伍軍人法案」(G.I.Bill)的通過和戰後嬰兒潮,到了 1960 年,大量的學生數湧入校園,使得美國高等教育邁入了普及化。為了調適大量 學生數並維持高等教育的學術水準,加州於 1960 年通過了「加州高等教育總體 規劃法案」(The Master Plan for Higher Education in California)。

1960 年率先由加州開始,Clark Kerr 所主持的「加州高等教育總體規劃」

(Master Plan for Higher Education California,1960-1975)將加州的大 學分為三個系統(李隆盛、陳裕昌,2005:1):

(一)研究型的加州大學系統(UC 系統)

組成數量:加州的研究型大學共有 10 所。

學生方面:研究型大學接受加州前 12.5%的高中畢業生,共有 21 萬名學生。

學雜費收取:UC 大學每學年平均大約 6769 美元。

發展目標:以培養未來從事研究或擔任醫生、律師、教授等專業人士為主,研 究型大學內的教授,其工作是以學術研究為主要重點。

(二)教學型的加州州立大學(CSU 系統)

組成數量:教學型大學為共有 23 校。

學生方面:教學型大學則接受其次前三分之一的學生,共有 40 萬名學生。

學雜費收取:CSU 系統約 2520 美元。

發展目標:以培養普通社會上從事各行各業如教師、商人或企業家等人士為主。

教學型大學中,教學的比重就增加很多。

(三)社區學院(CCC 系統)

組成數量:社區學院 CCC 系統則有 109 校。

學生方面:學生人數高達 250 萬人。

學雜費部分:CCC 系統學雜費約 660 美元。

發展目標:社區學院則提供人民兩年高等教育的機會,多半注重職業訓練。

從資料顯示,各類大學因為任務不同,學生來源與所需經費也有相當大的 差別。加州 Master Plan 實施三、四十年以來,被認為是美國州立大學中最有 成效的例子。透過具體的政策將三個系統明確的分開,明確界定各個系統的大 學發展目標,使得加州高等教育經費之運用及執行任務上,都有較高的效率,

也基於此研究型大學可以得到州政府較充分的經費支援,使得 UC 系統的大學,

在學術競爭力方面,有相當的卓越表現,所以加大系統中目前已有三、四所名 列全美前二十名研究大學行列中(戴曉霞,2000;李芊慧,2003;李隆盛、陳 裕昌,2005)。

二、卡內基分類系統

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表是由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於 1970 年委由基金會的「高

等教育委員會」(Carnegie 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 ,開始進行美 國大學分類研究,並於 1973 年首次出版對全美大學院校所做的分類結果,以作 為各界研究高等教育的工具(侯永琪、陳樂群,2003)。在美國,卡內基大學分 類系統是非常重要且廣為引用的分類依據,該分類方式除了為美國各級政府使 用來參考高等教育資源分配與各個基金會用來決定贊助高等教育經費的多寡參 考依據外;也是教育學者從事研究必須參考的分類標準(淡江大學學習與教學 中心教育評鑑發展組,2007)。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於 1973 年首次公佈分 類結果後,並曾分別在 1976、1987、1994、2000、2005 年作修訂。

1994 年版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依博士學位頒授與聯邦政府投入科研 經費來界定研究型大學,所謂的研究型大學分成 R1(research universities Ⅰ)

與R2(research universities Ⅱ),R1 須具備一年至少頒授 50 個博士生,且 每年可以獲取 4000 萬美元以上的聯邦政府科研經費的投入;另 R2 則是每年至 少頒授 40 個博士學位及能獲得聯邦政府投入科研經費一年約 1550-4000 萬美 元,根據1994 年版美國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對研究型大學的最新劃分標準,

美國共有236 所研究型大學(余竹郁,2006)。

2000 年版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比 1994 年版已有了明顯變化,已不再 以聯邦政府投入科研經費的多少作為分類標準,這實際上是對研究型大學概念 的拓寬。而以各校教學、授予學位種類及數量為依據的分類方式,關於研究型 大學有兩種類型,提出了在 15 個學科有 50 個以上的博士學位授予權和 3 個學 科有10 個以上的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兩種分類,分別是:「 博士型/研究型大學

─擴張型」與「博士型/研究型大學─集中型」。根據2000 年版美國卡內基教學 促進基金會對研究型大學的最新劃分標準,美國共有 262 所研究型大學。儘管 2000 年之前的五次分類結果,其分類指標與分類項目名稱,隨著每次修訂而有 所不同,但整體而言,五次分類項目名稱大致區分為五大類—研究型、碩士型、

學士型、專士型及專業學校(侯永琪、陳樂群,2003)。

2005 年版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新系統共有五種分類指標 1.以規模與

環境分;2.以大學部學生背景分;3.以大學部學生與研究生入學的比例分;4.

以大學課程分;5.以研究所課程分,共 72 項細分類。後又增加基礎分類一項,

目前則有六種分類方式,其分項名稱與數目相當龐雜與細微。2005 年的新分類 打破大學分類排名優劣的刻板映象。而非用簡單的「教學」型或「研究」型來 做二分法的描述。卡內基基金會於 2006 年 5 月又相繼加入「基礎分類」(basic) 與「社區參與」(community engagement)兩大分類方式,前項分類仍是以 2000 年版為架構(The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2006;淡 江大學學習與教學中心教育評鑑發展,2007)

2006 年有關於研究型大學分類,是在授與博士(Doctoral-granting University)這一級,區分出三類,第一類是研究型大學(非常強研究活動)、 研究型大學(極強研究活動)、博士型/研究型大學等項(如表 4-2)。對於研究

三、文理型學士型學院

資料來源:改編自侯永琪(2005:31)

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表對於研究型大學的界定歷年有所變化,其原意 並非在於區分優劣而是用來凸顯機構的角色與功能。儘管如此,卡內基基金會 的大學分類也帶來了一些副作用與不利影響,其一,就是常被變相誤認為是大 學排名的結果,其二,就是許多高等教育機構紛紛競相模仿大規模的研究型大 學(The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2001;淡 江大學學習與教學中心教育評鑑發展組,2007:3;楊國賜,2006)。

三 三 三

三、、、、美國佛羅里達中心研究型大學指標

成立於1998年的美國佛羅里達中心(The Center)是一個私人捐助研究機 構。起初「美國佛羅里達中心」只是單純提供佛羅里達大學(University of Florida)相關改進意見,但後來發展為對全國研究型大學的學術研究表現的排 名,排名對象以獲得二千萬以上聯邦研究經費之大學為主。不同於其他機構對 研究型大學的評估方式,美國佛羅里達中心「全美頂尖研究大學」偏重「投入」

性指標。美國佛羅里達中心研究大學指標(The Center for Measuring University Performance)共有五大類九項目(如表4-3),這些指標包含了整 體研究經費、聯邦經費、捐贈資產、每年捐款、國家研究院院士、獲獎教授、

頒發博士學位數目、博士後研究與SAT的平均成績等,皆是用來評估美國大學的 學術研究能力(Lombardi,2000;侯永琪,2007)。

表4-2 美國佛羅里達中心研究型大學排名指標

表4-2 美國佛羅里達中心研究型大學排名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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